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论述
2015-04-29彭琅
彭琅
摘 要: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阐述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反腐倡廉的新命题,这是从腐败源头上提倡的科学反腐倡廉之路,其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就结合卫生系统的社会现状,对习总书记的这一反腐倡廉观念予以领会学习,在有效改善我国卫生系统中不良社会现象上提供一些建议或参考。
关键词:学习领会;权力;制度;论述;
中图分类号:I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2
我国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之后,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加大了整治力度。最近一段时间,不断有腐败高官受到法律的严惩。医疗卫生系统在我国民生中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不难看出其中还存有一些社会问题,由于制度的不完善、监管力度的欠缺、人员自身素质不高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医疗卫生系统中商业贿赂、收回扣、提成等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讲话中,习见平总书记提出了将全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论述,其主要是指在法治上、制度上对各个部门的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机关及一些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手中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本文就主要结合卫生系统的社会现状,对习总书记的该观点予以学习领会。
一、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要性
十八大后,国家提倡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开展党的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形成科学化的反腐倡廉理论体系与工作模式是非常必要的。在我国卫生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中,把握好其客观规律,对腐败产生的内在规律积极探寻,以便于找出科学的反腐手段,并积极加强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的建设,将容易滋生腐败的公共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利于从源头上探求腐败的发生机理。对腐败产生的机理进行简单分析,拥有权力是腐败产生的根本,如果没有权力,相关的腐败现象就难以形成;对腐败的实质进行分析,腐败主要就是对公共权力的私用、滥用,也就是以权谋私、公权私用,是一种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行。一些人在掌握了一定的公共权力之后,如果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行驶权力,就会滋生腐败的土壤。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麦克利兰在《权利的两面性》中认为,权力就是一把双刃剑,倘若运用不好,将会给国家、社会、人民带来危害。为了防止由于权力的不正当使用导致腐败的发生,就需要对权力的运行进行严格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是防治腐败的源头性步骤与基础性环节;由此可见,要想从根源上防止腐败,做好权力的监控工作是非常必要的,而对权力进行控制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国家真正实现法治,通过健全的法律、制度机制体系,可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常”与“长”。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是经常抓,拒腐防变工作必须要警钟长鸣,要做到长期抓与经常抓。从逻辑上来讲,经常抓与长期抓这一基本要求的出现是由于党内腐败经常出现与长期延续的特点所导致的。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受到社会风气走低、政策漏洞、体制转轨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党内腐败烈发、频发现象严重,腐败的发生率远远大于死亡率。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国的反腐工作在持续加强,并且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不断有政府高官腐败被深挖出来,特别是近段查出一些中央党政军重要领导人腐败的现象,由此可见,我国的反腐工作还处于一个重要时期,腐败问题仍然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坚持党内腐败经常抓、长期抓的基本原则是党直面腐败的理性基调,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如果不能将该问题予以妥善解决,将会给党的工作的开展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每一位共产党员要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定的政治信仰,将“常”与“长”的真正落实与法律制度相结合,将可能导致腐败问题的公共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可靠性。我党建党思想的特色体现在高度重视制度问题、大力提倡制度建设上,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过去的种种错误虽然与一些领导人自身的思想与作风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这其中组织制度及工作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更加的重要。组织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全局性与根本性,如果具有健全、完善的组织制度,对相关人员的行为予以有效的约束,就会使其在相关的工作中难以任意横行;而如果相关的制度中存在较多的缺陷与不足之处,也会导致好人难以充分做好事。在实际的工作中,不管人事关系、客观情势、现实情况等出现怎样的变化,制度在其体系框架及作用空间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变的,并且制度是不会随领导人的看法、思想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出现变化。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关键是用规范、法治、制度的力量去制衡、约束腐败思想,将权力的监督控制落实在制度的设计与安排上,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便于将权力的产生到运行的全过程都置于严密的制度体系监控下,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用权。
二、当前医疗卫生系统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及其产生原因
(一)相关体制的不健全。体制的不健全是导致我国医疗卫生系统中腐败问题出现的最主要原因,虽然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医疗改革,在改革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我国医疗资源不足现象严重,资金、人员、床位、设备等分布不均匀,尤其是县级以下的社会公共卫生医疗结构中,就人员编制而言能够维持正常运行的只有很少一部分,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就是医疗卫生体制机制的不健全,这就滋生了农村地区看病难的问题,人们看病只能往大医院跑,而大城市二级、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看病贵又成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二)医疗回扣现象屡禁不止。目前我国医疗卫生系统中最主要的腐败问题就是商业贿赂、回扣等现象,主要有工程基建回扣、医疗耗材回扣、医疗器械与设备回扣、药品回扣等,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成为医疗行业不公开的秘密,这必然会导致各种医疗器械及药品价格持续走高、医疗卫生及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混乱、医药生产企业虚报成本等不良现象严重。由于商业贿赂、回扣现象的存在,导致医疗器械、耗材、药品在几经流转之后,最终价格不断升高、患者购买力需求不断增大,特别是进口医疗器材中表现尤为突出,这些问题直接作用于卫生系统腐败现象的再次加重。
(三)医疗人员自身素质仍有待提高。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差进行分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护药技人员自身素质低下,文化水平不高。2011年中国202万执业医师中,61%在45岁以下,具有研究生文凭(含在职)的只有9.1%(20万人),本科文凭43.9%,大专文凭28.65%,中专文凭16.2%,高中及以下文凭者占2.2%。一些医疗机构由于人员编制不到位、绩效工资制度难以有效施行等因素,导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无法吸引更多的患者前来就医;尤其在基层医疗机构中,由于卫生技术人员的缺乏及技术力量的薄弱,地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而在人才招聘环节中,还存在关系户、贿赂户等特殊照顾现象,这些均导致了医疗卫生系统整体素质不高,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行业发展。
(四)监督力度不够。在医疗卫生系统中滋生腐败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力度不够。有领导干部自身管制不严的,由于在医院涉及人、财、物的重要决策最终都是由领导拍板决定,领导层很容易成为药商、医疗器械供应商、工程建设方的重点公关对象;也有少数主管部门领导对亲属管理不严,其亲属依仗该领导手中的权力,大肆行贿,而基层医疗机构往往不敢得罪,只有大开方便之门;还存在权力过于集中、内外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很多地方卫生系统都是实行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客观存在院长决定一切的土壤到处都有,同时主管部门的监督制约不力,缺乏协调配合,造成部分监督职能脱节,多头监管,头头难管。
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相关制度安排
(一)努力实现制度反腐的全覆盖。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实现制度对权力的绝对监督控制,防治由于权力的滥用出现腐败问题,其中最基本的内容就是要实现制度规范对腐败行为、腐败人员、腐败问题、腐败领域的全覆盖。在制定监督控制权力、惩治腐败问题的相关制度过程中,不能出现死角,不能出现抓大放小等现象;有些看起来是苍蝇式腐败,但可能对人民的利益侵害最深,尤其是医疗卫生系统中的腐败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直接影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采取规范性预防及措施,解决一个分分秒秒关系着人民群众救死扶伤、生老病死等问题的行业的腐败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势在必行的。
(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建设。习总书记特别提出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在现有基础上建立起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重要出路。在卫生系统中,完善廉洁行医的各种制度与规定,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工作新格局,真正使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深入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活动,严惩商业贿赂行为,推行管办分开、医药分离,从各个环节推行切实可行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及惩治制度,做好这几方面具体的制度建设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起完善的腐败现象多发领域调查分析与专项治理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制。
(三)建立完善的反腐倡廉运行机制。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这就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制度与体系,将其放置于实际工作中,使其能够真正运转,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应作用。将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形成一种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以及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在医疗卫生系统中,应该对于各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工作予以分析,可以与经销商签订了廉政协议及与医疗人员签署了廉政从医、从政协议,可以通过讲座、观看影片等方式开展了警示教育,可以进行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供应单位档案和诚信体系,对列入不良记录的企业在集中采购中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通过这些方式提高行贿者的法制观念和违法成本,斩断行贿者背后的“推手”,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源头土壤,真正建立起具体、完善的运行机制,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的贯彻执行。文中所分析的各种措施,主要是关于制度建设的讨论,而在实际的反腐倡廉工作中,仅仅建立起完善的制度难以保证其对权力的约束作用,这就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反腐倡廉制度的生命在于实行、在于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机构及医疗机构领导层要坚决依法履职,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大事来抓,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制度化。
十八届一中全会召开以来,在习总书记的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理论指导下,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实效,卫生系统里权力的运行也有了建设制约和监督体系要努力实现的目标。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持之以恒去抵制腐败、带头维护制度权威,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该对制度心存敬畏,自觉按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依法履职,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行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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