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缘由
2015-05-18罗平汉
罗平汉
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以“一大二公”为特征的人民公社,并以此作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具体途径。随后,全国农村迅速掀起人民公社化运动,仅过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将全国的数十万个农业合作社合并成两万多个人民公社。当年为什么要将这些新合并起来的大社命名为公社,其中有哪些缘由呢?
万马奔腾景象的鼓舞
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有一句家喻户晓的话:“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金桥。”这就清楚不过地表明了人民公社与共产主义的内在联系。因为人民公社实行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包含有社会主义的按劳取酬和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并且能实现前者到后者的过渡;人民公社公共食堂、托儿所的建立,实现了家务劳动社会化,解放了妇女,消灭了私有制残余;人民公社办工厂、办红专大学、建新村等,便于消除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凡此种种,使得共产主义不再遥远、渺茫和神秘,不久的将来人们就能生活在共产主义时代,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所言:“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
那么,既然“不是遥远将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呢?有亲历者回忆,北戴河会议讨论的一个文件中写的是第三个五年计划,即1967年前,毛泽东改活了一点,改成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即1967年或1972年以前。后来这个文件没有公开发表,但起码与会者对实现共产主义的时间表已是明确的了。无怪乎当时的人们说,“我们这一代人将生活在共产主义时代”。一些地方甚至还提出更短的时间建成共产主义的设想。山东省寿张县(1964年撤销,并入阳谷县和河南省范县)计划两年建成一个“像样的共产主义”;山东省范县(1964年划归河南省)提出在1960年过渡到共产主义;山东省莒县的口号是大战两百天向共产主义过渡;河南修武县打算在五年内实现共产主义。
在战争年代,革命者虽然坚信共产主义一定会实现,但他们思考得更多的是如何推翻反动统治阶级,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新中国的问题,自然不会更多地去考虑共产主义的实现时间。为此,毛泽东在1940年初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中,一再强调要将对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的宣传,同对新民主主义行动纲领的实践区分开来。在1945年中共七大上所做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他又指出,任何一个共产党人及其同情者,如果看不起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空谈什么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那就是有意无意地、或多或少地背叛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就不是一个自觉和忠诚的共产主义者。
但是,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毛泽东在对中国的未来发展作设想时,急于建成社会主义的情绪就开始有所流露,特别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他这方面的表现就更为明显。
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前夕,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所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中,曾这样说:“我们的总目标,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我们是一个六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究竟需要多少时间?现在不讲死,大概是三个五年计划,即十五年左右,可以打下一个基础。到那时,是不是就很伟大了呢?不一定。我看,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就差不多了,就像个样子了,就同现在大不一样了。”
到1956年,原定十五年左右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不到四年就基本完成了,这使毛泽东对建成社会主义和过渡到共产主义开始有新的设想。他在《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中说,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十年至十五年以后的任务,则是进一步发展生产力,进一步扩大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的队伍,准备着逐步地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必要条件,准备以八个至十个五年计划在经济上赶上并超过美国。”
毛泽东的这番话,是在1957年7月反右派运动的高潮中讲的。进入1958年,他亲手发动了“大跃进”运动,目的就在于要加速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实现经济社会的超常规发展。“大跃进”与高指标是紧密相连的。高指标导致了浮夸风和“放卫星”的盛行,这又促使中国领导人一面为农村出现的万马奔腾景象所鼓舞,一面又为浮夸风所迷惑,以为中国农村的生产力已经有了一日千里的发展,共产主义的到来已为期不远。
1958年的《新华半月刊》上曾有一份《今年农产品高产纪录统计表》,里面详尽地刊载了截至这年9月25日省级以上党报发布的“卫星”:中稻产量最高的“卫星”是广西环江县红旗人民公社,亩产130434斤10两4钱;小麦产量最高的是青海柴达木盆地赛什克农场第一生产队,亩产8585斤6两;还有亩产26968斤12两的花生(福建晋江县集力社自强生产队)、亩产7239斤1两的芝麻(河南西平县东风人民公社)、亩产202735斤的南瓜(河南息县包信乡张大庄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对于这些离奇的高产“卫星”,人们不一定完全相信(尽管这些“卫星”都煞有介事地进行过验收),但对于这年的粮食大丰收许多人则是深信不疑的。为此,7月23日的《人民日报》社论《今年夏天大丰收说明了什么》自豪地宣称:“只要我们需要,要生产多少就可以生产多少粮食出来。”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发表文章,专门驳斥“粮食生产有限论”。6月16日,一位著名科学家在《中国青年报》发表文章说,根据他估算,如果植物能利用射到一亩地上的太阳光能的30%,稻麦的产量就有可能达到数万斤。1958年12月,两位主管农业工作的负责人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说:“下面报产,有浮夸虚报的,也有隐瞒产量的。经过省、地、县三级打了些折扣,八千五百亿斤左右是比较可靠的;退一步讲,总不少于七千五百亿斤,可以照此类文公布。这比一九五七年的产量三千七百亿斤翻一番,还稍多一点,这是很大的跃进。”endprint
农业的高指标、浮夸风,又逼得工业和其他部门也搞浮夸、“放卫星”,以至各种“卫星”满天飞,1958年的中国真是热闹非凡。既然生产力如此飞速发展,生产关系自然需要进行相应的改变,以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苏联农业集体化的影响
1958年急急忙忙地宣布通过人民公社而过渡到共产主义,也有来自苏联的影响。
1920年10月,十月革命刚刚胜利不久,列宁就宣布:“至于现在15岁的这一代人,就能够看到共产主义社会,也要亲手建设这个社会。”他还说,现在是15岁的一代青年,“再过10—20年就会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在列宁看来,实现共产主义也不是“遥远将来的事情”,而是只需一二十年的时间。
斯大林在1936年宣布,苏联已经实现社会主义。1938年苏联开始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提出要在十到十五年的时间里经济上超过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并在五年内“完成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建设并从社会主义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1941年卫国战争的爆发,打断了苏联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进程。战争结束之后,经过几年的重建,苏联的经济恢复到了战前的水平,斯大林再次提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1952年10月,苏共召开十九大,此次大会决定将有几十年历史的“全联盟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即“联共(布)”改称为“苏联共产党”。改名的原因,是因为苏共的双重名称——“共产主义的”和“布尔什维克的”——是由于历史上同孟什维克进行斗争而形成的,目的是为了同孟什维克划清界限。现在,孟什维克早已退出历史舞台,党的双重名称也就失去意义,而“共产主义的”这个概念最能确切地反映党的任务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即建立共产主义社会。
在苏共二十大上所做的秘密报告中,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问题做了全面的揭露,却没有放弃斯大林提出的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思想。1957年11月,在庆祝十月革命胜利40周年纪念大会上,赫鲁晓夫宣布苏联“在15年不仅赶上并且超过美国”。与此同时,苏联在内部确定,从1959年算起,以12年的时间即1970年实现共产主义。1959年1月,苏共二十一大上,赫鲁晓夫在《关于1959—1965年苏联发展国民经济的控制数字》的报告中提出:苏联已进入“全面展开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共产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进一步加强苏联的经济力量和国防力量,同时日益充分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
苏联提出的实现共产主义的时间表无疑对中国领导人既有启示,也有压力。毛泽东始终认为,中国应当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苏联进入了共产主义,中国还在慢吞吞地搞社会主义,实在不成样子,所以才有了在1967年或1972年实现共产主义的想法。要实现共产主义,就必然要改变原有的基层组织结构,构想出一种向全民所有制和共产主义过渡的组织形式。于是,“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应时而生。
1958年将新合并的大社取名为公社,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给予了直接的影响。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俄国就启动了农业集体化(即集体农庄)运动。1929年之后,苏联开始全盘农业集体化,到1934年苏联的农业集体化基本完成。苏联开展农业集体化主要是建立集体农庄。苏联的集体农庄有三种组织形式:一是土地共耕社,成员集体劳动,除土地外(十月革命后苏俄实行土地国有)的生产资料仍属于农民个人所有;二是劳动组合,成员从事集体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但允许保留一定数量的宅旁园地和从事一定的家庭副业;三是农业公社,成员不但集体劳动,而且全部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公有,实行“按需分配”。斯大林曾指出过农业公社与劳动组合的区别:“劳动组合只是把生产资料公有化,而公社在不久以前不仅把生产资料公有化,而且把每个社员的生活也公共化了,就是说,公社社员同劳动组合组员不同,他们没有私有的家禽、小家畜、奶牛、谷物和宅旁园地。”
然而,苏联农业公社在集体农庄组织中占的比重并不大,在1929年土地共耕社占60.2%,农业劳动组合占33.6%,农业公社占6.2%。到农业集体化基本完成的1931年,农业劳动组合已占91.7%,而土地共耕社和农业公社却分别下降到4.7%、3.6%。列宁和斯大林不赞成大规模地组织农业公社,是他们认为苏联目前还没有建立农业公社所需要的强大物质基础。所以斯大林在联共(布)十七大所做的报告中说:“将来的公社是从发达的富裕的劳动组合中成长起来的。将来的农业公社是在劳动组合的田地上和养畜场中有了丰富的谷物、家畜、家禽、蔬菜和其他各种产品的时候,在劳动组合中附设有机械化洗衣坊,现代化厨房、食堂、面包厂等的时候……将来的公社是在更发达的技术和更发达的劳动组合的基础上,在产品十分丰富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
不论是列宁还是斯大林,他们虽然都对急急忙忙地建立农业公社持批评态度,并不是因为公社这个名称不好,恰恰相反,他们始终认为公社与共产主义是紧密相连的,是农业集体化的最高形式,也是农村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斯大林曾说:“这当然不是说公社根本不需要了,它不再是集体农庄运动的高级形式了。不,公社是需要的,它当然是集体农庄运动的高级形式,但不是目前的在技术不发达和产品不足基础上产生并且自然改为劳动组合的公社,而是将来的在技术更发达和产品十分丰富的基础上产生的公社。”列宁、斯大林对建立公社也是向往的,只是他们认为现在还不具备大规模建立公社的条件。
我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这样三个互相衔接的阶段,但也有许多的地方,并没有经过初级社这一环节,而是直接由互助组甚至个体农民建立高级社。我国的互助组相当于苏联的共耕社,农业合作社特别是高级社相当于苏联的劳动组合;但有所不同的是,苏联实行的是土地国有,而我国的互助组和初级社是土地农民个人所有,高级社是土地集体所有。不过,在农业集体化的步骤和合作组织内部的运作上,两者之间是相类似的。虽然我国农业合作化有自己的特点,但受苏联集体化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endprint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其中特地引用了列宁关于公社的论述。列宁说:农民“都是实际主义者,都是务实的人,我们应当向他们做出具体的例子来证明‘公社是最好的东西”。“应把公社组织得尽善尽美,以便取得农民的信任”。这个决议在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历史上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文献,标志着我国的农业合作化由以发展互助组为主,转变为以发展农业合作社为主。这个文件曾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各级组织以此对农民进行了广泛的农业合作化的宣传教育。由此不难看出,至少是文件的起草者认为中国农业合作化的最终目的,也是应当建立公社的。
空想共产主义的关联
中国古代虽有“公社”之名,但它与我们今天所讲的公社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而是祭祀天地神鬼的地方。《礼记·月令第六》中说:“孟冬之月……是月也,大饮。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1958年所建立的人民公社,与中国古代的“公社”没有什么直接联系。
然而,1958年把由若干农业社合并而成的大社取名为“公社”,却与欧洲空想共产主义有某种关联。在空想共产主义者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中,“公社”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单位,甚至是共产主义的代名词。18世纪法国著名的空想共产主义者巴贝夫认为,所有制方面的革命,应当是在国家中成立的共产主义原则的“全民公社”(又译为“国民公社”)开始。在巴贝夫的“全民公社”里,人们共同劳动,共同拥有国内财富。在这里,每个人都按照法律向当局领取所需之物。每个公社社员,都获得整洁卫生的房屋、衣服、日用品、食品药物等,每个人都应该到公共食堂就餐。巴贝夫还认为,一切劳动人民,都会很愿意加入“全民公社”,至于公社以外不愿放弃私有财产的人们,则不能享受任何权利,并且将之赋以极重的累进税,迫使其破产、逃亡或赶紧加入公社。
被誉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来源之一的著名空想共产主义者欧文,也把他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构成单位命名为公社。1820年,欧文发表《致拉纳克郡报告书》,大力宣传他的空想共产主义思想。他在这篇文章中对其共产主义新村作了详细的描绘:公社(又叫协作社)的人数最好是八百至一千二百人,需要的土地为六百至一千八百法定英亩;新村为大平行四边形,四周设置成年人的寝室和起居室、入学儿童的公共宿舍、存放产品的贮藏室或仓库以及宾客招待所和医疗所,中间为教堂、学校、厨房和食堂;公社把产品平均地按照需要进行分配,每个成员依照年龄及能力安排适当的职业或工作;等等。欧文设想中的公社,是一个集工、农、商、学、兵于一体的组织。欧文认为:“新的公社将把大城市的一切优点集中于一身,而没有大城市造成的任何害处。公社的每一个成员从广阔的土地上得到的好处,将大大超过在目前的个人主义制度下最富有的地主所得到的好处。”
欧文不但提出了建立公社的设想,而且还试图将这种设想变为现实。1823年,他提出一个建立共产主义公社的计划,并于次年和他的一些追随者前往北美印地安纳州,用30万英镑购买一片土地,从欧洲移去900人从事他建立共产主义公社的试验。他将自己创建的公社取名为“新和谐”。根据欧文的思想所制定并得到他认可的《新和谐公社组织法》规定:“全体公社成员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的活动都没有高低之分。人人都将按照年龄的区分,在供应所能做到的范围内,得到同样的食物、衣服和教育;只要可以办到,全体社员将住同样的住宅,而且在一切方面都得到同样的安排。每个社员都要按照公社通过的章程和决议,为公共福利做出可能最大的贡献。”该组织法还规定,公社的立法权属于年满二十一岁的社员组成的全体大会,公社的行政权则属于由公社的书记、司库、管理员和四个部的总经理组成的理事会。公社分设六个部,即农业部,工业和机械部,文学、科学和教育部,家政部,一般经济部,商业部,每部设一总经理,其中管理员是家政部的总经理,司库是商业部的总经理。
同为19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的德萨米,则提出了一个以公社为基本单位的共产主义大家庭设想。在德萨米的设想中,这种公社“将集中城市和乡村的一切特点,它既从事农业又从事工业”。与欧文等人的设想有所不同的是,德萨米认为,公社的人数最好以一万人左右为宜。公社设有供社员活动的公社宫。公社宫建在公社的中央,四周则是耕地、果园和牧场等。公社还设有公共食堂,所有的社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共食堂就餐,每个公民都有自己舒适的个人宿舍,且所有宿舍的格局和布置都是一样。在德萨米的公社中,除了属于个人消费的东西外,其余的一切财产都归公有。公社中各种生活娱乐设施齐全,人人平等但均须参加劳动,个人消费品按比例平等分配。
19世纪法国另一空想共产主义者卡贝,曾在他的《伊加利亚旅行记》中对伊加利亚共产主义作了传神的描绘。这个共产主义的共和国划分为面积和人口大体相等的一百个省,每个省有十个面积和人口几乎相等的公社,每一个公社镇都设在公社的中央,一个公社除了公社镇外还在四周设有八个村庄和许多的农场。在伊加利亚共和国的每一个公社中,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实行社会所有,人们所需要的食品、服装、住房、家具等由社会供给,公社人人平等且人人劳动,等等。
在巴贝夫、欧文、德萨米和卡贝等人的眼中,公社与共产主义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他们理想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这种公社与1958年建立的人民公社确实有某些惊人的相似之处。虽然现在还很难说空想共产主义者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对1958年建立的人民公社有多大影响,但毛泽东、刘少奇都表示过,前人的乌托邦的空想,我们要实现。这年6月14日,刘少奇在同全国妇联党组谈话时说: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想法在那时没有实现的条件,现在马克思主义者抓住了阶级斗争,已经消灭阶级或消灭阶级的过程中,这样,把空想社会主义者不能实现的空想实现了。1958年8月21日,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谈到人民公社问题时,也说: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些理想,我们要实行。从中也就不难看出,1958年建立的人民公社,至少受到了空想共产主义者关于公社设想的启发。endprint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他们的著作中,也常常把他们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称为公社。1845年2月8日,恩格斯发表了《在爱北斐特的演说》,对共产主义社会作了细致的描述,演说中有两处地方提到公社。一处是:“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无论生产和消费都很容易估计,既然知道每一个人平均需要多少物品,那就容易算出一定数量的人需要多少物品;既然那时生产已经不掌握在个别私人企业主的手里,而是掌握在公社及其管理机构的手里,那也就不难按照需求来调节生产了。”恩格斯在另一处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不会有资本主义社会那种繁杂的运输方法,中央管理机构可以“容易地知道全国各地和各公社的消费量”。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也说:废除私有制的革命进程需要若干步骤,其中之一就是“在国有土地上建筑大厦,作为公民公社的公共住宅。公民公社将从事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将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关于公社的论述还有很多。
列宁对于公社的论述也不少。例如,他在其早期著作《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写道:“要组织没有企业主的大生产,首先必须消灭商品的社会经济组织,代之以公社的即共产主义的社会经济组织,那时调节生产的就不像现在这样是市场,而是生产者自己,是工人社会本身;那时生产资料就不属于私人而属于全社会。这样用公社占有形式来替代私人占有形式,显然需要预先改造生产形式,需要把小生产者分散的细小的独立的生产过程融合成一个社会生产过程,总而言之,需要的正是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物质条件。”十月革命之后,列宁多次论及消费公社问题。他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只能在以下情况下产生:它已经成为一个生产消费公社网,这些公社诚实地计算自己的生产和消费,节省劳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因而能够把工作日缩短到每天7小时或6小时以至更少”。
1958年“大跃进”启动后,党内普遍产生了一种中国生产力能得到迅速发展,能在不长的时间里即可实现共产主义的想法。这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的陆定一受命编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6月,这本书编辑完成,随后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书稿第一条就是恩格斯《在爱北斐特的演说》。这本书摘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共产主义的论述,其中许多是关于“公社”的一些观点,而且书稿的第十个标题就是“生产公社、消费公社”。这本书对毛泽东的影响很大,在北戴河会议上,他一再向与会者推荐这本书。薄一波回忆说,该书对毛泽东“最后决定把新合并起来的大社叫作人民公社看来起了不小的促进作用”。
“人民公社好不好?”
毛泽东一再讲,人民公社是群众自发搞起来的,他无发明之权,只有建议之权。在1958年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的一次谈话中,毛泽东说,人民公社的出现,这是3月成都会议、5月党代表大会没有料到的。其实4月已在河南出现,5、6、7月都不知道,一直到8月才发现。北戴河作了决议,这是件大事。他在1959年7月的庐山会议上还讲,人民公社我无发明之权,只有建议之权。我在山东,一个记者问我:“人民公社好不好?”我说“好”,他就登了报。小资产阶级的狂热性有一点,以后新闻记者要离开。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回忆说,人民公社是毛泽东在视察中随便讲的一句话,记者在报道中写上了。毛泽东看到后,忽然拍案失口喊道:“哎呀,糟糕,捅出去了,事先没有讨论呢,政治局还没有讨论呢。”事后,毛泽东在小范围内作了解释:“这个话是我讲的,是我没慎重。也不能全怪记者。”这里,中央政治局没有讨论是事实,但恐怕不能说“人民公社好”是毛泽东“随便讲的一句话”,因为他在河南视察时就做过这样的表态。
1958年“大跃进”,不只是党的领导人头脑发热,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其实也处于一种极度的亢奋之中。近代以来,中国贫穷落后,受人欺凌,中国人民忍气吞声了一个多世纪。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国人民政治上翻了身,生活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中国生产力仍很落后,经济上还没有彻底翻身。党发动“大跃进”,人民群众投身“大跃进”,都是希望早日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以最快速度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正是“大跃进”没有任何阻力就发动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大跃进”开始后,原有的社会体系确有与新形势不适应之处,而当时又想不出既不改变原有的生产关系,又能进行大规模建设的妥善办法,自然只有在扩大社会组织的规模上打主意。于是,小社并大社在一些地方自发产生了,而办大社又恰好是党的领导人提倡的。所以并社运动很快在全国铺开,各个大社也就有了五花八门的名称,其中有的直接叫大社或集体农庄,也有的称“共产主义建设公社”“农业公社”“人民生产公社”“人民公社”。1958年8月6日,毛泽东在视察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这是目前可考最早将大社命名为人民公社的地方)时,对七里营将大社命名为“人民公社”给予了肯定,在8月9日视察山东省历城县北园乡时更是明确表示“人民公社好”,于是各地新合并的大社一律以人民公社命名。
1958年建立的人民公社带有浓郁的理想主义色彩,甚至可以说是空想主义色彩,这又与毛泽东早年接触过的某些政治思想,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空想主义、国外的空想社会主义等旧思想,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过:“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这自然是不错的。但由此也可以看出:一方面,他为此时中国已经找到了一条通向大同的路而高兴;另一方面,他并不认为康有为的“大同”理想有什么不对,康有为的问题主要是找不到如何去实现大同的路。
大同世界是古代中国人虚构的太平盛世。《礼记·礼运》中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谓大同。”康有为的《大同书》,是中国传统的大同思想,同西方的“乌托邦”思想、基督教教义、达尔文进化论、卢梭“天赋人权论”等糅合而成的中国式的空想社会主义。endprint
毛泽东在青年时期,曾读过《礼记》,对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颇为赞许。1917年8月23日,他在致老师黎锦熙的信中说:“彼时天下皆为圣贤,而无凡愚,可尽毁一切世法,呼太和之气而吸清海之波。孔子知此义,故立太平世为鹄,而不废据乱、升平二世。大同者,吾人之鹄也。”可见,青年毛泽东对大同世界是非常向往的。毛泽东青年时期是否读过《大同书》,现在还难以断定。但是,当时涌现出的一些社会主义思潮,比如无政府主义、新村主义、工读互助主义,对毛泽东等渴望改造中国的先进青年来说,却是心向往之且产生了深刻影响的。1919年12月1日,已经历了五四运动洗礼的毛泽东,在湖南教育月刊上发表了《学生之工作》,其中在谈到他的新村计划时说:“合若干之新家庭,即可创造一种新社会。新社会之种类不可尽举,举其著者: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
毛泽东对东西方许多思想家的著作都有涉猎,从孔孟儒家、宋明儒家到明清之际的进步思想家顾炎武、王夫之;从资产阶级理论家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孙中山到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陈独秀;从赫胥黎的进化论、康德的二元论到欧洲的空想社会主义、日本的新村主义。他在1936年曾对斯诺说:“在这个时候,我的思想是自由主义、民主改良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思想的大杂烩。我憧憬‘十九世纪的民主、乌托邦主义和旧式的自由主义,但是我反对军阀和反对帝国主义是明确无疑的。”可见,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以及西方舶来的“乌托邦”思想等,曾在他心目中引起了很大的共鸣。这也不难理解,和当时其他的中国先进青年一样,毛泽东在对黑暗现实强烈不满的同时,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的使命,又驱使他如饥似渴地从中外思想家身上寻找救国救民的良策和改造中国社会的各种方剂。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毛泽东抛弃各种芜杂的旧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但是,一个人青年时期接受的思想观念,总难免在脑海中留下某些痕迹。
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确立后,共产党人的主要任务就是建设社会主义了。如果说,革命是为实现共产主义间接地做准备,那么,进入建设时期就是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直接创造条件了。早年的毛泽东对大同社会的向往,还只是一种理想追求。那时,他还仅仅是一个有志于改造社会的青年,并不具备将那些空想转变为现实的条件。到这时,毛泽东已成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偌大一个中国就为他实现大同理想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试验空间。毛泽东认为,他亲手发动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通向大同理想的有效途径。此时,毛泽东已是60余岁的老年人,与普通老年人一样,已是喜欢忆旧、也容易忆旧的年龄,青年时代曾憧憬的理想蓝图,再次从他的思想意识中流露出来,使以前一再强调实事求是的他也陷入了空想之中。
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之所以选择农村率先向共产主义过渡,还有来一次新的农村包围城市的用意。民主革命时期,中共长期把农村作为工作重心,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新中国成立后,又顺利地完成了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这使许多中共干部不但对农民有很深的感情,而且也熟悉农民,善于组织和动员农民,做起农村工作来得心应手。虽然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明确宣布从此全党进入了城市领导农村的时期,但许多干部还是习惯于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农村,所以“大跃进”运动发源于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也由农村开始(按照当时的设想,不但农村要公社化,工厂、学校、机关、街道等也要公社化,而且郑州、哈尔滨等城市也曾建立了城市人民公社)。在北戴河会议上,毛泽东多次讲到,搞人民公社,农村又走在城市的前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谭震林在江苏座谈人民公社问题时,当江阴县马镇公社谈到实行“吃饭不要钱”后,一部分家在农村的工人家属如何处理时,他说:“农村包围城市,这是中国革命的经验,民主革命是如此,建立农村根据地,而后夺取城市;社会主义革命也是如此,先农业合作化,而后才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公私合营;共产主义革命看来也是如此。”谭震林又说,成立人民公社,这是一个伟大的转变,是质的变化,“反正农村包围城市,农村共产主义化了,你城市不得不化了”。这段话,把为何要先在农村实现公社化,说得很明确了。○
题图 1958年,北戴河会议会场
(作者系本刊特约撰稿人,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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