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2015-05-04
自2009年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省民族宗教委、省旅发委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抓住云南旅游二次创业发展机遇,以科学编制建设规划为龙头,以保护和建设特色民居为重点,以培育特色产业为亮点,以传承民族文化为支撑,以改善民生为抓手,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线,突出特色,依据目录编制实施《云南省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规划(2013——2015年)》,到今年年末,将在全省新建成150个左右特色鲜明、功能配套、服务规范的民族特色旅游村寨。使旅游特色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寨成为云南旅游的名片、民族团结和谐的示范、展现美丽云南的窗口。
民族特色村寨是选择以世居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总户数不低于30户、传统特色民族不低于60%,民族风情浓郁、保护价值较高和生态环境良好的民族聚居村寨、传统村落和旅游特色村为建设对象,围绕城市周边、景区附近、交通沿线、农业观光、民俗风情进行布局。原则上每村由云南省民族宗教委补助100万元、省旅游发展委补助50万元、州市人民政府配套50万元,并整合省住建厅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共同投入建设。
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已成为云南省特色村庄体系中的亮点、村庄建设规划深入修编的试点、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示范点、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民族特色彰显的样板,初步形成连通城乡旅游市场的特色旅游格局,大幅提高特色旅游从业人数,实现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在示范区建设和全省乡村旅游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年来,省旅发委累计投入3000万元的旅游发展资金建设了200个旅游特色村,其中有138个是少数民族村寨;投入5000万的旅游发展资金建设了100个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各地充分利用省级补助资金,发挥其“药引子”的作用,整合多方资金用于旅游特色村和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建设,累计争取到省民民族宗教委、交通、扶贫、文化、农业、林业、水利、经贸、金融、广电、农办等多部门资金8.07亿元和社会资金26.77亿元来发展乡村旅游,1元的旅游发展资金撬动了128元的综合投入,达到了“四两拔千斤”的效果。带动了旅游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全省接待乡村旅游者从2009年的3342.35万人次增加到2013年的6672万人次,年均增长18.25%。乡村旅游总收入从2009年的46. 17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43.41亿元,年均增长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