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白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支持策略

2015-05-04于楠李淑霞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5年4期
关键词:白城市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

于楠 李淑霞

摘要:为响应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号召,白城市各个行业积极行动,特别是金融行业作为白城市城镇化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更是在不同程度上对地区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但是,在白城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地区的金融支持还存在一定弊端。本文通过对现阶段白城地区的金融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剖析在白城市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相应的对策建议,以加快白城市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关键词:白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金融支持;对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8.014

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全国城镇化建设注入了一支强心剂,白城市在原有经济基础上加快了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但是,白城市现有城镇化程度依旧偏低,金融发展滞后,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1 白城市城镇化金融发展现状

近几年,白城市各个金融机构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2013年末,全市存贷额度上升456872万元,年增长率达21.99%;存贷比率上升30.56%;贷款不良比率下降至13.63%。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白城市仍旧没有一家上市的独立企业,资本市场的融资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但是近几年的债权融资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形式发行得到了较好的发展。白城市的融资主要渠道仍以信贷产品为主。其中境内银行以人民币贷款为主,票据融资以贴现为主。境内外社会资本累计投入量不断加大,从2011年~2013年末,年增长率达13.47%。

2 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金融资源区域配置不平衡

从目前白城市现有金融机构的布局来看,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分布在市区和县城,农村地区基本处于被忽视的状态,其本意是为了获取最高的利润,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建设有利于与新型城镇化发展之间建立起稳定的良性互动机制。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储蓄的职能筹集大量资金,用以支持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资金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必然带动金融机构的蓬勃发展。因此,金融资源区域配置不平衡的问题亟待解决。

2.2 金融制度不健全

目前,白城市部分市级分行的信贷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省分行,由省分行进行审批,这就导致了地区经济的信贷融资效率大大降低。白城市中小民营金融机构作为当地国有商行的重要补充,其作用将越来越明显,而对当地的民营金融机构而言,由于市场准入限制过高。直接制约了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在白城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投融资主体仍是政府部门和大型商业性银行,由于民间资本准入制度的缺失,民间资本管理条例没有建立,导致大量民间资源浪费并加大金融运行的潜在风险。

2.3 金融市场结构单一

农村地区银行市场薄弱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因此白城市银行市场偏好的大额稳定高利的信贷业务与新型城镇化对资金需求小额低利灵活的特点产生了矛盾。白城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农村地区城镇化建设的推动主要来源还是依靠政府的资金投入,然而增幅的投资却依赖于土地的转让收入,这就难免形成土地城镇化远高于人口城镇化的模式。由于白城市的金融市场过于单一,致使要素资源的聚集效率降低,制约了白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使得白城市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筹措资金的力量,既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阻碍了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2.4 金融工具和产品不丰富

在白城市农村地区普遍利用的融资工具仍然是银行信贷,各级政府普遍强调增加银行贷款提高存贷比,而较少开拓思路寻求和创新融资工具。而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重点针对企业的短期流动性贷款、中长期贷款以及商业性房地产贷款,缺乏长期城镇化建设系列专属贷款,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则更少,信贷资金向发达地区的外流额度大。同时,城镇化后的各社会主体需要多种形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特别是消费金融和理财服务的新需求,而白城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跟不上城镇功能完善的需要。

3 完善白城市城镇化金融支持体系的对策

3.1 强化商业性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

白城市应采取政策性引导等措施,加强除农业银行以外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在县域地区的银行网点建设力度,增加银行网点人员配备;完善银行网点设施以提高商业银行城镇化服务质量;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其融资模式为城镇建设融资开辟新的渠道。白城市政府可以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投资准经营性项目,由于该类项目具有潜在利润,但存在投资成本无法收回的高风险,属于市场低效或者失效范畴,需要在政府补贴下进行市场化运营,从而缓解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紧张局面。

3.2 进一步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在白城市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逐渐成为服务新型城镇化力量的金融主力有:城乡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等,这些金融群体为白城市的经济发展服务,有针对性、高质量的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白城市政府应尽快制定和落实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各项扶持政策,逐步改善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环境,为其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努力创造一个机会均等的市场环境,这就要求白城市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使中小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活动依法进行,从而杜绝政府部门的随意干预,以保护其合法权益。在税收方面可以通过提高征税起点、降低相关税率或减免不必要的税收等措施以扶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

3.3 发展城市建设融资的BOT模式

白城市可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引进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这是一种典型的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当然,这种模式的引进还需要白城市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支持,从而降低风险。要结合白城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适合BOT项目在当地实施的政策法规,给予BOT项目以政策支持,为其投资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氛围。同时还要完善BOT项目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由于BOT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运作比较复杂,要求参与人员同时具备技术、财务、法律等多种知识,因此白城市政府应当加强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以防范或减少BOT项目风险给项目投资者和项目发起人带来的损失。

3.4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白城市应结合实际经济情况,对现有企业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和重组,实行企业股份制改革,通过上市、PE等方式增加融资渠道,改变原有单纯依靠银行贷款发展的观念,加大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比重。这样,通过市政公用企业的上市吸引民间资本以及国际资本的进入,其资金供给十分充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目前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资金困境。一些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以及上市融资将会推动城镇产业结构升级。对于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发展起来的企业,上市在提高企业形象的同时也宣传了本区域的城市特色,对城镇的品牌树立起了积极作用,从而提高了城镇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约翰冯·杜能.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M].吴衡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23-29.

[2]阿尔弗雷德·韦伯.工业区位理论[M].李刚剑,陈志人,张英保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36-37.

[3]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课题组.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发展研究:一个文献综述[J].金融经济,2010,12:32-33.

[4] 陆铭,陈钊.城市化、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J].经济研究,2004,(6):50-58.

[5] 蒙荫莉.金融深化、经济增长与城市化的效应分析[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4):138-140.

作者简介:于楠,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通讯作者:李淑霞,硕士,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endprint

猜你喜欢

白城市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
吉林省白城市粮食局 建立健全粮食流通领域联合监管
农业现代化及其金融支持的国际经验
农村基层团建工作如何变革
当前白城市洮北区生猪产业状况分析与建议
白城市新区学校教学楼结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