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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译”论的主体间性批判

2015-05-27李佩瑶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主体间性

李佩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滨江学院,南京 210044)



“不可译”论的主体间性批判

李佩瑶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滨江学院,南京 210044)

摘要:“不可译”论有着悠久的历史,不论是关于语言结构的“不可译”,还是文化传统的“不可译”断言,都是对人脑认知功能潜势的低估,是对语言本质认识的讹推,是对主体性的过分执著和对主体间性的无视。从主体间性的认识论出发,那些看似“不可译”的语言、文化现象天生就带有“可译”性的语言哲学基础。基于此,根据“互文性翻译”理论、社会语言学的“语言变化”理论、“解构翻译”理论对“不可译”论依次进行审视,并最终从语言的主体间性角度指出“不可译”论忽略了语言的人文主义根本属性,可以彰显其本质上的“不可知”论属性。

关键词:“不可译”论;语言哲学;主体间性;互文性翻译;语言变化;解构翻译

引言

在西方,从古代意大利先哲的“翻译者即叛逆者”论断,到法国启蒙先驱伏尔泰的“翻译,增加一部作品的错误并损害它的光彩。”再到德国语言学家威廉·洪特堡的“在我看来,任何翻译毫无疑问都是试图完成无法完成的任务,因为每个译者必然要撞到两个暗礁中的一个而碰得头破血流;或者过分囿守原作而损害本国人民的审美习惯和语言,或者过于照顾本国人民的特点而损害了原作。要找出某种折中的办法来不仅困难重重,而且简直是不可能。”[1]这些带有“不可译”色彩的论断早已为译界所熟知,仿佛悬在译者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中国,译经大师鸠摩罗什说:“天竺国俗,甚重文制,其宫商体韵,以入弦为善。凡觐国王,必有赞德,见佛之仪,以歌叹为贵。经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秽也。”[2]北宋赞宁总结了前人的经验,提出翻译佛经的“六例”,详细探讨了翻译中六个方面的问题。他给翻译下的定义是:“翻也者,如翻锦绮,背面俱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3]周煦良认为:“文学翻译要有风格,但原文的风格是无法转译的,风格离不开语言,不同的语言无法表达同样的风格。”[4]这无疑也对理想化翻译的实现表达出了一种悲观化情绪。笔者在中国知网(CNKI)以“不可译”为检索词,以“题目”为检索项对1979—2011年间的语料进行跨库精确检索,得到315个检索结果。其中,以下三个方面的讨论居多,即文化类(152项)、浅析类(63项)、“可译”与“不可译”关系类(52项),其余则是从教学(3项)、哲学(3项)、灰色系统理论(2项)、语用学(2项)、机器翻译(1项)等视角的论述,而以“不可译”为检索词,以“全文”为检索项进行跨库精确检索可以得到6 170个检索结果。可见“不可译”论在当下所受到的关注度居高依旧是一个客观事实。然而,哲学视角的根本性讨论远远不够。另外,在笔者的实际翻译教学中也时常被问及“不可译”论问题,结合各种现代译论系统地对这一问题进行梳理,并进一步从语言哲学的视角对这一问题的本质进行探讨显得非常必要,这样可以透过“不可译”论各种纷繁复杂的表象,深入理解其实质。

一、“不可译”论的现代译论考察

所谓“可译”与“不可译”,传统译论的主要判断标准集中纠结于静态地考察与比照 “是否忠实于原文”上,把对原文与译文的对应和比照视为相对封闭的研究对象(多为语言学派的教义),致力于通过对主体性的极致发挥达到对语言工具在内容和形式上的表面最佳匹配和对应等。译者的主体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彰显,从而使译者获得了更大的话语权,例如主张“翻译是从译本的静态状态转向原文趋同的动态行为”[5]。论断就从语用学的关联理论出发,突出了译者主体性在实现最佳关联和翻译过程中以语境为归依的动态顺应过程。社会语言学的语言变化理论,从语言的历时性动态演变机制上(方法之一就是以今天的语言形态逆推,甚至重构、复建一种古老语言,希伯来语就是一个实例),为将昨天的“不可译”性演变成为今天的“可译”性提供了敞口,并动态化地加以呈现,解构翻译理论更是声称“作者已死!”一件作品一经完成,原作者就对它失去了最终解释权的大部分;解构翻译理论还强调创作完成后,甚至在创作过程的即时作者对作品的思考和驾驭也是动态变化的,更不要说一部完成的著作在不同读者内心所呈现出的意象机理了,所谓“一花(沙)一世界”,穿越时空之后,要求未来的译者(同时也是读者)对原文、原作亦步亦趋的忠诚实在是“乌托邦”式的苛求。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世界是处于不断发展和永恒变化的,语言和文化现象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于特定时空条件下个体对主客观世界呈现出的具体语言描摹,不同的语言系统,因语言操作者主体群的不同呈现出形态各异的具象是必然的,而全人类作为一个自然界最高级的认知主体群,对主观、客观世界的认知是有共性的,语言使用者的主体间性是人类共知的基础,具有通约性。“言语交际永远是从主体到主体间的、动态的协商互动活动。”[6]否则的话,就是哲学中认识上的“不可知”论。

现以英汉翻译中的一个极端个案为例,“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这个句子在结构上的一种理解为:((((Buffalo)(buffalo ))(((Buffalo)(buffalo))(buffalo)))((buffalo)((Buffalo)(buffalo)))),可谓“不可译”论的完美例证,而这让笔者想到中文中一个教书先生送给卖豆芽人家的一副对联:

上联为:长长长长长长长,下联为:长长长长长长长,横批为:长长长长,

读作

Chang Zhang Chang Zhang Chang Chang Zhang,

Zhang Chang Zhang Chang Zhang Zhang Chang.

Chang Zhang Zhang Chang

从功能翻译的角度看,这副对联在中文读者群中产生的阅读效果与上例英文在原文读者群中的阅读效果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更不用说借助解释手段对其阐发所达到的译效了。这种认识的语言哲学基础无疑就是主体间性,主体间性的语言哲学思考是破解僵硬形式对等的利器,是从人类存在的客观世界、内在世界和主观创造世界的综观论考察。本体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重在强调主体之间的交往、理解关系,强调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在这里,语言不再是人类所创造的一种工具,而变成了人的一种存在方式。

(一)“不可译”论的互文性翻译理论审视

广义的互文性被定性为一个时空上无限开放、无限延伸的宏观符号网织物,其可以被赋予无限的意义潜势。狭义的互文性被热奈特定义为跨文性。互文性翻译要求译者作为译者和第一读者的双重身份参与“互文”性建构活动,译者对“不可译性”,具有等同于“可译性”的,在目标实现中的参与建构权利,也就是说译者本身就是互文性的一部分。译者首先也是读者和阐释者,拥有创造性地参与建构的主观能动性。那么所谓的“不可译性”就只能是一种暂时表象,在译者根据自己的互文知识负责任地加以诠释和逆推努力下,一旦为目标读者所接受,也就消弭了所谓的“不可译性”。同样,读者也是构成互文性的重要一环。例如,关于《哈姆雷特》的结尾部分,在法国1846年就有主人公没有死去的译本出现,因为法国的英雄观之一就是“英雄不死”。读者也乐于接受,因为目标读者也是互文性的一部分。再如,中国人熟知的演员王刚,在谈及自己对和珅这一巨贪形象的成功塑造时(广义地说表演艺术也是一种翻译),就提到说充分照顾了和珅在民间(目标读者和观众中)的形象,而不求严格忠实于历史事实上的和珅(历史上的和珅,具王刚所了解,与其所塑造的形象有相当大的差距),而为了照顾观众的互文性参与建构权力,也就只有“不忠实”于真实历史上的和珅了,否则的话恐怕也难以为王刚赢得“和珅专业户”的绰号(这就是对译效的最佳检验)。

(二)“不可译”性的社会语言学审视

“语言变化是语言进化的表现,语言的结构系统自然优化,具体语言的语音或语法系统的不完备是变化的直接起因。”[7]也就是说,语言会应社会的需要,通过与社会的互动发生变异、变化,有磨损式地消除、淘汰不切实际使用情况的变异、变化,也有因社会新发展所发生的系统功能补偿性变化。总之,它绝不过度留恋失社会所宠的语言成分,也不存在无法满足社会自我充分表达所需的语言,只是这种变化具有渐进性、时空分离性和一定情况下的滞后性,这是由于一定时期的一种语言系统要满足通讯需要,而通讯系统的必要特性之一就是其稳定性。语言间的所谓“不可译”性,在本质上正是特定时空中语言变化的暂时性“延后”造成的。例如在“Watergate”这一词语的译介之初,要对“门”这一概念做出进一步的解释,中国人才能理解其真正的含义,而时下诸如“艳照门”“日记门”之类的词汇早已成为了再普通不过的大众词汇。

翻译的内容不是具体的字、词、句、章,不是某种终极意义的再表达,而是其所映照的一种生活方式(文化)的阐明和如何使其被理解,是语言的主体间性保障了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可能,主体间性不仅是人的本质,而且是人的生存方式。只要一种生活方式能够使人类群体可以正常运转,它就具备可理解的维度;不同群体的独有特征(民族性)的可理解性为其他群体所共晓和互明只是时间问题。语言变化正是对人类群体之间异质特征交流现象的因应,这种因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进行,其目的也一定是为了促进和提升不同人类群体之间的共晓和互明。

(三)“不可译”论的解构主义翻译观考察

解构学派认为:“古往今来所有哲学所关注的中心问题就是翻译这个概念。”“在翻译中,可以看到语言并不指向任何外在的事物,而是指向它本身,原文和译文之间的关系是可以无限向前追溯的,即译文是更早的译文的译文。”[8]

不稳定的意义是可以移译的,但不是以单子或原子的形式进行翻译,而是开放给多重影响因素。它表现为对结构的怀疑和拆解,否定结构的稳定性、意义的确定性,而主张意义的对话性和生成性。一种意义在某种语言中的表达可以有多种选择,具体采用哪一种表达由作者、译者和读者以自己的综合知识结构构成而分别决定,文本的意义不是由文本自身决定的,也不是由原作者始终掌控的,而是由译者(读者)决定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根本不存在“不可译”问题,甚至原文表达的是否恰切也要由译者(读者)来决定,否则的话,今天的读者何以说当时的作者、作品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呢?

解构主义理论的持有者认为所谓原作的本真性是绝对不存在的,译者通过对原作的翻译而使得其价值得以续存,可以说译者拥有与原作者等同的重要性。译者不可能只是亦步亦趋地对原作者忠实地跟从,创造性的理解和主观性阐释与表达在某种情况下甚至可以使“僵死”的原作起死回生。例如,原文:What flower does everybody have? Tulips=(two lips).译文:人人都有的花是什么话?泪花[9]。在笔者看来,基于同样的道理,这里的“泪花”也可以译作“心花”。“语言并不是观念的表现,不是实在的反映,相反它与人的生存可能性联系在一起,它就是人的某种生存方式”[10]。

二、“不可译”论的语言哲学批判

陈嘉映在其论著《语言哲学》开篇就指出:“语言是所有人都有的,同时只有人类才有。”[11]也就是说语言首先是人的语言,对于一切与语言有关的命题的探讨都不应回避对其人文性的探讨。“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12]语言是为了满足人们之间的交流、交际需要而产生的,如果不是为了这一点,人们是不需要语言的。指称、命题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交流、交际的需要,对人类主客观世界的认识论探索与阐释。对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描述与认识,是由于人们生活的时空关系的分立性造成的;对同一事物的继承、发展性描述与认识是由于人类社会自身的继承和发展造成的。总之,语言的本质属性是其人文性,人之为理性动物的本意就是人是操语言的动物。

结语

从语言哲学角度对“不可译”论进行剖析、论证,并进而提出批评性的认识论解读,是一种对翻译学现象的宏观研究,可以跳出仅从封闭的语言结构系统研究翻译现象的束缚,探讨更本质、更深层次的人、存在和社会之间的发展的、动态的相互作用关系。

不论是关于语言结构的“不可译”,还是文化传统的“不可译”断言,都是对人脑认知功能潜势的低估,是对语言本质认识的讹推,是对主体性的过分执著和对主体间性的无视。从语言使用主体的主体间性出发,那些看似“不可译”的语言、文化现象天生就带有“可译”性的语言哲学基础。根据“互文性翻译”理论、社会语言学的“语言变化”理论、“解构翻译”理论对“不可译”论依次进行审视,并最终从语言的主体间性角度指出“不可译”论忽略了语言的人文主义根本属性,可以彰显其本质上的“不可知”论属性。

参考文献:

[1]杨衍松.古老的悖论:可译与不可译[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0,(9).

[2]辛刚国.六朝文采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3]罗新璋.翻译论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4]周煦良.翻译理论与翻译技巧论文集[C].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3.

[5]何三宁.“关联理论”视角下的翻译质量评估[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6]成晓光.语言哲学视域中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建构[J].外语学刊,2009,(1).

[7]徐大明.当代社会语言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8]张伟平.图解翻译学[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

[9]杨全红.译可译,非常译——谈几种“不可译”语言形式的变通翻译[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1,(3).

[10]白臻贤.语言存在的信仰维度: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J].外语学刊,2010,(5).

[11]陈嘉映.语言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2]柏拉图.柏拉图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刘东旭)

Critical View on the Intersubjectivity of Untranslatability

LI Pei-yao

(Binjiang College, 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 Technology, Nanjing 210044, China)

Abstract:The idea of untranslatability has a long history. However, ideas on whether untranslatability of linguistic structure or untranslatability of cultural tradition underestimate the potential cognitive power of brain, wrongly speculate the nature of language, overemphasize the subjectivity and ignore the intersubjectivity. Under the framework of intersubjectivity, the seemingly “untranslatable” language and cultural phenomena have intrinsic “translatable” linguistic philosophy. Therefore, this paper reviews this issue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intertextuality translation, the theory of linguistic change from social linguistics, and the theory of deconstructive translation and points out the idea of untranslatability ignores the fundamental humanistic attribute of language and reveals its agnosticism in esse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inguistic intersubjectivity.

Key words:untranslatability; linguistic philosophy; intersubjectivity; the theory of intertextuality translation; linguistic change; deconstructive translation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5)02-0120-03

作者简介:李佩瑶(1988—),女,河南焦作人,硕士,从事语言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4-11-07

doi:10.3969/j.issn.1001-7836.2015.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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