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数学教材例题处理浅析
2015-05-28李秀安
李秀安
1.引言
数学教材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例题,可以这也是数学课堂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但是,很多教师在面对例题的时候,依然在延续使用着传统的教学方法,这样就很难有效激发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很难达成全面提升数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效果的目的。
2.关于八年级数学教材例题处理的探讨分析
2.1例题处理的基本原则
第一,目标性原则
课堂教学总是要围绕着某些既定目标来展开的,八年级的数学教学自然也不能够例外,为此,教师对于例题的开发就必须紧紧围绕着课堂教学的目标来进行,如果教学目标不同,那么所要采取的具体处理方法也就会有所不同。
第二,科学性和现实性的原则
数学知识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极强的逻辑性与科学性,这也就决定了所要开发的例题也必须要有科学性,尤其要注重所选例题与学生实际生活的有机结合,对于那些已经陈旧的内容要及时摒弃,并适时补充一些崭新的、具有创造性的内容,完成对例题的开发,从而做到对教材内容的补充。
第三,主体性的原则
教师对于例题的处理,必须要以学生的实际情况为有力依托,具体来说就是要注意因材施教,考虑到学生的实际知识储备水平、认知水平、理解水平以及心理发展水平等;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技巧和方法。
2.2处理教材例题的具体方法分析
第一,对教材中的例题进行必要的改动
这是很多一线数学教师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便于学生更好地掌握同类题目的解题技巧和方法,从中找到规律,我们以“勾股定理”为例,在三角形ABC中, 这种改变往往是比较微小的,所要考察的知识点也没有变化,往往是对一些已知条件所作出的改变,目的就是为了让学生能够举一反三,熟练掌握相关知识点。 第二,适当改变题目的背景 数学教材中的一些例题是比较抽象的,也是远离学生的实际生活的,这样学生在理解的时候就会比较困难。为此,教师可以结合例题的实际情况,对例题的背景进行必要的更改,将其改为学生比较熟悉的事物和场景,让学生在数学的世界里探索出必要的线索,进而顺利解决难题。 第三,拓展例题的知识范围 有些例题中涉及到的知识点往往很少,甚至只有一个,但是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往往需要借题发挥,对例题所涉及到的知识范围进行拓展,这样不仅能够提高有效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同时也能引发学生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 第四,创造全新的例题 在对教材例题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千万不要只盯着课本中的题目,还要选择和创造一些与学生生活密切联系的题目,增加一些书本上虽然没有但却在今后必然会用到的知识,实现对数学例题的创造。 第五,利用学生的典型错误,分析例题考查知识和技能,自我设计同类问题 在先学后教模式下,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在自我的认知和理解的基础上完成相应的例题和习题,学生往往会出现一些典型错误。引导学生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运用相应知识可能存在的问题,要求学生自我设计同类题目,加深了对这类问题的认识和理解。长期以往学生就会觉得得心应手,提高了自主学习的能力,增加自信心,自然也就提高了课堂教学效果。 2.3例题处理的步骤分析 第一,例题选择 例题的选择是做好例题处理的第一步,所选择的题目一定要具有代表性,不要盲目追求难、怪、偏,而是要保证通过例题,学生能够了解并掌握同类题目的一般解决方法。 第二,指导学生读懂例题 这个过程主要是教师引导学生去完成对例题的研究,看懂题目,了解所要考察的相关知识点,进而去分析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完善解题的步骤等。 第三,教师的讲解 对待不同的题型,教师的讲解方法也要有所不同。例如,对于证明题,通常可以采用综合法或者分析法,两种方法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综合法是从已知看可知,逐步推出未知,而分析法则不同,主要是从求证走向已知,具体来说就是从所需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去探索,最后到达题设的已知条件。 第四,提高总结阶段 在完成对例题的解答之后,要引导学生对解题的过程进行反思,总结经验,尤其是要对一些常用的教学方法进行归纳,对于那些学生经常容易出现错误,却又不容易纠正的题目要引导学生做好错题集。 3.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做好例题的处理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此,教师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例题处理的重要性,进而在先进教学理念的引导下,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全面提升数学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参考文献: [1]张锡洲.例题教学在数学教学中的作用及其设计[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21):74-78. [2]李树林.挖掘习题功能培养学生能力[J].数学教学研究,2013,(3):12-14. [3]周根龙.试论数学教学反思[J].数学教育学报,2013,12(1):90-93. [4]韩德怀,毛洪尧.数学教学中开展例题教学的作用及途径[J].数学教学研究,2009(2):4-7. [5]年仁德,刘国英.数学教师对习题的选择和使用[J].数学通报,2011(12):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