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之痛,不容忽视
2015-05-30李征
李征
2013年6月21日,南京江宁区某单元楼内,两名幼童被发现饿死家中,其中一个3岁,一个1岁。事发时,她们的父亲正因吸毒服刑,同样有吸毒史的母亲下落不明。
2015年6月9日,贵州毕节4名儿童服食农药告别人世,其中最大的13岁,最小的只有5岁,在这之前,母亲因家庭纠纷离家出走,父亲也一直在外打工。
2015年7月12日,山东沂水县一名3岁女童,被幼儿园园长遗忘在车内近10个小时,发现时已经不幸死亡。而且,大同小异的车内之殇今年已发生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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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大人种种疏忽漠视而导致孩子受伤害或者死亡的案例,令人心惊胆寒,更令人心痛不已。儿童忽视,我们再也不能忽视!
忽视,隐形伤害之痛
儿童忽视是指父母或监护人在具备完全能力的情况下,在儿童的健康、教育、心理发育、营养、庇护和安全的生活条件等方面未能提供应有的帮助。在儿童遭遇的主要伤害(身体虐待、性虐待、情感虐待和忽视)中,它的发生率最高、涉及面最广,情况也最为复杂。
由于儿童忽视很难界定和评估,它受到的关注度远远不如其他儿童伤害案例。为唤起人们的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将每年11月19日定为“国际防止儿童虐待忽视日”。
国际上普遍认为,儿童忽视应包括身体忽视、情感忽视、医疗忽视、教育忽视、安全忽视和社会忽视等六个方面。各种类型之间有不同的特点和表现,受伤害的儿童中有的只受到某一种类型的忽视,但大多数都是受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忽视。
当前,我国儿童忽视现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农村留守儿童受到严重忽视。亲子长期分离,父母监护不力,留守儿童在生存发展中遭受多方面忽视: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损;农活、家务活强度超出承受能力,影响正常的校园学习,导致学习成绩下降,甚至逃学辍学;缺乏亲情抚慰,导致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得不到适时的引导、教诲,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违法犯法案件有上升趋势;经常受到不良同学或邻居等的欺负,身心创伤难以弥合。
单亲家庭子女容易被忽视。近年来,伴随着离婚率上升,单亲儿童数量增长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单亲父亲或母亲经济水平、养育能力相对较弱,同时成人间的怨恨纠结,牵扯消耗夫妻双方太多精力,使儿童忽视现象倍增。一些在离异家庭中成长的儿童,内心更为敏感脆弱,容易产生心理和人格问题。
正常家庭中的儿童精神忽视较普遍。在父母双全、经济条件不错的家庭中,儿童的健康、医疗与学业等需求均能得到满足,但一些家长往往疏忽了对孩子的精神关爱和情感交流,以致儿童精神成长、心理发育出现偏差。例如有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给孩子提出很多不切实际的要求,导致孩子长期精神压抑,妨碍甚至伤害了儿童的人格塑造。
造成儿童忽视的因素比较多,既有儿童本身的原因,也有照看者及家庭乃至社会氛围的影响。
照看者因素:在自身成长中曾受到长期忽视,患有身心疾病,滥用药物或酗酒,情感不成熟,不爱或不想要孩子,缺乏作为照看者应具备的知识、素质和能力。
儿童因素:孩子性情执拗,早产或早熟,患病或残疾,有发展障碍等,如太乖巧或者太调皮,都容易被忽视。
家庭因素:婚姻危机,社会孤立,工作或经济压力,兄弟姐妹间关系紧张,家庭结构不良(如单亲家庭),突发事件(如亲人死亡),家庭功能不健全(角色混乱、生活紊乱)等。
教育因素:教育者工作压力大,教育资源缺乏,教育观念落后。
社区因素:社区居民贫穷、失业率高、犯罪率高,社区内居民缺乏交往,缺乏社区资源和公共设施的支持(如幼儿园、托儿所、娱乐场所和学校)等。
社会因素:社会不稳定、立法不完善、性别和种族歧视、社会对儿童的忽视等。
从现有的研究结果看,父母的行为和心理特征是造成忽视的直接原因,因此,要给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关注并满足孩子的需求,需要父母的自我成长,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撑。
忽视,后患无穷
国外的研究反复证明,儿童忽视尤其是发生在生命早期的忽视,对儿童以后的发育成长危害严重。
早期忽视除了对身体发育方面的影响外,主要是心理层面的危害。在儿童早期大脑发育的关键期,会损害儿童的大脑发育,脑功能的缺损导致儿童心理调适能力发展障碍,进而影响儿童行为认知、情感、语言和社会性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为后期发展埋下不良隐患。
青春期的儿童忽视易造成儿童社会角色混乱,对家庭功能认知错误。儿童对家庭功能的认识在青春期逐步定型,长期受到父母忽视的孩子,成年后在自己组建的家庭中,他们会自觉不自觉地模仿父母当年对自己的养育方法和家庭行为,从而忽视子女。南京饿死女童案中,母亲乐燕就重复了这样的模式。
教育专家学者们大多认为,成人的种种忽视几乎是儿童受到各种伤害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受忽视儿童由于长期得不到亲人的关爱,容易找不到存在的价值,找不到生活的希望与乐趣。贵州毕节事件中,与很多身陷贫穷困境的留守儿童不同的是,四个孩子住着3层楼房,家中尚余1000多斤玉米和50多斤腊肉,衣食无忧。可见,必备的物质条件依然无力支撑起孩子孤独寂寞的心灵。被家长长期情感忽视的孩子,还容易寻求或相信他人的爱抚、接受虚假的情感欺骗和诱惑,从而遭受性侵犯、性虐待等剥夺性伤害。
从亲子沟通的视角看,受到忽视的儿童,比遭受虐待的儿童,更易发生心理、行为或情感的异常问题。在儿童发育的关键时期,打骂等粗暴行为虽然让孩子伤身伤心,却还存在一种“交流”,哪怕是残酷的。而交流对于儿童,就像水对于生命——即便是不卫生的水也能维系生命一段时间,但滴水尽失,生命便会枯萎。严重忽视则完全剥夺了儿童身体、情感方面与家人的交流,使之陷于孤独、冷落、寂寞、无助之中。因此,孩子一旦在儿童期受到忽视,必然造成终生不可逆转的危害。
当然,在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对儿童需求偶然、短暂的“忽略”不在忽视范畴。因为任何人不可能全面知道儿童在每一个年龄段和发育时期其身体、心理、情感各方面的全部需求;由于社会竞争压力、工作紧张和经济等原因,家长也不可能随时随地为儿童需求提供完美的满足;有些家长为了锻炼孩子的生存、生活能力,偶然善意地让孩子“挨饿”“受冻”,不能被视作“忽视”。实际上,偶然、短暂的“忽略”也不会危害或损害儿童的健康或发展。
合力关爱,不让忽视成灾
改善家庭教养之道。首先,家长要改变养育观念,充分自觉地将儿童视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其次,家长主动学习科学育儿知识并提高自身的养育技能,改善教养方式。家长、监护人要尽量多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体格生长、心理发育的特点,满足儿童在不同成长阶段,尤其是早期和青春期阶段的生理、心理、情感和认知需要。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安排好子女基本的衣食住行,长期在外的父母一定要认真安排孩子的托养环境,呵护儿童安全感的生理和心理需要。无论在家或外出,父母都要经常与孩子沟通联系,使孩子能时时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建立归属感和信任感的积极心态,有助于孩子实现人格的健康成长,成为合格的社会人。
强化父母的责任自觉。在我国,因父母疏忽而造成孩子的意外伤害,如何对父母追究责任,已有相关法律依据;可对父母明显疏忽、长期疏忽,但尚未造成孩子实际身体伤害的情况,如何提前干预,现行法律法规尚不十分明确。在父母及社会对忽视儿童造成的危害认识比较薄弱、行为不受约束的现实环境中,尽快建立针对儿童忽视的法律法规,对于防患于未然,及时终止伤害十分重要。徐州市全国首例撤销监护人案例就有很好的示范效应。曾有法学专家发出警告说,做父母太“安全”太随性太有理由了,孩子们就难免遭殃。所以,对父母等监护人忽视孩子的司法处置要更加严苛,让每一个为人父母者明白,忽视孩子安全,自己就很不安全。
幼儿园与学校主动作为。幼儿园、学校应加强对受忽视儿童的心理辅导与干预。在家庭中受到忽视的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必然存在很多的困惑和问题,他们需要幼儿园、学校教师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更需要通过集体的温暖、同伴之间的相互关爱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学校还需设置家庭教育课程,建立儿童对家庭的科学认知。这对于青春期孩子尤为重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避免儿童忽视的现象一代代延续。
创建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社会是家庭文化的重要源泉,是家庭的重要支持力量;社会应致力于为儿童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儿童优先体制和社会文化环境,包括儿童忽视事件的报告、立案、干预计划、处理与结案,在预防、处置儿童忽视方面起着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对受忽视的儿童给予及时救助,防止儿童在身体、心理、行为、情感等方面遭受进一步伤害。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充分发挥舆论支持和监督作用,广泛运用电视、广播、书籍、网络等文化资源,在思想意识层面营造防止儿童忽视的社会环境。
链接一:警惕6种忽视表现
1.身体忽视:指忽略了对孩子身体的照顾(如衣着、食物、住所、环境、卫生等)它也可以发生在儿童出生前(例如孕妇酗酒、吸烟、吸毒等);
2.情感忽视:指没有给予儿童应有的爱,忽略了对儿童心理、精神、感情的关心和交流,未能满足孩子在情感情绪方面的需求;
3.医疗忽视:指忽略或拖延儿童对医疗和卫生保健需求的满足;
4.教育忽视:指没有尽可能为儿童提供各种接受教育的机会,从而忽略了儿童智力开发和知识、技能学习;
5.安全忽视:指由于疏忽孩子生长和生活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使儿童有可能发生健康和生命危险;
6.社会忽视:由于社会发展限制或管理部门对儿童权益保护、对儿童优先关注不足,造成社会生活环境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鼓励或默认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实际上也是忽视儿童的一种表现。
链接二:国外相关法律规定
1.加拿大:12岁以下儿童不能独自在家。
2.美国: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时时有人照看,以免发生由于孩子不懂事而导致的危险。离开学校以后,家长自己不能照顾的,必须托给专人照顾。
3.英国:16岁以上的孩子才可以独自待在家里。
编辑 刘建淑 3146063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