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初中数学课堂的有效教学策略
2015-05-28李雯婷
李雯婷
【摘 要】新的课程标准的实施要求我们要摒弃传统的教学模式,采用新的更科学的教学模式来提高教学的效率,保证教学的质量。而初中的数学课堂更是应该改变传统的应试的教育模式,转变教学观念,积极引进更新更科学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初中数学课堂的有效性。
【关键词】新课标;初中数学;有效教学
一、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
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模式让许多初中的数学课堂显得气氛沉闷,让很多学生觉得数学的学习枯燥乏味。而这样的教学模式不但僵化了教学的模式,而且禁锢了学生们的思维,让许多学生觉得数学好难!
而新的课程标准中这样要求: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须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所以,初中的数学课堂要着力于开展有效的教学,通过研究性和探索性的学习方式来发展和发挥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二、初中数学开展有效教学的策略
1.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数学的课堂上,教师要在每一个环节都让学生们感觉到趣味,以此来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比如在课前,教师可以结合当堂课的教学内容,收集一些趣味性的故事,来作为这堂课的导入,比如一些数学家的故事、一些有趣的数学游戏等等。这样一个充满着趣味性的开端能够活跃课堂的气氛,集中学生们的注意力,并提高他们的兴趣。在学习几何时教师可以给学生们讲讲几何的起源和发展,让他们充分认识“生活中处处有几何”。此外,在提问时也要注意趣味性,最好也能将问题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结合,比如在学习《三角形》这一章节时,教师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我们现在要分成两军进行对抗,如何在不接近对方阵地的前提下测出对方与我方的距离?这样就能吸引学生们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的探索欲望。
2.将信息技术渗透到教学中
信息技术的使用会给教学带来极大的便利,也给教师提供了更丰富的教学手段。新的课程标准就是要求要改变教师的教学模式,让学生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探索性的教学。多媒体技术能够从视觉和听觉来将数学知识“简化”,让它变得更加的直观和形象。
比如以前在学习一次函数y=kx+b的时候,很多学生都无法理解系数k对于函数图象的变化有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教师现在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通过输入不同系数,让学生们仔细观察图象的改变。这样直观形象的展示能够让学生们深刻地理解到系数k对函数图象的影响。另外,对于圆柱、圆柱这些立体的图形,很多学生都无法建立起空间的想象,有时候什么不知道题目在说些什么,而通过多媒体课件的展示就能够让学生们轻易地看懂题目要求,进而为他们建立空间想象提供帮助。在这样的过程中,学生们对所学的知识更容易理解和把握,从而激起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学习信心,让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中来。
3.实施分层教学法
这种方法充分体现了“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由于一个班的学生的数学基础、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学习态度以及学习习惯都不一样,所以教师们在教学时可以将学生分为ABC三组,发挥出每个学生的最大潜力,让他们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提高各自的能力。对于这三组学生,教师要提出不同的学习目标,让他们的学习更有目的性:A类学生的成绩优异,那么教师就要求他们不但要充分掌握所学知识,而且能够灵活的运用这些知识来解决实际中的问题,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让他们多多通过讨论交流的方式来自己发现问题并自己解决,实在是有困难教师再给予适当的引导;而B类学生的成绩中等,对于他们的要求就着重于熟练掌握所学的知识,锻炼他们分析综合知识的能力,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教给他们更好的学习方法,让他们不断进步;C类学生由于数学基础薄弱,所以对他们的要求是要能够独立完成当堂课的学习任务就行,对于这类学生,要着重于改变他们的学习态度,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让他们能够主动地、自觉地参与到课堂中和学习中来。
此外,在布置练习和作业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学生的要求也不一样。这样的教学模式可以让每个学生都看到自己的进步,提高他们学习数学的信心,从而使教学能够顺利地进行。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的课程标准的实施,要求我们摒弃传统的教学模式。在初中的数学课堂上,我们要大力引进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增添课堂的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利用信息技术来帮助学生们更容易地理解学习中的重难点,并且通过分层教学法来“因材施教”,做到有的放矢,让学生们在不断地进步中提升学习数学的信心,让初中的数学课堂更高效,更有质量。
参考文献:
[1]曾文全.提高初中数学教学质量的有效策略[J].金色年华:教学参考,2011,(8):55-55
[2]刘敏.新课标初中数学分层教学的有效策略[J].教育界,2012,(1):109
[3]李兆清.例谈数学课堂教学的有效策略[J].新课程.教师,2011,(9):113-114
[4]周国蓬.浅析初中数学课堂教学的有效策略[J].当代教育论坛,2010,(5):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