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恩爱”了,打车权利怎么办
2015-04-29洪乐风
情人节当天,两家打车软件公司“滴滴”与“快的”宣布“联姻”。春节后一上班,看到了最新的消息:合并后的公司仍将继续发放红包补贴。这让社会上对市场垄断的担忧,多少松了口气。
回顾电商介入出租车的纷纷扰扰,先是“红包大战”,再是“专车之争”,然后又是平台的联手、整合。一个基本的判断是,资本与市场化打破了行政垄断的坚冰,使得这个传统行业更便捷、更亲民。但,出行领域的改革还得全局施策,海量的传统公司及其模式尚待新的出路。
改革总是要触碰既得利益,携垄断之威、与民争利的传统出租车公司当然是既得利益者,是改革必须力破的对象。可是,用什么方法来破?是选择一棒子打死,推倒重来?还是循序渐进,促动其融入互联网经济,以竞争性市场化主体的面目再现?这是讨论的要害所在,也是能否避免群体罢运、避免改革阻力的关键所在。
其实,“滴滴”与“快的”这几年的先厮打后恩爱,已经说明市场化不能纸上谈兵。
进一步分析之前,不妨看看当前的几点共识。一是垄断性的“份子钱”不合理,出租车资源应当交由市场配置;二是电商平台、手机终端为市场化提供了技术条件;三是应当加强对“互联网专车”的规范与监管。简单地归结,就是“公司出租车”差、“互联网专车”好。差的一面经过猛烈抨击,已经众所周知,但差中有好的另一面——“公司出租车”相对规范的运营秩序,便于打官司和追责任,人们提及的却很少。
这样的非理性讨论,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举个例子,天津的出租车运营与北京模式完全不同,没有公司、没有“份钱”,几乎全为个人运营。然而,个体化、市场化的幻境,并没有换来理想的效果。在天津打车,一些司机态度蛮横、话语粗野,甚至对外地人故意绕路、肆意砍价,早已见怪不怪,到头来更无处投诉、无处说理。由此可见,否定“份钱”,反对公司,不见得换来好的改革结果,出租车领域必须市场化,可也不是一放就灵。
归根结底,改革的终极目的不在市场,只在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我们在赞成一个新事物的同时,先别急着彻底否定一个旧事物。需要仔细琢磨,旧事物曾经存在的合理性在哪里,又有哪些可以扬弃重生,变为新事物可资借鉴的因素。譬如,一片叫好的“互联网专车”背后,支撑它的,既有拼命砸钱的低端营销,也有相互拆台的恶性竞争。这些传统的手段与新事物结合,日后会不会形成一种新的壁垒与垄断?不未雨绸缪,很可能成为出行改革新的障碍。
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的提法,“鼓励创新”是当务之急。不过,相信创新,但不能迷信创新。一方面,互联网撬动的运营模式革命,需要不断地创新,包括发票的开据、保险的齐备、投诉机制的完善,特别是“专车”与“黑车”的划分。另一方面,创新也要给出租车公司留下一条出路,包括新技术平台的接入,以及传统管理模式的精简,还有原有司机群体的妥善转型、安置。
电商时代也好,大数据时代也罢,首先是权利时代。反对出租车公司的垄断,是为了消费者“有的选”、司机不受剥削的权利;同理,防范电商联盟在创新的掩盖下形成新的垄断和侵权,避免偷税漏税、出了事跑路、对司机进行隐形盘剥,也都要着眼于消费者、司机、平台提供商各方权益的均衡。治理者放下为垄断护犊子的臭架子,拾起依法反垄断、依法保护各方权利的新规矩,才能体现出改革的公平、进取。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市场经济永远不相信眼泪。“滴滴”“快的”的坐大与联手,是技术的进步,理念与模式的赓续,更重要的是商业资本的助推。明白了这一点,改革就要抛弃幻想,既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又要明晰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资本的关系,让资本服膺法律,让民众从改革中品到实惠、尝到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