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污染物入河量控制方案
2015-05-25刘俊谦
刘俊谦
摘 要:由于河流水体的运动,对水中的污染物质有一定的降解净化作用,即水体对污染物质有一定的受纳能力,但并不是说可以无限制地向水体排污,在某一河段,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强化环境管理的一个重要制度,它可以通过控制排出的污染物总量来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
关键词:污染物 入河量 控制 方案
中图分类号:TV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1(b)-0110-02
水体纳污能力可以认为是一种资源,排污者则是用户,总量控制就是要体现出在确保环境质量的前提下,环境资源的共享和有偿使用。而总量控制的总目标是要将水体纳污能力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尽可能公平合理地分配到各个用户。
1 污染物入河量控制方案
1.1 以城市污水处理为重点,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十二五”期间,隆德县规划完成渝河污水处理厂和甘渭河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万人以上镇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成并投入使用。
按照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贴力度,大力扶持困难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力保实现“201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的阶段性目标。
不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与优化。现有企业通过强化管理和治理,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不能全面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产、关闭或搬迁入定点工业基地。
1.2 以控制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为重点,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控制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是实现隆德县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的关键。要积极推进电力结构调整,引进优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积极推进火力电厂“油改气工程”与“脱硫工程”,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发展热电联供项目,以集中供热方式取代高耗、高污染、低效的分散供热方式,为该县的工业发展腾出总量指标。全县严禁新建单机容量小于13.5万kW的常规燃煤、燃油机组,新建火电厂必须符合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配套高效脱硫设施,严格控制SO2排放量。
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有计划地开展现役火电厂的脱硝试点工作,所有新建、扩建的火电(含热电)机组要采取低氮氧化物燃烧技术,并预留脱除氮氧化物的空间;新建、扩建的火电(含热电)机组要同步建设脱硝设施。
1.3 优化产业布局,严把环保准入关
按照《隆德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和《隆德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调整产业及重大项目布局,减少布局性和结构性污染。凡是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和总量控制指标的乡镇,必须组织编制和实施该乡镇的环境整治规划和总量削减计划。建设项目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要在所辖区内削减。
各职能部门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时开展规划环评,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1.4 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
完善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规定,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工商、环保联动的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对重点源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双重控制,严禁超标、超总量或无证排污。排污单位必须如实申报并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排污量的核定。
规范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强化污染源限期治理。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超总量的污染源必须限期治理,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应依法予以关闭。要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推动企业开展污染防治。
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确定辖区内的重点排污企业,增加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现场执法频次。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体系,规范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管。
1.5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逐步削减排污量
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各项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继续推进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结合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加大对电力、化工、造纸、印染、冶金、建材等行业重点污染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做到增产减污,节能降耗,使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同行业的较先进水平,逐步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和改善环境。
抓好企业的循环用水,创建一批实现废水“零排放”企业。“十二五”期间,有条件的工业企业都要建立循环用水系统。对洗水、造纸等用水量大的行业,要强制实行循环用水,不断加大回用水比例,严格限制使用新鲜水量,企业扩建项目所增加的用水量,要依靠企业自身节水来解决。
1.6 以加强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环境管理基础工作
加强环境预警应急能力建设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环境预警应急系统,提高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水环境监控网络,构建水环境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体系。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信息。提高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水平,以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为重点,推动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强化环境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根据环境质量功能要求,按区域、流域环境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来控制排放总量;结合主要污染物入河具体区位选择控制断面、控制点进行监控,制定监测计划,建立报告制度。
加强市污染源监测和监测网络建设,规范监测技术和环境统计,完善和提高监测手段,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加强数据分析能力,保证数据可靠、准确,强化职业道德规范,以提高监测数据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为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提供技术保障。
要建立以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统计和环境监测为基础的动态的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帐和核算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排污总量变化动态、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2 结语
水体纳污能力可以认为是一种资源,排污者则是用户,总量控制就是要体现出在确保环境质量的前提下,环境资源的共享和有偿使用。而总量控制的总目标是要将水体纳污能力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尽可能公平合理地分配到各个用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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