听歌的人不许掉眼泪
2015-05-30夕里雪
夕里雪
你说听歌的人不许掉眼泪;我说你的歌声是沙,我只是被迷了眼。
春季开学的时候,闺蜜喜欢上了《我是歌手》,每天盯着白马王爷李健一边擦泪水一边擦口水。我偶尔陪她看,但没有把看节目当成过一件放在心上的正事。那天,闺蜜又来拉我看节目,我说我得抄英语作业,你把电脑声音调大一点,我听得见。然后我就把节目当背景音乐,昏昏沉沉地抄着作文,直到熟悉的歌词像突然伸出的手拉住了我的衣袖,倏尔闪过眼前的过往让我再也没办法心平气和。
穿过狂野的风/你慢些走/我用沉默告诉你/我醉了酒……
有时候一首歌就是一段记忆。前奏响起,不小心唱了谁的过去,很轻易地就红了眼睛。
我突然就想起了丽江。
去年三月我从上海逃课到丽江,因临时兴起,完全没有做攻略。到了大研古城,随便在南门街找了一家客栈扔下行李,便饥肠辘辘地冲进附近一家米线店。正当我捧着大半碗饵丝追在老板娘屁股后面问东问西的时候,脑袋被人不客气地敲了一筷子:“哎,你后天要去玉龙雪山?正好啊,我也去。”
那个敲了我一筷子的人叫磊磊。哦,对了,那天的饵丝在我的强烈要求下让他付了钱。
磊磊是学音乐的,寒假和人打了赌,揣着一张往返机票背着一把木吉他就一路从成都卖唱到了丽江。风马少年,执剑天涯,他当作闲谈的三言两语却字字都是我向往至极的生活,像是突然遇到了知音,我们从南门街兴致勃勃地聊到了北门坡,又从四方街聊到了五一街。
我从来没想到我哪里来那么多的话。
后来绕回到木府门口,我张罗要去吃土鸡火锅,他却突然放下了一直背在身上的吉他,大大咧咧地说,等会儿,我得先把今天的晚饭钱挣出来。
只是简单的几个和弦,整个世界却立刻安静了下来。
那时的丽江像被人统一按了单曲循环,满大街都是小倩的《一瞬间》;磊磊一开口,却是一嗓子悠扬的蒙古呼麦。我愣愣地站在街上,看着这个被高原紫外线晒得一脸黝黑的男孩子,在这一方高原的午后阳光中轻轻眯起了眼,低声吟唱着一首陌生的歌。
飘向天边的云/你慢些走/我用奔跑告诉你/我不回头……
我从来没听过那么好听的民歌,仿佛能从歌声中看见一片无垠的草原,看见远山青黛,看见白云皑皑,看见风吹草低见牛羊。那一天,我放弃了所有的行程,坐在磊磊旁边听他唱歌,替他整理零钱。我对路过的每一个男生女生甚至每一条回顾的狗微笑,我不知道自己的心情为什么那么好。直到华灯初上,酒吧街的重低音音箱将木吉他的声音蛮横地覆盖,磊磊拉起了我,走,去吃土鸡火锅!
我一边咂巴着口水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一边问:哎,你今天唱的第一首歌叫什么啊,那么好听?
他得意地回头一笑,给了我一个最不要脸的回答:你猜。
猜你妹啊!
第三天,我和磊磊去了玉龙雪山。不同于一般游客,我们走的是徒步路线。在玉水村骑马上了蚂蝗坝大本营,剩下的就纯粹靠双脚在未开凿的野路手脚并用地爬。
我自负上过三趟高原,并未把玉龙雪山放在眼里,一路跑跑跳跳,和磊磊一边爬一边闹。也许是连续几天没有休息好身体疲惫,也许是这座有灵气的山有意惩罚我的轻狂,在离扇子峰垂直海拔不到八百米的垭口附近,我出现了高原反应——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而且很想睡觉。磊磊扶着我坚持又走了半个小时,我终于决定放弃。我说,我真的不行了,每走一步都恨不得喘三口气。
此刻我们大概到了海拔三千九百米,磊磊抬头看了一眼垭口——来之前我们研究过地图,翻过垭口就能看见扇子峰。他似乎很不甘心,但思忖了一会,还是对我说,来,我们下山。
我却推开了他的手。我说磊磊,你的身体状况完全允许你登顶,我就在这等你,你带着我的佳能拍两张山顶的照片回来给我看看,不然太可惜了。
他想也没想在我脑门上就是一个爆栗子,他说你傻吧,这山上现在就我们两个人,我要是把你一个人扔在这,你被吃了我都不知道。
磊磊说的是实话,三月中旬本来就是旅游淡季,我们又在工作日上山,加之走的是人迹罕至的后山徒步路线,目光所及之处除了山坡上歪歪扭扭的一棵树以外,别说人了,连动物都没有。
但是我真的不愿意因为自己的原因牵连磊磊。他从成都一路卖唱走到丽江,把雪山作为此行的终点站。如果不能登顶,那种遗憾无法言喻。我说不行,我不能就让你这么下山。
磊磊也是个固执的男生,我们在山坡上拉拉扯扯,矫情得如同生离死别。最后,我抱着山坡上唯一的那棵树死活不走,他才勉勉强强地答应了我,把身上所有的水和食物都留下,还怕我睡着从山坡摔下去,点了一根烟硬塞到我嘴里,而后背着相机走向了垭口。
我看着他的身影在垭口慢慢消失,心里默默祈祷:雪山的山神,请你一定要保佑他平安到达扇子峰。
——也许这些桥段你在电视剧里看过,所以你怀疑我杜撰。但是在真正的雪域面前,生命太过渺小,当你发现自己除了祈祷完全无能为力,才会愿意承认自然才是万物的主宰。
磊磊走了两个小时。山上没有信号,我们无法通过电话联系。硕大的山坡空无一人,陪伴我的只有山风吹过枯草发出的秫秫声。所以你应该可以想象,当他的身影在垭口再次出现,我会有多么的欢呼雀跃。
不约而同地,我们抱在一起高声尖叫。
我从不承认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但那一刻,我觉得,我们冥冥之中一直是被保佑着的。
第二天,磊磊就要走了。我送他到南门街公交站,车还没来,他自顾自地哼起了歌,还是那首蒙古民歌。我说磊磊你都要走了,你快告诉我这首歌到底叫什么名字吧。
他还是那副欠扁的脸:你猜。
我刚要骂他,他却跳了起来,哎呀车来了我走了!他日有缘路上再见!
然后就连跑带颠地冲上了公交。
我们没有矫情地互留联系方式,就像磊磊说的:他日有缘,路上再见。缘分来了无需忸怩作态,缘分尽了也不用恋恋不舍。
我以为我和他做的一样好,直到那一日在闺蜜的电脑上听到谭维维唱的那首歌。
原来那首歌叫做《乌兰巴托的夜》。
闺蜜突然晃我的肩,建建,你怎么哭了?
已经一年了。我不知道他的全名,不知道他是哪个音乐学院的,除了指望着“有缘再见”,我没有任何在茫茫人海寻找他的办法。我一直以为我只是把他当成我众多驴友中比较印象深刻的一个,却不想在一年之后,被这首歌掀开了回忆,让自己哭成了泪人。
仍然记得,这首歌最后一句歌词:听歌的人不许掉眼泪。磊磊唱的时候喜欢拖一个长音,仿佛最后的歌声都慢慢地洒在了微风里。
于是他的歌声变成了风,而我不是哭了,只是被扬起的沙尘迷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