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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作家系列

2015-05-30

齐鲁周刊 2015年9期
关键词:剃刀大马士革先锋

王方晨:写作把我带回婴儿状态

去年年底,作家王方晨长篇小说《公敌》和《老大》几乎同时出版,“塔镇”再次成为当代文学重要的地理概念。与此同时,以《大马士革剃刀》为代表的“济南系列”小说引起广泛关注。

王方晨,山东金乡人,60后代表作家,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名评论家李敬泽称其“在生存的最底层探索我们的精神极限”,近三十年的写作生涯,王方晨不断探索文学的先锋性、地域写作的虚实概念,以及写作与自我救赎之间的关系。

□本刊记者 吴永强

“大马士革”与消失的济南府

中国的文学地理中,济南几乎是一座被忽略的城市。

提到济南,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老舍和《济南的冬天》、高鹗和《老残游记》,然而他们都过去许多年了。在当代,接近甚至超越以上两部作品的书写,一片空白。直到本刊记者读到《大马士革剃刀》,似乎终于找到了一种城市文化与文学想象结合的可能。

羊年春节前,温润的冬天,除了不时笼罩的雾霾,似乎真的进入老舍《济南的冬天》的世界。在济南东部的一间办公室里,王方晨带领本刊记者进入他的文学世界。

2009年底,王方晨来到济南工作,到现在五年多一点。他相信自己的适应能力,“济南更接近大多数人的故乡”。一个初来乍到者,因为陌生,有新鲜感,能够迅速发现一座城市的美。

王方晨说,“作家不能生活在一只鸡蛋里,这就像一个圆圆的黑屋子,应该穿透蛋壳。”于是,“王氏济南故事”拉开大幕。

“我们这些老实街的孩子,如今都已风云流散”,《大马士革剃刀》以对逝去老街的无限缅怀开篇,虚构的老实街地处旧军门巷和狮子口街之间,曾有着巨大的声望,“宽厚所里宽厚佬,老实街上老实人”。

两个老实人,左门鼻和理发师陈玉伋,惺惺相惜,一把大马士革剃刀将二人之间的倾慕与罅隙展现出来。这把剃刀乃民国时的老物件,乌兹钢锻造,锋利无比。老街巷里的外国剃刀,本身就是传统与现代的杂糅。围绕赠刀与拒刀,两人的心理暗战让人敬仰。

最终,老实街随着老城区大量的街巷拆迁化为乌有,来自老街巷的高贵的精神随之消弭。

有读者指出,读完此篇,一种久违的成熟气度迎面袭来,“如老舍《断魂枪》般在幽暗之中攒射出穿透灵魂的力量”。通过一篇小说,我们回到了久违的济南府,回到那些玲珑的街巷,更回到陌生而又温暖的世道人心。

“济南也有世界性,一味地要求本土化,已不适应这个时代。”对于“大马士革”四个字的陌生感,王方晨解释道,“不应把济南仅仅放在90年代的某一天,21世纪的某一年,应该放在整个的历史长河里,不是小济南,而是大济南,艺术、文化的济南,才能获得永恒的意义。”

文学的意义,首先在于发现美,然后创造美。“品质的高低,正是由作家的创造能力来决定的。”王方晨读《老残游记》,印象最深的不是明湖居听二妞说书,而是“老残在街上走,看到抬轿子的把孩子撞倒了,孩子的母亲出来大骂”。

“从这个细微的情节,能看到济南人当年的生活状态,而作家不费一点儿力气。有时候人们太拘泥于现实,这是文学写作的大忌。《济南的冬天》,老舍就完全写实吗?不是造假,而是有艺术的表现。”

《大马士革剃刀》发表后,被多家刊物转载,入选2014中国小说排行榜,并新获《小说选刊》奖。著名评论家雷达先生就十分肯定这篇小说,认为它写出了济南的神韵、济南的味道;贺绍俊先生则更赞其“炉火纯青”。

近年来,王方晨推出了一系列以济南为背景的作品,从不同侧面展现一座城市的过去和未来:《神马飞来》,一个女人因为一段丑闻,远离家乡,嫁到羊头峪东沟,涉及到火车站前的通惠街、北洋大戏院、中山公园等地;《大陶然》,一个工人小区里令人寒颤的故事;《女病图》,故事发生的区域在山大南路、解放路一带……

塔镇里的卡夫卡与乡土中国

关于济南的想象,只是王方晨创作的一个分支,近30年的文学生涯,他已经打造了一个完整的小说体系。

简述他的履历,1983年跳出农门,考上中专是一个节点;1988年,作为金乡一名小学老师的他,凭借小说处女作被某大学作家班录取,毕业后调到东营,成为专业作家又是一个节点;2009年来到济南,则又是一个节点。

60后作家似乎是最后一代对乡村有着艰难记忆的一代。王方晨曾在一篇访谈中谈道,“有一天中午,母亲用杵碎的黄豆做了一大锅菜汤,真是好喝。我喝了一碗又一碗,直到再也喝不下去,只好背靠土墙,鼓着肚子,伸直两腿,在地上坐了大半个下午。”

这个真实存在的孩子,俨然就是莫言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的再现。

他再次向本刊记者提及过往的乡村记忆:有一年家里盖房子,从一个深坑挖土,一头老牛在前面帮着拉车。他看到牛蹄子一步一步往前走,感觉好像没有尽头,心想几个蹄子会不会互相踩到一起?“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像牲口一样,看不到希望,希望就是永无尽头的艰苦劳作。”

穷困,常常让人老成。“我所经历的这一切,基本上都是在实打实地为改变处境而努力,只是恰巧,它与文学发生了关联。为什么偏偏与文学发生联系?依然因为穷困。文学低廉的成本,几乎所有人都支付得起。”

他曾“妄下断语”:文学为“穷人”而设。

他赶上了上世纪80年代文学辉煌的尾巴。他有时会想:如果再给我五年,会是什么样子?2012年年初,在济南的一次文学活动上,莫言说:“山东的王方晨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小说家,就因为比我晚几年,名气才没我大。”语惊四座。

时间没法倒流,回忆与文学几十年的“撕扯”,他想到了两个词:乡土,先锋。

十几年前,评论家李敬泽给他的小说写过一篇评论《乡野间的先锋》,阐释得很到位:不是大街上剃着大光头,出入酒吧舞厅就是先锋,而是街上一个孤绝的人的行走,背影显示了先锋的意义。

和大多数人的论调不同,王方晨认为,先锋写作并没有消失,只是换了一种形式,“过去是一阵风,后来成了一场雨,渗透进文学写作中来了。过去的先锋写作可能重在形式,现在的重在意蕴。”他把先锋元素杂糅在一起,给故事找到一个载体,并建造了三十年。

这个载体便是:塔镇。

不同于莫言的高密东北乡,王方晨的塔镇并不是某一个地域,而是一个独特的空间,不断在延伸。“塔镇有具体的方位,但更重要的是存在于我自己的文学地图上,周围有高耸的山峦,又有滔滔的大河。”

尤其是最近出版的两部长篇小说《公敌》和《老大》,极大丰富了塔镇的外延。

“我的塔镇是开放式的,北京也等于我的塔镇,《老大》开头就写了父子二人逃离故乡,去了北京,虽然身在异乡,但心却没有走出核桃园半步。北京不见得大于塔镇,塔镇也不见得小于北京。”在《小表叔》中,儿子庄稼祥割腕自绝。

王方晨所谓先锋“意蕴”,在《公敌》中有了集中的体现。“塔镇—佟家庄—老人宅”三个叙事支点,如卡夫卡《城堡》般的阴暗世界,两代人对乡村与城镇,贫穷与富有,腐败与奢侈,暴力与血腥,歧视与自卑,反省与救赎,死亡与绝望的不同理解,构成了一个庞杂的世界。评论家房伟称《公敌》“既是一部‘隐秘之书,也是一部忧愤深广的民族救赎之书,读懂了它,便读懂了乡土中国”。

“写作把我变成婴儿,他有着柔软的内心、纯净的目光,还有沙哑的声音、苍老的面目”

本刊记者提问:“写作的困惑在哪儿?”

王方晨即刻回答:“我没有困惑。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前几天,一淄博读者搜罗了他出版的几乎所有的书,找他签名。他写道:“醒生活,醉读书。”

面对本刊记者,他思索道:“还应该再加上一句:醒写作。”

年轻时就做了专业作家,他把几十年的时间几乎都交给了写作。“写作必须首先具备文学潜质,再加上坚持,如果不具备足够的潜质,坚持可能就是一种悲剧。”除了写作,他不知道该干什么。有朋友劝他,写了那么多,也该玩玩去了。

他想了一会儿,“不知道玩什么。”因为——

写作带来的快乐已足矣。“回过头来想一下,写了三十年,六百万字,平均一年二十万字,也真不少了。”他说,“我们的文学,即使我个人,也正朝着一个庞大化的方向发展。这种庞大就我本身来说,蕴含着一种力量的东西。”

他由此想到了拉伯雷的《巨人传》,庞大固埃——一个巨人,一泡尿就能把千军万马冲跑,但他却是一个婴儿,庞大的婴儿。

法朗士将“庞大固埃主义”归结为:“畅饮知识、畅饮真理、畅饮爱情,乐天、达观、积极进取。”王方晨说:“写作在把我变成一个婴儿,他有着柔软的内心、纯净的目光,尽管这一切不能改变沙哑的声音、苍老的面目。我在努力让这个婴儿日渐庞大。”

为什么要变成婴儿?“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老子曰,“骨弱筋柔而握固。”因为快乐很单纯。他刚发表了短篇小说《丰柔的买陂塘》,女孩的父亲喜欢看书。女孩问他,你看了这么多书,哪本书最好。父亲说,都好。女孩说,怎么叫都好?父亲说,看了这么多书,最喜欢一句话,无人独舞。

他也同样钟情于最后这四个字,“写作就是一个人在文字里,情不自禁地起舞,就像仙鹤、鹭鸶,很美。”

作品表达的高度代表着生活的高度。他看到凡·高书信集中的一句话:“左拉的作品对人有益,使人更明事理。”在人们的固有印象中,凡·高几乎等同于癫狂。岂料这样一个时常左于世事的“畸人”,竟对人世的事理如此看重。“我真的很想问一问全世界,已用去近百年时日,至今究竟有多少人真正了解凡·高?”

转而谈到文学,他说,“文学讲的也是事理,掌握了它,才能去表现它。生活的高度,也是作品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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