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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风险与个体安全

2015-04-29戴冰洁

人文杂志 2015年2期
关键词:个体化媒介个体

戴冰洁

内容提要人类社会实践的“微时代”伴随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而来,其在给人类带来各种传播便利的同时,也威胁着个体安全。媒介风险成为当今世界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是现代性全球化的长波进程和本土社会转型的特殊脉动两种力量在当前社会的生动体现。微时代的媒介风险无论从全球化还是个体化的层面都给我国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如何治理媒介风险,维护个体安全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常态化诉求。

关键词微时代媒介风险个体安全全球化个体化

〔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5)02-0123-06

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全球化背景下的人类社会交往名副其实地进入了“微时代”:微博、微信、微课、微小说、微电影、微旅行、微公益、微访谈、微社交、微动力、微心情……,每一种微产品都以“微”的谦虚姿态出现在人们生活中,实现了人们在获取资讯、共享资源、沟通交流、娱乐休闲等方面前所未有的轻松和便捷。但是这些表面并不起眼的 “微传播”和“微交流”,却可能暗涌着并不微小的“大问题”,譬如网络犯罪、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流言以及延伸到现实世界的各种群体性冲突事件、暴力事件等。类似层出不穷的负面现象不断警醒着身陷互联网狂欢中的人们,微时代在带给人们便捷的同时也蕴含了相当的媒介风险,个体安全的问题呼之欲出。这显然是新时期我们在进行社会建设和治理的过程中必须直面的问题。社会运行学派的实践结构论和社会互构论或能提供有效的分析框架。

一、风险景象:微时代的媒介风险

首先需要界定两个概念,何谓个体安全?何谓媒介风险?一般来说,风险和安全是一对孪生概念。个体的不安全感根源于外在的危险和风险。危险是显见的矛盾、冲突、问题,风险是潜在的可能与不确定。社会互构论认为社会系统的安全问题最终将在个体的生活中得到表达,所谓个体安全,即“作为安全主体的个人与其外界环境及社会之间的和谐共存关系,是个人在客观上没有面临威胁、在主观上没有恐惧感受的一种状态。”①

指向媒介风险的个体安全意识觉醒于过去30多年的社会实践和媒介传播,并迅速得到提升。譬如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让我们惊恐于自身对技术和专家的过分依赖与信任;关于三聚氰胺饮料、大头娃

娃奶粉、转基因食品、地沟油泛滥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一波接一波冲击着国人的神经;人肉搜索、网络暴力时时让置身于今日社会中的个人缺乏安全感;微博反腐在掀起草根民主意识和参与热情的同时,也一再拷问国人的政治信任度和道德底线……贝克关于“文明火山”的预言在过去的30多年时间里,被一个个残酷的现实所证实,并经由强大、即时的媒体信息传播而让“风险社会”意识日益普及:“我们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危险更多的来自于我们自己而不是外界。”[英]吉登斯:《失控的世界》,周红云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1页。

综合现有对网络风险、网络暴力、微时代的研究定义,本文将微时代的媒介风险界定为:互联网技术发展到高级时代(即时通讯时代),虚拟世界的互联网技术风险和现实世界的社会风险经由个体网络行为主体的媒介信息交互行动而发生扩散、异化,由此引发个体焦虑、群体情绪异常、社会动乱不安等失范行为的可能性。这里的媒介信息交互行动,可以是微博、微信、QQ等建立在互联网即时通讯技术基础上的信息平台传播行为。

在实践结构论和社会互构论的视野下,全球范围内技术的风险、建构的风险、同情的风险以及个体化风险一同汇成微时代波澜壮阔的全球风险景观。下文将从全球化和个体化两个维度展开对媒介风险的认识。

2015年第2期

媒介风险与个体安全

二、 媒介的全球化风险

从全球化的维度来看,随着现代性在全球的不断扩张、各种风险强度和效应的加深,风险轻松跨越了国家和民族的界限,不再限定在特定的地域和人群中,形成了贝克语境中的“世界风险社会”。与此同时,全球的风险境遇与“社会的、身世的和文化的风险和不安全感相互重叠。”[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105页。但是,当面临的风险与不安全感越来越显性化的时候,风险的制造者往往逃避责任,使个人被动地承担风险责任。

首先,就风险发生机制来说,微时代媒介风险主要是技术风险。纵观互联网的发展历程,在一轮又一轮的发展浪潮中,人类社交由传统网络走向即时网络。今日的信息沟通与昔日相比的最大差异在于可以轻松超越时间、空间,甚至权力与阶级的围墙,实现“所有人对所有人”的自由传播。郑杭生、杨敏教授在对“实践结构论”的定义中指出了当下中国社会实践发生的八种结构性巨变的趋势,其中之首要就是科技创新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引发的社会信息化、符码化、数字化、网络化,“这种发展趋势完全改变了传统上的时空内涵和形式,在地理限制几乎终结的同时,对时间限制的突破也达到了极致,社会事件更为频繁的从特定时空形式以及组织实体中抽脱出来,社会关系日益与‘面对面的互动情势相分离……一些不可触及的远距离事件甚至虚拟过程却越来越与我们的生活形成直接的牵扯。”郑杭生:《社会实践结构性巨变的社会意义》,《南方日报》2006年12月7日。在现实意义上,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传送已经突破了传统的时空限制。就技术而言,任何信息只需发表后六秒钟内不被删掉,消息就可以在随时随地、不分对象和途径地传播开来。从技术网络到社会网络,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已然没有区别,由此实现了个人与群体、空间与时间的大串联。

基于互联网繁荣而起的“微时代”媒介风险正是这种社会实践结构性巨变的形象演绎。顾名思义,“微”是这个时代的本质特征,并在风险指向、发生渠道、传播途径、作用对象方面有深刻体现。具体而言,在内容指向上,微时代的媒介风险指向“微”信息,一段文本、一张图片均可引发风险;在发生渠道上,微时代的媒介风险指向“微”技术,只需具备简单的网络信息上传、分享、评论等入门级操作技术;在传播途径上,微时代的媒介风险指向“微”成本,拥有互联网信号支持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C机等均可成为“微”风险的载体;在作用对象方面,见“微”知“著”,微时代的媒介风险指向“微群体”背后的“大群体”,即小范围、针对性传播扩散机制背后的庞大可能人群。正是上述“微信息”“微技术”“微成本”“微群体”,支撑起微时代现实风险和网络风险相互交织、重叠、产生破坏性共振的技术性基础,为社会建设和管理制造出潜在而巨大的风险源,使得各种互联网风险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公共危机层出不穷。

其次,就风险的发生源头来说,微时代的媒介风险主要是主观建构的风险。

按照文化主义者的观点,很多风险是人为主观建构的。任何风险都是客观的风险可能和人们主观风险认知的结合体。风险可能性的客观存在提供了认知基础,而相应的信息传播和主观认同则加剧了风险。现代社会的很多风险显然已经超越了民众的认知能力,并越来越呈现信息舆论主导的趋势。在一定意义上,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比风险本身更加可怕。社会学有个著名的托马斯定理,即如果把一种情境定义为真实的,那么这种情境在结果上也必然是真实的。在风险社会里,很多风险即便不存在,但是经由民众的主观建构,也会成为事实性的风险,产生巨大的“公共化效应”。杨正联:《网络公共危机事件中的网民参与行为分析与公共管理应对》,《人文杂志》2012年第5期。这和传统时代的“自然风险”相比,显然在风险源上更为复杂。任何恐惧、不满、不信任等情感经由微时代发达的信息传输技术得以迅速传播和扩散,便极有可能引发更大范围内的社会恐慌。

第三,就风险的传播依据来说,微时代的媒介风险主要来自情绪共鸣的风险。

贝克指出:“风险概念表述的是安全和毁灭之间一个特定的中间阶段的特性。在这个阶段,对有危险的风险的‘感知决定了人的思想和行为。”[德]乌尔里希·贝克:《全球化与风险社会》,郗卫东编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37页。互联网就是一个巨大的信息生产与再生产系统,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以及2010年开始投入并迅速得到普及的3G移动蜂窝智能手机使海量信息的网络世界迎来了更多饱含热情的个体化参与。相较于现实世界的情绪抒发对特定场所、载体等的时空要求,微时代的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便捷、安全、易操作、可匿名的情绪宣泄场。正如作家梁晓声所说,现在有“三个中国”:一个是“数字中国”,一个是“网络中国”,还有一个是“身边的中国”。人民时评:《三个中国》 ,参见http://gwy.100xuexi.com/view/otdetail/20121228/b880425b-1928-4574-80d1-2055018d4164.html.数字中国,高速、高铁、GDP等各种说明中国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专业数据,很振奋人心但距离老百姓生活非常遥远,老百姓的可参与性几乎为零;身边的中国,即每个人每天过的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家庭事业生活各种人生感悟都以个人的日常体验生动理性地展现;只有在网络中国,人们才可以自由地发表意见,表达喜悦、抒发郁闷、咆哮愤怒,并能在网络世界得到共鸣者的支持或好奇者的围观,网民可以得到较强的自我存在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社会民众空前高涨的关心公共事务的热情以微博、微信的方式诉诸于网络社会,就成为必然的事情。一方面,只言片语“语录体”的即时表达符合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和习惯,另一方面也成为民众自我娱乐、自我疏导,释放压力和情绪的有效平台。由此互联网技术使得个体的电脑和手机成为表达不满和诉求的法宝,成为弱者对抗强权的武器,但也可能引发公共危机和社会动荡。

三、媒介的个体化风险

除了全球化的维度,风险社会理论界定风险的另一个重要维度是个体化。一方面,由于现代社会中存在多元的风险主体,而风险又具有超常规的不确定性,不仅遭遇风险者无法明确界定风险的责任主体,事实上诸多风险制造者本身也无法明确自己是否应该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对风险负责,于是形成了“有组织的不负责任”,最终往往是微弱的个体被动地承担相关风险。而另一方面,风险社会由于消解了工业社会中的组织和制度,“去传统的”个体化风险成为微时代风险的组成单位。在贝克看来,现代化进程使得人们从原来的社会关系规定中脱离或解放,同时会失去一种传统的安全感(去魅),然后重新植入一种“新形势的社会义务”。[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156页。正是一个个个体化的风险主体,构成了微时代背景下宏大的风险之流。

1微时代里被解放的个体风险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1、32号报告显示,中国网民数已经处于高位,网民增长和普及率都进入了相对平稳的时期。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的普及,无线网络升级等因素,促进了手机网民数的快速提升。“第一时间连接人与人”,其独特的运作和传播机制把人类从不可逾越的时空限制中彻底解放出来,开启了超时空、超文本的即时互联时代。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把人们从传统的面对面时空沟通中解放出来,使之卷入互联网的技术世界和虚拟的网上世界,从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到生活习惯、关注议程、信息来源均突破了地域和时空的限制,实现了全球化、无障碍的海量信息冲浪。每个个体都是信息发出者,每个个体又都是信息接收者。网民之间的高频交互以及迅速传播扩散机制使得网上的信息世界成为一个群体匿名性显著增强、遵从性急剧减弱的“去身份”场,各种信息良莠不齐、真假难辨,流言谣言夹杂着真相事实。特别是互联网市场赢利因素的天然介入导致庞大的“专业写手”“网络水军”“网络推手”队伍,以市场利润为导向,迎合网民偏好制造话题噱头吸引眼球,或故意炒作渲染混淆视听,甚至歪曲事实恶意造谣中伤。由此,进入微时代的社会大众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信息解放的喜悦,“越知越无知”的痛苦、面对选择无所适从、难辨真伪的“生存性焦虑”等各种迷茫随之而来,反而让人怀念起当初信息流通缓慢时代“井底之蛙”的小小幸福。

2微时代里丧失传统安全感的风险

在传统工业社会中,人们的传统安全感来自于对家庭、民族、国家的信仰,由亲属、朋友、邻里等传统社会关系网络加以支撑。而在工业社会现代性与第二现代性的冲突中,个体化使得个体日益丧失这些传统的安全感。个体化意味着个体生活对市场的全方位依赖,“个体从基于身份的阶级体系认同中解脱出来,脱离了固有的阶级和阶层模式,超越了身份和阶级,传统的社会支持网络对个体的支持和帮助丧失,人们不得不走向劳动市场,独自面对机遇和风险的挑战。”[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8页。当全球资讯世界毫无保留地对个体开放,个体貌似掌握资讯发布接受的主动权时,市场法则开始取代传统信仰日益影响个体生活 :一方面人口流动性增强,血缘、地缘、亲缘关系的亲密程度日益让位于新兴的业缘、趣缘、志缘关系,后者开始逐步取代传统纽带,不断削弱着社会关系纽带的同质性;另一方面,由于微时代赋予大众无限的选择自由,个体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的形成也增添了大量的选择自主性,缔结永久性社会关系的可能降低,人们找不到可靠的保障和长久的支持;此外,现代的公寓式居住方式和“足不出户联通世界”的“宅”现象使得个体变得越来越远离群体,加剧了内心的孤独感和不安全感。具体而言,个体化进程使得微时代里个人对社会、政府、他人的信仰都产生了质疑,并由此首先在网络上衍生出大量的“生存性焦虑”。

一方面,随着网络反腐升温,政府公信力持续下滑。譬如“逢官必炒”现象:老百姓成了“老不信”,网友“提笔忘字”精辟地总结概括为:“官方所说的每一句话,百姓都在质疑!”参见http://www.l99.com/EditText_view.action?textId=372394.网络舆论导向功能在惩治腐败,或通过主观建构然后抨击根本不存在的腐败来彰显正义力量方面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同时,政府的形象一再遭受损坏;民众对政府、社会的信任下降的同时,内心的焦虑、不安全感、孤独感日益增加。另一方面,伴随意见群体崛起,网民努力信息自救却遭遇困境。与政府公信力持续下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网民信息自救行为激增,意见群体的动员和主导作用越来越明显。张荣:《从虚拟到现实:网络意见群体的舆论影响》,《人文杂志》2013年第5期。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意见群体们的出发点是否是关怀大众民生?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否基本的共识?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成为匡扶正义的有力武器,也可以孕育或激化为可能的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特别是积极投身网络参与、相信微话语可以改变世界的青年人,更需警惕个人表面看来私人的、自主的网络行为亦充满被政治化、被意图化的潜在巨大风险。

3微时代里尚未能重新整合的风险

新的整合力量与形式的欠缺构成微时代风险里最大的风险。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洪流,个体即便是被迫亦唯有成为自己生活规划和实践的中心,并在此基础上产生自身认可的新的道德准则和行动规则,方能应对微时代里日常生活的不确定性。但是由此随之而来的是个体面临严重的“信息焦虑”。这种“信息焦虑”,来自个体深陷信息汪洋的焦虑性自觉,生怕因为错过某一重要的信息而使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具体到日常生活,表现为个体的智能手机使用强迫症(时刻不能离开手机,当手机不在身边,就陷入焦虑,担心错过重要的电话和信息)、注意力集中困难症(即便手机在身边,但是因为要时时关注网络信息,时时有刷屏、更新需跟进,从而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工作效率不高)、粉丝(朋友圈)互动病态化[对应微时代的技术应用,点赞和评论是个体与世界他人联通的主要渠道,“今天你发帖了吗?”“今天你点赞/评论了吗?”由此个体貌似在自主地运用媒介,事实上大多数人容易“网络沉迷”“微博(信)上瘾”,不由自主地成为媒介所控制的信息终端,失去大部分的自主和自由,呈现出精神的懈怠与麻木。]如此种种,都构成为个体置身互联网发达、资讯便捷的微时代,深受“现代性之全球化的长波进程和本土社会转型的特殊脉动”郑杭生:《社会实践结构性巨变的社会意义》,《南方日报》2006年12月7日。两种力量形塑的生动体现。发达背后隐藏危机,便捷同时蕴含风险,当代媒介的个体化风险亟需强有力规范的重构与新生。

四、维护个体安全:微时代媒介风险的治理

通过对媒介风险在全球化和个体化两个维度的体现的分析,可以确信,我国当前的个体安全状况与“现代性之全球化的长波进程与本土社会转型的特殊脉动”有着直接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这两股力量导致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是我国个体安全问题的直接成因。

微时代里媒介风险与个体安全的关系问题,说到底就是新型现代性背景下我国社会转型的现实经验事实与民众诉求的关系问题,媒介风险产生于个人与社会两大互动主体间的“互构共变”,也必然需要在社会关系主体的相互建塑和型构中得到解决。按照社会互构论的理路,个体和社会等关系主体在互构过程中是共时、共变的,这种共时共变并不必然意味着“完全一致、一一对应”,同时包含差异和冲突的过程。因而媒介发达带来的生活便利、社会进步是发展的“正向谐变”,前文里论及的媒介风险是“逆向冲突”,社会互构论主张者们认为逆向冲突也是到达正向谐变的必由之路。郑杭生、杨敏:《社会互构论的提出——对社会学学术传统的审视和快速转型期经验现实的反思》,《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把“媒介风险”理解为:介于怀抱安全诉求的个体和充斥媒介风险的社会之间的,永恒的个人与社会互构主体在现代性全球化和本国社会快速转型的特定互构时空,藉由互联网技术和微博微信等传播媒介的互构形式,以信息的生产与再生产、传播与再审视的互构内容传播价值理念、表达利益诉求、匡扶社会正义或混淆信息试听、制造恶意舆论、破坏社会稳定的不同互构效应。“个体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往往影射出安全方面存在的深层隐患;相对于整体社会和国家安全,个体安全是真正的本体性安全:它不仅是每一个社会成员更经常、更普遍面对的问题,而且也是其他人类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基础和归宿。”④杨敏、郑杭生:《个体安全:关于风险社会的一种反思及研究对策》,《思想战线》2007年第4期。沿用社会互构论的思路,我们可以从现实性和潜在性两个角度出发,将个体生活中遭遇的不安全因素及其影响分为“现实的困境”和“未来的威胁”,④针对性地思考媒介风险的治理问题。

1政府、社会、个人协同互构,加强制度建设,治理媒介风险的现实困境

无论从现代性全球化的角度还是本土社会转型的角度看,媒介风险的根源在于社会迅猛发展、繁荣发达的宏观现实和个体利益得不到充分尊重和维护的微观烦恼之间的矛盾、冲突。媒介全球化风险的技术原因表明目前我国社会的媒介素养和网络伦理建设远未到位;主观建构对全球化媒介风险的推波助澜显示了社会底层不满、敌对、破坏情绪的大量存在,如果没有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力量或群体行为的干预,此种风险势必将引发更加严重的公共危机;网络情绪共鸣及其引发的媒介风险则昭示社会建设的现实与制度设计、民众期望的差距仍然巨大。这三方面的风险主体都共同指向对社会建设和治理负有首要责任的政府。

就媒介风险已然造成的现实困境而言,政府是首要的治理主体,由于制度性因素而导致的“组织化的不负责任”显现在当前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屡见不鲜。一方面是矛盾激增、冲突不断的转型期现实;一方面是政府部门的各自为政,各司其职。此种状况显然无益于对媒介风险的治理。因而,政府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的主动作为和长效机制是治理社会风险(包括媒介风险)现实困境的决定性力量。

与此同时,还需认识到社会是政府治理媒介风险始终的坚强依靠。媒介互联网技术发端于社会、应用于社会并最终影响社会,社会既是媒介风险的发生场又是作用场。互联网平台的开发商、运营商、互联网技术支撑部门、互联网上活跃群体与组织的媒介愿景、利益诉求等是否和社会与个人的和谐发展原则相一致,亦成为构建媒介风险治理的重要考量标准。如何使得政府、社会、个体在协同互构的进程中达成和谐共识,是治理当前媒介现实风险不可回避的问题。

2法制、道德、文化协同发展,培育共同价值,应对媒介风险的未来威胁

从个体化风险角度来看,媒介风险不仅来自于个体意愿表达和行为的技术进步、情绪自觉,更与现代性全球化对于原有工业社会中的组织和制度的消解有关,“去传统的”个体化风险已然成为微时代风险的组成单位。一方面现代化进程使得人们从原来的社会关系规定中脱离或解放,同时又失去了传统的安全感,对国家、社会、家庭、群体、他人乃至自身都失去了让个体以之为安身立命的根本,去坦然面对人生各种不确定性的信仰。法律不可靠、文化无认同、道德大滑坡,是个体化风险在媒介场域造成相关风险的主要原因。当前的社会现实表明,社会与个人的和谐关系的重建与再造呼唤重新植入一种“新形式的社会义务”。这和社会运行学派对“社会共同体”和“共同价值”的高扬是一致的。

就如何应对媒介风险的未来威胁而言,社会共同价值和信仰的培育有助于构筑个体主观安全的屏障。互联网技术的发达大大增强了个体主观风险的感知能力。一方面,我们承认现代社会里诸多严重的食品安全和社会治安问题在不断削弱个体的自身安全感,但也必须看到有别有用心的大众媒体、利益集团、网络个体有意建构不存在的风险来恶意强化民众对风险的主观认知。通过重构和再造社会共同的价值和信仰,有助于个体明辨是非,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信息洪流中把握真实的风险认知,避免主观建构对风险现实的加压。另一方面,个体化风险的应对还需要在内部推进价值和信仰的认同。过去已然消逝,未来还没有到来,生活在今天的人们何以联合起来应对不确定的未来?在现代性全球化和本土社会转型的双重力量作用下,当前社会整合的内在动力是人们对于安全感的诉求,即社会整合从需求促进团结向焦虑促进团结转变。[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57页。置身微时代的个人境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当人们日益告别传统的“熟人社会”,走向“半熟人社会”以及完全的“陌生人社会”,更新原有不适宜的社会整合方式,直面 “在市场经济陌生人的世界建立社会共同体的挑战”,郑杭生:《促进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中国社会学》,《江苏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在培育共同价值和信仰的同时,推进认同和实践就显得尤为迫切。

总之,媒介风险的治理指向媒介的社会属性和个体单位,也指向整个社会实践系统的完善与进步。从与社会良性运行逆向冲突的媒介风险到达真正正向谐变、个体安全的媒介繁荣,无论政府、社会或个人,都任重而道远。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社会科学教学部

责任编辑:秦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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