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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对绝望的挑衅和反抗

2015-04-29夏学杰

环球人物 2015年2期

“写作之于我好像是一种坚持信念的行为,是对绝望的挑衅和反抗。”在作品《写作这回事》中,美国作家斯蒂芬·金如此写道。与金的那些惊悚小说相比,这本书在吸引力上毫不逊色,因为它既是一本创作经验之谈,又是一本人生回忆录。

书一开篇,金就以戏谑的口吻叙述了自己悲惨的童年: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一个贫困家庭,金两岁时,他的父亲出去买烟,就再也没回来,因为家里欠下一屁股债。母亲独自抚养两个孩子:金和哥哥戴维。为了躲避债务,他们四处搬家。上小学时,金曾因病休学一年,不过他也没闲着,“读了大概得有6吨重的连环漫画书”。

他13岁就开始投稿了,虽说没被杂志刊登,但稿子却被编辑弗利收藏。20年后,金在书店做签售,排队的人中就有弗利,他请求金在那份稿子上签名。

金曾在墙上钉过一个钉子,将收到的退稿信都挂在上面。到他14岁时,“墙上的钉子已经承受不了退稿信的重量,我又换了一个大钉子,继续写。”令他备受鼓舞的是,16岁时,他已经能收到手写的退稿信了。

上高中时,金对电影也很感兴趣。他曾把当时大热的影片《陷坑与钟摆》改写成书,并自己印刷。这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当天中午就在学校卖出了24本。不过,老师玛吉坦发现后,怒斥这是本垃圾,卖书的钱也被勒令退还。

也许是被这件事刺激到,金随后写了一本作品《呕吐》,主角都是高中老师。其中,“玛吉坦小姐,人人都亲切地称她为蛆……”因为这样一段讽刺,金差点被退学。两年后,当他的名字出现在荣誉学生候选人名单上时,又被玛吉坦否决了。他自嘲道:“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涉足讽刺创作。”而在金成名后写的故事里,我们依然能看到许多受到社会与家庭不公对待的孩子,这与其童年经历有关。

1966年,金进入缅因大学英文系。大学期间在校图书馆打工时,他遇见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塔比莎·史布鲁斯。他这样描述那次偶遇:“我以前在图书馆从来没有碰到过她,我不相信一个大学女生会发出那样美妙、无所畏惧的笑声。”

金毕业后取得了英文教师的资格,但无法找到教职,只好给《花花公子》等杂志写稿。稿酬微薄,女儿发高烧,他都买不起药。

那种绝望化于笔端,他创作了长篇小说《魔女嘉莉》——主人公是一个在校园备受欺凌,家庭生活也充满绝望的小女孩,内心隐藏着狂暴的魔力。1973年,《魔女嘉莉》出版。金一夜成名。这部小说也成了他最难忘的创作,在《写作这回事》中被重点描摹。

自《魔女嘉莉》后,迄今金已著有40多部长篇小说和200多部短篇小说。其所有作品均为全球畅销书,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小说,他被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在32岁时,他就已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

不过,《写作这回事》的重点不是金如何从一个普通人转变成富豪作家,其中最有价值的是金的写作之道。这简直就是一本小说课教材,从如何构思,用第几人称到如何修改,完整体现了作者的创作观点和方法。金最有价值的一条建议是,当作家写作时,应该把书桌摆到屋角,这样会提醒自己——“生活才是第一位的,为艺术牺牲生活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