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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数据之维

2015-04-29李银娥

理论观察 2015年12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依法治国大数据

李银娥

[摘 要]随着互联网、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步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成为党领导人民群众创新国家治理、推进科学决策的核心。本文从依法治国的主体、客体和过程三个方面探讨了大数据时代如何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局面,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对法治客体的科学认知,如何提升法治过程的公开互联,从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键词]大数据;依法治国;国家治理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12 — 0051 — 02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根本要求,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依法治国”,提出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政治命题,提出要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1〕。近年来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拥有的数据信息海量增长,这对于我国深化改革背景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存在积极方面,也存在不利因素,必须积极分析大数据环境下依法治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发挥其积极效用,规避其不利因素。

一、大数据与依法治国

大数据,是指产生于多种来源的巨量电子数据,具有容量大、速度快、价值大的特征。根据美国数据专家卡利乌·李塔鲁2012年对社交媒体推特产生的数据量进行统计发现,推特一天产生的单词信息量是过去50年《纽约时报》产生的单词信息总量的近3倍〔2〕,由此可见大数据容量之大;大数据时代的数据采集是实时的,分析结果更接近真实。大数据是重点促进以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统计显示,截止2014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47.9%,手机上网使用率达85.8%,远远高出全球平均水平〔2〕。无所不在的海量数据,加之无处不在的互联网络、云计算系统,使得大数据可以通过对数据的挖掘与分析,实时地做出判断和分析,为依法治国全面纵深推进的顶层设计提供客观、重要的数据支持。

什么是依法治国?中共十五大进行了系统阐述,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依宪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事务,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进行。从这个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体中国人民,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生态领域的各类事务,对象规模庞大,内在结构复杂;其三,依法治国的过程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公开、透明、规范治理,加强权力监督与制约。

本文从主体、客体、过程三个层面剖析大数据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的历史机遇与挑战,在此基础上对其应对原则和实现路径进行探讨,旨在改善依法治国各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建设。

二、大数据时代有利于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局面

按照对依法治国内涵的深刻理解,法治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是依法治国当仁不让的领导者,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则是依法治国的执行者,他们对依法治国的全面纵深推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传统国家治理惯性的影响,我国法治化建设过程中法治主体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普遍存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能有效地将大数据嵌入到法治进程中,使其发挥积极效用并提升法治实施效益,各级党政领导需要着力提升数据理念和数据思维,自觉整合有价值的各类数据资源服务于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党和国家应当将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树立数据治国意识和数据资源意识,重视实时数据的分析结果在决策中的应用,加强大数据应用的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引导大数据的技术研发,成立专门的数据管理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增强党和政府对大数据的统筹能力。目前,已有部分省市成立了大数据管理局,通过对法治数据的采集与分析,更好地服务于依法治国的实践。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数据应用在治国理政层面还处于较为低下的应用水平,黨和国家还需要加大力度,积极引导民众共同参与数据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多元协同共治的局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定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传统进路的国家治理,党和国家机关发挥了主导作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媒体领域涌现出了很多新媒体样态,人类进入了“自媒体”时代,社会个体可以通过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网络平台上自由表达自己的声音。社交媒体的平等、开放和互动特征使人民群众可以更为便捷地参与到国家治理过程中,民众可以通过自媒体、社交媒体等新媒体方便地获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数据,也可以及时地多渠道反馈意见、提出建议、参与决策与监督,参与积极性得到发挥,参与的广度与深度也逐步扩大与深化,为我国建设法治中国凝聚民识、汇聚民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但大数据时代,数据鱼龙混杂,如何对数据去伪存真,发挥数据的积极效用,规避其消极因素,需要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大数据素养,培养其良好的数据伦理认知和精湛的数据辨识能力,使其主人翁作用真正得以体现。

三、大数据时代有利于增强对客体的科学认识

依法治国的建设水平,某种意义上取决于法治主体对法治客体的认知水平。作为依法治国的实践对象,依法治国的客体囊括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社会领域的各项事务,对象较为庞杂。

一方面,大数据技术可以促进社会调研方法的科学化。传统的社会调研主要采用统计抽样的方法,分类随机抽取典型群体,以问卷、访谈为主要方式,了解调研对象的观点和认识。尽管调研机构尽可能使调研对象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在巨量数据迅速增长的大数据时代,其调研结论也难免有失偏颇。大数据时代的社会调研,基于现实存在的巨量数据的充分有效挖掘,通过分析软件和检索工具进行实时分析,体现即时数据的动态变化,有极强的时效性,避免了传统调研方法带来的时滞,也避免了传统抽样调查因样本选择和问题设计所导致的结论偏差,真正做到最大可能地充分利用数据,最大可能扩大调查面〔4〕,调查结果将具有更高的客观性和实时性。

另一方面,大数据技术可以促使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的科学化。大数据之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在于它能够实现数据信息的跨部门、跨区域互联互通,然后通过数据的挖掘与分析有效地集成国家各个领域的信息,从更宏观层面上实现超越部门利益的多元协同共治,增强国家治国理政的顶层设计的能力。大数据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和国家必须逐步形成数据挖掘、数据分析和数据治理的习惯,以信息化手段建构不同的数据系统,加强数据的整合与交互,决策过程也更加严谨细致。首先,要建构法治数据采集系统。建立健全法治各环节的数据资源库,如执法案例数据库、司法案例数据库、社会舆情数据库等,实现对各类法治数据的有效采集;其次,要建立法治数据的分析系统。互联网时代,通过建构数据模型,对数据信息进行查询、检索和分析,去伪存真,筛选出真实有效数据;再者,要建立法治数据的决策系统。数据技术人员在政策业务专家的辅助下,在对法治数据进行计算的基础上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给具体的决策人员,至此,基于数据的决策模式方才形成。大数据时代,党和政府的决策不再依据直觉和经验,而是需要建构在由政策业务专家和大数据分析专家辅助的科学决策。

四、大数据时代有利于促成法治实施的公开与互联

从法治过程来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和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必须建立在法治数据的多样化及公开透明、互联互通的基础之上,数据开放是关键,数据互联是核心,数据安全是保障,共同促进依法治国全面纵深推进。

(一)数据开放是关键

现代治理强调的是公开与协调,国家治理过程以各参与治理主体必要的信息公开和透明为基本要件〔5〕。大数据时代,数据资源的公开透明是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从法治实施看,数据公开增强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开行政的自觉性,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体系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使“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失去生存空间。从法治监督看,数据公开可以激励普通公民、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有利于防止决策失误和权力失控。全面推进数据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多渠道规制法治权力的运行,督促党和国家机关依宪依法行使权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不越权、不缺位、不错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二)数据关联是核心

近年来,我国对国家机关的数据系统进行了整合,初步实现了同级部门及上下级部门之间数据系统的对接,但对于数据的互联互通还缺乏战略意义上的整体制度设计。因此,我们必须为全面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进一步规范各环节工作。一方面要加强法治主体间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信息科技为提升法治实施效能、强化法治监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执法、司法工作上网,优化流程设计,努力让群众足不出户,在家打开电脑就能享受公共服务,畅通互动渠道,善用新媒体手段,发挥微博、微信等移动社交工具的积极效用,用喜闻乐见的形式灵活传递法治信息,进行普法教育,增强依法治国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引导力。

(三)数据安全是命脉

大数据的开发利用,在给我们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也使国家安全、商业安全、个人隐私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大数据时代的个人行为被高度数字化,通讯信息、消費信息甚至个人上网信息等数据都足以勾画出个人主要行为特征,这些数据不仅利于商家精准营销,也便于权力部门加强监控,“棱镜门”事件反映的就是掌握先进大数据技术的美国政府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全方位监听,对他国而言则意味着全面的安全威胁。此外,数据泄露与个人隐私安全成为大数据时代数据安全领域风险高发的重灾区,客户信息数据频遭泄露,这严重侵犯了客户的个人隐私权,削弱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感,徒增了社会成员的不安全感,依法对大数据进行管理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代一个绕不开的重要课题。

“数据治理”已然成为大数据时代的一种趋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时代大背景下,国家要集中力量进行大数据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依法治国领域重要事项、敏感议题做好精准分析,真正做到实时分析、及时决策和有效应对,加强大数据在依法治国领域的运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参 考 文 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4-10-29.

〔2〕徐子沛.数据之巅:大数据革命、历史、现实与未来〔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265.

〔3〕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cnnic.net.cn/.2015-04-03.

〔4〕沈本秋.大数据与公共外交变革〔J〕.国际问题研究,2015,(01).

〔5〕安小米.现代国家治理的云端思维——信息治理能力与政府转型的多重挑战〔J〕.学术前沿,2015,(01).

〔责任编辑:陈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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