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语言哲学略论
2015-05-05高新民李小娜
高新民 李小娜
(华中师范大学 心灵与认知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9)
佛教语言哲学略论
高新民 李小娜
(华中师范大学 心灵与认知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9)
佛教所用的“语言”是广义的,主要有两种,一是口头语言,即言说,二是书面语言,即“名”。佛教对语言本质的分析侧重于对名的分析。佛教认为,名也有种种不同的行相,即有不同的活动、作用方式,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之所以如此,既与安立名称的人有关,又与相有不同样式、“势力”有关。佛教探讨语言本质及其与所指关系的目的在于:破众生的“名言系缚”,让其由此得清净解脱。在名的本质以及与实在的关系问题上,佛教发起了名副其实的“哥白尼式转变”。因此, 佛教语言哲学既有世俗一般语言哲学的动机和维度,如也想回答关于语言的一系列本体论、认识论等问题,更重要和特殊的地方在于:它同时有解脱论或人生哲学的动机和维度,因为它试图通过对语言的探讨,揭示众生离苦得乐、去凡成圣的原理、出路和途径。
语言哲学; 意义; 指称; 名实关系
语言文字在佛教中具有十分奇特的地位。一方面,在特定语境和层面,佛教把言说、文字的作用说得一无是处,如强调一切言说、文字皆假施设,“有言皆妄”,因此在理解佛教和修证的特定阶段应超越和弃绝文字。另一方面,佛教又发表了大量赞叹文字的思想,如说圣人证得第一义,是“因言而入”。①菩萨虽“住无尽藏”,但仍须“以文字求于佛道”。②一般想去凡成圣的人更必须以文字作为必不可少的跳板。佛教不仅强调 “一切文字皆不可废”,③而且对今日语言哲学关注的许多问题,如语言的种类、起源、本质、作用、指称、意义、名实关系等,发表了自己的独到看法,因而有理由说,它有自己别具一格的语言哲学思想。
一、佛教语言的范围与样式
佛教作为宗教之所以载荷于语言,是因为教主佛陀通过自己的修证和探索,发现了一种真实的存在或唯一的“第一义”(也可称作客观真理),它既是一般人所没有看到的、但确有本体论地位的实在,同时又是决定人们生存状态、是成圣还是做凡夫、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的关键。佛陀说:它“微细最微细,甚深最甚深,难见最难见,遍一切处,一味真实,我觉了已,为他解说,安立正教。”④意即佛陀如实觉了此实在,然后开示于众生,于是便有了佛教。佛陀要将自己所证的第一义传递给他人,显然必须通过适当的媒介。当机缘成熟时,如有能接受他教化的听众,佛的教化作为一种宗教便诞生了。佛传递思想、意义的通道在当时只能是言说和别的身体语言。
佛教所用的语言不同于非佛教语言的地方在于:前者是义语,是表述佛所发现的一种特殊的实在或无为法的语言,后者是众生所用的表述种种有为法的语言。经云:“我所说者,义语非文。众生说者,文语非义。非义语者,皆悉空无,空无之言,无言于义,不言义者,皆是妄语。”这里的“义”是一种特殊的所指,即是空无或实相。而佛教所说的空无是无所有之有,实相是无相无不相。因此,“如义语者,实空不空。空实不实,离于二相,中间不中,不中之法,离于三相。不见处所,如如如说。如无无有,于有于无,如无有无。”⑤
由上可知,佛是因为有可说性才说的。佛是怎样说的?用哪些方式说?由于佛要传递的是甚深难解之法,因此佛不同于一般说者的地方在于:用了许多不同方式去述说,换言之,佛的“言语”或“语言”有多种不同的形式。这些形式的本质与作用是不一样的。用《大集经》等经典的话说,语言有这样两类,一是世俗语言,二是第一义句、无分别句或不言之言。
佛教表述自己思想和意义的语言主要表现为世俗语言。例如佛常用摩揭陀语和其他语言讲经说法。这类语言的作用主要是述说世间的各种事物、性质和相状,但没法述说第一义谛,当然如果由彻证实相的圣者说出,世俗语言也有传递第一义谛的作用。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它们有两面性,一方面,解脱无相、无边际,文字有相,因此“解脱者无所言说”,但另一方面,文字本身也有毕竟无相、空寂的体性,因此与解脱有一致之处,故可言说空性和解脱。从体性上说,文字本身就是解脱。“言说文字皆解脱相。所以者何?解脱者不内不外,不在两间,文字亦不内不外,不在两间。”因此“无离文字说解脱也。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是解脱相。”⑥文字也是一法,因此也有解脱相。由于言语文字与被说的空无或解脱有上述同质性,因此佛便能用前者去述说后者。
由于世俗语言与佛要传递的第一义有那种复杂的关系,加之作为受者的听众有不同根性,因此佛所说的语言的作用就不可能是一样的,例如,同是一语,如果为众生而说,那么即是方便之说,此说实为妄语。《法集经》云:“圣人以大悲心,舍真实法而说世间虚妄之语。”如果是为圣人而说,或为圣人所理解,那么就是实说。此即“若为圣人,则说实法”。“圣实法者,菩提之法,本性常寂,名为真实……一切诸法,亦如是相,是则名为圣人实法。”⑦佛的言语本身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其本性与诸法本性一样,体性空寂。不同的人听起来才有有与无的差别。在凡夫那里即是有形有相的语言,进而引起各种分别,因此方便之说便成了妄语。在圣者那里就不一样了,作为听者的圣者与佛心心相印,深知言语文字“性离”,实说即非说,即了知文字像其他一切法一样体性空寂,因此能于所听而顿生厌离之心,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由上可知,佛教关于载荷于物质载体(声波和纸等物质实体)上的文字言说的看法是很辩证的。一方面,它们是传递佛所发现真理的必不可少的媒介,是故可以说,玄旨非言语不传,正像彼岸无船不达、月亮非指不明一样。加之,文字本具法性,或者说“文字性离”,因此文字有通达佛法进而通达万法空性的可能性。既然如此,解释者就不能离开文字。因为离经一字,如同魔说。另一方面,文字言说毕竟有它的局限性,它本身毕竟不是佛法,只是佛传递佛法的方便工具,只是一种假施设,因此在知解、体悟佛法意义时,如果停留于文字知解层面,而不再向前行进,那么就会出现这样的局面:依经解义,三世佛冤。由文字入佛法的正确途径是:从文字知解入手,弄清名相,即“取语”,然后取文字中的义,最后于文字及其义不取不著。此即真正的“取义”。“取义”这个概念在佛教解释学中极为重要,表述的是佛教关于客观到位理解文本的标准。具体而言之,只有超越于“取文”,于文字及其字面意义不取不著,在面对文本时,当即言语道断,心中一念不生,才是真正的“取义”。
佛在传递自己思想时还用了不诉诸文字和声音之类的方式,如第一义句、无分别句或不言之言等。就此而言,佛教所说的语言的范围大于世俗语言哲学的范围。佛陀对名与实的关系有这样的看法,例如他既认为,存在着没有对应所指的语词,如有“龟毛”等语词,但其所指是无。经云:“有无法而说言语,谓龟毛、免角、石女儿等。”佛同时还认为,有的有实在,但却没有对应的语言,例如他要传递的胜义第一义谛或废名归旨的第一义谛就是如此。既然是这样,说法就不一定要诉诸言语,例如有的佛国土,“直视不瞬,口无言说,名为说法。”“直尔示相,名为说法。”再则,有的通过动眉相而说法,有的说法只动眼相,或只笑、只咳,等等。⑧禅宗的棒喝等也是说法的方式。正如苏轼所说:“溪声尽是广长舌,山色无非清净声。”就此而主言,能成为佛教传递意义的媒介的样式是多种多样的,言教并不一定要局限于语言文字的范围之内。这也可看作是佛教语言哲学的一个特点。
佛陀还有很多说法方式,如默然。经云:“以诸法等、不作等、不作不等,名圣默然。”意即既然要说的法平等不二,言说纯属多余,因此默然是说这种法的最合适的方式。这样的事例很多,如《维摩诘经》中讲到:维摩诘以“默然”表达自己对“不二法门”的理解。在禅宗中,只有“默然”的人,才通过了达摩祖师的考试,才被看作是“得我精髓”,而其他以言语作答的,都只能得到这样一类“考试成绩”,如“得皮”、“得肉”、“得骨头”。
总之,佛教文本的载体是语言,而这种语言是广义的。它既包括诉诸声音的口头语言、见诸文字墨迹的书面语言,还包括其他许多形式的语言。如佛有时诉诸无言之言、无说之说来传递自己的思想。
二、语言的本体论地位与名实关系的“哥白尼式转变”
三、语言的指称与意义
任何语言哲学都要回答关于意义本身的种种问题,进而有自己的意义理论,佛教也不例外。不过它的意义理论极为特殊。这种特殊性有多方面的表现。
在佛经中,“义”或“意义”译自梵语 artha,巴利语 attha。这两个词可音译为阿他、阿陀。它的用法很多,大致来说,在不同语境中分别有真实、作用、意思、道理、意义、价值、利益等意。慧远大师的《维摩义记》卷第四在解释“依义不依语”时根据佛经对“义”的四种不同用法,把“义”的意义归结为如下四种,一对相显实,所以名义。意思是说,义的第一种意义是指现象后的真实。二对体彰用,义用名义。意即,义的第二意义是指本体的义用或作用。三对恶论善,义利名义。意即,义的第三种意义是指对人的利益、有利性、有用性。因善法对人有利,因此“善法名为义”,“不善名为非义”,“无记名为非义非非义”。四对因彰果,德义名义。种因必会得果,因此义的第四种意义是“得”或“德”。如菩萨所行,就是得方便,就是一种义,得无上菩提,也是义。总之,“诸经说义,具此多种。” 慧远还依据“语言的意义在于用法”的原则强调:“依义不依语”中的“义”的意义是指实相或“理法”。从统计上说,佛教中所说的义或意义在大多数情况下指的就是这种理法。《大宝积经》卷第五十二云:“理不可说是名为义。”
从比较研究的角度说,佛教所说的作为文本、言语符号的意义,有点类似于西方语言哲学意义理论中的指称论所说的指称,或包含有指称论的元素。当然,又不能等量齐观。因为佛教所说的“义”,有一种是极为特殊的指称,即它是离言绝相的,甚至不关文字,不存在与言语文字的对应关系,因此严格地说,不是能指的所指。更重要的是,佛教所说的“义”,还有现象学的视角与意蕴。
四、语言作用的有限性与无限性
在语言的作用问题上,佛教的看法是十分辩证的,即强调语言的作用既有限又无限。如前所述,佛教语言面对的所指或对象有两大类,即世间的一切有为法和出世间的无为法。说语言的作用既有限又无限,是同时相对于这两类对象而言的。就语言在述说有为法时的作用而言,由于语言不是对象本身,两者在质上不同,因此前者不可能完全再现后者。但由于语言被创造出来有指称和代表对象的作用,加之使用它的人有将语言与对象关联起来的能力,因此语言又有意指对象的作用,尽管是大致的、不完全精确的。语言与佛教所发现的真实谛理的关系尽管要复杂得多,情形依然大体相同。
五、语言、思想与实在的关系
语言、思想与实在的关系问题是语言哲学的重要课题。强调把三者区别开来,是当今语言哲学为解决许多难解哲学问题而开出的独到“处方”。佛教虽然诞生于两千多年前,但也对有关问题阐发了自己的一家之言。
由于佛教强调有不同的言语形式,有不同层次的“实”,更准确地说,佛教所说的“实”极其特殊和复杂,因此佛教关于名实关系的理论极为复杂,须小心对待之。大致来说,有两种情况,一是可言说的名实关系,二是不可言说的名实关系。
如果说佛通过自己的智慧发现了一种被人们忽视或遗忘的“实”,它以无性为性,以无相为相,没有对应于任何语言的性质及特点,那么此实与名言之间就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名实关系,即名与实不相称的关系。具体而言之,此实不可能诉诸任何世俗语言去述说,即使说了,如果其听者是没有“同情之默应、心性之体验”的人,那么说了也等于白说。
总之,理解佛教的语言哲学,尤其是其中关于名实关系的理论,是正确理解佛教文本意义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如果解读由此切入,并以此理论为理解前结构中的重要元素,那么就会发现佛教是简易教、易行法,同时也不会为下述成对概念表面上的矛盾所困惑,如可说——不可说、实说——妄说、乐说无穷——默然不语、不立文字——不离文字,等等。
所谓“教”,智者说:是“以诠理化物为义”。也就是说,释迦如来说种种法、立无边无尽的教的本义,目的不外有二,一是把宇宙人生的本来的理揭示、显现出来,让迷失它的凡夫能找回它,证得它。二是化物,即用所证之理教化转化众生,使每个人转恶成善、转识成智、转迷成悟,一言以蔽之,转凡成圣。佛之所以来到世间,就是为了一“大事因缘”,即诠理化物或开示悟入佛知见。
注释
①《新译大乘入楞伽经》卷第三,《大正藏》(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3年。下同,不再标注)第16册,第600页。
②《佛说海龙王经》卷第二,《大正藏》第15册,第139页。
④《佛说解节经》(《解深密经》的简明异译本),《大正藏》第16册,第714页。
⑤《金刚三昧经》,《大正藏》第19册,第371页。
⑦《法集经》卷第六,《大正藏》第17册,第647页。
⑧《入楞伽经》卷第四,《大正藏》第16册,第534页。
责任编辑 邓宏炎
On Philosophy of Language in Buddhism
Gao Xinmin Li Xiaona
(Institute of Mind and Cognition,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
Philosophy of language in Buddhism has been not only widely accepted in China and abroad,but also thoroughly researched with promising results. However,there is no consensus on its content and features. In order to reconstruct philosophy of language in Buddhism,firstly,accurate and precise understanding of philosophy of language is needed;secondly,a full picture of Buddhist text in reflection of philosophy of language and the practical and in-depth reading of it are also required. Philosophy of language in Buddhism embodies the motivation and perspectives of the general philosophy of language,for example,it also wants to answer a series of problems on linguistics such as ontology,epistemology and language view. Specially and importantly, it displays the motive and perspective of both the theory of extrication and philosophy of life,for it endeavors to reveal the principle,path and way out for all living creatures to be free from sufferings and become saints through its discussion of languag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meaning; reference; word-entity relation
2014-09-20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西方心灵哲学及其比较研究”(12&ZD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