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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顶层设计成科技管理平台建设首要内容

2015-04-29

科学导报 2015年66期

科学导报讯 记者耿倩 为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要求,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27日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了科技管理平台的六个主要内容,加强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成为全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改革首要内容。

据了解,《改革方案》在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方面明确了六个主要内容:一是,建立由科技厅牵头,财政厅、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制定议事规则,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重点任务和指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动态调整方案、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这部分改革内容主要是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二是,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这部分改革内容主要是为了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使科技项目管理更加专业化、科学化,政府更多的精力转向制度设计、转向监督评估体系建设等方面。三是,由科技界、产业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和业务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指南、重大专项设置和任务分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动态调整等提出咨询意见,主要任务是向联席会议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四是,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绩效评估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结果作为省级财政予以支持的重要评审依据。五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完成预期目标或达到设定时限的,应当自动终止;确有必要延续实施的或新设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及重点专项的,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建议,经联席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六是,完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科技报告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并与国家信息系统对接,成为国家的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