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时代(之四)
2015-04-30双雪涛
主编推介
这一期我决定把《聋哑时代》放在开篇,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头题,重要作品放在重要位置上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之前我提到了徐勇也提到他为《聋哑时代》写就的评论文章,我说过我们将会在本刊第五期上看到博士文章的全貌。是的,就是这样的。作为当下中国文坛的重要批评家来评述天才小说家的一部重要作品的文章,显然是值得阅读的,况且徐勇又是解读双雪涛作品的权威人士,看点自然劲显。
春天就这样来了,街巷两侧长在枝头上的一些花已绽开给了我们那么多臆香,就如《聋哑时代》里的那些人物散出的芳,任性而多姿,生动而鲜活……但他们就是春天。多好的春天啊!春天的象征性太强用途太广,一用就易落俗,真是没法说。尾章的呈现让编者体验了异样的伤感,并非全部来自于《聋哑时代》本身,或许来自于小说家或许是来自于“主编推介”这个栏目。谢幕和道别,就是那个意思吧。不过,之于小说家双雪涛之于“主编推介”栏目,对《鸭绿江》而言永远不会谢幕,道别只是暂时的。我们还是拿春天来说事吧,共同来象征点什么其实真挺好的。大俗就是大雅,这话谁说过。
感谢徐勇博士!
她
她站在讲台上,穿着白衬衫,她说:我叫艾小男,来自南京九校六年三班。然后迈步走回座位。放学回家的时候,我用上初中之前的暑假攒下的五块钱,买了一个当时最贵的日记本,上面有一个小锁头。回到家里,等他们俩睡着,我跑到厨房,把日记本搁在灶台上,用小钥匙拧开小锁头,写:1997年9月8日,星期一,天气,晴,很热。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儿,她穿着白衬衫,她叫艾小男。
2011年的一天,我喝过酒,醒来。前一晚上我摔碎的碗还在地上,碎得和昨天一样,我跨过去走进书房,拉开所有抽屉,把抽屉里的东西一件件掏出来,扔出房间,终于找到那本日记本,没有钥匙。我用放在袜子里的钥匙,打开,一篇篇日记看过去,看到2000年7月10日,星期二,天气,阴,晚上要下雨。底下写着:今天是我最悲伤的日子,毕业了,我爱的人走了,她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我想,我再也见不到她了。中间涂掉了几个字,后面接着写道:我告诉自己,就当她死了吧。只有这样,她才不会老。我把这页翻过去,露出空白的发黄的一页,我在地上找到笔写:2011年1月23日,也许是星期六或者星期日,天气:晴,冷。我停下来想了想,把笔和日记本抱在怀里,哭得像个傻子。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漂亮,从我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我就忘记了她是不是漂亮。她有一双特别的眼睛,我不能把她的眼睛比作什么,比作什么都不对,那是一双眼睛,在我十三岁时第一次看到那双眼睛,我才知道我之前看到的很多眼睛不过是一对眼球,好一点的有漂亮的睫毛,而她的眼睛才能叫作眸子。
开学没有几天,我的同桌王黎雪问我:李默,咱们班你最讨厌谁?我说:孙老师。她拧了我一把,说:你傻啊,不算老师。我捂着胳膊说:你。她又在原来的地方拧了我一把,说:为啥?我说:手太黑。她说:那我不掐你,你说,除了老师你最讨厌谁?我想了想说:咱们人我还没认全呢,不认识咋讨厌?再等两天吧。她用手把辫子扔在脑袋后面说:你知道我最讨厌谁吗?我说:不是我吧。她说:已经很接近了,但是不是你。我最讨厌艾小男。我努力控制住自己不去揪她的头发,说:为什么?说完我发现自己语气很像是电影里汉奸引蛇出洞的语气。她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因为她不穿校服,老穿白衬衫。我说:老师不是说,没她的号码吗?长短够的,瘦,胖瘦够的,太长。她说:那就是她长得畸形,前胸鼓出来两块,还老挺着胸。我说:她自我介绍的时候不是说,她学过舞蹈吗?她瞄了我一眼,说: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我赶紧把书包打开,胡乱抓到一本书掏出来,说:你还说你学过画画呢,我都记着。这节是语文课吧。她说:是语文课,你把代数书拿出来干吗?我问过好几个人,他们都说最讨厌艾小男。我说:都问谁了?她说:隋飞飞,于和美,曲英才,汪洋,还有几个,我忘了,反正大家都讨厌艾小男。孔老师走进来,说:上课。于和美喊:起立。孔老师用正气凛然的目光在班级里扫了一圈说:李默,你怎么才把书拿出来?下课时候想什么呢?坐下。我把语文书翻着挡住自己的脸,小声说:其实吧,我也讨厌艾小男。王黎雪也把书举起来,说:你看,我就知道,谁能不讨厌她呢?刚才你还不跟我说实话。我想说:不问我,我没发现,你一问,我才感觉到我烦死她了,天天像只天鹅似的,不对,像只母鸡似的在教室里走来走去,你怎么不穿芭蕾鞋来上学呢?这时孔老师说:李默,起立。我马上举着书站起来,她说:你不要动,对,就保持这个姿势,让大家看看,这叫什么学生?我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校服的上衣和裤子都穿得整齐,扣子也系得一个对着一个,鞋子脏一点,可是也没露脚丫子。大家也没有发现问题,有几个女孩子顺着孔老师的目光笑起来,可旋即发现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孔老师说:刚才你没有书,现在倒好,把书拿倒了。
十一年之后,我和她说起当时和王黎雪的对话。我问她:知道不知道,那时候大家都讨厌你?她说:是吗?都谁讨厌我?我说:隋飞飞,于和美,曲英才,汪洋,我也跟着说我讨厌你来着,要不然她就掐我。她说:我知道你肯定是讨厌我,别人我不知道,但是曲英才不可能讨厌我。我说:你怎么知道?她说:他是我的同桌啊。我说:那很有可能更讨厌你。她抬脚轻轻蹬了我一下,我装作要从床上掉下来,她伸手拉住我,我借力把她拥入怀里,她抬头看着我,用手指摆弄我的胡子,说:你知道他们家是干吗的吗?我说:不知道,我就记得那时候他就穿耐克鞋,我到现在都买不起。她说:我开始也不知道,开学有一个月吧,他和我说,哎,你今天中午吃什么?我说,我妈给我带的饭盒。他问,什么菜?我说:麻婆豆腐。他说:豆腐有什么好吃的?你中午跟我走吧。我妈那时候告诉我,永远不要吃男孩子的饭。我说:你妈那时候就教你这个?怎么和现在教的正相反呢?她说:你别插嘴,一会儿我忘了。我说:你说,你说,你要跟他走。她说:不是,我说,我不去,我就爱吃麻婆豆腐。他就哭了。我说:什么玩意?这就哭了?她说:是啊,也把我吓一跳,我说你别哭了,我跟你去吧,不过得早点回来,下午第一节是班主任的课。他马上就乐了,说要跑出去打电话。中午的时候,我要去取自行车,他说不用骑车,我以为就在学校旁边,心想这下更好,肯定不能迟到。到了校门口,停着一辆汽车,一个司机下来把门打开,他拽着我坐上去。我问:拽哪了?她说:袖子,我妈说,谁要敢拉你的手,你就踢你的两腿之间。我把她的手放开说:别说你妈了,说曲英才。她看了看我的两腿之间,说:然后我们就到了一个饭店,叫红房子。吃了两份牛排,喝了一碗红汤,对了,最后还吃了两份冰激凌,他不结账就走了。下午倒是没迟到,可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一直在想,怎么有饭店不要钱的,下回我可以自己去。我说:你要是去了就好了,吃一顿得刷一年盘子,现在那儿也是最贵的。她说:是啊,后来他再叫我去,我就不去了,一个是不好吃,一个是我有点晕车。我心想,幸亏你晕车,红房子要是吃惯了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她说:然后他就开始给我钱。一下就给一摞。我说:那时候我的钱也是一摞一摞的,都是一块的,摆得可齐了。她说:都是一百的。我不敢要。我说:又是你妈教你的?她说:不是,我觉得是假的,都特别新。他书包老装着几摞,他随便抽出一摞给我,说:拿着花,不用害怕,我不跟别人说。我问他,钱是哪来的?他说:在家里捡的,他家里床底下、衣柜里、鞋盒里都是钱。我说:我那时候怎么没发现他有妄想症呢?她说:你还记得不,从上初二开始,他就不穿耐克鞋了,和你们一样,穿嘎达鞋。我说:我想不起来了,我记得他从初二开始就基本上不怎么说话了。她说:初二刚开学,他爸让人给枪毙了。
曲英才的故事那时候除了她,别人无从知晓。她也许一直坚持着一个原则,一个男孩儿和她的故事只属于他们俩,在大家都坐在一个教室里的时候,不向任何人提起,下一个男孩儿也不行。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当时有多少男孩儿给她写过情书,或者,在她放学时候,等在自行车库里向她表白。她曾经努力帮我回忆,可是说到后来总是觉得似乎还有人被遗漏。这实在对于人家不公平,辗转反侧鼓足勇气向喜欢的女孩子表白,不但要承受被拒绝的苦涩,到头来,连表白这件事情都被忘记了。她灵光一闪,开始使用排除法回忆,她拿出初中毕业时的照片,指着一个个毫无笑意的小脑袋,说: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没有追求过我。我在指甲停住的地方看去,一个是刘一达,一个是霍家麟,一个是陈志强,还有一个就是我。
她的名声开始的时候并不是来自于男生,而是来自于她的成绩。
虽然她考上来的时候成绩平庸,可相对于她之后的成绩来说,简直是无法重现的辉煌。从上初中的第一次摸底考试开始,她一直是我们班的最后一名,连那些花了钱或者托了关系上来的孩子,都能够坦然地考在她的前面,我一直纳闷她是怎么做到的。尽管她被孙老师骂了多次,也曾经当着大家的面说她一天到晚就知道臭美,才多大,看人的眼神就不对了,她也不以为意,每天放面镜子在桌上,用大量的时间修整自己的头发,整理自己的领口,有时候冲着镜子笑一笑,然后好像是被自己镜子里的笑陶醉了似的,发愣。可男老师们却好像不关心她的成绩,他们总是想办法让她站起来回答问题,然后看她像是在舞台上一样,盈盈地坐下。有时候明明好多人把自己的手举的老高,他们却好像是苍蝇一样,看不见静止的物体,只能看见远处的她,正用手轻轻拨开额前的头发,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他们说:艾小男,你来说说。她便自信满满地站起来,看着老师说:说什么?老师说:这辆车的加速度最后是多少?她看着老师的眼睛,说:老师,我不知道这辆车的加速度是多少。老师笑着说:这道题确实是比较难,已经超出考纲了,坐下,我再讲一遍。打领带的历史老师是最喜欢玩这种游戏的人,有时候他一堂课要把她叫起来两三次。一次他问:回答一下,《马关条约》的内容。她说:老师,我不知道《马关条约》的内容。他说:没关系,看看书的第四十九页,第三行。她才发现她的桌上只有镜子,没有历史书,这时历史老师走过来,把书递给她,指着其中一页说:从这儿开始念。她清脆地念道: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二万万两); 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片面最惠国待遇;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增辟通商口岸。老师随着她的节奏微微摇着脑袋,然后说:非常好,念得非常好,请坐,你对历史很有天赋,不要荒废了自己的天赋。后来,历史老师的问题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他把她叫起来问:回答一下,五四运动发生在哪一天?她说:是五月四号吗?如果换作旁人,他便要骂起来,说:到底是他妈的我问你,还是你问我。结果他说:非常好,回答得非常好,你对历史很有天赋,请坐。
武恺是我们班最标致的男生,他生了一头微黄的卷发,像是一片麦浪。一双眼睛细长,却藏着双眼皮,不笑的时候有些冷峻,一旦笑起来又显得十分样天真。皮肤有些黑,个子又高,穿着我们的蓝格子校服,像极了刚刚出海归来的水手。初一下学期,大家渐渐开始传说艾小男和他好上了,有人有鼻子有眼地说曾经在艾小男的家附近看到他们俩手拉手,临别的时候,艾小男踮起脚亲了武恺的脸。还有人说,艾小男的书包里有武恺写给她的情书,写得不赖,第一句是:你的眼睛像天上星,于是我开始憎恨太阳。我都不信,我相信艾小男谁也不会喜欢,她不应该喜欢上任何人,她应该独自欣赏自己的美,怎么能把自己这么宽广的美只献给一个男生?而且我经常整理她的书桌,哪有什么情书?那时候,我几乎知道每一件艾小男喜欢的事情,她喜欢《神雕侠侣》,喜欢小说,喜欢电视剧,喜欢电视剧里的主题歌《归去来》,我就借了盘磁带,把这首歌学得烂熟,虽然我天生五音不全,唱起歌来连我自己都害怕,可我还是每天练习,有时候上课的时候也不自觉地哼哼。一天王黎雪说:你在唱《归去来》吗?我说:是啊,听出来了?她说:我觉得歌词应该是《归去来》的。她喜欢吃苹果,书包里经常放着一个,上午吃半个,然后用小手绢包起来,下午自习课的时候再拿出来吃半个。她吃苹果的样子好像小松鼠,两只手捧着,牙齿搁在上面,细致地咬过去。她喜欢穿白衬衫,她拥有各式各样的白衬衫,据说都是她妈妈的,每一件都比她的身体长一块,可这样一来,她像是穿了一条别致的裙子,走到哪里,哪里就有一朵慵懒的美。她喜欢穿黑色的小鞋子,矮矮的后跟,上面一个横系的黑色布带,在脚外侧扣上,露出大片的皮肤。夏天她不喜欢穿袜子,裤子又似乎故意穿得短一些,露出洁白的脚踝和被黑色布袋一分为二的脚面,走起路来双脚兜着小小的弧线,像是一双被黑色睫毛挡住的眼睛。她喜欢读诗,听说她喜欢《唐诗三百首》里的每一首诗。从知道这个消息那天开始,每天回家除了把小锁头打开写我的日记,我翻出了一个我爸小时候上学时候的日记本,红色的封皮,脊背是黑色的,封皮上有一句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除了这句语录,本子里一个字也没有,空白的书页散发出将近三十年来,抽屉深处的气味。我用自创的双钩法,开始誊写《唐诗三百首》,一首五言绝句要写半个小时左右,我算了一下,初中毕业的时候刚好可以写完,我决定把这个作为我送给她的毕业礼物。我几乎知道她喜欢的所有事情,从来不知道她喜欢一个叫作武恺的小子,她每天说的话,做的事,微笑,走路,照镜子,趴在桌子上像猫一样睡去,都不曾告诉我,她喜欢一个叫作武恺的小子。即使那年区里的文艺汇演,她像陀螺一样在舞台上旋转,芭蕾鞋像要钻进舞台一样,武恺穿着黑色的小礼服,黑色的短裤子,白色袜子,黑色皮鞋,在她身边踩着蹩脚的太空步,然后在曲子终了的时候,双手钳住她的腰,把她像奖杯一样高高举过头顶,掌声和口哨声响彻区里的军人俱乐部,我还是不相信,她会喜欢这个,美得发腻的沉默寡言的小子。
一天我和汪洋们一起走进许可的家。许可和武恺是好朋友,可那天没见武恺来。我们几个在客厅里坐下,许可拿出他新买的光盘,我们屏住呼吸,装作谈笑风生,互相开着玩笑,可心里都在期盼今天这部电影最好是无码的。电影开始的第一个镜头,一只黑人的那东西像小树干一样横贯屏幕,我们这颗心才算放下。在电影进行到高潮的时候,汪洋说:我怎么感觉,这帮逼像是缝纫机似的呢?大家哈哈大笑,许可用遥控器把电影快进,大家笑得更厉害了。这时我隐约听见,笑声里好像有女人的声音。汪洋说:这是谁啊,笑得跟女的似的?我们都不笑,互相看着,原来笑声是从许可家的卧室传来的,不是因为电影,因为电影已经停下了,而笑声还在断断续续地传过来。汪洋站起来,说:许可,别告诉我你卧室还有台电视。汪海说:我看是真人儿吧,许可,是咱班的不?我没有说话,那笑声让我害怕起来。许可一步跨到卧室门口,把门把手挡住,说:以后你们还想来不?汪洋那时候已经决定要去加拿大,跟着家里移民过去。他长得像个成人,初一的时候就已经长出连鬓胡子,胳膊像我的腿一样粗,他有次打了体育老师,结果体育老师竟然赔他五百块钱,因为他的手因为揍在老师的额头上,骨裂了。汪海是他的双胞胎弟弟,长得却完全不一样,瘦小得像是一只流浪艺人肩膀上的猴子。他有着无尽的好奇心,班上的什么事情他都要清楚,这种好奇心的保证就是他哥哥的拳头。许可的威胁显然激起了汪海进一步的好奇和汪洋极易染上的情绪,愤怒。许可看见汪洋开始寻找自己的拳头,泄气了,后来我才知道,许可的父亲虽然是房地产商,钱多得花不完,可汪洋的父亲是市发改委的领导,无论是儿子还是父亲,和他们一家叫板一定没有好果子吃。这时候楼下传来了汽车喇叭声,许可喊道:快走,我爸回来了。汪洋把头伸出窗子,他说:还真是你爸的车,下午我再找你。大家马上收拾东西,准备逃走,这时候卧室的门开了,武恺和艾小男走了出来,两人一身汗水,她的短头发上挂着水珠,鼻翼急促地收缩着,像一只刚刚被扔上岸的鱼。我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心好像被一根冰锥刺透,寒意和疼痛传遍我的皮肤,一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小时候背过的一句词突然在脑海里出现: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不再是被指头轻轻一戳,而是被拳头击在脸上,我差点坐倒在地,失去意识。汪洋拉着我,说:快跑。我的眼睛一直盯在他们俩身上,我就这么扭着头,被拉着跑走了,越跑越快,到最后,我是第一个跑回班级的。
坐在座位上,我的胃突然极度地抽搐起来,我赶紧又站起来,跑到厕所,蹲在一坨屎上面,呕吐不止,早上喝的粥和中午吃的茄子,通通变了样子,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晚上回到家,我还是像往常一样,拿出我爸的日记本誊写了一首唐诗,字竟然写得比过去更加漂亮。然后我打开自己日记本的锁头写下:1998年11月6日,天气,晴,有微风。今天我看见艾小男和武恺从许可的卧室里走出来,我生活里的光熄灭了,今天是我生命里,最黑暗的一天。
我和她第一次躺在床上,我的那东西迟迟不能变成我们想要的形状,1998年那天的情景就好像是被探照灯直射一样,在记忆的角落里站出来,让我不能专心去感受她的身体,她的柔情。我跳下来,穿上内裤,点了一颗烟,说:给我一分钟。她笑着坐起来,从我的身后抱住我,说:不着急,要不我们聊天吧。我把烟灰弹了弹说:别烫着你。我忽然说:你还记得吗,初二的时候,有一天,在许可家。我把烟灰缸挪了挪,说:在许可家,我们曾经遇到过。她说:完全,不记得。我说:我看见你和武恺从卧室里走出来,那天汪洋汪海也在。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想说,挺巧的。她把胸罩找到,挂在身上,转过身来说:帮我勾上。我勾了几次,都没弄好。她的手伸过来,说:你躲开,我自己来。我说:我真没别的意思,我就是说,咱们俩有缘分。她说:今天就是因为这个吧。我说:那天,你和今天一样,头发也是湿的。她突然转过来,说:那是因为,我刚跳完舞。我说:在卧室里跳舞?她说:他喜欢看我跳舞,我就跳给他看,那时候我挺喜欢他,他把我当女王。我说:他怎么也一身汗呢?她说:他给我做俯卧撑。他能一口气做二百个。我喜欢他在我面前做俯卧撑,我让他做,他马上就趴在地上做。我就喜欢,男孩儿在我面前,像个小傻子。我的心里好像突然亮起了一条街的灯,我说:他就没想过,亲你一下什么的,我就不信,他没说要亲你一下。她骄傲地笑起来,说:他敢!你见过哪个奴才,敢亲他的女王的?她突然叫起来说:你怎么了?我的内裤像是帐篷一样支起来,我伸手把她胸罩的钩子打开,一下就成了,我说:俯卧撑我不行,奴才帮你干点别的吧。她把我的烟摘下丢在烟灰缸里,说:别这么说,你是我的王。
那黑暗的一刻使我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开始不断地问自己:人,为什么要活着呢?既然活着几乎没有什么欢乐可言,只有花样迭出的苦痛。人,如果非要活着,也一定是孤独的,为什么还要装作能够被人理解和理解别人一样,活在虚伪的人群里?人,会思考,人能意识到自己在思考,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思考现在自己正在思考什么,思考思考现在正在思考的自己在思考什么,这种区别于动物的自我意识是不是所有人疯狂的起源?因为担心手淫会损伤记忆力引起的失眠症加重了,我开始整夜地无法入睡,把枕头搬到床上的各个角落,然后让脑袋落上去,都无济于事。我只好坐起来,盯着卧室的窗帘,看它一点点被阳光照亮,像是一张白纸后面一点点出现了一只眼睛。这种状态持续了半个学期之后,我到了崩溃的边缘,新加坡事件和武恺事件让我意识到,像我这样平庸的人,也许终我一生,也不会遇到美妙的事情,只有因为没有看透玄机而燃起的幼稚的希望,然后希望被击碎变成了绝望。我把剪子放在枕头底下,每天上床的时候都伸手摸一摸,确定它百分之百与我同在,如果我有一天坚持不下去,我会需要它的帮助。我没有想到跳楼、吃安眠药、卧轨之类的方式,只想到用剪子剪破自己的喉咙。也许是我想在死之前,先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的哑巴。其实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只要换个方式就可以活下来,像动物一样活着,放弃思考的权利,放弃对美妙事物的期盼,按照他们教我的方式,做一个言听计从的孩子。那时候,我还是太小了吧。
就在我对于剪子的渴望强烈到几乎不能自抑的时候,艾小男把武恺甩了。她不和他说话,他迎面走来,想和她解释什么事情,她像是没有看见他一样,从他身边走过去。他消沉了,许可说,他甚至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前一天还好好的,她还说他过生日的时候,要送给他一个特别的礼物:她小时候的照片。他一直想要一张她的照片放在钱包里,每天带在身上,她之前一直没有答应。可就在他生日的前一天,她写给他一张纸条,说:晚上我要自己回家,男。然后就再也不搭理他了。武恺不知道他做错了什么事情,每天围着她打转,希望她能可怜可怜他,就算不再和他恋爱,至少要给他一些分手的线索。她用沉默和视而不见冷酷地拒绝了他最后的要求。他的成绩一落千丈,几乎和她差不多,也许他只剩这一种方式与她接近了。
我的失眠症没有因此好转,生活的光亮没有因为武恺的退出而出现在只属于我的漫漫黑夜里。因为我发现,自从罢黜了武恺之后,艾小男不再骑自行车来上学。一天放学的时候,我让刘一达先走,然后偷偷跟着她走出校门。转过学校旁边的公园,她的脚步轻盈起来,像一只鹿一样蹦蹦跳跳,她应该是在哼着一首歌,因为离她太远,我没法听见是什么歌,只能看见她的书包在屁股上一上一下,两只脚错落有致地跃起,然后合着某种韵律落下。又转过了一个街角,在一个专门卖辅导书的书店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摩托车,一个结实的男孩子坐在上面,独自玩着头盔的带子。她快跑了两步跳上去,男孩子把头盔递给他,自己却光着头,用手拨了拨眼前的长头发,猛地一蹬,摩托车发动起来。我看见艾小男把头盔的带子弄好,从后面戴在她的司机头上,然后双手搂住他的腰,冬天的棉服底下,露出衬衫的白边。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很快就完全黑了,寒风把我从头吹到脚,直到看到那家书店的店主给店门挂上了一把大锁头,我才推着车离去。晚上我又是一夜没睡,剪子还在。
没过多久,又是一天放学,我的脑袋和每天傍晚一样像一罐糨糊。太阳落山的时候通常是失眠者最痛苦的时段,夜晚就要来临,生物钟开始提醒我,战争又要开始了,紧张带来的心悸让我的注意力涣散,不知道自己正在干什么,又将要干什么去。校门口聚集了很多人,几辆摩托车把一辆自行车团团围住,我一眼认出那个男孩子,冬天里只穿了一件长衫,腿上的牛仔裤有几个大洞,露出一部分黄色的腿,只是长头发没有那天打理得整齐。他站在地上,而其他几个人坐在各自摩托车的后座上,有一个人抽着烟,事不关己地把烟在手指之间滚来滚去,好像在弹一架透明的钢琴。我推着车走过去,发现围在中间的自行车上坐着艾小男。她的车头被那个男孩子揪住,夕阳里她的眼睛好像两片映红的云彩。那人说:上车。她说:我自己有车。那人说:车放学校,我送你回去。她说:不用你送,我自己有车,你聋了?黄师傅从收发室里伸出脑袋,那副手铐应该就在他的腰上,这时候正和腰带摩擦,发出悉悉的响声,他看了看几辆硕大的摩托车,把头拿了回去,然后把窗户关上了。那人往艾小男靠近了半步说:为什么突然不用我送了?她说:不想让你送了,还用问?那人说:明天呢?她说:明天和今天一样。那人说:你什么意思?我做错了什么?她说:没什么意思,就是不想让你送,你这人真是有意思,一句话偏得让我说两遍。我看到那人的胳膊在用力,好像要把她的车把卸下来,放在后座上送走。他突然踢了旁边一个看热闹的学生一脚说:草你妈,看你妈逼。那学生赶紧爬起来跑掉,我认识他,他的成绩很好,可我一直不知道他能跑这么快。那人一把抓住艾小男的胳膊说:给我上车。艾小男把他的手甩开,叫:你以为你是我爸呢!那人马上气馁了,说:不是,你先上车,咱们换个地方说话,别让这帮哥们白来。她说:也不是我叫他们来的,你弄这么一帮人,是怕你一个人打不过我还是怎么的?你把手松开。他说:不是,我在这儿,谁敢打你?我松开你就跑了,给我个面子。她说:狗屁!你不松手是不是?这辆自行车送给你,我回家跟我爸说,今天放学有人抢劫。说完把手一松,大步向我的方向走过来,那人赶紧放开自行车,自行车像死尸一样栽倒在地,放出刺耳的回响。他跑起一步,抓住艾小男的手。从我看见他扣住艾小男的自行车开始,对这人的愤怒把我涣散的注意力集中起来,我看着他的脸,想着如果把我枕头底下那把剪子刺进去是什么样子,血一定会溅到我的身上,艾小男会尖叫起来吗,她会哭吗,会扑在他的身上号啕大哭还是会拉着我一起跑掉?在他拉住艾小男的手的刹那,愤怒从我的七窍里喷出来,我走过去,什么也没说,一拳打在他的脸上。这一拳轻得出乎我的意料,那人的脸上扭曲起来,不是因为疼痛,而是因为惊讶。他松开了艾小男的手,揪住了我的头发,把我按在地上,我勾起脚来乱踢,可是踢出去的脚什么也没有碰到,反倒累得我气喘吁吁。我的眼睛只能看见土黄的地面,和几只皮鞋向我跑过来,发出嗒嗒的响声,然后落在我的脸上和肚子上。我的眼前一片漆黑,脑袋停止了思考,好像掉入了一条冰冷的河里,只有一个念头还在固执地挽留我,使我没有晕过去:艾小男她跑了吗?他们又忙碌了一会儿,这个念头终于飘散了,我沉入了河底。
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路灯已经亮了起来,温暖的颜色让我打起了寒战。艾小男蹲在我身边,我发觉自己的眼睛忽然变小了,只能从一条窄缝里看见她的脸,从旁边伸出来一只手,把我拉起来,一个声音说:走一走,迷糊吗?我走了两步,除了感觉眼睛变小,脑袋变大,浑身疼痛之外,没什么让我不能承受的损伤,我在心里默诵了一遍白天学的《藤野先生》,还记得住。那只手帮我拍了拍身上的土,说:马子本来想把你打废了。我努力把身子转向他,他是那个坐在摩托车上玩烟的人。这时我发现他特别眼熟,就像是我的父母一样熟悉,可又像是父母的结婚照一样,无法一时间把他认出。他说:下回记住,第一拳要往眼睛上打。然后骑上摩托车,突突地开走了。艾小男从后面走过来,说:李默……我说:我的自行车呢?她帮我把自行车扶了起来,我骑上去,屁股好像要裂出四瓣,可我还是咬着牙,没有看她一眼,挣脱她扶在车把上的手,往家的方向骑起来。在我走进家门的时候,我妈叫起来:你跑哪去了?儿子,你的脸怎么了?我忽然明白了,那个玩烟的人,是我小时候那个,喜欢玩猫,喜欢推着木板车,看我人仰马翻的小木匠。
那天晚上,我索性没有撒谎,因为撒什么谎也不可能自圆其说,我只是一言不发,忍着疼,让我妈给我擦上碘酒,然后躺在床上,马上便睡死过去,带血的衣服还穿在身上。
第二天走进教室,艾小男正在看着我,好像她一直在想我会什么时候走进来,或者,以何种方式走进来。我努力让自己的双腿踏着寻常的脚步,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步入自己的座位。王黎雪说:咦,你脸怎么花了?说完笑起来,我知道我的脸一定像个烂茄子。她说:谁把你打成这样?我说:谁敢打我?我自己摔的。她说:骗谁啊?你眼睛那圈绝对是拳头印儿,我认识,我妈打我的时候,我眼睛也那样。我说:你不知道,你要是会摔,也能摔成这样。她说:那你头发怎么也掉了一撮儿?我说:晚上学习累的,你没听说过头悬梁锥刺股啊。她往我腿上看看,膝盖上两大片碘酒,她点点头:你对自己真够狠的。我说:这还算轻的,大腿上还有自己扎的眼儿呢,你看看不?说着我把手放在裤腰带上,她拧了我一把:谁稀得看你大腿?我说:你就想看刘一达的大腿。她更用力地拧了我一把,眼睛里却有些欢喜。那时候她每天都要和我感叹几遍:刘一达太优秀了。
四十五分钟之后,体育课来了。我忍着疼,跑去踢足球,心里一直在想如果艾小男抓住一个远离人群的空隙,找到我,问我,谢我,她的眼睛就在我的眼前,看着我,好像在心疼我,像昨天晚上一样,我该如何是好。我感觉到我的爱好像只属于我自己,就算是我爱的人也别想和我分享,这把我吓坏了,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爱她,还是仅仅是把她打造成这几年黑暗之路的虚幻光亮,她的美一定要遥远才好,若是她走近,不是这种光亮太过耀眼,而是我怕自己从这光亮中间直视过去,看到一个平凡的肉身。一旦这唯一的幻景消弭,我该靠什么坚持过我无望的人生。而那张我写好的贺卡,我忽然觉得失去了意义,也许那张东西我是写给自己的,我只是要去喜欢一个人,让自己觉得有些希望而已。正想着,我的脚遇到了那块石头,我的头掉进两腿之间,腿断了。
当我每天盯着自己打着石膏的腿,远离艾小男和我对于她走过来的担心,我发现虽然每天在教室里的时光痛苦得如请君入瓮之后的烧煮,可转眼已经过了两年半,我也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十五岁了,在古代,应该束发而冠,学着像个大人似的思考生活,踏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君子之路。古人虽只需习得四书五经,没有英语物理化学之类的旁门,可一不留神也要挨板子。课本上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得明白,那时候起,私塾先生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挖个桑葚也要把你的手打得提不起柔软的毛笔。之后也有个科举一样的全国考试,有些人考到头发白了,还没有功名,就像孔乙己一样,穿着脏兮兮的长衫去窃书,这一身的学问压得他无处排解,只能找个跑堂的,教人家写四种茴香的茴字。那时我不知道外国人在十五岁的时候都在怎么活,我相信全世界的孩子在这般时候都要遭这般罪。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难道就没人去告诉那些大人,你们这帮人正在年复一年地联手毁灭一茬又一茬孩子的童年?等我老了,我该怎么向我的儿子讲起我的童年?我说,你爸什么也没干,不认识哪怕一棵奇怪一点的植物,不知道一只母猫怎么去哺育她的小崽儿,不知道春天树林里的风是什么味道,不知道土豆是长在树上还是生在地里。是不是等到那天,没有什么可讲,只能告诉我的儿子茴香的茴字有四种写法,而这四种写法正是我的初中一篇据称是声讨吃人的封建礼教的檄文里学的?老师们常讲,你们身在福中不知福,多少农村的孩子想念书却念不了,多少农村的孩子要自己搬着板凳上学,还要时刻担心土坯的教室会倒掉,多少农村的学校全校只有一本书,锁在老师的抽屉里,每天拿出来抄一点,哪个学生要摸过这本书,马上会成为同学之间的明星。可我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一定要有两种完全不一样的童年?一种是知道所有草木的名字,知道公牛的犄角和母牛的犄角有什么不同,可却不能去念哪怕一天的书,或者即使历尽千辛万苦坐在教室里,不一定哪一天因为一场大风或交不上几块钱的学费,就要回家继续去温习关于草木和母牛的知识;另一种被逼着放弃这个参差多态的大千世界,每天被关在装着铁丝网和监视器的校园里,教室牢不可破,人生的意义就是无休止地和冷冰冰的书本周旋,而且不知道到哪天算是完结的一天。为什么我们都是一样的十几岁的孩子,都长着一个脑袋、两只手、两只脚,可一种一定要把脑袋累得要烧掉,手和脚的用处只是写卷子和走到教室和考场,另一种却要四肢不停地劳作,脑袋荒废得要长出杂草,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有一种折中的生活,全身上下都用上一用,然后才知道最适合用哪个?我知道我的想法一定有错,因为我从没向人说起,所以我不知道错在哪里,可错误是一定的,因为老师说,我们老师都从你们那时候过来的,你们想的我都想过。既然她们想过,而又看起来像没想过一样,那一定是后来她们发现自己错了,我这么小,世界如此大,有多少事情我不知道?大家这么相安无事地活了上千年,肯定有道理,世界的神秘感就是我错误的佐证:一定有你不知道的事情,会证明这样的生活是正确的。
那一天,高杰门底下塞进了那张除了留作把柄,别无用处的贺卡之后,再也没有出现。爸妈上班之后,房间一片寂静。电视就摆在我的眼前,我不敢看。我爸中午回来吃饭的时候,要摸摸电视是不是热的。他们要我举着腿温书,既然上不了课,就要花比别人更多的时间在自学上。我就躺在床上的书堆里发呆,每天的二十四小时变得十分相似,我不一定会在什么时候睡去,会在什么时候醒来发呆,夜里醒来,除了一片漆黑,和白天没有任何差别,只是会吵一些,因为我爸在打呼噜。我的脑袋里每天经过各种各样的念头,有时我会跳出自己之外,想这个人正在想什么,他的脑袋里正在出现的声音是属于谁的,这些念头正在用谁的嗓音说话。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感觉自己要疯了,因为思维正在思考它自己,这是多么诡异的事情。而人为什么活着、我应该怎样活着的问题一直在纠缠我,没一会儿就从脑海深处钻出来,问我要答案。终于有一天,我摸出枕头底下的剪子,撕下一张草纸,细细地剪碎,那张纸发出清脆的断裂声,尸体像雪瓣一样落在我的肚子上。这把剪子锋利无比,上面写着“王麻子”三个字,造这把剪子的人的名字现在变成了这把剪子的名字。我心里安静下来,死亡的诱惑离我远去,政治课教会我们,马克思主义相信人只能活一次,只有愚昧的人才会相信有来生,那是对今生苦恼的消极对抗。既然我和所有人一样,只能有一次活头,我又着什么急呢?就在这张床上枯坐的日子里,我发现我所有的痛苦都来自于我的内心,我从没有因为东北好像要撕碎我脸颊的严寒痛苦,从来没有因为每天晚上只吃没有一块肉的白菜汤痛苦,从来没有冬天上学要穿着我妈难看的缝着补丁的红色大衣痛苦,我所有的痛苦都是因为我觉得我的心灵在饱受折磨。这件事不是最容易解决的事情吗?只要让这玩意不再能感受到折磨就好。我下定决心,从此不再自作聪明地去思考,做一个和别人一样的人,老师说什么,我认真听,不要去找她的破绽,学校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不要想做这些到底有什么意义,爸妈说什么,就点头,揍我,就喊疼。学会用最脏的话骂人,学会欺负班级里所有人都去欺负的弱者,不要有无谓的坚持,和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自尊,只要能带给我好处的事,我就去做。今生就做一个无赖吧,跟着大伙一起走向未知的幽谷里,如果有一天碰巧发达,就享受,让所有人都知道,如果一辈子平庸,就认命,反正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平庸的人,只不过多平庸了几十年,我一点也不吃亏,可以心满意足地死掉。而关于艾小男,我不应该爱她,就算是虚幻的爱也不应该存在,因为一旦心里有关切,就会痛苦,她和我非亲非故,不能带给我任何好处,到现在为止,她带给我的,只有毫无意义的思念、幻灭,和一顿结结实实的胖揍,我关心她干吗?想清楚之后,我把肚子上的碎纸一点点拾起来,爬过去扔进垃圾筐,把剪子放回我妈的针线篮里,然后爬回床上,钻进棉被,拿起一本英语书读了读,很快睡着了。
之后我的睡眠变得非常好,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酣睡里度过,好像要把过去丢失的睡眠睡回来。当那天下午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我没有做梦,在我重新找到自己的意识的时候,敲门声不知道已经响了多久。它轻柔得好像是一场小雨落在了门上,但是一直没有停止,好像下雨的云彩一直飘在门前。高杰还是回来了。我喊道:来了。我爬过去,坐在地上拧开门锁,看见艾小男站在门外。她说:你家有人吗?我说:就我自己。她如释重负,说:我能进来吗?我说:请进。我发现她没有动,因为我挡在门前,我试着用一条腿站起来,她的手扶住了我的胳膊,把它牵过她的脖子,搭在她的肩膀上。我闻到她发梢的香味儿,那是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人身上闻到的气味,干净而遥远,好像她刚刚从雨后的土地里长出来,有着泥土和水珠的清香。她把我放在床上,我觉得我手脚的位置都不对,那条断腿更是显得突兀,放在哪里都不能隐藏我的窘迫。她独自在我房间里走了走,脱下外套,露出白衬衫,她指着墙上说:那一块怎么那么白?我说:那原来有一张地图。她说:你床上怎么这么乱?我感到自己的脸在升温,说:就是书多。她说:那也得摆好。说完把我的书一本本摞在床靠墙的一边。看她在我身上优雅地爬过来爬过去,我有那么一瞬间想把她抱住,就算之后她杀了我也好。她收拾完了,说:我可以坐这儿吗?原来她是为自己收拾座位。我说:请坐。她坐在我身边,我向里面挪了挪,发现我的床真的太小。她说:腿疼吗?我说:不疼,开始刺挠了。她说:那就是快好了。我说:长歪了也刺挠。她咯咯笑起来,说:以前没发现,你说话还挺逗的。我感觉自在了很多,说:我也没发现,你胆儿还挺大的。她说:我怎么胆儿大了?我说:万一我爸妈在家怎么办?她说:我都想好了,我就说我是来给你送贺卡的,圣诞节了,同学互相写贺卡,让我一起给你带来。我说:那他俩要是问,怎么不是霍家麟、刘一达或者高杰送来,偏偏是你,怎么办?她说:我就说他们几个不过圣诞节。我笑了,说:我妈可知道刘一达他妈是个基督徒。她说:基督徒不写贺卡,都去教堂忏悔。我哈哈大笑说:你不但胆子大,还挺机灵的。她说:我优点可多了,以后你就知道了。“以后”这两个字像一束电流穿过我的身体。她忽然说:你为什么打他?我说:他太欺负人了,你是一个小姑娘。她说:就是因为这个?我说:我以为我能打过他。她又笑了说:抽烟那个人认识你?我说:是我小时候的朋友。她说:要不是他拉着,你至少是个骨折。我说:他白拉了,我还是骨折了。她差点笑倒在我的怀里,我不知道今天怎么突然妙语连珠。她站起来,突然义正词严地问我:你之前,是不是老偷看我?我说:我没有。她说:别骗人了,我知道你老偷看我。我说:那就是你老偷看我,要不怎么会知道我看你。她说:我才没看你,女孩儿不用看,就感觉到别人的眼睛。我说:你感觉错了,我看别人呢,你正好在这条线。她说:帮我整理桌膛的人,是你吧?我说:你今天是来看我,还是来审我的?她坐下,说:最后一个问题。她向我转过脸来,我们的鼻子相聚只有两个厘米左右,她说:你喜欢我吗?我的心里一瞬间涌出千百种答案,“喜欢”“不喜欢”“不知道”“不是喜欢,是爱”“不是喜欢,是欣赏”“让我想想”“你能再说一遍吗”“我爸快回来了”“还有半年就毕业了,这个问题有意义吗”“我们还是好好学习才对”,然后又涌出了武恺,骑摩托车的结实的少年,涌出了历史老师和《马关条约》,涌出了孙老师鄙夷的眼神,涌出了我妈的红色外套,涌出了我爸的裤腰带,最后涌出了她对付武恺和那个男孩儿决绝而冷酷的嘴角。我说:再过十年吧。她说:什么?我说:再过十年我再告诉你。她说:你说什么呢呀?我说:现在时间不对。她说:什么不对,我就问你现在喜欢不喜欢。我说:现在没有喜欢也没有不喜欢。时间不对。她说:你说的时间不对,是因为快中考了吗?我说:和中考没关系,就是时间不对。她的眼泪像是一块冰在眼眶里融化了,两条小溪弯弯曲曲地流在脸颊上。我想:你不要哭,其实你不知道我,有好多事情你不知道。我什么也没说,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电子表。她霍地站起来,说:你是撵我走了吗?我说:没有,再坐一会也行。她用手背抹了一把眼睛说: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坏女孩儿?我说:你是一个,特别好的女孩儿。也许是我的声音太过发自内心,她不哭了,说:我漂亮吗?我说:这是最后一个问题吗?她勉强笑了一下说:以后你想让我问,我也不会问了。又是“以后”两个字。我说:漂亮极了。你比任何人都漂亮。她说:我妈说我一点也不好看,是个丑八怪。说完她把外套穿上,说:我就是要证明给她看,有人喜欢我,男孩儿都喜欢我。我说:你妈是想让你认认真真学习。她说:你不知道,我的心里有个大洞,怎么填也填不满。我想问:你谈这么乱七八糟的恋爱,到底是证明给你妈看,还是你的本性里有这么一个大洞?可我知道这话一出口就难以收拾。我从床上爬下来,说:我爸快下班了。她急匆匆地走起来,落荒而逃一样,到了门口却怎么也拧不开门锁。我跳过去,帮她把门打开,她像一支箭冲出去,跑下楼梯,等到什么也听不见,我把门关上,躺倒在地。
我那天的日记写着:1999年12月27日,天气:晴。她来看我,她的光芒消失了,可我真正地爱上了她。就算我以后一直都是一个无赖,我还是要爱她。这是我唯一无法做到的事情。
我和她在日后不断地回忆着那天的细节,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我才发现原来那天不但在我的记忆里一直保持着栩栩如生的本来面目,就像是冻在冰山里的猛犸象一样;在她的记忆里同样毫发毕现,没有一个细节褪去颜色。我的理由当然是从那天开始我爱上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不再是一个幻想,并且一直爱了好多年。她的理由则是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拒绝过她,也从来没有人给一句答案加上十年的日期,这句话虽然严重伤害了她的自尊心,同时也让她觉得,似乎感情这东西突然旷远起来,不再是眼前的小情小爱,即使她不相信十年之后会如何。而且她也从来没有向人说起母亲对于她的影响,更没有说起她是一个内心里对男人的爱贪得无厌的人,因为一句出乎意料的拒绝,她情急之下冒出来两句之前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灵魂之声。在我们重逢之后我逐渐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推销员,她的母亲一生都待在家里,做一个并不成功的男人的全职太太,她生命的全部价值都依附在艾小男身上,而她实现这种价值的方式十分奇特,就是不断用言语和行动去贬低艾小男的价值,她的美貌给予她母亲的不是自豪而是恐惧感,她担心她的样貌会毁了她唯一的出路:学业。那时她的母亲还不知道我们长大之后的世界已经变了样子,一个美貌的女人可以不认字,只要善于贩卖自己,把自己的身体于与男人的股掌之中,男人的其他东西就尽在股掌。但是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此,不管之前曾经在另一条路上花了多少工夫,只要发现一条快捷方式,就会义无反顾地走过去。
我问她,如果当时我不是那么胆怯,在她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伸出胳膊抱住她,或者在她为我收拾床上的书的时候,我伸出嘴唇吻她的额头,会怎样?是不是会是一个更值得铭记的下午?她说:才不是,如果那样的话,我会给你一个耳光。从来没有人碰过我。我叹了口气说:原来你那时候只知道谈恋爱,而不知道男孩子是怎么想的。我是胆子太小了,你却是胆子太大了点。她沉吟了一会说:你说对了。
在我拆掉石膏,用一粗一细的两条腿,蹬着自行车上学的时候,春天已经来了。这座城市里仅有的几株植物正在顽强地展出绿色的枝丫,有的还开出几朵小花,虽然它们的芬芳在城市甚嚣尘上的喧闹里几乎不会被人发现,可它们还是开了出来,不管是不是有人嗅到。
不出所料,艾小男不再和我说一句话,她决绝的嘴角又摆了出来,虽然缘由不同,我知道我也成了她打入另册的男生中的一个。没过多久,我便发现被打入另册的队伍比我想象的大得多。她不再和任何人说话,除了站起来回答问题,她每一天都沉默得好像一座雕塑。正在我怀疑我是不是有这么强大的作用的时候,王黎雪及时地给我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在我断腿的三个多月里,学校老师私下里开设的补习班变得猖獗起来。在之前的两年,孙老师偷偷摸摸断断续续地在自己的家里支起来一个摊子,弄几套学校的桌椅,挂上一块黑板,隋飞飞他们几个人每个周末都像是做贼一样溜进她的家,一堂课两个小时,收她们四十块钱,一个月一百六十块。那两年学校对于老师们的这种私下里打野食的行为是坚决制止的,学校领导觉得老师们干这种事就好像是一个拖拉机厂的工人私下里还去别的修理厂给人拧螺丝,就算不影响正常上班时的状态,但是至少让堂堂的国有企业颜面上有些难看,完全是尊严上过不去。等到了初三那年,这座城市里的每个人似乎都开始打野食,自从国企改制之后,大家突然发现任何看起来堂皇的组织都是靠不住的,只有钱最可靠。而且据说,柳校长也开始在补习班的收入里抽头了,这样学校和原来偷偷摸摸的老师们就坐上了一条船,而船底下的水就是我们这些学生。王黎雪告诉我,现在补课的价位是每周两次,每次一个半小时,三十块钱,一个月要二百四十块。而且要每周上完课就结账。这只是孙老师的英语课,孙老师还发挥了班主任的联络能力,把其他几门中考必考科目的老师也拉了进来。语文的孔老师,数学的张老师,化学的汤老师,物理的李老师,五个老师组成一个补课小分队,每周在孙老师家集结,课时由孙老师排定,从早上到晚。孙老师还很佛心地给了我们自由选择权,你可以选择补哪一科,不强迫你每一科都要上,但是她自己的英语课你是一定要上的,因为自从周末补课班名正言顺之后,她在学校讲课的时候,就会不小心忘掉很多重要的知识点,而这些知识点她在周末的时候会突然想起来。班级里的大部分人每周都会在孙老师家出现两次。王黎雪说,每当老师们站在孙老师家的小黑板前面的时候,都会变得特别和蔼,对大家一视同仁,可能是因为每个人交的钱都是一样的。而她已经三岁的儿子就在学生的腿旁边走来走去,向每个人伸手,说:哥哥,姐姐,橡皮,橡皮,香香的橡皮。我后来知道,刘一达、霍家麟、和断腿的我孙老师并没有发出邀请。刘一达是不需要;霍家麟虽然学籍还在,已经被开除回家;我是父母在卖煮苞米,她看我平常穿的衣服就知道她要的学费我无法负担得起,还早给我下了定论:此人扶不上墙。可艾小男竟然拒绝了她的邀请,这是她在班会上说的,说她苦口婆心地开导艾小男你虽然是班级的倒数第一,可是不要放弃,只要每周补一补,还是有可能考上一所普通高中的。那时候我们这座城市里的高中分为:省实验中学、省重点高中、市重点高中、普通高中和流氓高中。艾小男平时的所作所为,仅是随性而已,想要什么就伸手去拿,不喜欢了就抬手扔掉,当不起“流氓”两个字,可她的成绩已经足以把她送到任何一所流氓学校,然后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女流氓。她后来告诉我,当时她没有想到学费是不是合理,也没有想到周末补课是不是会耽误自己的恋爱,而且那时候男孩儿们都去补课了,周末谁还会有时间和她谈恋爱呢?她只是受不了孙老师的嘴脸,明明当了婊子,还要卖弄处女时候的风情,当然这是我的理解,她的说法是:我就是不想她觉得自己是上帝。这件事情的后果就是第二个故事:于和美突然和她做起了朋友。她开始关心她,拉她一起逛文具店,陪她回家,还跟她讲别的女生的坏话,说别看隋飞飞看起来成绩好,活动又积极,其实上了初三之后就得了强迫症,她亲眼看见隋飞飞在女厕所里把手指头洗出血来,而且每次去老师办公室,出来的时候都要把门关三下,如果你注意看她的嘴,她在小声地数数呢:一、二、三。于和美还说她自己也差点得了这种病,这是因为每次考完试检查卷纸的时候,明明知道有些题不会错的,可如果还有时间,一定要再算几遍,时间久了,一件事不反复做上几遍就觉得一定会出问题。在她发现隋飞飞已经得病之后,就再也没有犯病了。艾小男从来没有女生的朋友,她虽然一直讨厌她,想到她差点像隋飞飞一样,每件事都要做三遍,她有点可怜她,就让她走了进来,偶尔也向她说说心事,过了一阵,觉得这样也好,女生毕竟比较贴心。她从我家里走出来之后没有几天,便又拉了一乙班的男生谈恋爱,我的拒绝对于她的唯一影响就是她更快地找到另一个崇拜者,恢复她曾在我的房间里被短暂挫败过的自尊心。
其实那时候我们学校里懵懂的爱情并不少,时至今日,先在108中做过同学,之后又做成了夫妻的,不在少数,就好像狱友出狱之后经常要结成团伙,人在共同经历过漫长的折磨之后,会有亲人般的情谊。可在遍布学校的监视器之下,从没有人像艾小男这样频繁交友而又收放自如,除了个人魅力和滥情而又绝情的原因之外,还因为她有着超乎常人的反侦察能力,总能找到监视器的死角传出纸条或者看着对方的眼睛说上几句自己都不太能够完全理解的情话。那些曾经做过另一方的男生,即使被像陈旧的布娃娃一样扔掉,因为大多数人没有得到一个理由,她得以一直保持她的神秘感和对那些不甘心的男生的牵制,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当老师的污点证人。这让艾小男风流成性又没有一宗案底。转折点就在于我重回学校两个星期之前的一封情书。王黎雪说有一天孙老师走进教室,说:今天这节英语课暂停,我们来开一节紧急班会。这让很多人怀疑孙老师是不是准备以后在学校什么也不讲,把所有的知识点都留在周末。孙老师从兜里掏出一张纸,说:早恋问题是柳校长一直主抓的问题,我们班的一位女同学竟然在初二下学期这样关键的时候,还不知检点,和其他班的男同学勾勾搭搭,你们才多大,你们这帮小孩儿知道什么是搞对象?到了该搞的时候,谁也不会拦着你,现在搞,那就是人品问题。我们班的风气总体还是很正的,要不是我们班的班干部举报,我真不相信我们班会有这样的人。她把那张纸举起来,说:艾小男,这是不是你写的?在孙老师讲话的时候,艾小男偷偷地把手放进书包里,那封没有送出去的情书还在,那老师手里的是什么?她一时有些恍惚,难道自己写了两封情书,可她写情书从来不打草稿,一挥而就,那老师手里的到底是什么?等她被老师叫上讲台当面对质的时候,她发现老师手里的那封竟然是她书包里那封的复印件,她的名字就写在情书的下面,日期也清清楚楚。她记了大过,那封情书的复印件在黑板旁边用图钉挂了一个星期之后,送到了她妈的手上。她妈看见自己的担心成了现实,除了大哭一场之外,把她和她爸从晚上六点骂到半夜十二点,不断地重复着十几年来自己在这个家里受的委屈,中间喝了一暖壶的水。从那天下午开始,于和美从她生活里消失了,然后关于艾小男的秘密就开始传遍了整个学校,她曾经讲给她的心里话,现在成了学校里的口头禅。于和美也顶替隋飞飞成了班长,兼任劳动委员。
如果说之前的艾小男表面冰冷,而内心里需要别人来爱她,只要有爱,便可把她点燃,即使转瞬便熄,可那也是因为另一个火种已经紧接着燃起。我回到学校之后看到的艾小男则变得冰冷透骨,你从她身边走过,就会笼罩在绝望和反叛的场里,希望快走几步,赶快逃脱。
她在学校里,又给自己建造了一间小监狱,而每天的劳役竟然是学习。
从那时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才知道,我们班里除了刘一达,还有一个足以可以与之媲美的考试天才。艾小男在初三开学之后的两个月的时间里开始逐个儿赶超那些每周泡在孙老师家里,希望能花钱买到一些决定自己命运的知识点的人。她的方式是上课时认真听,虽然那些老师已经成了她憎恨的人,可她记下他们说的每一句话。下课铃声响起,在其他人还在希望用这十五分钟算出哪怕是半道题的时候,她站起身来走向操场,坐下,看那些低年级的孩子在操场上疯跑,看见有人摔倒,她会笑起来,然后马上就止住笑,用手摸摸头发,想着自己的心事。晚自习之前,有四十五分钟的时间吃晚饭和小睡,她总是匆匆吃完盒饭,然后跑到操场旁边坐下,看校园后面的教师小区亮起一盏盏灯,好像是有人一笔一笔画上去的,那是低年级的老师们回家了。
一天艾小男站起来翻译一段英文阅读,她几乎是用诗的语言把这段英文故事娓娓道来,好像英语是她的母语,而她平时拒绝和人交谈的原因是她不会讲中文。在她把文章的最后一句:My friend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译成:我亲爱的朋友们,无论如何,明天都是崭新的一天,孙老师脱口而出说:翻译得太棒了。然后表情变得尴尬而沮丧,她说:坐下吧。她一定是心里清楚:艾小男的英语水平不但超越了我们,也超越了她自己。
在离中考还有两个月的时候,刘一达远走北京,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她超过于和美和隋飞飞成为了我们班的第一名。成绩出来那天,我不出意料考得极差,是我三年来最差的成绩,我知道自己铁定会去一个普通高中了,那就是我未来三年消磨时光的地方。我不敢回家,我知道走进家门就会看见门口摆着苞米锅和我的婴儿车,还有我爸和我妈期待奇迹的眼神。我从走廊一头走到另一头,希望夜晚永远不要到来,如果有人忽然偷走这样一个夜晚该多好,我一转身太阳就出来,我的父母忘记了我晚上没有回家,也忘记了这次模拟考试。如果上帝肯为我把这个夜晚从365天里抽走,我想我会马上变成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一生赞美上帝。于和美是班里最后一个走的,她作为劳动委员负责关好窗门,我看见她嘴里数着: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把教室的门关了九下。
中考来到那天,艾小男和我,一个遥遥领先,一个自甘落后,是班级里少有的没有压力的考生。前一晚我睡得很好,第二天我妈把我从床上摇醒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背起书包准备骑车上学,看见饭桌上一个油条和两个鸡蛋,我才想起来今天是中考。这是从我小学的时候,我妈就养成的习惯,每当迎来重要考试的时候,她都要起早去买油条,然后煮两个鸡蛋,把它们放在一个盘子里,象征着100分。我一直想告诉她,数学,语文,英语这三门在上初中之后已经改成150分了,摆出100分的形状不是什么好兆头,可想到150分几乎无法摆出,除非把油条掰成五的样子,看见这么诡异的油条,我一定是吃不下的,就懒得开口,只当是一种属于她自己的仪式,和我无关。讽刺的是,我的考场排在省实验高中,走进这所每个初中生向往的圣殿,丝毫没有小学毕业时,走进108中考试的洒脱心情和对未来的衷心向往,取而代之的是无法逃避的厌倦。我只是想把这天赶快过完,在成绩出来之前每天睡到中午,成绩出来之后挨过我爸的皮带和我妈的眼泪。然后走进一所充斥着和我一样的人的高中,再想办法怎么能和别人一样,把剩余的日子过完。省实验高中几乎没给我留下什么与众不同的印象,它几乎是108中的放大版,操场更大,围墙更高,教室更长,喇叭更响,甚至负责监考的省实验中学的老师都像是孙老师的姐姐,梳着更加一丝不苟的发型,脸上更加没有一丝笑意。我替艾小男担心起来,当她来到这所学校之后,将怎样度过她的高中时光,她的每一段恋爱是不是都会冒着极大的风险,她是不是会变得更加冰冷透骨,终于有一天变成一个不会恋爱,只会翻译英语文章的聪明的呆子?
也许,很多的明天并不是崭新的一天。
当我从考场里走出来的时候,看见很多人站在父母面前痛哭,像树叶一样抖动,也有人在眉飞色舞地讲述着自己把卷纸检查了多少遍,有几道题如果不小心,一定是会算错的,而他却躲过了所有的机关。阳光好像在火里淬过的刀子,扎在我的脸上。我看见照得白茫茫的马路牙子和马路中间川流而过的自行车,自行车看似杂乱无章地流淌着,其实是每三辆一组,两个大人,一个小孩,有的在热烈地交谈,有的一言不发,但都努力不被冲散,相互瞄着对方,向前骑去。我的父母没有来,这天是周末,卖苞米的生意最好,他们权衡了之后,还是选择了更实际的鼓励:为我多赚一天学费。我把自行车停在路边,看他们从我身边骑过,想象着他们都骑向一个什么样的家。等人们散去,我找到一个垃圾箱,把书包里的书一本本拿出来,撕下写着自己名字的扉页,然后通通倒进去,那一瞬间,我好像获得了短暂的自由和报复的快感。虽然用不了多久,又会有一些新书要塞进我的书包,可是现在这个时刻,谁也不能阻止我把你们倒进垃圾箱。
大学毕业那天,虽然我还没有找到工作,可是单单是求学生涯的结束已经足以让我获得和七年前把书本倒进垃圾箱一样的喜悦。在大学的几年里,我常常会想起我爸妈无可救药的固执,若不是中国的大学忽然开始合并,扩招,我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获得读大学的机会,可是当他们发现只要能够交上不菲的学费,我就能成为一个名正言顺的大学生的时候,他们义无反顾地再次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把我送了进去,使得我在24岁告别校园的时候,除了有着一本盖着钢印和写有校长潦草签名的毕业证,整个人空空如也,无头苍蝇一样降落在社会中间。在我躺在家里,没有工作的一年里,我发现自己除了擅长漫长的睡眠之外什么也不会做,连刷个碗都会看得我妈心惊胆战,生怕我一不小心被摔碎的碗片割破了动脉。他们俩为自己的固执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就是辛辛苦苦十几年供出的大学生,还需要他们每天继续卖煮茶蛋来养。这一年的时光完全摧垮他们俩的精神,两个人迅速地衰老起来,有的时候当我一觉醒来,看见正把茶蛋锅搬上车的父亲,自己都不敢确定那个把裤腰带耍得虎虎生风的男人是不是他。他的头发已经掉得只剩下躺在头皮上软弱的几缕,大部分还已经白了。脸上长出很多斑点,皱纹让这些斑点看起来栩栩如生,好像刚刚睡过人的床单。颧骨高出来,显得眼睛很大,可是没有神采,泥塘一样污浊。茶蛋锅在他手里极其沉重,在他把它放在车上之后,他喘了起来,然后推着车慢慢地走出去了。过了一阵,他连报纸也看不了了,因为眼睛花了,而又不舍得去配一副花镜,只好放弃了自己这个几乎是一生的爱好,开始和我妈一起看电视剧。
我终于在家附近的一个广告公司谋得了一个文职工作。工作证上写着:初级文员(文秘助理)。看起来蛮有书卷气,其实每天的工作只是接发传真。电话响起,我拿起话筒,那边说:给刘总发个传真。我说:好,我给你信号。然后按下一个方块的按钮,等电话里传出“叮”的一声,我放下电话,看着一张纸或者几张纸像舌头一样从传真机里吐出来。我用订书器把纸订好,然后用铅笔在第一张纸的空白处写上:给刘总。再送到刘总办公室外面每天穿裙子的秘书手里。这就是我每天的全部工作。最让人心烦不是每个月的薪水是1300块,当时房价已经涨到平均4000块一平,如果我每天一分钱不花,房子也一直不再涨价,我工作20年后能买下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也不是这个工作完全不需要动脑筋,核心操作只需要一个指头按一下就可以完成,就算是一个食指能动的植物人也可以做,而是每天我听到的话只有一句:给刘总发个传真。这让我后来不断期待有人打错电话,无论他说他找的是谁,我都说我就是,然后和他聊上一会儿。可惜这个传真机的号码只是个分机号,需要从总机转过来,所以从来没有人打错。
我一直没有女朋友,这么多年一晃就走过来,也没觉得生活缺了什么。安娜之后,好像有些不同,看见有女孩儿迎面走过来,会有看看她脱光衣服的冲动。大学毕业之前,出去睡过几次,都是别的院系的女孩儿,在学校的聊天室里认识,然后便忘记了,我根本无法在三天之后记起她们的样子。上班之后,认识了几个同事,大家一点也不要好,我发现他们不但瞧不起我,暗地里也互相瞧不起,不过没办法,每天坐在一个办公室里,一定要认识,然后相熟,渐渐成为生活里的一张时常会浮现于脑海的脸孔。大家开始一起抽烟,然后一起喝酒,最后便一起去洗澡。我第一次找的女孩儿特别瘦,我怕我一使劲她就要散了,结果她十分结实,我折腾了半天,她好像才刚刚发觉我在干什么。射了一次之后,她问我要不要加钟,我说累了,改天吧。她说她可以想办法让我再硬,也可以带着套子帮我舔出来,今天我是她第二个客人,生意特别不好,可能是因为她太瘦了,现在男人都喜欢胖的,干起来好像在肉上游泳。我想了想,说:那就加一钟,我们聊聊。你别弄我,我明天要上班。她很高兴地看了眼我的手牌,跑了出去,在门前挂的卡片上写上+1。她说她进城之后,最开始是学剪头的,干了几个月觉得自己吃不了苦,老是给人洗头,扫地上的头发,帮客人挂衣服,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还什么也学不到。一个姐姐就介绍她到这个洗浴中心给人推油,推一次二百块,什么也不损失,就是不能留长指甲。再后来,有客人问她能不能加钟,就是大活,她拒绝了几个,后来发现她的姐妹都偷偷地干大活,反正每天都是被胶皮插来插去,还是什么也不损失。她想了几天,再有人问,她就接了,没什么感觉,象征性地喊喊,只是最怕碰见酒鬼,使劲折腾她,怎么弄也出不来,她就得说色情的话,让他赶紧出来。她现在已经攒了六万块钱,再干半年就能交上一套小房子的首付了,她说她就想在这座城市有一套写着自己名字的房子,她的苦就算没白吃。她问我念过大学吗?我说念过。她说她最羡慕大学生,她弟弟要是能念书也让他念,可惜她弟弟不吃书,现在也进城学剪头了,她给拿了两年的学费,要不然现在她就已经住在她自己的房子里了。钟点马上要到的时候,她说,好长时间没说这么多话了。为了表示感激,她把我按住,给我推了出来。
我把这个女孩儿讲给我的话讲给同事,他们告诉我,他们听了好多这样的故事,都是假的,这帮鸡就是贱,还非得装得像是苦菜花。你要是一心软,再加一个钟才好呢,讲故事也是口活的一种。我很惭愧,不是因为相信那个瘦女孩儿讲的话是假的,而是把这个故事转述给他们让我自己显得像个大傻逼。
2009年12月27日这天来到的时候,我没有一丝预感,挤在公交车里到了公司,坐在传真机旁边拿起报纸,上面说再过几天,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就到了。我想有些人就爱算这些无谓的时间,哪个十年不是十年,谁也没比谁特殊到哪里去。电话响起来,话筒那边没有声音,我喂了几声,好像在和自己所在的房间说话,我冲着离我最近的同事说:传真机坏了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话筒里突然传出声音:你是李默吗?我说:我是。她说:我是艾小男。我的呼吸停滞,眼前的景物消失,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和话筒那边的静默。她说:我问你个问题。我说:说吧。她说:你知道,为什么今天我给你打电话吗?我想了三秒钟,说:今天是十年整。十年前我说今天我回答你的问题。她好久没有说话,我也没有说话,我在想她是不是要突然挂断电话然后继续消失,就像曾经的十年一样,可就算如此,我也没有出声。她说:今天晚上六点,太原街万达广场底下的必胜客。然后电话挂断了,时间又流动起来。
我放下电话,敲开刘总的办公室,说:刘总,我肚子坏了,我要请假。刘总看了我一眼,好像是吓了一跳,他说:大冬天的,你怎么一脸的汗,赶紧回家吧,看你的脸色,也许是痢疾。我说:谢谢刘总。我没有骗他,这是我初中时候落下的毛病,考试之前一定要上厕所大便,否则万一在考试中间要拉屎,就十分难办,老师会怀疑你是不是在厕所里藏了答案,就算恩准你去了,拉了一道题的时间也不合算。后来就变成每到紧张,肚子里就会突然出现一泼稀屎。我到厕所拉出来,然后去理了个发。理发师说我的头发太短,不需要剪,但是头发丝太硬,可以帮我做个软化,我说不用了,你帮我洗一下,然后稍微修一下就好。他又说:没问题,你的发质可以,应该经常打啫喱,我这里的啫喱质量特别好,有些客人不剪头,专程来买啫喱。我说不用了,你帮我洗一下,然后稍微修一下就好。他说没问题。摸了我的头发,他说,你可以啫一下,啫成黄的,好配衣服。我说:你给我来一瓶啫喱吧。回到家,我对着镜子看了半天,到洗手间把头上的啫喱洗去。拿出工资卡,把我所有的钱都取了出来,坐公共汽车到商场,买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和一件白色的毛衫,如果再买裤子,晚上吃饭的钱就不够了,我想晚上我应该早点去,坐下,她就看不见我的裤子。
晚上五点,我已经坐在必胜客里一个靠窗的位子上,喝着免费的柠檬水,盯着门口看。有那么几个瞬间,我想站起来跑掉,我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她见的理由,十年过去了,我长高了十几厘米,胡子也长到了脸旁边,可还是像十年前一样可有可无。十年过去了,我们从未讲过一句话,包括在一个教室里的一年和失去联系的九年,她的第一句话要说什么,我该怎么回答,我想我一定会说错话,不停地说错话。她为什么想要见我?就因为我拒绝了她?她是一定要所有男人都回答她,我喜欢你,喜欢得要死?就因为要征服所有人,不存一个例外,她就等了十年?我想不出她让我在这里等她的原因,但是我知道我不会跑掉,会等下去,我知道属于我自己的坐在这里的原因。
挂在门口的铃铛轻轻一响,她走了进来。
我在她的脸上一下看到了十年的时光,她更加漂亮,如果十年前她是一块璞玉,时光已经用十年把她雕成一尊两只胳膊的维纳斯。她的头发长了,披在肩上,发际下的眼睛不再像小时候那样顾盼生情,而是变得更加漆黑而坚定,眼光所到之处都像是要那件东西做朋友一样。她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把衣服架起来,如果我有一支画笔,画一袭黑发,一双眼睛,一副下摆,一双高跟鞋,她就活了。我朝她挥了挥手,她向我点了下头,走了过来,坐下,脱下大衣,露出黑色的高领衫,两只手缠绕在一起,摆在桌上,两个腕子上带着一只金镯子,一只黑色金属表带的小腕表。她的第一句话是:点东西了吗?我说:还没。她朝侍者扬手,说:一份九寸的双拼比萨,一盘烤虾,两份美式咖啡,一份小冰激凌。然后对我说:你还要什么吗?我说:够了。她又扬手,侍者弯了弯腰走开了。她把面前的柠檬水拿在嘴边,说:你一点也没变。我说:你说得对,我确实没什么长进。她喝了口水,说:我是说你长的,上班之后人都胖,你还这么瘦。我说:你漂亮多了。她说:我以前不漂亮,是吗?我说:我是说你更漂亮了,漂亮这事儿是没有头的。她笑了,说:你还是这么油嘴滑舌。我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一看见你俏皮话就来了,可能是太紧张了。我确实紧张得厉害,肚子里在胀气,裤腰带变紧了。我想偷偷地放一个闷屁,可是那股气已经窜到了胃里。她说:初中同学你还和谁有联系?我说:只有霍家麟经常见,有时候周末一起踢球。她说:怪不得只有他知道你电话。我说:是,后来他念到高二就不念了,有的是时间。你呢?她说:一个也没有。我说:我很荣幸。她说:别贫了,说说吧,这么多年你都干什么了?我说:那不得说到人家打烊?她说:挑重要的说。这十年的时间在我的脑海里隆隆而过,我说:初中毕业之后念高中,高中毕业之后念了个破大学,大学毕业在家里待了一年,现在给人家接发传真,干了一年,从来没出过错儿。她说:朋友呢?我说:霍家麟一个。她说:有女朋友吗?我说:没有过,我这点本事一下就让人家看破了。她说:什么意思?我说:谁能喜欢我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人呢?她说:那是她们不了解你。我说:了解我的话就更没戏了,你这十年呢?一定很有意思。她说:在省实验中学的时候,和初中一样,谈了几场恋爱,老师也和初中一样都不喜欢我。后来我考上了北大,她们把我的照片挂在教学楼的大厅里,我自己把照片摘了,你现在去看,光荣榜上我的那栏光有名字,没有照片。在大学的时候天天跳舞,开始挂科,补考的钱比学费都贵,但是我除了以前的芭蕾舞,又学会了华尔兹、拉丁舞和探戈。男朋友谈了十几个,什么样儿的都有,有一个是拳击手,眉毛老是肿的。大学毕业我去上海进了一家外企,挣不少钱,第一年年会上司和我跳舞,然后就说要给我买房子,他说他妻子那边能摆平。我就辞职了,在上海漂了一年,把攒的钱都花了,买衣服,买首饰,现在钱花得差不多了,所以,就回来让你请我吃顿饭。我说:为什么不再找个工作呢?她说:其实在上海的一年我也试了几个工作,有银行,有国企,都干了不到两个月就辞了。我说:上司都要给你买房子?她说:不是,就是觉得太欺负人,你知道吗?我看见那些工作了三四年的同事,也都是名校毕业,现在长的都一样了,腰都是弯的,每天除了喝酒,就是说假话。他们有时候喝多了告诉我:他们已经变成了他们最瞧不起的那种人,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现在就需要你成为这种人。我不想和他们一样,不想等自己什么都不会了,只会卖弄风情混饭吃。我想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和小时候一样。我说:那是什么方式?她说:我也不太清楚。她忽然垂下眼睛,看着自己杯子里的水,好像在看自己的倒影,说:我现在可迷茫了,你知道吗,迷茫,这么多年,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迷茫,现在我知道了,特别难受,比以前我妈骂我还难受。我说:你想没想过,可能是你太,怎么说呢,太不能忍了?她说:凭什么要让我忍这些,念书的时候要忍受老师、家长,还有憋着坏心眼的同学,工作了要忍心术不正的领导,麻木不仁的同事,我不想忍了,我忍够了,我就不信凭自己,就没办法活下去。我说:你是个小姑娘啊。她说:小姑娘怎么了?小姑娘就一定要靠别人?我就要靠自己。她的语速快了起来,说:原来你和他们想的一样。我说:我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但是我和他们想的不一样。这句自相矛盾的辩白把她逗乐了,她说:从昨天开始,我就打电话。我不知道这句话是衔接的哪一句,一时语塞。她说:我打给我所有的前男友,能找到电话的都打。我说:你是要借钱吗?她说:一边去,我就问他们一句话。我说:什么话?她说:在我把他们甩掉的时候,他们都说:无论什么时候我回去找他们,他们都愿意和我在一起,即使他们在谈恋爱或者结婚了,只要我去敲他们的门,我马上就变成女主角。不知道怎么搞的,他们都会说这句。我就打电话问他们:你们还在等我吗?我说:他们是不是都乐坏了,梦想成真。她看着我,温柔地笑着,像一个姐姐一样善良。她说:有三个是女人接的电话,问我是谁,我说你不用知道我是谁,知道我找谁就行,她们一定要我说出名字,我就挂掉了。有两个装作信号不好,喂了半天把电话挂了。有五个停机,他们换号码根本没有告诉我。有三个还好,说自己已经有女朋友,希望我以后不要打电话来。有两个,在别的城市,陪我聊了会儿,绕来绕去,最后说,让我去看他们,他们负责来回路费和房钱。我说:至少还有两个等着你。她说:你真傻,这两个只想和我上床,虽然比妓女贵点,可是过后可以和朋友吹嘘,说自己睡了那个自以为是的前女友,还会把细节讲给他们听。要是真等着我的人,会来看我的。我忽然想起来一个名字,我说:你打给武恺了吗?她说:我差点把他忘了,他说他下星期结婚,请我喝他的喜酒。我说:这人至少还把你当朋友。她说:他就是想多一份喜钱。哪个朋友十年不见了,第一件事就是让你去参加婚礼的?我说:你就是太聪明了,所以才迷茫。她说:李默,我能喝点酒吗?我喊:服务员。一个女孩儿拿着笔和菜盘走过来,我问:你这儿最贵的酒是什么?她愣了一下,翻开菜盘的最后一页说:金裕十年葡萄酒。我对艾小男说:除了这个,点什么都行。她双手捧住嘴大笑起来,趁这个工夫我对同样在笑的服务员说:就来这个,快去。艾小男想把她拦住的时候,她已经三步并作两步走远了。她说:李默,真用不着,你去告诉她,我们重点。我说:没事儿,这十年我们如果一直是朋友,我不一定要请你吃多少顿饭。你就让我今天一天都请回来吧。
在我们把这一瓶葡萄酒喝干之前,她已经醉了,不停地讲她大学毕业晚会上跳的那支舞,最后一个动作她在舞台上凌空跃起,摔倒在地,然后死去。观众的掌声响起的时候,她已经哭了起来,她甚至于都没法站起来谢幕,她就这样倒在舞台上,哭着,看见大幕一点点拉起。她讲她爱过的每一个男孩儿,她竟然记得他们每一个人向她表白是在哪一天,她记得她和他们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她后来直接称呼他们的小名儿,不管我是不是听得懂,好像他们已经来到她面前,坐在她身边,而不是我自己。我也醉了,彻底的醉,我看见她毫不掩饰的样子,眼泪淌出来,身体里最柔软的部分醒了,让我一阵阵打着激灵。她喝干杯子里最后一点酒,拼尽最后一点意识,问我:十年了,你可以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我了。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直在等你,可你是我唯一爱的人,唯一爱的人。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一定不会有。
在服务员把我摇醒的时候,窗外已经一片漆黑,仔细看,飘起了淡淡的雪花,风吹着它们,一会儿密一会儿又好像根本没在下一样。她却怎么摇也不醒,嘴唇微微张着,似乎有些话没有说完。我结了账,把她扶起来,找到最近的一家便捷旅馆,用身份证开了一间标准间。把她放在床上之后,我跑到洗手间吐了起来,吐到后来只剩下吐的动作,什么也吐不出来。她的手机一直在响,上面是一个叫作李冬梅的名字,我看是一个女生的名字就放心地在地板上睡去。在我完全睡死之前,我想着:如果我的人生全部抹掉,只剩下这一天,我也算活过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叫李冬梅的是她的妈妈。
在她第二天醒来,拉着我的手走出宾馆的时候,我还不敢相信,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在她把行李搬到我家住下的时候,我还不敢相信,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当她把头搁在我的胸口,头发盖在我肚子上,睡得像个小孩子的时候,我还是不敢相信,她已经是我的女朋友。当我爸妈问起这个漂亮的女孩儿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时候,我讲不出所以然,只好说出她的名字,我爸妈想起来她就是那个初中时候叱咤风云的女子,现在竟然就睡在我家一翻身都会发出吱吱呀呀响声的破床上,在知道她毕业于北京大学之后,他俩甚至觉得我都陌生起来。我常问她,你是不是因为我一直傻乎乎地爱着你,才决定爱我。她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经常会一个念头冒出来,那个叫李默的小子在做什么。也许我都不知道,我一直在等你。我相信她说的是真话,每次我吻她的嘴唇,她的脸都会涨得通红,紧紧把我抱住,好像这是最后一吻一样,好久都不愿意把嘴唇拿开。
一天她帮我收拾抽屉,发现了那本日记,要我打开给她看,我说钥匙丢了,她的眼睛马上弯起来,眼泪就在眼睛里打转。我把手伸进抽屉说:找到了,真巧,原来一直在这儿。她把我初中时候的日记一篇篇看过去,眼泪落在我的笔迹上,使几个“爱”字变得更大了。她把日记合上,放回原来的地方,把钥匙放在自己的袜子里。我说:你干什么?她说:我喜欢把最重要的东西放在袜子里,这样除非我的脚丢了,否则就永远也丢不了。她突然抱住我,好像要把我们俩抱成一个人,在我耳边说:谢谢你。你应该写些东西,你是会写东西的。我说:我什么也不会,我就会发传真,我没出过错。她说:相信我,你会写东西,你是我的大作家。我说:也许,我只会写你,别的都不会写。她说:那你就写我。她松开我,说:现在就写。我没有办法,我最怕她因为我落泪,便找出小时候的作文本放在床上,拿着我妈记账的铅笔,趴在上面。趴了一个小时之后,我写下题目:一生所爱。然后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写起来,世界在我身边退到角落里,脑袋里却像是生起一只火把,把回忆和幻想照得通亮。我写得越来越快,把作文本写完之后,我还有许多话没有说,就把作文本倒过来,在背面继续写。铅笔要凸了,我来不及把它削尖,就立起来写,在我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发现天已经亮了,她早已经在我身边睡着。我把作文本和铅笔扔进抽屉,给她盖上被子,上班去了。
过了几个星期,一天我正在上班,电话响起,那边说:给刘总发个传真。我说:我给你信号。那边挂掉的时候,我想:这个声音怎么这么耳熟。我像以前一样,把传过来的一页页纸订好,向刘总的办公室走过去。在我离刘总的秘书还有三五米的时候,我发现这几张纸上的字好像有些奇怪,怎么像是我曾经说过的话。我停下来,读起来。原来是《一生所爱》,已经变成铅字,密密麻麻地发表在一个著名的杂志上。在最后一页纸下面的空白处,有一行手写的字:我就说,你是我的大作家。如果你在他的办公室门口,走进去辞职吧。
我就这么成了一个作家,一篇篇写起小说。我家里的书开始多起来,她老是趁我睡懒觉的时候,一本本买回来。鲁迅写得很好,但我没法喜欢他,念书时候他写的课文太多了。沈从文最好,可能是因为他在当作家之前,甚至都不识字,和我离得最近。海明威是每个写作者的噩梦,没有人能跟他来几个回合,就像他说那个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写《百年孤独》那个人,我老记不住他的名字是马尔克斯还是马克尔斯,也是个狠角色,写出这样的书,应该就地死掉才完美。虽然后来我发现写小说挣的钱比接传真多不了多少,可我知道就算是写下去我要饿死,也要写的,只有写作的时候我才能喘气,那么多年我都不知道,原来我呼吸是为了干这个。
我终于不再是无赖了,我在活着。
过往的生活教会我的东西最重要的一件便是对于事情变坏的敏锐嗅觉,每当一件事情变好,我会怀疑是不是有什么坏东西正在悄无声息地靠近,好像有句话叫:上帝关上了一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这句话在我的脑海中变成:上帝为你打开一扇窗,一定会为你关上一扇门。我后来不断回想,当时的艾小男到底是哪一个,是初中那一个?不是的,她的长头发和轻易露出的笑容已经不复干净利落的水果气息。是在上海工作时,那个我所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发生在她身上的神秘的艾小男?不是,她睡在我的身边,胳膊像是青藤一样搂着我的脖子。是后来决定嫁给那个人的那一个?不是的,她的吻和拥抱是我今生感受过的最真挚的眷恋。我不停地想要把她从众多的她中认出来,终于我知道,只有一个艾小男,而我所爱的那个只是她一个明媚温存的侧脸。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一度故意向我表演她的纯真,或者她来到我的身边,和我一起睡在靠在发霉的墙的破床上,只是想要在完全告别少女时代之前,再次享受稚气未脱但又纯粹得像是童年盛夏的阳光一样温暖的爱情。我无从知晓,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无论以后我成为谁的丈夫,都会继续爱着她,像小时候一样。
当她开始毫无节制地买东西,裙子,高跟鞋,发卡,腰带,不断地有快递员敲开我家的房门送到她手上,当她开始不断地接起李冬梅的电话,从争吵变成悄无声息的发呆,当她一次次地回到家里,然后又一次比一次更久地回到我身边,当我问她她买东西的钱是哪来的,在上海漂泊的一年怎么会攒下这么多钱,每次回到家里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不是摆出和初中一样拒绝交谈的嘴角就是找个别的理由和我大吵一架。当这些事情从无到有,从有到经常发生的时候,我知道一件特别坏的东西已经来了,而我无论怎么闪展腾挪也无法避开,它就像是初中时候让我摔断腿的那块石头一样,命运一般地等待着我。
在我操办完父亲的葬礼之后,她在我身边坐了好久,让我把头埋在她的长发里,把一直以来藏匿的眼泪通通倾泻出来。我记得最后她把我的头摆在她的眼前,轻轻地吻了一下我的额头说:李默,我相信你,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失去什么人,你都会好好地走下去。别忘了,你是我的男子汉,是我的大作家啊。
两个星期之后,在我去探望霍家麟之后不久,她挎着包走出我的家,我还不知道这将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见到她。她没有说要去哪里,只是说要出去转转,看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就买点回来给我。我说,我和你一起去吧。她说:不用了,你最近太累了,在家睡一觉,醒的时候我已经回来了。我便傻乎乎地回到床上睡去,梦见小时候我和一个小伙伴打架,我把那个孩子推倒,他摔破了膝盖。父亲去给人家父母道歉,蹲在地上想把那个孩子膝盖上的血擦干,孩子抬起一脚,踢在他的眼睛上。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她还没有回来。我担心起来,拿起她买给我的手机,一个硕大的吵闹的山寨机。没有她的电话,只有一条短信,很长,被手机分割成了几段:
小时候,就在这个房间里,我对你说过,我心底有个大洞,装多少东西都装不满,现在我们长大了,我又遇见你,我以为只有一个你,就可以把这个洞堵住。我还是不行,我比那时候还坏,我不知不觉,已经和别人一样,变成了自己以前厌恶的那种人。
在你面前的我是最好的我,但是不是真正的我。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回忆初中的事情,那时候确实痛苦,你把那时候的痛苦当作一切的痛苦,我不想告诉你,和现在相比,那时候的痛苦太单纯。只有一个目标,成王败寇,付出就有收获,现在可不是这样,就算你付出很多,就算你对一个事情特别热爱和坚定,只要你是弱小的,纯粹的,天真的,生活还是会伤害你,毁灭你。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像自己希望的那样去生活,如果你不把你的灵魂交出去,它就消灭你的肉体。我终于认清了这个道理,活着就是一种交易。
我不想骗你。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男孩儿,算命的说今年就应该结婚,否则会有坏事发生。亲爱的,爱情一生只有一次,好多人一次都没有,我觉得值了。我们的爱是唯一的爱,谁也夺不走,无论我们以后变成什么样的人,我们的爱都属于我们。
你要好好写作,好好照顾妈妈,好好生活,也许你曾经以为你已经和别人一样平庸了,其实不是,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人,你以为你已经放弃去思考了,其实你一直在观察和思考,从没有停止,你一定可以做些不凡的事,你的内心比你自己想象的强大,和我们不一样。如果有一天你也放弃了,千万不要让我知道。
我爱你,你是我唯一爱的人,唯一爱的人,唯一。
我把电话打过去,响到忙音没有人接。我一直打到第二天天亮,每次都是听到忙音再挂掉重打,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她的手机关机了。我发现,在一起这么久,我从没问过她的家住在哪,我竟然真的一直把我的家当成了她的家。在之后的几个星期里,我联系了所有能联系到的初中同学,没有人知道她的家庭住址,大家都说初中毕业之后她就消失了,和我一样,不一样的是她还搬了家。有的顺便问我最近怎么样,有的还提到最近要同学聚会什么的,说出国的几个同学春节都应该回来,还有人试图告诉我曾经的同学都在做些什么,隋飞飞大学学医,毕业后花了二十万进了一家医院,于和美在银行做了一个柜员,安娜是我们同学里第一个结婚的,也是第一个离婚的,许可高中时候得了肾病,每天打激素,现在胖得出不了门,汪洋和汪海都进了市发改委,可是什么也不干,只是每天在计算机上合伙斗地主,还有高杰啊,吴迪啊,我没有时间听这些,控制不住自己生硬地挂掉电话,再试图寻找下一个线索。当所有能找到她的线索全部断掉,我就像是电影里逃跑的人,跑进一个偏僻的胡同,然后发现尽头是一堵无法翻越的高墙。潮水一样的悲伤在身后追上了我。
她选择了最好的方式离开我,就像是她当初选择了最好的方式突然出现在我生活里一样。她怎么会这么懂得重逢和离别?她怎么会这么懂得我?
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停止了写作,大部分时间和妈妈在一起。我向她讲述我和她初中的故事,重逢的细节和离别之后的苦痛,妈妈握着我的手,倾听我的每一句话,那些我没有告诉她的事情她竟然全都知晓,她好像忘记了初中不许早恋,我曾经向她撒谎,拒绝和她沟通,摆出仇人一样的脸色。就好像我们一直是特别贴心的母子,从没有远离过。在我无法控制自己,因为思念脸憋得通红,疯了一样胡言乱语的时候,她摸摸我的头发,给我洗个苹果吃。那段时间我吃了无数个妈妈洗的苹果,吃下去之后果然平静许多,不知道是苹果还是妈妈的功效。父亲去世之后,妈妈把她和父亲的三十年前的结婚照找出来,放大,镶框,摆在床头。一天,当我看到妈妈用自己准备的小手帕轻轻地擦拭照片上的玻璃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自私啊。她和我一样,失去了唯一的爱人。
2011年1月22日的早晨,不知道从哪来了一股暖流,前一天寒风还冷得要把人的两片嘴唇冻在一处,这一天却吹起了似乎是春风一样的风,窗户缝里的冰松动了,我一推,窗户把冰块压碎,风吹进屋子,憋了一个冬天的污浊向窗外逃去。我把脑袋放在窗户外面,看路上的行人快步走着,比昨天快好多,有几个人好像要就着暖风跳起舞似的。妈妈在厨房给我准备早饭,我最爱喝的大米粥,还有西红柿炒鸡蛋。一想到这两样东西,我的肚子就叫起来。我想一会儿吃完粥,会下楼走走,好久没有下楼了,我想去书店买几本书,没有什么特别想买的,逛逛也许就有想买的了。晚上呢?晚上可以陪我妈去看看电影,楼下就有一个新开的电影院,从来没有进去过,我妈也许已经三十年没去电影院看过电影了吧。我妈前一阵收拾我爸的旧东西,有一本她送给我爸的《大众电影》,1981年的,里面的每一个明星她都记得,张金玲啊,龚雪啊,张瑜啊,丛珊啊,我才知道原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个电影迷,还是个追星族。
手机响起来,是她的号码。我跌跌撞撞跑过去,接起来,喊道:你在哪里?在哪里?你跑到哪里去了?说完我发现我身上抖个不停。她沉默了一会儿,平静地说:我今天登记了。过几天,我就要跟着他去别的城市。我说:你忘了,没有人比我更爱你。她说:我知道,但是爱情只是婚姻的一部分,以后你就知道了。我平静下来说:再过十年,我们也许还会重逢。到时候我们还吃必胜客。她笑笑说:这个十年和那个十年不一样。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不要再把我灌醉了。我也笑了说:只要你不要酒喝就行。她说:那就2021年1月22号见吧,如果那个必胜客不在了,怎么办?我说:无论那个地方变成什么,我都会站在那儿等你。她说:拉钩。我说:拉钩。她不笑了,说:我放了一样东西在你书桌右面抽屉的最里面。再见了,李默。我说:好,再见了,艾小男。
放下电话,我拉开抽屉,在最里面找到一只干干净净的白袜子。
袜子里面有一把小小的钥匙。
尾声
(一)
一段时间里,每当黑夜降临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很多人。我的亲人,曾经的同学,朋友,同事,我的爱人,还有我听说过而不认识的人,他们中有的已经死掉,烧掉,摆起来或者埋下去,我曾经发誓要记住他们的样子,他们的声音,他们的气味,可是就像是人生中的大部分时光一样,你越是想要达到的愿望,上天越是捉弄你,让你离你的愿望越来越远,我越想记住他们,我就越在篡改关于他们的记忆,在脑海里把他们改得面目全非,我知道无论我多么努力,真实的活生生的他们已经不属于我,无论我以为我的记忆多么栩栩如生,他们都已经彻底地消亡,离我远去;他们中有的还在活着,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在人世间行走,呼吸,说话,吃饭,做爱,睡觉,死亡离他们那么遥远,好像和他们这一生无关,可死亡其实已经潜伏在他们的灵魂,那些看似正常地规矩地理直气壮地生活着的人,在我看来,有些人已经疯了,有些人正在一点点死掉。按照别人要求的那样思考,谈论所有当下流行的话题,很快便掌握了网上新造的词汇,卖弄自己并不牢固的幸福,自以为是地与人辩论,虚张声势地愤怒,发自内心地卑微,一边吵闹着这是一个多么荒谬的世界,一边为这个荒谬的世界添砖加瓦,让它变得一天比一天荒谬。从我们走进学校那一天起,老师试图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道理就是听他们的话,他们告诉我们在哪里挖,我们就要一直挖,一定会挖出一眼泉水。到了我们快要三十岁的时候,我发现很多人还在挖,没有泉水的预兆,可很多人已经跌进自己挖的深坑里。我们为自己挖了一个坟墓。
在我父亲去世的那个夜晚,我陪在他的床边,一边抽烟,一边看着他扭动着身体努力想要睡着。我问他:爸,哪疼?他摇摇头,继续扭动,好像这么扭动着,床就会移动,把他送回我们的家。午夜,当我拿着烟,昏昏欲睡的时候,我感到有人正在用手碰我翘起的小腿。我睁开眼睛,看见父亲的手指挣脱了夹在上面的监控夹,他的眼睛看着我,好像他从没有生病,只是睡了一个漫长的午觉,随时准备推着茶蛋锅出去挣钱。我问:爸,感觉好点了?他的声音比平常时都大一点,没有像过去五个月,因为无止无休的阵痛而颤抖,他说:儿子,喝水。我把他的床摇高,然后把杯子里的吸管放在他嘴里,他吸了一口,用力咽下。他感激地看着我,好像刚刚麻烦我做了一件极其费力的大事。他又看了看窗帘,我以为他的幻觉又来了,在他去世之前的一个月他经常以为窗台上有一只鸟,然后告诉我不要抓你,打开窗户把你放走就好。那天他已经没有幻觉,他说:儿子,你知道我和你妈是怎么认识的吗?我说:不知道,我把床摇下来吧。他摇头,说:我们是在一个班组。我比她早回城一年,她第一天来上班的时候,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梳着马尾辫,不像现在这么胖,腰特别直。我就知道和我生活一辈子的人就是她了。他看了看我的烟盒,说:给爸拿支烟抽。我说:不行,没有商量。他说:我今天感觉特别好。我说:不行,那更得保持。他说:小兔崽子,我终于落到你手里了。我说:我是为你好。说完我发现这句话是我爸小时候常说给我的。他继续说:我追你妈的时候,主要是靠饭盒。那时候我们都带饭盒,你奶奶特别会做饭,最拿手的是油焖大虾,你妈就是老吃我的虾,后来和我谈朋友了。我笑了说:爸,你还有这手段。他也笑,说:这是我这辈子最成功的事了。下岗啊,卖苞米啊,卖茶蛋,我都没觉得苦,你妈在,我们三口人就是一个家。我有点难过,赶紧点了支烟。他说:你不知道啊,你们赶上了个好时候。念书苦是苦,爸也知道念书不容易,可我们那时候想念书都不能念,学工学农,上山下乡,没念过书,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我点头,我好像一眼看见了他们的苦难。他的声音变小了说:小男这个女孩儿不错,我和你妈都挺喜欢。我笑了笑,有点害羞,他从来没有说出过他对艾小男的想法。他说:如果你们以后真在一起,就永远别分开,像我和你妈一样。我说:一定,爸,你歇会儿。他点点头说:我还有好多话要跟你说,今天说不动了,以后再说吧。我把床摇下来说:不着急,以后慢慢说。他躺在床上,用我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好像在说给他自己:我死了,别让她一个人过,我知道,她最怕孤独。然后闭上眼睛,好像是睡着了。
也许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当时没有给他一支烟。
三天之后,他被火化,装进一个匣子里,我挑了一个最沉的匣子,我也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缘故,谁能把这东西偷走呢?当我把他和他的灵位摆在火葬场准备的柜子里,我看了看他的邻居,都和他年纪相仿,心里稍微宽慰了一些。匣子上的照片是我妈挑的,他这一生没有工夫照相,只好把他参加工作时的一寸照洗出来,镶在里面。那时的他和我现在一般大,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头发黝黑,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看起来对未来没有任何恐惧。
我把小时候他送我的电子表摘下来,这只表不知不觉已经跟了我18年,换了无数的表带和电池,从来没有走错过一分一秒。我把它摆在柜子里,上面的时间是12点06分。
锁上柜子,出来拉着妈妈,我说:回家吧。
(二)
失去艾小男之后,我曾经骑着车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瞎逛。我骑在快车道上,和每一辆汽车较量,他们把我远远抛在身后。有一天,好像有什么力量指引我一样,我跟着一辆汽车骑到了我小时候生活的城郊。我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城郊,完全变成了城市的一部分,原来的那些废弃的火车道,杂乱无章的苞米地,每天生产大量噪音的煤厂,已经消失不见,在我家原来的土地上,矗立着大片的商品房,超市,汽车的四S店,和堆满钢筋和水泥的工地。原来我所生活的城市已经变得这样大,吞噬了我所有童年记忆里的荒凉而又生机勃勃的景观,我一直以来藏在心底的属于我的故乡连同关于它的记忆,已经被巨大的推土机和铲车推倒,埋葬,我甚至都来不及看它们最后一眼,就与它们告别了。我想也没想,又骑到了我从没有回来的108中学。多年来我一直躲着它,即使迫不得已来到它附近,我也尽量绕着它走,好像再看它一眼,就要被抓进去继续读书一样。我的母校已经变得我根本不认得,要不是门口的108三个数字,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当真在这里度过了不堪的三年。操场变得比原来还大,通通铺上了塑胶。那块让我断腿的石头一定已经不在,被人扔出了校园。升旗台更加高得好像无法企及,我相信任何站在上面的人都感到自己像迎风招展的旗子一样崇高。教学楼已经变成了楼群,不再是原来仅有的两栋,图书馆和体育馆在操场旁边出现,豪华得像是两座各有特色的洗浴中心。门口停满了小汽车,如果不是有学生开车来上学,就是老师们的财产,一辆一辆停在学校门边,好像这些车子如果一同开动,就能把学校拉走。下课了,学生们从教室里涌出,蔓延到操场上,我把自行车停在栅栏旁边,脸贴在栅栏上看他们都长什么样子,都在做些什么。令我意想不到的是,除了少数几个人在打篮球以外,球门之间的操场变成了聊天的场所,孩子们三五成群地站在塑胶上说话,时不时掏出手机摆弄几下,放回去,一会儿又掏出来。好多女孩子漂亮极了,校服里翻出彩色的领子,举手投足好像和我年纪相当,竟然有几分成年女子婀娜的风韵。男孩儿则要么极瘦,要么极胖,大都皮肤白皙,好像是昼伏夜出的飞禽。这座学校里唯一让我熟悉的,是他们的脸上有着和我们当初一样的表情。
忘了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每天晚饭后都和妈妈说话,她喜欢讲和爸爸有关的故事还有身边人的故事,关于爸爸的故事她讲了很多遍,可每次讲都好像她突然间回忆起来一样。身边人的故事则经常更新,这一年她一点点地开始交朋友,认识了许多之前仅仅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她告诉我邻居家的一个小孩儿今年上初中,有的家长给老师送了一辆车,她说她不信。她说这个小孩很笨,作业总也写不完,父母都是普通人,老师对他还不错,因为他爸爸在给老师家的小区看车库,给老师找了一个不花钱的车位,他爸爸一直想辞职,薪水实在太少了,可一直下不了决心,怕失去了这个给老师献殷勤的机会,他说都怪他家的孩子太老实了。讲完这些,她就换上我买给她的新的运动鞋,下楼和朋友们去公园遛弯了。她不喜欢我陪她去,她说我一在,她的朋友们就不愿意说话了。
当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就打开计算机,开始写小说。在我失去了家麟,父亲,小男之后,我写的小说开始被人注意。他们说在这座北方的城市里有个奇怪的作家,写了好多奇怪的短篇小说,他的小说总是一片黑暗,没有一丝光亮,人们在他的小说里死去,他好像无动于衷一样继续书写主人公死掉之后的世界。我的稿酬多了起来,一些刊物希望我把小说第一个拿给他们,出版社也找到我,希望我能写一部长篇小说,他们愿意出一笔钱,可他们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我的长篇小说能有一个光明的结尾,他们仅仅要求这个。
就像小男期待的那样,我想了很久,终于在一个冬天的夜晚,也像是我坐在那个冬天的餐馆里期待她一样,我写下这部长篇小说的第一行字:“小学毕业的时候,是1997年的夏天,和之后每一次毕业一样,炎热而干燥。”在这个时刻,我发现他们全都回到我的身边,无论身在哪个角落都要把球传给我,看着我吃各种颜色的冰激凌,搂着我的脖子,长发盖在我的肚子上。我以为已经远去的他们,我无法准确记起的他们,原来用他们的方式一直待在我身边,从没有把我丢下。
而小说的最后一行字,也就是那个光明的结尾也已经在我的脑海里。
我应该再也不会被打败了。
责任编辑 王多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