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内蒙古民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2015-05-06马晓军
马晓军
“民生”一词广义上被普遍定义为:“把保障和改善中低收入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条件作为主线贯穿于生产、分配、消费等经济运行的全过程,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首要价值取向,通过理顺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比价关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率,提升社会总福利水平”。狭义上指:“一定的社会成员的衣食住行基本条件和状况以及基本的生活保障条件和受教育条件如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义务教育、基础性公共卫生、基础性保障住房等等。”民生问题既是社会问题,又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民生与经济是互相关联的整体,改善民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民生的改善和保障又是扩大内需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前提,民生建设目标需在经济运行中实现,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不仅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和团结,同时涉及政治层面。
一、内蒙古发展民生经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内蒙古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地处北部边疆,虽然创造过经济增速连续8年全国第一的奇迹,人均GDP达到了1000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衡量标准已从“发展中”状态进入“发达” 状态,依此标准,内蒙古与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和江苏共同步入“一万美元俱乐部”行列,但事实上我区城镇居民、农牧民实际收入占GDP的比重是很低的。由于资源分布不均,重化工国企和能源为主的经济结构造成“高GDP增长低居民收入”的现实。2012年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50元,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7611元,分别相当于人均GDP的36%和11.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4565元)。地区间贫富差距化很严重,2012年,在我区101个旗县(市、区)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31个,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26个。
我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较其他发达省市区还处在落后的状态,2012年全区公路、铁路网密度(公里/万平方公里)分别是76和7917,高铁、动车、轻轨、地铁仍处于零状态。涉及民生的就业、保障房、公共医疗卫生、就业等领域的发展水平与人民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经济结构上,我区三次产业比例不合理,经济发展主要依赖资源,尤其是能带来大量就业的第三产业及民营企业不发达,降低了老百姓的收入。
内蒙古是我国的北方安全屏障,毗邻俄罗斯、蒙古,边境线长达4200公里,土地总面积118.3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2.3%,2012年人口达到2489.9万人,除主体民族蒙古族外,还杂居着其他55个兄弟民族。民生的保障改善尤为重要,就我区而言,民生经济的发展及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关乎两方面的使命:一是提升我区人民的幸福生活质量;二是搞好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的安全和边疆的稳定。
二、内蒙古民生经济激励政策及民生现状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把“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作为大会主题,一改“强区富民”的发展战略,转为“富民强区并重,富民优先”,强化富民优先的工作导向,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民生工作。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自治区政府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场所、融资瓶颈等问题,落实鼓励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充实小额担保贷款资金,鼓励群众自主创业,扶持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5年(2008-2012年,下同)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22.8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8.5万人,51.5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了就业去向。2012年1-11月份,城镇新增就业26.4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2万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
(二)教育惠民工程顺利实施
积极推进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农村牧区乡镇苏木公办中心幼儿园工程建设,建立起从小学到高中的十二年免费教育体系和覆盖各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在全国率先实现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提高250元,双语授课寄宿生提高270元。加快校舍安全工程、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设进度。校安工程实现全覆盖,建设成效显著,2012年累计投入资金236亿元,竣工1852万平方米。累计加固改造校舍面积1740.6万平方米, 其中1648万平方米已投入使用,五年累计教育投入1605亿元,年均增长21%,
(三)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津补贴改革政策,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惠农惠牧政策,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农牧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同时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7年的12378元提高到2012年的23150元,年均增长13.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3953元提高到7611.3元,年均增长14%。
(四)社会保障事业稳步推进,保障体系逐步健全
农村牧区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落实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促进就业财政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初步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长效补偿机制。多措并举、分类施保,加快完善城乡低保、社保和各项救助体系,稳步提高保障和救助标准,分类实施帮扶救助,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都纳入保障或救助范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三项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标准增幅都在18%以上。2012年,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432.7亿元,比上年增长18.9%。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并已覆盖城乡全部人口,2012年,全区医疗卫生支出176.3亿元,比上年增长7.1%。
(五)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2年全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9.3万套,基本建成13.8万套,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6.75万户,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7.5万套。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至少12万套,解决1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增户用沼气2万户。5年来累计投入1582亿元,年均增长43%,建设保障性住房130万套,走在了全国前列。
(六)大力推进扶贫攻坚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战场,以产业扶贫、项目扶贫、教育扶贫为抓手,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和扶贫移民工程,解决好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就业问题,不断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发挥扶贫对象的主体作用,激励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发展生产,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五年减少贫困人口103万人,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6%。从2012年起,将扶贫开发作为头号民生工程,大幅度提高扶贫标准,自治区本级扶贫投入由1.9亿元增加到10亿元,增长4倍多。
(七)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惠农惠牧力度,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稳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全区1191家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支持全区文化产业项目24个。2012年,全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5亿元,比上年增长25.8%。继续加快建制村、国有农林场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全年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规模8000公里,通沥青水泥路的嘎查村达到55%。加快农网改造升级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进度,解决了3.7万户无电用户和75个边防哨所用电问题。加快“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发挥社区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三、内蒙古民生激励政策转型升级战略选择
十七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力促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的积极政策及取得的成绩大家有目共睹,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内蒙古民生经济发展也同样面临新的战略选择。
(一)重民生质量,政策用法制护航
关注和改善民生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经济发展给他们带来的福祉,当然不是面子工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把提高民生质量作为民生工作的当务之急,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直接、现实利益问题入手,做好这个民心工程。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会议精神,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政策环境支撑下,我们的政府也应该转型为公共服务型政府,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民生工作提升到法制层面,用法制为我区的民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如民生政策法制化,依法监督民生政策的工程项目落实、资金到位、具体实施情况等。
(二)吸纳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注入民生领域建设
仅仅依靠政府的单一投入,民生工程项目很难发挥其长期效益,要探索民生建设项目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要创新机制,吸引更多民间投资,汇聚更多的社会、民间力量,弥补政府单一投资的资金短缺瓶颈,发挥多渠道融资,满足不断扩大的民生需求。对于投入到民生建设领域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自治区政府应提供政策支持。此外,自治区政府可以尝试采取股权划分、整合土地资产等方式提供融资平台,对适应市场化方式运作、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民生工程项目,一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办,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民生服务供给保障体系。
(三)发展民营企业,拉动就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政策措施,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但是由于我区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转型时期,就业工作面临特殊困难。产业结构以煤炭、电力、重化工等资源加工型产业为主,吸纳就业能力不强。为什么我们的人均GDP较高但人民的实际收入远不如南方沿海城市?因为它们的民营企业较发达,能够带来大量的就业,为人民增加收入。所以,我区要打破产业结构偏重的局面,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政策环境,政府应简政放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增加人民的自主性劳动收入,解决民生建设的深层次利益问题。
(四)优化生态环境,监管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饮食卫生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备受关注,这也是新时期我区民生工作的重点。内蒙古是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在中西部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政府应着眼于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环境保护政策。
食品药品安全要狠抓,其关系到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危。要强化以食品药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劣行为,进一步改善消费安全环境,努力保持物价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要健全社会管理体系,深化普法教育,依法建立公民权益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综上,内蒙古自治区民生经济发展道路任重而道远,上至政府下至百姓要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特别项目·《北部边疆历史与现状研究》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历届党委主要经济发展思路研究”(项目批准号:BJXM2012-10)。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科院经济所)
责任编辑:杨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