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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过度的猜想

2015-05-12涂彦平

经营者·汽车商业评论 2014年9期
关键词:斯图加特沃尔夫新规

涂彦平

外国零部件在华必须合资?中国目前不可能诞生这样的新规。这或许是对最近中国汽车业反垄断后发出的过度猜想。

德国汽车配件商在华必须组建合资公司?来自德国《斯图加特报》的一则消息8月25日被中国各路媒体在网络上热情转载。

“中国当局已告知德国三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不允许他们单独经营中国分支,以后只能作为合资企业的一部分来经营。”德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爱尔铃克铃尔首席执行官斯特凡·沃尔夫(Stefan Wolf)在接受《斯图加特报》采访时如此表述。

在采访中沃尔夫并未透露是哪三家德国公司,但他称所在的爱尔铃克铃尔未受影响。爱尔铃克铃尔股份公司(Elring klinger AG),1879年创建于德国斯图加特,是全球知名的汽车密封件供应商,业务分布于美洲、欧洲、亚洲等地区。

沃尔夫对中国政府这项“新规”表示不满:“若真是这样,将违反知识产权。公司50%股权被拿走,实际上是被没收了。”“从我的观点来看,这是种倒退。以前,任何人在中国都需要合资合作伙伴,但那是很久以前。”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爱尔铃克铃尔在中国的长春、青岛、苏州均有分公司。从公开资料可以了解到,至少长春爱尔铃克铃尔是由德国爱尔铃克铃尔股份公司、长春汽车密封件制造总厂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投资兴建的合资企业。

“中国政府已经注意到全球50%的汽车交易发生在中国,但是本土的厂家却没有因此获得相应的收益”,沃尔夫认为这项新规还意味着,“中国试图在技术和创新方面赶上我们”。

确实,发改委刚刚对日本涉及价格垄断的12家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开出12.35亿元的史上最高反垄断罚单。有业内人士评价道:美国司法部汽车零部件反垄断也是专注日企和德企,现在中国终于学会了。

但《汽车商业评论》认为,这跟这项所谓新规并无任何根本性联系。而且,如果真的存在所谓的新规,这就意味着中国零部件方面的外商投资政策有可能发生改变,但除了先前早已规定的一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方面必须合资规定外,断无所有外资零部件公司来华必须合资的新规定。

事实上,沃尔夫所说的这项新规并没有在其他渠道得到明确印证。

8月25日当天,德国零部件集团博世在一封邮件中发布官方声明对此事给予回应:“博世中国目前没有收到任何中国修改外资零部件经营政策的通知,我们相信外资公司将继续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并且致力在中国建立一个公平开放的投资竞争环境。”

另外几家德国大的零部件集团也均表示未接到中国政府相关通知。

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则在当天发出的一份报告中表示,中国政府有能力阻止外国投资,更有可能在审批过程中敦促外国组件制造商“自愿”寻求中国合作伙伴,而不是在短期内做出重大政策变化。

对此,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白明博士在接受《汽车商业评论》采访时也有同样看法,“近期中国零部件外商投资政策不会有太大变化,现在是敏感时期,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很大波澜”。

不过,白明也认为,德国零部件商在华投资受限新规即便存在,跟反垄断也是两码事。他说:“外商投资政策这种规定出台是很慎重的,不会专门因反垄断而出台,即便出台也是别的原因。中国外资目录是经过多年调研才确定的,不会轻易做出调整。”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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