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开创首都建设新局面
2015-05-14
日前,中共北京市委召开十一届六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研究部署了2015年各项任务,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改革创新,更高水平、更富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遵循。长期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北京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地方立法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司法公正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奋力推进依法治国在北京的生动实践。
市委《意见》提出的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目标是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要求我们,一定要有担当精神,勇于开拓,把北京的事情办好,努力为全国起到表率作用。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就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目标,就是要在法治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示范作用。市委《意见》结合首都实际,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法治社会、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一是要注重突出北京特色,在确保对中央的要求不漏项、对中央事权不越权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体现贯彻落实的要求,特别是注意总结固化近年来全市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力求有“京味儿”。二是要注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际工作中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办法,力求以问题引导法治建设、以法治建设促进问题解决。三是要注重突出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尽可能把一般性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和机制上,使各项措施不仅管眼前,更能利长远,形成推动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加强民生保障,保持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首都各项工作,要把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领会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准确认识、深入认识、全面认识发展条件的深刻变化,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的自觉性,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切实加大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破解发展难题的力度,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