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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区隔与政治分离

2015-05-22林超

林超

[摘 要]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是建立在民族主义基础上的多元单一文化论,它把原本主张文化自由与文化包容的多元文化主义简单化和狭隘化了。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通过浓墨重彩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性、诉诸单一文化身份归类和主张建立以社群为基础的排他性自治政府的制度安排,而人为固化了民族文化间的差异。这种做法既无视文化之间的普遍联系与交流融合的客观实际,也严重干扰了个体的文化自由;不仅无助于实现多族群社会的多元和谐与差异共存,也极易产生事实上的文化“隔离”,进而诱发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关键词]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文化区隔;政治分离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5)01-0047-06

Abstract:Nationalistic multiculturalism is a type of plural monoculturalism based on nationalism. It makes multiculturalism, which originally advocates cultural freedom and cultural tolerance, be simplified and narrow. With much emphasis o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national cultures, and by resorting to a single cultural identity, the nationalistic multiculturalism advocates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exclusive community-based self-government to solidify cultural differences. This kind of practice not only ignores the reality of the common link and the interaction among different cultures, but also seriously disturbs the cultural freedom of individuals; it is not conducive to a multi-ethnic social harmony and co-existence of differences,but easy to produce cultural “isolation”, and then induce confrontation and conflict between different cultural groups.

Key words:nationalistic multiculturalism; the distinction of culture; the separation of politics

多元文化社会如何实现差异共存是关系到社会稳定与文化发展的大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多元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很容易引起文化冲突与群体互斥。所以,对多元文化关系理论的研究和探索,无论在学术还是在现实意义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然而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的理论逻辑、政策主张和实践效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动例证,说明糟糕的推理,如何能够使人们在一种狭隘、割裂的多元单一文化观①的支配下作茧自缚[1]。因此,如果我们认为多元文化主义对于促进文化间的交流与包容、发展群际和谐以及巩固社会团结是好的,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深入反思和检讨建立在社群主义基础上的以区隔文化和分裂主义为特点的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并将之与尊重个体文化自由、文化个性,并肯定文化交往交流价值的多元文化主义区别开来。

一、文化区隔与固化差异

民族主义者认为社群要比构成它的个体重要。他们主张为了保护少数族群本身的特色文化不被其他文化“侵染”和“同化”,国家应该按照族群身份的界线树立起一道防止文化交往交流的政策隔离墙,并把(他们自认为)是族群成员最佳的传统生活观念强加给区隔到不同族群文化盒子里的公民,以维护族群文化的纯洁。因此,民族主义者所主张的多元文化政策虽然一方面强调要给予不同社群文化以“自由展示”的机会,并由政府提供经济支持以“扶持发展”;另一方面,其潜在的功能则是固化、强化不同文化的差异性,妨碍了文化的正常交流和更新[2]。我们常听到某些文化保守主义者声称如果没有对内部成员的言论、出版、宗教等方面自由的约束,他们的文化将会瓦解[3]160。在这种解释中,“文化”是根据通常用来表示它的特性的规范被定义的。所以依据定义,对族群宗教、习俗的任何重要变更就都是对旧“文化”的“破坏”[3]160-161。这种社群主义文化主张存在的问题在于,它只是把一个群体内部不喜欢变化和文化交流的人的偏好当做认为社会的存在处在危险中的充足理由[3]161。但这显然侵犯了许多想过其他理想文化生活的人们的文化自由。因此,只根据一部分人的保守文化偏好所制定的抵御文化特性变化的政策保护,不能被看做是对人们文化选择能力的保护。相反,而应被看做是以一部分人的保守文化偏好对其他人文化选择能力单方面施加的一种限制[3]159-160。对此,即使是积极主张保护少数群体文化权利的金里卡也不认可这种主张。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追求他自认为合适的生活的公民和政治自由的广阔天地。在认为最佳的社群是一个取缔除他们自己喜欢的宗教的、性的、审美的实践之外的一切实践的社群的所有这类政治和宗教人士中,无疑有许多原教旨主义者。但是文化成员身份作为基本善的概念却没有给他们提供任何支持。因为只要每个人在他归属的社群内有自己应得的一份资源和追求自己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那么文化成员身份的基本善就得到了恰当的认可。在这些环境中推进原教旨主义的政纲,远非是对文化成员身份的基本善的诉诸,而是与它的基本善冲突的。因为这样做破坏了我们之所以赞成关注文化成员身份的那个理由,即对有意义的个人选择的许可”[3]164-165。他举例说,在普韦布洛(Pueblo)印第安人居留地的每个成员,他们生活在社群中的能力并不会受到允许本族新教徒成员表达他们宗教信仰的威胁[3]188。因而这里并不存在文化成员身份引起的不平等。所以,“当印第安居留地否认了少数派的宗教自由时,支持多数显然就是在支持对他人施以羞辱和不正义的伤害”[3]188。

金里卡认为,我们能够认同、保护和增进作为一个基本善的文化成员身份,而不必接受社群主义理论家要求保护一个既定文化社群特性的主张[3]162。即使当某些自由权的确破坏了一个社群的存在,我们所允许的某些反自由主义的措施,也只能当做是暂时性的措施以缓和由于文化特性过于急促的变化造成的社会震动。并且这种反自由的暂时性措施只有在帮助文化谨慎地朝一个充分自由主义的社会迈进时,才是正当的[3]163。

从历史角度来看,民族主义保守封闭、固化差异的文化主张也严重无视了人类文化不断融合发展的历史事实。世界文化的多元化的确是人类自古已存在的文化形式,但人类文化总是在交流融合中不断发展的。只不过在近现代以前世界各民族的交流因交通通讯技术的落后,多元文化交流融合的频度和深度受到限制,各地方的文化差异才相对大一些。但文化还是在不断融合发展着[4]。在过去的几千年里,希腊学习埃及,罗马借鉴希腊,阿拉伯参照罗马帝国,中世纪的欧洲又模仿阿拉伯,而文艺复兴的欧洲又仿效东罗马帝国[5]146。在当今日趋全球化的现代社会,更难有某种文化是真正能够与其他文化隔绝的。阿兰·图海纳指出,现在来自各大洲各地区的人们,尽管他们生活的社会不同,所处的历史发展背景和阶段也有差异;但他们能在城市大街上相遇,在电视屏幕上互相看见彼此的形象,在音乐录音带上互相听到彼此的歌声。“在这样一个世界上,还侈谈什么保卫永恒的特性,那简直是可笑的和危险的。……如果人们对文化的差异感到害怕和厌恶,因而想避免各种文化发生冲突,那就应当对各种文化的混合与会合给予一个积极的评价,因为这两者帮助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扩大了自己的经验,使我们自己的文化更富有创造性”[6]248。所以限制文化交流,就会对自身的文化发展有不利影响。比如内尔·比索达(Neil Bissoondath)在其《兜售幻觉:加拿大对多元主义的病态崇拜》一书中指出,“多元文化主义实际上是对少数民族的一种禁闭,使他们封闭在狭小的文化空间而不能走出来”[7]。皮埃尔·埃利奥特·特鲁多(Pierre Eliot Trudeau)更是呼吁法裔加拿大人必须拒绝被限制在魁北克,反对所谓的少数民族“特殊地位”的区别对待。他认为文化保护并不会让少数族群有任何受益。从长远来看,这样的特殊地位只能强化法裔社群以这种方式受到保护、避免竞争的价值观念。而文化必须保持思想交流,并通过接受挑战才能不断进步[8]196。

也许有观点认为,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关于文化隔离保护政策的主张,或许可以适用于文化差异中最具封闭性的情况。然而“当前的文化交往已经导致了全球范围内行为模式的大融合,要想再找到某种真正内生的、历久不变的‘本土文化已经很困难了”[9]133。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我们关于没有需要认可的天赋文化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很多由官方认可的“族裔共同体”就意味着它只是一个法律的虚构而不是社会现实[10]89。在实践效果上,可以预见的是,它对文化的制度化区隔,只会在政策、法律层面上对族群某一特定时间的特色文化风貌生成一个立即冻结和使之停滞的一种文化快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文化快照必然是逐渐失真和不可应用的。因为在政策和法律条文中冻结的关于多元文化格局的定义与实际社会文化变动进程之间的差异必然会不断增长[10]89。同时,这种脱离了动态现实的多元文化政策还往往会因其封闭静止的文化观念,对文化的自然发展和更新造成干扰。因为它虽然可能导致对某些文化因素的保护,但这些因素也许是倾向于变化和转型的[11]。

二、单一文化身份幻象与族群分离

文化认同处于流变之中,任何想以静态的或行政划分的方式呈现它的努力不仅是可疑的甚至是荒谬的[11],而且也是危险的。我们每个人出生时本没有什么文化社群的身份意识、宗教意识或者内群排外思想。在互联网全面飞速深入发展的现代社会,人们在心智成长的社会化过程中,落入的是一个相互连通的文化网络,而不是被隔离在某个封闭的局域网中。在这个动态开放的文化网络中,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自主的文化节点,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任何人都可以在整个网络中自由分享或广播他所选择或创造的文化信息、自由加入或退出由许多独立文化节点组成的不同文化社群,并同时拥有多重文化社群身份。但在以固化单一民族文化身份差异为导向的民族主义多元文化政策的安排下,个人文化自由的空间受到了限制。每个人都首先被打上只属于某一族文化成员的身份标签。这种僵硬的文化区隔政策很容易将群体的刻板印象带入个体的互动中,形成对个体的文化偏见。即使我们自己明了我们希望如何看待自己,我们也许仍然很难劝说他人也以同样的方式看待我们。每个人无法坚持要求他人将其首先单纯地视为一个人,而不管其民族成分如何。我们可能无法避免地被划入国家和社会的统治者为我们准备好的某个人群类别中。不管我们如何看待自身,我们常常被贴着相同的标签而笼统地按照群体文化形象给简单地标签化和符号化了。我们在维护个人文化身份方面的自由在制度化的单一文化身份归类中是极有限的[9]5-6。

查尔斯·蒂利指出,“身份是一组有力的社会安排,在这种安排里,人们建构有关他们是谁、他们如何联系和对他们发生了什么的共享故事。……不管这些故事根据历史研究的标准是真是假,它们在达成协议与协同社会互动方面,发挥了不可缺少的作用”[12]221。民族主义政治大亨们之所以热衷从历史文化素材中萃取出可信的族性符号,就是要创造“我们”—“他们”的亲疏意识,激活作为社会群体动员功能的故事与身份边界,操纵压制其他竞争的身份[12]223。那些以身份政治为业的民族主义者们总是不厌其烦地用各种文化符号切分人群,给人们贴上不同的民族标签。如果用语言分不开一群人,他们就会用信仰、神话传说、习俗,甚至饮食喜好或穿着方式的差异把人群分裂成多个小群体。同时,他们在切分出的各个小集团内始终努力培养成员内外亲疏有别的族群意识。而当人们开始使用有关“我们是谁?”“你们是谁?”和“他们是谁?”这些问题的共享答案时,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者们就会很容易地把一种单一的文化身份归类变成政治动员和排除异己的工具。同时,当其他被标签化的人也开始用你身上的身份标签先入为主地界定你是谁,以及你和他的关系的时候,你也很难从民族身份的小盒子中脱身。

蒂利认为,明显的集体暴力依赖于群体身份边界的激活和加强[13]4。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关于界别公民文化身份的政策主张,很容易使国家给每个人打上一个单一的民族文化身份,促使人们留居在本族的聚居区内。同时,原本可能被自然淡化、忘却的文化“特性”,在区隔保护、施以恩惠的政策下又能得以重新突显[2]。这又反过来加强了标示单一民族文化身份的原生质依据。在民族主义排外思想的渗透影响下,这种对人群的单一文化身份的制度分类,极易成为某些分离分子组织、动员和煽动群体对立的“合法”武器。有学者指出,尽管任何个人或群体都有多重身份,但对社会成员按照民族的单一文化身份的区隔安排很容易导致社会的日益“巴尔干化”,甚至引发鼓励“种族分离”这样的灾难性后果[14]。比如在巴基斯坦,同样一批人在不同的场合可能是作为工人、妇女、穆斯林、信德人的村民或某个行业的成员而行动。然而身份政治的边界专家们却总是在众多的身份中专门挑选两种相反的族群身份制造群体的对立和冲突[13]4。例如民族主义分子不仅在西巴基斯坦制造了内部旁遮普人、帕坦人、信德人以及其他族群之间的紧张与宿怨,又对东巴基斯坦的孟加拉人大肆屠杀,结果以东巴基斯坦独立为孟加拉国而收场。为了隔离穆斯林与印度教教徒,他们不惜血流成河与印度分治;为了割裂穆斯林兄弟,他们也照样不惜血流成河[15]28。由于民族主义和多元单一文化主义在当代社会的泛滥,使得生活在多元化社会中的人们越来越容易被一些身份符号区隔为越来越多的族群。虽然整个世界的相互联系正变得越来越频繁紧密,但当今多元文化交汇的社会仍可能在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所制造的单一民族文化分类的幻想下,陷入到碎片化、部落化和永无止息的纷争中去。

三、分族自治与虚假联合

盖尔纳观察到,在传统环境里,追求单一的、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同一性的理想毫无意义。尼泊尔山区农民常常与多种多样的宗教仪式发生关系,并根据情况从社会等级、宗族或者村落(但不从民族)的角度来考虑问题。之所以说在传统环境里鼓吹同一性并不重要,是因为那不会引起什么反响。然而在民族国家模式已然确立为国际主流的当代社会,明确刻画自己的特征则是一个力图对内保持同一性、对外实现自治的假定存在的民族的特点[16]18。安娜·特里安达菲利杜发现,那些善于经营族群边界的现代民族主义者们,在文化领域建构各种民族性的工作中,利用某种语言、宗教、民俗或历史传说等具体的文化要素“不仅仅是在进一步确证民族身份的层面上才重要,因为正是它们将内部群体和外部群体区分开,才使对世界的这种区分性的观点和政策主张得以合法化和真实化。文化特性、神话、传统、历史地域构成了‘我们和‘他们之间区别的内在组成部分。它们赋予民族和‘异己之间的对立以具体的形式,同时,它们又为这种对立所塑造,从而反过来进一步确证了它”[17]。对此,民族主义研究专家埃里·凯杜里认为,虽然民族主义“试图通过求助历史、人种学和语言学来证实民族是人类明显的和自然的分支。但是这种企图宣告失败,因为无论何种人种学或语言学,均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如果存在操有相同语言或属于相同种族的人们的事实的话,就应该单独地赋予他们享有一个他们自己的排他性的政府的权利”[18]74。但令人遗憾的是,一些主张各群体文化友好相处的人们,却每每陷入了多元单一文化主义的思维幻象,使得原本丰富的关于人类文化多元沟通与差异共存的探讨和实践,常常简化成在数个排他性民族文化板块所构成的“拼图游戏”中某种“和稀泥”式的“求同存异”。在民族主义关于“划族而治”的多元文化政策的宣传中,“民族”变成了唯一的多元文化单位,差异只能是族际之间的文化差异,而不能是别的。同时,族内个体丰富多样的文化个性往往被忽略、抹平,族际文化之间某些方面的少数“差异”常常被严重放大。多元文化的共存模式似乎只是数个不同颜色的玻璃片刚好被摆在一起,而一旦条件出现,它们可以随时分开。因此,纯粹以族群单位界分文化群体类型的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既追求地方群体文化同质性,又欺世盗名地打着多元文化主义的幌子,很容易成为多族群国家内部一些民族分离主义者们追求高度自治甚至搞分裂的渐进手段:首先通过盗用多元文化主义影响国家群体文化政策的制定,形成一种国家内部各族文化相互区隔的马赛克拼盘式的虚假联合。其次等到国家一旦遭遇重大政治危机,一旦中央对边疆的控制出现较大程度的松动时,某些平日里大谈“政治一体、文化多元”,主张“差异共存”的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者们很可能摇身一变,成为激活族群文化认同边界,鼓动民族政治自决的政治大亨,将早已切割开来的各个民族文化自治集团坐实为可分离的地方政治集团从而分裂国家。

迈克尔·赫克特指出,“民族主义运动常常以一种受到威胁的文化群体的保卫者身份来证明它们自己的合法性”[8]151。但实际上,族群领导人和精英们“是利用他们的文化群体作为动员群众的场所,并且作为他们竞争权力和资源的赞助者,因为他们发现利用族群群体比利用社会阶级更有效”[19]59。而且族群分隔的制度化建设越多,对于其工作和社会地位都要靠这一文化之维系的人们来说,主权的个人净收益就越多[8]152。他观察到,“文化上具有独特性的领地在觉醒时常常会形成民族主义。由于处于间接统治体系的地方政权已经控制了领土内的行政管理机构,它们拥有可以动用的资源以及可动员的属民。有时,它们会胸有成竹地宣布脱离中央统治者”[8]33。

一些陷入多元单一文化主义虚假联合思维误区的人们也许会简单地认为,地方民族主义者们最多不过寻求保持一种独特的民族语言和文化。因此,一个多族群国家的政府将文化事务方面的自治权力让予其统治之下的不同族群,便可以满足族群民族主义的要求并使他们放下武器[18]111。但这种想法未免太过天真。因为民族主义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16]1。它的终极追求,就是要使文化和政体一致,努力让文化拥有自己独立的政治屋顶[16]57-58。安东尼·史密斯发现,在现代民族分离运动的实践中,“民族主义的文化和政治形式常常相互继承,并且民族主义者们可能会在两者之间摇摆。当政治民族主义在其目标上踌躇时,文化民族主义就可能充当临时代理人,发展共同体的集体文化资源;当文化的元气消减时,新的民族主义政治运动又会显现”[19]81-82。埃里·凯杜里认为,试图用更大的文化自治来“阻止民族主义者不满势头的企图是很难成功的。因为民族主义者认为,政治和文化事务是不可分割的,如果不赋予其一个排他的主权的话,任何文化是没有生命力的。这种企图只能使艺术、文学和语言问题变成严重的政治对立问题,并被用来作为民族斗争的武器”[18]111。他指出,“只有当一个多民族帝国的不同民族的文化、语言和宗教自治不取决于民族主义学说,或者被这种学说加以证实的时候,这种自治才是可行的;数世纪中,在奥斯曼帝国,这种自治使得以‘米莱特(millet)制度著称的安排有可能维持下来,恰恰因为民族主义不被人们所知,而它的崩溃则是当民族主义在该帝国不同民族中间得到传播的时候。这种‘米莱特制度的瓦解是因为这种有限的自治不能满足民族主义者的野心”[18]111。因此,尽管一些民族主义多元文化论者常常搬出许多古代多族群帝国“因俗而治”的古老案例来为当下的自治主张作注脚,但在民族主义思潮泛起的今天,狭隘封闭的自治实际上已成为多族群国家解决地方民族主义者要求的不确定和不可靠的方式[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