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北:金融扶贫的撬动思维
2015-04-30魏占清
魏占清
2014年以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认真抓住国家有关金融扶贫方面的政策机遇,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合作,大胆探索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有机结合的金融扶贫模式,发挥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
海北州扶贫开发局围绕财政贴息资金撬动银行贷款5000万元的目标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银行参与、融资推动”的原则,利用政府、银行、企业、农户“四方合作”的融资机制,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有机结合的新型扶贫融资模式,争取金融资金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给予更多支持。
在青海省扶贫开发局的大力支持下,海北州使用省级财政扶贫资金900万元分别在门源、海晏、祁连三县的7个示范村开展金融扶贫试点,利用已有的支农信贷担保体系和注入扶贫资金作为担保抵押金,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消除了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提高了信贷资金投放的积极性,同时按照10户联保带贫困户、大户带贫困户等方式,把信贷资金投放金额和贴息政策与扶持贫困户发展结合起来,从产业带动、信贷扶持等方面扶持贫困户的发展,激发了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热情和活力。
金融放贷让海晏转富
2014年6月20日,海晏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产业扶贫示范村竞争入围评选会议。
全县参与申报产业示范村建设的有11个村,经县扶贫开发项目评审委员会初选确定6个村正式参加竞争入围评选。参加评选的村从如何利用财政贴息资金撬动银行贷款,来发展适合本村及本村贫困户的致富产业,创新扶贫产业带动模式,打造扶贫产业亮点,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等方面做介绍,县里组成的评选委员会从村两委领导带动能力、村容村貌及村风民风、实施扶贫开发项目情况、村级信用度、村级产业发展状况、申报产业覆盖面及带动群众增收情况、申报产业思路是否清晰及符合本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等七个方面逐项打分,最终评选出金滩乡新泉村和哈勒景乡哈勒景村为海晏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示范村。
在示范村选定和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上引入竞争机制,这是海北州扶贫工作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哈勒景乡哈勒景村是一个纯牧业村,平均海拔3200米,是海北州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建设示范点、毛肉兼用半细毛羊重点育种区。
2014年,青海省扶贫开发局下达给海晏县产业扶贫示范村建设资金300万元。哈勒景村通过“竞争入围”的方式,被评选为产业扶贫示范村,分配资金150万元。该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村扶贫担保基金理事会、监事会,负责有关事宜。
哈勒景村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产业扶贫示范村建设,充分与金融机构协调,利用银行贷款信用担保为平台,将扶贫资金150万元全部作为担保基金在银行质押,按1:10的比例用担保基金贷款1500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帮带扶贫,切实解决了示范村产业发展中资金不足问题。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该村采取多种方式联带贫困户脱贫致富:
舍饲养殖产业。以四个养殖小区为基地,按养殖小区参与户及育肥大户共计40户为基准,由银行给予每户10—50万元的贷款,共计800万元。舍饲养殖1万只羊单位,羊均增收100元,共盈利100万元。大户户均帮带贫困劳力1人,人均年劳务创收1万元,共计40人40万元。另外,大户按贷款额度4%向理事会上交扶贫滚动资金共计32万元。
牛羊贩运产业。依托赛汗生态畜牧业合作社和“奥楞诺尔”羔羊商标及牦牛、藏羊品牌,银行为全村25户贩运户提供担保贷款每户10-50万元,贷款共计500万元。贩运2万只羊单位,羊均增收30元,共计盈利60万元。大户户均帮带贫困劳力1人,人均年劳务创收1万元,共计25人25万元。另外,按贷款额度4%向理事会上交扶贫滚动资金共计20万元。
旅游等第三产业。依托马背民族互动营等旅游开发点及酸奶、牦牛奶等绿色畜产品开发,银行向全村10户三产业户发放担保贷款,户均10万元,共贷100万元,盈利预计25万元。大户户均帮带贫困劳力1人,人均年劳务创收1万元,共计10人10万元。另外,按贷款额度4%向理事会上交扶贫滚动资金共计4万元。
饲草饲料产业。杜绝含添加剂的纯精饲料育肥方式,大力发展牧草和青燕麦等天然生态饲草料喂养方式,全村10户种植及经营大户开展饲草种植和生态饲料贩运,户均获得贷款10万元共计100万元,预计盈利30万元。大户户均帮带贫困劳力1人,人均年劳务创收1万元,共计10人10万元。另外,按贷款额度4%向理事会上交扶贫滚动资金共计4万元。
2014年,全村共有85户获得担保贷款1500万元,农牧户盈利215万元,户均增收2.5万元。每户至少带动1户贫困户,共计扶贫带动85人,人均年劳务收入1万元,共计增收85万元。其中,理事会收取利润扶贫滚动资金60万元。
不仅是海晏县,门源县和祁连县扶贫办也与金融机构合作,签订质押贷款协议。
扶贫部门为每个示范村投入100-150万元,按扶贫资金1:5-10的比例发放贷款,扶持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依据国家金融扶贫有关政策,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按照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实行利率控制,对贷款农牧户的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10%。同时,贫困户、大中专毕业的自主创业者、贫困村能人大户、家庭农牧场、扶贫专业合作组织等贷款按政策实行扶贫部门全额贴息或按比例贴息政策,从而减轻了贫困群众还贷压力,提高了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全州金融机构共为1900余户农牧户发放贷款4000余万元,主要扶持扶贫产业村发展特色种植、家政服务、牛羊养殖贩运、饲草料种植及旅游产业。
金融思维下的扶贫开发endprint
除了使用财政资金作为杠杆撬动银行放贷,海北州还结合当前的扶贫工作,将互助资金、整村推进和州级财政资金以金融思维进行合理使用。
互助资金因服务便捷、资金占用费低,深受贫困地区群众欢迎。自2010年以来,海北在全州58个村开展村级互助资金试点项目,累计投入互助资金总额达到1370万元,每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15-35 万元,入会农牧户共计1385户,为贫困户发展家庭增收产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4年,海晏县把470万产业扶贫资金以互助资金模式,在15个村开展产业扶贫到村到户试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对每一笔资金的审批和发放,始终坚持两个“确保”,即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确保互助资金保本增值,将产业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互助金已逐步成为金融扶贫有效的补充方式。
实施的问题,门源县积极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把整村推进项目按金融扶贫模式运行,把10个整村推进村1560.22万元资金用金融扶贫模式实施,撬动银行贷款7800余万元。
2014年海北州将110万元州级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到各县,用于与贫困农牧户有紧密利益联结关系的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及发展产业的贫困农牧民贷款贴息。州扶贫局规定对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按3%贴息,每家贴息资金不超过2万元;对农牧户按5%贴息,每户贴息资金不超过2000元。这样一来,11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可撬动金融资金2700万元,州级财政扶贫资金实现了为金融扶贫添砖加瓦的作用。
此外,2014年共青团青海省委和省扶贫开发局共同组织开展“青春创业扶贫行动”,给海晏、祁连和刚察三县落实“青春创业扶贫行动”项目贷款担保金240万元,结合产业扶贫和县域特色优势产业,扶持贫困地区大学生团队发展创业扶贫项目。目前,州、县团委及扶贫部门,正在按照程序组织开展此项活动。通过开展“青春创业扶贫行动”,为贫困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资金、技术、培训、咨询等方面的支持,在不断壮大产业发展项目的同时,辐射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促进周边地区城乡青年就业,示范带动贫困地区广大青年扎根农牧区,艰苦创业成才。
州和县宣传、扶贫、财政、农牧、就业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和服务职能,在政策宣传、产业规划、技术培训和市场信息等方面,给贫困户提高更多、更好、更及时到位的服务,并协助金融机构开展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全州把诚信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金融扶贫工作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发挥县乡政府和金融机构工作力量,广泛开展群众宣传教育,引导树立诚信观念,培育信用文化,加快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企业,积极促进信用评价成果转化利用,实现金融机构间资源共享,引导涉农金融机构依据信用等级逐步提高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入。
金融扶贫工作的推进,有力解决了全州贫困地区群众发展产业资金缺乏的“三大难题”,探索了金融扶贫的“三种”补充形式,强化了“一个功能”,通过开展金融扶贫试点,撬动信贷资金1.58亿元,惠及75个村1万余户农牧民,金融扶贫成为海北扶贫开发工作的新亮点。
金融扶贫工作通过采取利率控制和贴息等优惠政策,激发了贫困群众利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了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增强了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受到了贫困群众的好评,为2015年实施全省金融扶贫示范州奠定了基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