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会计风险研究
2015-05-11熊小青王德发
熊小青 王德发
【摘 要】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降低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风险,但仍然有一些风险需要进一步的制度创新来化解。文章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会计风险的影响作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降低公允价值会计风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会计风险; 化解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09-0036-03
防范会计风险是制定会计准则的一个重要目标。201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对公允价值会计计量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与说明,从而大大地降低了会计风险,但一系列难以克服的风险依然存在。在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进一步规范公允价值会计计量、降低会计风险?本文拟对此问题展开研究。
一、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会计风险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明确定义了公允价值与计量框架等相关概论,但理论与计量框架的固有风险依然存在
按照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因此,公允价值可以理解为脱手价格。强调公允价值是脱手价格,可以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流入或流出客观的、基于市场预期的、能够反映计量资产或负债最具相关性的计量属性。
在参照市场方面,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第三章第八条假定,“公允价值的计量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为了增强有序交易市场理论的可操作性,更加便利地识别市场,第三章对有序交易、主要市场与最有利市场等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关于有序交易,在第三章第八条中规定,“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关于主要市场,在第三章第九条中规定,“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关于最有利市场,在第三章第九条中规定,“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在主要市场与最有利市场的权衡问题方面,为降低市场搜寻成本,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在识别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时,“没有必要考察所有市场”。强调交易主体的“市场参与性”与主要市场(或与最有利市场)的基础地位,能够较好地反映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现行交易状况,并能够保证估计值的相对稳定,增强计量结果的可比性。这无疑使得交易与市场的概念更加清晰与具体。
但理论假设以及计量框架的一些定义上的缺陷仍然存在。公允价值的“脱手价格观”是与现代会计的持续经营会计假设相矛盾的,在持续经营下,如果主体不打算出售资产,退出价格的观念与现在的资产概念是不相关的,只有在非持续经营下,主体的资产和负债计量才适合运用退出价格进行计量。理论假定上很难克服的矛盾无疑会增加公允价值的计量与运用的难度与风险,从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要求。而在市场识别过程中,在降低搜寻成本的同时,也会使会计人员操作中加入更多的主观判断,从而降低会计信息如实反映信息的真实度。
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中的有序交易、主要市场与最有利市场理论上的假定在现实市场环境中是很难得到满足的,所谓“有序交易”、“主要市场”、“最有利市场”与“市场参与者”等都是理想状态与理论化模型。现实世界是复杂的,尤其是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经济体,市场处于发展阶段,市场体系也不健全,市场参与者成熟度较低、结构不合理,导致市场价格非理性因素较多,市场深度不够、流动性不足,直接导致交易双方操纵价格、非有序交易比较普遍。因此,现实中有许多需要计量的资产与负债面临的是无序的、非活跃的市场交易,甚至无市场,一些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是用于使用的,而不是用来交换的。理论框架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使会计风险无法回避。
(二)新会计准则明确界定了非活跃市场下的估值技术与公允价值层次,但随意性和道德风险很难避免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实务操作程序作出了相关规定。在非活跃市场下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方面,第六章第十八条中指出,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输入值选择方面,第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中规定了输入值的确定方法。在公允价值层次方面,新会计准则在第七章中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FASB 157号准则计量方法,按照可靠性的优先程度,将公允价值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并对每一层次内容以及使用条件进行了相应规定。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避会计人员道德风险的作用。
但在会计实务操作中,公允价值的确定仍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与主观操作的空间。在估值技术方面,收益法需要较强的专业判断,一些常见的现值技术、折现率计算都比较复杂,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要求比较高。在我国这样一个新兴市场环境中,信息不完善、行业规范不一致,估值专业人才相对较少、估值服务机构技术参差不齐,国内各行业都还没有建立起自身的公允价值计量信息收集和定价系统,导致估值结果常常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我国第三方独立的评估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数量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些评估机构为追求业绩,甚至与企业之间进行合谋串通,不仅不能保证评估质量,反而为企业提供了非法牟利的操作空间。
从公允价值层次看,第一层次是完全可以观察的变量,相对比较清晰与可靠。第二层次是除第一层次中可观察的资产与负债公开报价以外的输入变量。第三层次是资产与负债中不可观察的输入变量。随意性与道德风险主要出现在第二、三层次中。第二层次与第三层次在认定活跃市场与非活跃市场、对资产与负债进行调整时,其计量信息依据管理者主观假设和估计建立的计价模型,因此,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与主观性。尤其第三层次估计技术是以现值技术、期权定价模型等数学模型来进行估值的,初始折现率的微小改变都会给估计结果带来比较大的改变。当前国内外关于估值定价的数学模型与方法很多,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并没有对相应的数学模型使用前提作出规定。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与模型方法的选择操作起来仍然有较大的活动空间,这无疑增加了会计监督的难度。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为满足公允价值的计量目标,主体应使用当时情况下的最佳信息来设计不可观察输入变量,并根据其他市场参与者等特定因素进行适当调整。这就为一些会计人员违背会计职业道德原则,甚至错报、漏报会计信息开了方便之门。因此,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值得怀疑。
(三)新会计准则提出了更高的披露要求,但执行过程中会计人员的操作难度与风险仍然较高
在公允价值准则第十一章中规定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定性与定量披露,要求披露公允价值计量所采用的三个层次的信息、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计量(包括估值技术、输入值与估值流程等)、层次间的转换信息、对经常性和非经常性公允价值的计量等,这有利于报表使用者理解与分析。
但在实际操作运用中,公允价值披露对于因为估值所产生的不同结果进行比较与公开的规定还不够,如何对资产与负债进行准确分层及其计量的估值过程披露仍然存在一定困难。以金融资产为例,交易性金融资产很容易取得活跃市场上的标价,其层级很容易区分;但一些复杂的资产管理产品并不上市交易,也有一些产品是投资于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等各种领域的集合理财产品,产品之间的条款差异较大,在进行分层时难度较大。在分层时层次的区分、输入值的确定等很大程度依赖的是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与专业水平,在此情况下,主观性与道德风险不可避免。
(四)新会计准则下的顺周期风险依然无法消除
按照凯恩斯的宏观经济政策理论,平抑经济危机的经济政策应当是“反经济周期”与“逆经济风向”行事。公允价值具有市场客观性与主观判断性双重属性,这带来的最大弊端就是顺周期效应,从而对经济危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公允价值会计的顺周期效应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当经济萧条时,公允价值会计的运用将迫使金融机构对资产按市价计减,从而造成投资损失和资本充足率下降,使本已恶化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在经济繁荣时,公允价值会计的运用则会虚增金融机构的投资收益,提高其资本充足率与投资能力,使过热的经济环境火上浇油。
关于资产、负债与权益的定价时间分布在第二、六、九、十章中。第二章第六条指出,“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该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第九章第三十三条指出,“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益工具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在第十章第三十八条定义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可抵销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时规定,“以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有序交易中出售净多头(即资产)或者转移净空头(即负债)的价格为基础”。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负债与权益定价时间基础仍然是对价值在某一时点的点估计,因此,当经济繁荣时,估计值必然较高;反之,当经济萧条时,估计值就会较低。这势必加剧经济危机的恶性影响,顺周期效应就无法得到有效抑制。
二、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会计风险的应对策略
(一)规范公允价值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并提高披露质量,以提高信息透明度
公允价值的计量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获得正确的运用,这就需要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程序,加强企业对公允价值运用的信息披露。具体而言,不仅应当注重过程披露,还应当重视公允价值披露的对比研究,以便于信息使用者比较信息的重要性程度,从价值的相关性与契约的有效性方面展开分析。
(二)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活跃有序的市场体系
活跃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实施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条件,市场越活跃,所确定的公允价值就越能为其计量的会计信息提供参考;反之,在非活跃市场条件下,经纪人和定价服务机构所确定的公允价值就容易偏离真实价值。因此,从根本上讲,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培育比较成熟的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环境。当前,我国市场化程度与金融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市场环境还不完善,应充分研究当前我国会计计量实务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为公允价值计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以确保公允价值所计量的资产与负债准确可靠。
(三)构建非活跃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的计量与配套体系
必须认识到非活跃市场环境是公允价值计量的初级阶段,在较长期内非活跃市场环境将是占主导地位的市场环境。因此,应当继续密切跟踪国际会计准则发展动态,系统研究非活跃市场环境下公允价值计量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符合我国市场环境的公允价值计量框架与准则。
(四)强化经济剧烈波动时期的公允价值的计量与信息披露,并减少公允价值过度依赖某一时点的计量
在宏观经济出现大起大落时,应当对各个时期的价值同时进行披露,通过对各个不同阶段价值的综合加权计量等途径以更加公正地反映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
(五)建立公允价值的审计制度
一些会计人员以及决策主体在公平交易的市场上,特别是在没有公平市价的情况下,不能正确运用公允价值为其决策服务,而是利用公允价值的计量获取不当利益,损害其他会计主体的利益。应当建立公允价值审计制度,将公允价值置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之下,以减少公允价值成为部分利益主体牟利的工具。
(六)完善我国公允价值评估体系,加快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环境建设
我国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产权市场与第三方评估体系还不发达。应当加快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统一公开的信息平台、加强监管力度、保证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另外,从微观角度讲,公允价值应用中涉及的模型计量与估值技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与估值技术,但我国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人员等专业人士的素质普遍较低,成为影响公允价值可靠性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加强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使会计人员能够更好地掌握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内涵,确保公允价值入账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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