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土改革创新助推农村山区跨越发展
2015-05-24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莲都区分局刘军武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莲都区分局 刘军武
深化国土改革创新
助推农村山区跨越发展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莲都区分局 刘军武
2014年以来,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创新服务发展理念,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改革创新年”活动开展为载体,紧贴农村山区发展需求,突出民生分量,坚守“群众权益”底线,把保障民生、维护群众权益作为破解发展困局、催生跨越新程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改革探索与实践创新。
一、突出“住有所居”,创新抓手拓展宅基地管理新模式
1.建立和试行农村农民建房用地审批管理新机制
开展“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行动,制定出台《农村农民建房审批管理试行办法》,从政策创新、机制改革、简化流程着手,全面下放了农民建房审批权限,大部分县(市、区)把农民建房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农户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县管转用、市批核销”运作模式,计划指标安排上优先倾斜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保障农民建房及时落地,夯实“地基”保障农民合法居住权。2014年,全市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938亩,共审批农民建房7902户,对无房户、危房户及其他合理需求建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同时,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机制,开展“一户多宅”清理和空心村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地质灾区应急演练
2.建立和试行统一规划拆旧建新引导群众集中居住新机制
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将农民居住房保障与节约集约用地紧密结合,以新型城镇化和中心镇、中心村扶持培育为契机,着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拆旧复垦,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农民实施异地搬迁,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积极探索实施就近集中安置、迁建安置、异地公寓安置等多种模式集中居住。实施整村搬迁,集中居住,拆旧复垦,充分利用土地整治、增减挂钩等政策,极大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弥补了农村建设发展资金的不足,助推了城乡统筹发展进程。如莲都区今年引导实施异地搬迁村庄12个涉农户366户726人。同时,深化农村土地房屋征收制度改革,重新调整和公布了市区和部分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使被征地农民分享更多的改革红利。积极推进“阳光征地”,全面落实征地拆迁“五公开”,市本级解决了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共恢复5202名参保指标,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农有所依”,创新载体推进农村产权确权赋能新激活
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助推农民土地权益维护新机制
适应农村产权改革发展形势,丽水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丽水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丽水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所有权)、林权在确权颁证后,通过产权资产评估,可以作为有效抵押物进行贷款。农房抵押贷款改革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水市区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村住房抵押权登记规定(试行)》等系列政策,试点先行,扩面增量,成效明显,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农房抵押贷款1.64万笔、金额39.45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面,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流转152宗、面积1.3万余平方米,价值1120万元。借力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活了农村宅基地等用地资产,有力地保护了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唤醒激活了农村土地资源,为农民创业增收拓宽增加了财产性收入渠道。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由市国土局无偿向农业部门提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成果,并开通专线网络,实现部门数据互联共享,有力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数据对接打下了坚实基础。
2.创新机制举措推进农民宅基地确权登记改革
在执行国家、省相关土地登记政策的基础上,丽水市级层面出台了《丽水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改革指导意见》,并编制《丽水市土地登记技术规程(试行)》,明确了技术路径和操作标准,在地籍调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确保测绘及调查成果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全面推进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细化部署,严格操作,优化质量。县(市、区)级层面,根据各县域实际,相继出台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违法占地违章建房处置办法》等政策文件,以疑难问题化解为导向,因地制宜,细化机制措施,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具体实施依据,有效破解宅基地历史遗留、违法违章处置等问题和困难。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完成农村1∶500数字地籍调查506平方公里,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8.9万宗,总发证率达65.5%。各地还在工作中积极创新探索好的做法,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集中现场发证、全程代办、送证上门等便民服务举措,既方便了群众又宣传了政策,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和好评,如青田县创新建立了房地“六同步”产权登记运作模式,既控制了行政成本、降低了部门工作强度,又提升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无违”创建,也为后续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作了有益尝试。
三、突出“民有所安”,创新机制举措提升防灾治险新能效
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小区
一是建立和完善以“专群结合、群策群防”为主的地灾监测网络。据2014年初统计,全市共有需进行监测管理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39个,受地灾威胁人口38220人,其中A类点14个、B类点71个、C类点554个,涉及146个乡镇449个行政村。地灾隐患主要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居多,具有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及滞后性和继发性等特点,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为此,丽水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将地灾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强力抓手,切实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监测到点、责任到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格化预防管理机制,特别是加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气象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及时防范各类灾险情;充分发挥地质七大队等专业队伍在技术人才、检测设备、基础调查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提升地灾防治技术支撑水平;群测群防,密切关注各隐患点监测险情,分析研判隐患点地灾走势,尽早做好预防。
2.建立健全防灾避险和地质灾害应急治理新机制
2014年完善了《丽水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丽水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汛期防灾各项措施,并下发《关于建立依山傍水房屋登记制度的通知》,突出重点,开展“依山傍水”房屋排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以开展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万千百十”工程、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等活动为契机,综合采取防治措施,模拟开展地灾应急救灾演练,提升队伍实战备战能力,向相关群众发放明白卡和避险卡,开展应急救援,创新工作新机制,扎实有序地实施地灾避让搬迁和排险治理工程。其中,“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小区域地灾防治新模式彰显了创新能效,该模式一方面把异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和土地开发整理等多方面政策和资金进行整合,另一方面探索卖“灾害”方法,将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矿产矿业权出让与地灾治理结合,借力借机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实施,有效弥补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地灾治理资金和力量等严重匮乏的困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入汛以来,丽水市持续降雨天气频繁,遭遇了“7·3”“8· 20”等多轮持续强降雨袭击,诱发各类地质灾险情71起,造成4死1伤(非隐患点),成功避让重大地灾2起,避免人员伤亡84人。全市完成避让搬迁5214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7.5%,完成排险治理项目66个。其中,庆元县荣获全国高标准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称号,莲都区完成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