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孙后代留一江清水——湘江治理如何成为“中国流域治理样本”
2015-05-27单铸飞
◎单铸飞 郑 刚
1925年秋,一代伟人毛泽东曾写下“漫江碧透,百舸争流。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的诗句,尽显湘江的壮美和生机。
湘江是一条哺养了世世代代湖湘儿女的“母亲河”。她出百越、过永州、绕麓峰……一路向北,沿途纳潇水、耒水、蒸水、涓水、涟水、沩水等大小支流1300多条,浩浩汤汤奔腾到洞庭、入长江。她流经永州、郴州、衡阳、娄底、株洲、湘潭、长沙、岳阳8个市,4000多万湖南人靠湘江而居,生生不息。
湘江是一条流淌着文化和哲学的“诗意之河”。“挥毫当得江山助,不到潇湘岂有诗。”她孕育了厚重的湖湘文化。从屈贾文章,到蔡伦造纸;从中世纪“双子星座”之一的王夫之,到中国“第一个睁眼看世界”的魏源;从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黄兴、蔡锷,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毛泽东、蔡和森、刘少奇、任弼时……湖湘大地英才辈出。
湘江是一条让人们记得住乡愁的“心灵之河”。“盛夏傍晚,踏浪江边,踩着绵软的沙滩,哼着悠扬的小调,享受着清凉的江风”,“夏秋时节,每天在江里泡上两三个小时,凉爽爽的,十分惬意”,“小时候在湘江捉鱼摸虾、钩螃钓蟹,最经典的是在河心上摸沙鳖”,“湘江水碧清透,沉下水底可见周围五米见方,小鱼、砂粒清楚可见”……
湘江之殇:污染沉疴源起久远
湘江,承载着湖南60%左右的人口、75%以上的生产总值,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承载着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污染。
“50年代淘米洗菜,60年代洗衣灌溉,70年代水质变坏。”近代以来,由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加速发展,湘江的水质警报频频拉响。
——1966年,湘江水中首次检出铬、铅、锰、锌、砷。
——1971年11月,衡阳因自来水重金属超标被迫停止供水数天。
——1976年,湘江流域汞、镉、铬、铅、砷、氰化物、酚、氰等8种有毒物质的总检出率79.2%,有机氯(666、DDT等)污染严重。
湘江风光带
——1978年,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分析发现,湘江部分江段底泥中汞超标严重……
湘江水污染问题,先于湘江流域改革开放和经济腾飞提前到来,一度被称为“国内严重污染的河流”。
“污染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非金属矿产之乡”。世界已发现的160多种矿藏中,湖南就有140多种,开采历史长达2700多年。湘江流域是湖南重金属开采的集中区,排放量一度占到湖南的70%,全国的18.7%,汞、镉、铬、铅排放量一度居全国首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湘江之疾,主症在“重”。湘江重金属污染“是历史形成的,是累积性污染”。
衡阳水口山的开矿历史可追溯到宋代,当时就有银矿开采。明朝时期,以开采银矿和硫磺为主,铅锌矿石大多被抛弃。到清朝,采矿收为官办,于1896年组建水口山矿务局,距今已有近120年历史。郴州三十六湾矿区,地处南岭多金属成矿带。当地史料记载,在明朝万历年间就开始采矿,铅锌废渣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堆积。湘江河畔的娄底锡矿山,在100多年前就已经机器轰鸣、人声鼎沸,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中国第一家锑厂——积善炼锑厂在这里开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决定把湖南作为资源开发的重点省份。交通便利、水量丰沛的湘江流域成为冶炼、化工企业布局的首选之地。湘江干支流两岸曾先后建有大中型工矿企业1600多家,既包括株洲冶炼集团(株洲冶炼厂)、株洲化工集团(株洲化工厂)、衡阳水口山集团等“一五”“二五”期间和“三线”建设时期布点的中央、省属骨干企业,也有日后蓬勃兴起的冶炼、化工等各类企业。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湖南有色金属开采与冶炼提速,成为不少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是,由于大部分企业粗放式、掠夺式地开采、冶炼,大量低品位矿石及伴生矿被当做废矿渣遗弃,重金属固废露天堆放,工业废水、废渣直排湘江,湘江成为湖南的“下水道”。
湘江流域一个个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就像嵌在湘江肌体内的一个个痛点,刺伤着“母亲河”的神经。
湘江上游的二级支流西河,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大量开采有色金属,高峰时期沿线聚集采矿企业423家、选矿企业245家,每年直排河中的污水达2000万吨,河边历年堆积的尾砂、废石多达1000多万吨。
曾经山清水秀的湘潭竹埠港地区,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陆续有化工企业落户,鼎盛时期有多达70余家化工企业,既是我国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也是湘江的污染大户。仅其湘江东岸扎堆布局的28家化工企业,每年就排放废渣约3万吨、废水264万吨,严重威胁着下游长沙的饮用水安全。
株洲清水塘地区,由于长期受有色金属冶炼厂和化工厂的污染影响,排污口下游形成了一个明显的高浓度镉和高浓度铅污染带。
湘江水污染,深深刺痛了湖南人民的心。上世纪90年代,湘江流域31个省控环境水质监测断面中,超标断面超过三分之二,沿江群众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湘江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话题显得格外沉重。湘江流域局部的正常供水受影响、因重金属超标危害人体健康的事故时有发生,鱼类大幅减少,成千上万亩农田不能耕种。治理湘江,迫在眉睫。
湘江之治:上下求索久久为功
湘江流域水污染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1978年,湖南省有关部门将《湘江流域污染治理》调查报告上报给中央,中央明确指出,湘江环境治理要先行一步。
探索湘江治理保护,荆棘丛生,困难重重。为了还“母亲河”一江碧水,历届湖南省委、省政府锲而不舍传递治理“接力棒”。
——摸底把脉,湘江治理艰难起步。
为摸清湘江污染的底细和根源,湖南有关部门花费了将近10年的时间,开展对湘江污染的研究和调查。
1979年5月,湖南省环境保护办公室邀请36家高校及科研院所拟定《湘江污染综合防治科学研究计划任务书》。
1980年,《湘江污染综合防治的研究》被列入全国重大科研项目计划。
1983年,组织开展“湘江水质规划研究”,提出了湘江干流各区段纳污总量控制标准及各支流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标准。
为突破巨额治理资金这个“瓶颈”,湖南积极争取外援。1989年初提出争取世界银行贷款思路。然而,历时4年多漫长的申请,由于1993年世界银行削减给中国的软贷款,世行贷款项目落空。此后,又改向申请日元贷款,1996年成功争取总额度为1亿美元的湘江治理日元贷款项目,其中包括水口山矿务局、株洲冶炼厂、株洲化工厂、湘江氮肥厂、湘潭钢铁公司、湖南铁合金厂等工业治污项目,以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燃气工程等,成为改革开放后湘江最早的一批重点环保项目。
在此基础上,湖南省委、省政府不断探索湘江流域污染防治的体制机制。在限期治理制度方面,湖南从1981年下达首批治理项目起,至今共下达了10期限期治理项目,从而大大减轻了湘江流域的污染。但是,尽管治理措施不断推进,湘江水质并没有如人所愿的改观。
由于湘江治理积重难返,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为改变这种尴尬局面,省委、省政府积极探索流域同防同治,改“单兵突击”为“联合作战”。
2006年6月,长株潭三市环保局局长共同签署《长株潭环保合作协议》,三市开始突破各自为战局面,在三市湘江交接面实行水质在线监测,建立上下游水环境管理机制。2006年12月,湖南省政府印发《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2006-2010)》和《湖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湘江治理提速。
——两型改革试验,湘江治理步入“快车道”。
2007年12月,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首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湘江治污成为两型改革试验的一个重要标志、一张厚重的考卷。
2008年,湖南两型社会建设情况发布会要求“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将湘江治理作为一个标志性工程来抓”。6月,湖南提出“打造东方莱茵河”,湘江治理与保护的目标更加清晰。
2010年6月11日,刚刚履职湖南的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全力打好“十一五”节能减排攻坚战。他特别强调要加强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对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区要坚决实行行政问责和区域限批。2011年成立省长任主任的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和湘江流域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2012年建立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相关领导为召集人的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2011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作为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唯一的流域综合治理的示范,湘江治理上升为“国字号”。方案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由国家批准的不跨省的流域治理方案。
2013年4月,《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关于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标志着湘江治理进入法治化时代。
——“一号重点工程”,开创全流域治理新格局。
发展经济是做加法,治理污染是做减法。任何时候,做加法皆大欢喜;而做减法就会得罪人,会有各种阻力。特别是面对近年来经济增长下行压力,省委、省政府仍坚定不移推进湘江流域治理。省委书记徐守盛告诫广大干部:“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关系全省民生和发展稳定,要算好政治、经济、民生账,要在我们手里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2013年7月,履新不久的杜家毫省长在全省环保工作会上强调,“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若毁绿水青山,宁舍金山银山”,明确把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省政府工作的“一号重点工程”,为子孙留下一江清水,留下永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9月,“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实施。
环境保护职责“归位”,明确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行“一票否决”“一支笔审批”,将保护与治理任务分解到各省直部门和各市,率先对湘江流域各级政府“一把手”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2014年,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娄底锡矿山五大重点污染区域,构建属地政府负责、省直一个对口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督导支持的多方协同机制。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以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深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环境监测、污染控制、形成处罚一体的环境联合执法机制。试行上下游“双向担责”,构建湘江全流域综合治理“责任链”。2013年4月,宁乡县因双江口断面检测中的氨氮含量超标,向下游的望城区政府支付2.3万元生态补偿金,成为湘江流域首例跨县市横向生态补偿。2014年底,《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暂行办法》正式颁布施行,进一步明确对湘江流域跨市、县断面进行水质、水量目标考核奖罚。
三湘四水入洞庭。统筹推进湘江干、支流治理和流域内重点湖库休养生息、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统筹洞庭湖和资水、沅江、澧水流域综合治理,形成了江、湖、库协同治理的新局面。2014年共完成169座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任务,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能力3.26万吨/天,解决湘江流域内2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大力实施截污治污工程,堵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排湘江。2014年,湘江库区长沙城区段101个排污口中,完成截污改造任务76个;株洲城区段截流直排湘江的排污口31个。在长株潭地区,开展170万亩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和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提前一年在全省水泥企业执行氮氧化物排放新标准。
坚持城乡同治,实现“江水清、两岸绿、城乡美”。湘江流域实现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实施“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行动,“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28个县、8000多个行政村。以畜禽养殖为重点,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出台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湘江流域禁养区1600家规模养殖业已退出1300多家,衡东、衡山、祁东三县已率先全面退出。
湘江之变:华丽转身泽被三湘
湘江治理的探索与实践,既是水质变清变优、两岸变美的过程,也是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动力的过程。湘江治理保护的经验模式,被新华社誉为“中国流域综合治理样本”。
大美湘江,在逐渐回归本色的同时,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深刻变化:
——发展理念之变。“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宁要两型、不要三高”成为新理念。“企业不消灭污染,污染就要消灭企业”正成为企业家的共识。
——产业结构之变。2014年,全省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年实现增加值3088.39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1.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9.0%,比2013年提高2.7个百分点。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成为千亿产业。环保行业总产值达到1447.16亿元,居中部首位,全国前十。中联重科成为国内最大的环卫、环保装备制造商和综合方案提供商。
——增长动力之变。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全省科技创新能力综合排名跃升至全国第10位。特别是在长株潭地区,涌现了袁隆平超级杂交水稻、“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炭/炭复合新材料、世界首台全断面隧道掘进机、世界最快的高速列车等一大批世界级原创性科技成果,被国家科技部誉为“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2014年12月,长株潭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继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之后,全国又一科技创新“高地”。
——生态环境之变。湖南省森林覆盖率达59.57%,远超出世界和全国水平。全省14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1.2%;6个环保重点城市按新的环境质量标准,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7.4%。更为难得的是,湘江作为全省4300多万居民饮用水源,干流水质总体为优,未发生过重大饮水安全事故。
——生活方式之变。长沙、株洲、岳阳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长沙市被评为“全球绿色城市”,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良好范例奖”;株洲由曾经的“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蝶变为“全国生态宜居城市”。低碳、环保、绿色的“两型”生活方式开始浸润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骑公共自行车,搭乘环保公交“绿色出行”;使用环保袋,选绿电、认绿标倡导“绿色消费”;补贴节能灯,实现“绿色照明”……老百姓的生活方式正经历着一场绿色嬗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湘江治污,虽难毕其功于一役,但随着“一号重点工程”深入推进,特别是《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的实施,湘江——这条历经沧桑,承载三湘儿女无数光荣、梦想和希望的“母亲河”,必将重以“漫江碧透”的英姿,奔腾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