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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

2015-05-19张雪莹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5年13期
关键词:泰安市城市化现代化

■张雪莹/文

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

■张雪莹/文

城市化是二、三产业不断聚集和产业结构转换的过程,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迁移的过程,也是城镇的各种资源向农业农村扩张和支持农村发展的过程。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紧密关系。对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是正确处理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关系的重要指针。2014年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发布,在这一指导全国城市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中提出城市化是载体和平台,带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就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做了详细论述。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对于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近年来,山东泰安市在促进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在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因此,研究泰安市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问题,是促进泰安市实现富民强市、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的重要课题。

一、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背景分析

(一)我国传统城市化模式及其利弊

中国的城市化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徙,也是中国历史上伟大的社会变革之一。我国城市化在建国后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三十年,城市化率由大约7%提高到17%,平均每3年提高1个百分点。这一阶段我国城镇建设普遍采用企业带动城市发展模式,即先建生产线,围绕生产线建设生活区,进而配套建设子弟学校、职工医院、合作社等。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后三十年,城市化率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2013年城市化率达到53.73%。这个阶段特别是90年代以来,城市建设更多采用园区模式,依托各类产业开发区发展城市。这两种模式都是工业化带动城市化的模式,好处是基础设施建设“多快好省”,城市建设迅速形成规模,生产力快速形成。但这种快速发展也带来一些问题,可以概括为“三个透支”:

透支环境。这种模式“多快好省”主要省的是环境建设部分,基本建设投入不足,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因陋就简,造成了环境污染,破坏了自然生态系统。

透支土地。在城市建设方面,政府财政投入有限,主要依靠土地级差地租和溢价,沿城市边际扩张,投资小、见效快。1999-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从595.85亿元增加到1.59万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由9.2%提高到48.8%,支撑了中国的快速城市化。同时这种模式推动城市边界无限制扩张,从而丧失效率,由此产生各种严重的“城市病”。

透支人口福利。在城市化过程中,劳动力要素以吸收农村廉价劳动力为主,农民工成为“中国制造”最大的成本优势,支撑了中国的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大量农民工工作生活在城镇但不享受市民待遇,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还系于农村和农地,造成城镇内部的二元结构。城市快速发展成为吸附农村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和资源的“黑洞”,城市兴起背后却是农村相对衰败,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强化,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农业生产水平停滞,并出现了“留守儿童”等农村社会问题。

这种透支环境、土地、人口福利的模式已经不可持续。转变城镇发展方式,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是新一轮城市化的必然选择。城市化在人口聚集和面积扩张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

(二)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建国以后我们虽然一直致力于实现农业现代化,但中国农业的落后面貌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国家也开始注重“三农”问题的系统解决,开展新农村建设、取消农业税、加大涉农补贴力度等,中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才真正步入正轨。2013年我国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7%,实现了农业生产方式从人畜力向机械作业的历史性跨越。但我国的农业经济无论在速度上、规模上,还是在效益上,与世界现代农业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道路还十分漫长。目前农业现代化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转移困难

目前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高达1.7亿之多,劳动力转移面临以下难点:城市化滞后造成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艰巨性;第三产业发育滞后严重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乡镇企业对农村劳动力吸纳能力逐步减弱;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导致就业岗位选择面狭窄。同时还应看到另一方面,全国40%以上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已经投入到了非农产业,而把农业生产留给了妇女、儿童及老人。据有关资料,我国的妇女承担着60%的农活,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严重弱化。

2.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竞争优势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以种植业为主,粮食作物占有很大的比重,经济作物的种植和经营规模比较小,从而无法在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联产承包之后,我国家庭农业生产经营分散、规模小。我国农户约2亿个,除数量有限的国有农场和极少数农村实行规模经营外,基本上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难以形成带动我国农业的规模经济。

3.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影响劳动生产率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教育事业发展缓慢,大部分农民处于较低文化水平层次,农村劳动力的总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思想素质低,小农意识浓厚,思想保守;文化素质低,在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占20%,小学占40%,初中占29.5%,高中占10%,大专以上仅占0.4%;科技素质低,我国农村劳动力中95%以上的人,基本上仍属于体力型和传统经验型农民,不具备现代化生产对劳动者的初级技术要求;经营管理素质低,生产方式简单,劳动手段陈旧,经营管理粗放。我国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直接影响了我国农业的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给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及城市化进程带来严重制约。

4.农业资源短缺,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目前,我国人均耕地、草地、林地、水资源分别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30%、40%、14%和25%。根据生态经济学观点,农业现代化程度越高,它与农业生态系统的依存关系越密切。生态文明既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由于粗放式的城市化发展模式以及过度重视经济增长、轻视环境保护,导致污染向农村转移,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威胁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三)我国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政策梳理

党和国家对于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高度重视,从十八大以来,在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结构中最大的问题是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明显,收入分配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产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是农业。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市化相比,农业现代化滞后的问题仍很突出。农业现代化能否与其它几个现代化同步发展,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四化同步”,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市化良性互动、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创新,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注入了强劲动力,为新时期推进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力推新型城市化,经过一年多的谋划,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政策思路日渐清晰。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布了《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要完善城市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市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十六字诀”说明新型城市化发展必须与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随后,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山东考察时指出,城市化不是土地城市化,而是人口城市化,不要拔苗助长,而要水到渠成,不要急于求成,而要积极稳妥。

2013年12月12日,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市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走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核心是以人为本,关键是提升质量,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2013年12月23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举行,强调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农情,遵循现代化规律,依靠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市化要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突出特色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这两次会议对于推动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014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即《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2014年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年)发布,提出城市化总体上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发展现代农业腾出宝贵空间。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对于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上述政策的制定,说明党和国家对于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认识逐步深化,为推进新型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新型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辩证关系

新型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内涵丰富,相辅相成、相互交融、交互促动。所谓新型城市化,就是指坚持以“以人为本”为基准、以内在质量的全面提升为要求,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为原则,走科学发展、城乡统筹、城乡一体、集约高效、城乡互动、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城市化建设路子。新型城市化至少包含了“四个协调”,即: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相协调;人口、经济、资源与环境相协调;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发展相协调;人口积聚“市民化”与公共服务相协调。农业现代化是指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业日益用现代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管理方法武装起来,使农业生产力的由落后的传统农业日益转化为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

“四化并举”中城市化相对于其它“三化”具有综合带动的特点,这就意味着新型城市化要做到三个带动:带动新型工业化,促进产城一体;带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城乡一体;带动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其中,城乡一体是新型城市化的核心问题。新型城市化不是城市“吃掉”农村,而是城乡融合共生、实现城乡一体,这必然要以实现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为先导。

新型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的交互促动关系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第一,城市化是农民转化为市民、乡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化为城镇生产生活方式的过程;农业现代化是新型城市化的基础条件。

第二,农业现代化有利于解放农业生产力,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不仅使其进入城镇,而且为城市化发展创造了主体条件。

第三,新型城市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出路和依托。新型城市化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提供了依托和载体,为农民走进城镇享受现代城市文明提供了现实出路。

第四,只有通过农业现代化解放农民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才能为以农民市民化为核心的城市化创造条件,才能确保城市化的质量,促进并增强城市化的繁荣和活力。

第五,必须坚持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良性互动,才能顺利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激活内需发展的动力。

二、泰安市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

泰安市地处东部沿海地区,2013年城市化率已达53.76%,高于山东省平均水平。经过几届党委政府的努力,城市化建设取得很大的成绩,但在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方面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在新形势下,深入研究这些问题,探究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推进泰安市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是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发现目前泰安市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特别是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须加以重视、破解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户籍改革明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

城市化率通常用市人口和镇驻地聚集区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用于反映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的程度。6年来,泰安市城市化水平逐年提高,2012年城市化率达52.56%(常住人口口径,下同),略高于山东省平均水平,与全国城市化率基本持平(见表1)。而同期,按公安户籍统计数字,泰安市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率仅有37%(见表2)。城市化率与户籍城市化比率相差超过15个百分点。这一差距主要是未统计无户籍的农村务工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这表明泰安市户籍准入明显不足,户籍改革滞后,城市化不完全。

2.城镇居民与农民收入差距未见改善

6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逐步增加,同比增长基本持平,收入差距未有改善(见表3)。从可支配的内容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全部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而农民纯收入除了用于生活消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留作追加的生产费基金,用于农民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外,从两者所反映的实际收入的角度看,农民纯收入基本上反映了农民收入的真实水平。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没有包括城市居民在医疗、住房等方面中间接得到的福利性收入部分。因此,考虑多种因素,收入差距不仅未有改善,实际是在逐渐拉大的。

3.农业发展形势严峻

从表4可见,农业增加值与第二、第三产业的比值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对于泰安市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呈逐步萎缩的趋势,这与农业现代化要求大相径庭,农业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必将对城市化产生消极影响。6年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与粮食产量在2012年、2013年连续出现负增长,回落到2008年的水平,这一变化让人警觉。保证粮食生产和供给是不容有一丝疏忽的,泰安市农业发展形势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表1 全国、山东、泰安城市化率表

表2 泰安市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变化情况表

表3 泰安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表

表4 泰安市地方生产总值构成表

表5 泰安市农业信息表

(二)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我们通过对泰山区、肥城、新泰进行实地调研,与政府人员、当地企业家、农业大户进行座谈,对于当前泰安市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存在的问题有了直接的具体的了解,分析得出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干扰了“三化同步”政策导向的执行和落实

受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式的影响,实践中对于“三化同步”往往存在着一些片面认识。例如在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系上,认为工业的效益远高于农业,工业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更多的税收、更多的生产总值,为大力发展工业,农业理应做出让步,忽视甚至削弱农业的倾向普遍存在。并且认为,只要工业发展起来了,农业的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类似这样的认识偏差直接干扰着“三化同步”政策导向的执行和落实。

2.缺乏全面统筹的措施支撑,在资源配置上存在两难

“三化同步”问题的本质在于要素资源在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与配置。比如,在土地资源方面,既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又要保障工业化、城市化用地的合理需求。同时,在土地用途转换的过程中,既要充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在一定限度上保持城市化、工业化的低成本优势。在人力资源方面,既要鼓励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腾出发展空间,又要在农村保持相当数量的高素质劳动力,否则仅靠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是无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在资金方面,既要想办法创造条件、放宽限制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能够依托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市场渠道优势进入农业,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又要防止出现土地的无序流转以及对某些产业的人为操控和投机。在资源配置上缺乏全面统筹,未能真正形成促进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及政策支持。

3.城市化区域发展不平衡,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能力不足

城乡区域产业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区与县域差距明显,导致城市化区域发展不平衡。2013年中心城区GDP占全市总量的65.5%,县域仅占34.5%;镇域经济欠发达,尤其是县域偏远的乡镇缺乏产业经济,财税收入少,难以支撑“两化”协调发展的刚性需求。县(区)之间、镇与镇之间的发展条件差异导致发展差距较大,在经济基础相对较差、底子较薄的乡镇,推进城市化和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受到很大局限。同时,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能力不足。城镇产业集聚度不高、产业链不完整、产业特色不够明显、发展模式较为粗放、吸纳就业能力有限,特别是中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薄弱,配套功能不太完善,吸纳集聚人口能力有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受限。

4.农业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泰安市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中低产田比重偏高,达6成以上;农田灌溉渠系水利用率仅4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农村交通、教育、卫生、供水等公共设施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较大。农村土地的产业化经营、规模化流转制度及机制不完善,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土地流转各村各自为政,难以引进大型农业项目,种养产业虽新组建了一定数量的合作社,但整体零散,缺乏统一协调。

5.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够完善,农民综合素质水平较低

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不均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够完善。农民免费技能培训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农技服务未真正落到实处。农民与城镇居民平等、统一的就业政策和城乡教育均等化有待进一步落实加强。农民综合素质水平仍然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占绝大多数,这造成他们在许多方面的水平和能力也普遍偏低,大大制约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同时,大多数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脱离农业生产就近进工厂入店铺,或外出打工,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多为妇女、老人等留守人员,这也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三、科学推进泰安市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泰安市推进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应该坚持科学发展,遵循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泰安实际,以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为目标,抓住机遇,多措并举。要顺利推进泰安市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必须理清思路,扎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把握好“6个着力”的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思路

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中央高度重视和支持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政策机遇,自觉把握和切实做到“6个着力”,以此作为推进泰安市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总思路。

一是要着力强化以科学规划管理为重点,提升城市化的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二是要着力处理好四个方面的重要关系,即城市化建设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系、城市化建设与农村集镇规划的关系、城市化建设与工业园区布局的关系以及城市化建设与城市功能拓展的关系。三是要着力以统筹兼顾打造和提升特色产业集聚能力、“产城一体化”的支持能力。新型城市化必须以产业发展为驱动,做到“产业兴城,城兴产业”。不同区域城镇之间要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凸显特色,从而形成城镇功能与产业集聚良性循环的一体化发展格局。四是要着力引导和助推现代服务业向城镇转移和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商贸业、餐饮业、特色旅游业和信息物流业等向城镇转移集聚,以增强县域经济的发展动力、综合实力和内在活力。五是要着力培植和提升城镇特色产业、农业优势产业的辐射和引领带动能力。在推动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大力扶持中心镇、专业镇建设,建设一批“工业重镇”、“农业重镇”、“商贸重镇”、“旅游重镇”、“生态文明重镇”和“文化产业重镇”。六是要着力强化以人为本,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质量效益和发展水平。通过提高农民的技能素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民有效收入等系列措施,全面激发农民作为城市化建设主体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主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城市化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持续的发展动力。

(二)建立全面覆盖城乡、覆盖实有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

无论是进入城市的农民工、转化为市民的“农转非”人员,还是留在农村的农业工人,都必须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失业保障等。医疗保障尤其重要,如果没有这一保障,一些家庭可能因病致贫,进而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社会保障体系要全面覆盖城乡,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要覆盖实有人口,而不仅仅是市民。重点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推动社保体系由城乡二元保障向城乡一体化保障转变。

(三)对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进行有效地制度设计和监管

近年来,在政府推动下或在市场的自发调节下,一些地方相继出现了反租倒包、土地入股、土地互换、委托经营等多种类型的土地流转方式,但整体上农村土地流转还是零星的、分散的,缺乏法律、制度层面的保障,滞后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要把制度设计好、规则制定好。成都、重庆等城市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成都制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建立了交易平台和具体交易规则;重庆成立了农村土地交易所,推出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而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的新模式。这些有益的探索可以为泰安市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提供好的借鉴经验。同时,要对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进行有效地监管,避免权力寻租和特权操控,避免形成新的分配不公和腐败,防止对农民利益的剥夺。

(四)建立健全农村市场体系

农村土地流转需要产权交易市场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也需要通过市场化机制来推进。一般意义上,农业现代化必须以市场为基础,建立起包括农产品市场、农村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在内的农村市场体系。但另一方面,农业是弱势产业,是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产业,政府必须对农业给予格外关注,通过完善农产品收储机制、价格平抑机制等,来形成相对稳定的农业市场,避免农产品价格波动过大,而导致农民利益的损害以及对社会物价的不良影响。

(五)切实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

在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不得不正视的一个问题是,许多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又无一技之长,出外打工只能从事重体力活或简单劳动,留在农村一旦失地更难就业,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较大压力。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应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把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同加强城镇的绿化、环保、卫生、交通、便民服务等事业结合起来,形成提供就业岗位与创造本地财富的新循环。另一方面要多途径加强职业培训,整合劳动、教育、社会、企业等各方面的教育培训资源,围绕产业、项目、市场的需求来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切实增强农民的技能和就业能力,提高他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积极性和成功率。

(作者单位:中共泰安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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