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十年谋民生
2015-04-29骆惠宁
骆惠宁
各位代表、同志们:
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清新质朴、务实高效的气氛中,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要胜利闭幕了。六天来,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商发展大计,充分体现了法治和担当的精神。大家一致反映,这是一次团结奋进的大会,必将激励全省各族干部群众更好地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满怀信心地朝着“奋力打造‘三区、全面建设小康”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各位代表、同志们,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各族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决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关键之际,回首2011年以来的四年,我们欣慰地看到,青海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其中最耀眼、最受群众拥护的是民生建设跃上了一个大台阶。四年来,我省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迅速增强,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物价稳控在合理区间,一些民生指标位居西部或全国前列,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上学、就医、住房、饮水、行路等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这些重大变化,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十二五”以来,我们坚定地把保障和改善各族人民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的理念不动摇,坚持财政再紧保障民生的力度不减弱,坚持每年为老百姓办十件实事的目标不懈怠,倾注真情实感,投入“真金白银”。四年累计安排财政资金3600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占同期财政支出的比例平均达到75.4%,去年用于民生的财力突破一千亿元。四年间我们探索民生改革,加大工作力度,实施了一大批惠民富民工程,取得了历史性进步。
——我们狠抓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和收入倍增计划,特别是对藏区就业实行倾斜政策,有效改善了藏区大学生就业难的状况。全省新增城镇就业23.2万人,是“十一五”的1-3倍,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以内。转移农牧区劳动力就业超过445万人次,年均超过110万人次。越来越多的城乡劳动者实现了更高质量的就业,开启了新生活的大门。四年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1.4%和16%,成为增长最快的时期。
——我们狠抓教育这个民生之基。累计投入教育资金580亿元,年均增长17.2%,是“十一五”时期的2.1倍。探索建立了从学前一年到中职三年的教育经费保障和异地办学奖补机制,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大规模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校舍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和“全面改薄”工程,农牧区学校办学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过去四年,我省全面实现了“两基”攻坚目标,成为全国第二个实施中职全日制在校生免费教育的省份,高等教育也呈现学科优化、水平提升的新气象,更多莘莘学子梦想得以成真,在我省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我们狠抓社保这个民生之盾。坚持完善制度、提标扩面,建立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住房保障和社会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筑牢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上实现重要突破。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十一五”末增长了2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1年连续增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低保、高龄补贴标准等持续提高,均位居全国前列。社会福利制度开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
——我们狠抓就医这个民生之急。围绕实现人人“病有所医”的目标,累计投入资金250多亿元,全面加强基层基本医疗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敢为人先,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医保、基本药物、大病保险、分级诊疗、应急救助、先住院后结算等八项制度实现全覆盖,走在了全国前列。全省医保参保率达到98.5%,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510元,是2010年的3.3倍。去年我省又被国家确定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必将进一步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在医改的带动下,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状况明显改善,享受到了更多健康红利。
——我们狠抓安居这个民生之要。改善居住条件历来是人们世代的重要追求。四年来,通过实施大规模城乡安居工程,引导和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形成了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房45.4万套,全省城镇居民户均住房达到1.1套,人均自有住房面积由25.9平方米扩大到32.3平方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新建农牧区各类住房58.7万户,233万农牧民群众直接受益;历时五年的游牧民定居工程全面完成,11.3万户牧民入住新居;新建和改造僧舍2.3万户。我们在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上实现了跨越发展。
——我们狠抓人居环境这个民生之需。致力于长远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大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大幅增长。全省城镇化率从2010年的44.7%提高到49.8%,上千个村的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性改变,基本实现了水、电、路、通信、广播电视、邮政、金融和优美环境“八到乡村”,湟水河水质达到国控目标,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2.8%。全省城乡面貌发生重大变化,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各族群众享受到了现代文明的丰硕成果。
——我们狠抓扶贫开发这个民生之重。坚持精准扶贫和区域扶贫攻坚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向“绝对贫困”发起总攻。四年间投入扶贫资金63.6亿元,是“十一五”的2.6倍,年均增长36%。上百万贫困人口直接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并从中受益,累计减少贫困人口85.6万人,基本解决了贫困地区的人畜饮水安全问题。这四年是扶贫成效最大、减贫进程最快的时期,尤其是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农牧民脱贫之路越走越宽广。
——我们完成了玉树重建这个最大民生工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特殊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倾力支持下,玉树灾后重建总投资愈400亿元,全面完成了1248个重建项目,灾区人居条件焕然一新,公共服务设施大为改观,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成效显著,特色优势产业顺势兴起,实现了“苦干三年、跨越二十年”的重建目标,社会主义新玉树已屹立在雪域高原上,并向着生态美好、生活富裕、和谐发展的目标不断迈进。
各位代表、同志们,“十二五”以来的四年,是我省民生政策出台最多、资金投入最多、事业发展最快、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全省民生建设水平和各族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我们实施的一系列惠民举措,浓墨重彩地绘就了一幅民生改善的壮美画卷,让各族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增强了发展信心,形成了奋发前行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我们有理由为之而自豪!
各位代表、同志们,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未来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省改善民生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由于我省发展底子薄、区域差异大,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我们还有明显差距,特别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不足,民众创业创新的能力不足,与发达地区相比,民生整体水平还不高。差距就是努力的方向。我们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持续推进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确保总体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握好民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民生问题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提供了遵循。面对民生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思路,坚持以实现共同富裕、共享发展成果为导向,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关注民生的城乡和地域差异,注重民生建设与其他工作的互利互动,更好促进包容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普惠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备;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救助、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础社会保障的目标;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建立,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涵盖医疗、卫生、养老、药品、保险等大健康产业的制度基本形成,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居民健康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中等收入群体明显扩大,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达到2010年的2.5倍以上,衣食住用行条件进一步改善。
要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地破解民生难题。当前,民生建设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发生深刻变化。要以公平正义为主线,深化“六大公共服务体系”的改革,一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资源向重点领域、困难地区、薄弱学校倾斜,积极化解“入园难”、“超大班”等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挥棒作用,加快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二是推进综合医改。把促进健康公平放到突出位置,着力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质量,为建立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打下良好基础。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推动形成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多渠道促增收的新格局。四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抓住提升标准和完善制度两大关键,逐步把城乡之间的医保、养老、低保和困难救助统筹衔接起来,进一步消除城乡制度上的差异。五是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经营方式,通过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探索货币化保障安置等多种方式,推动更多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六是创新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加快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同时,要统筹推进公共文化、生态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改革创新。我们要更加重视发挥社会和市场的作用,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有效动员和综合利用社会资源来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满足多层次个性化民生需求,不断增强民生事业的发展活力。
要注重依法办事,以法治来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民生工作不仅需要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同时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民生建设法治化进程,使民生政策通过制度化形式得到有效贯彻,使民众利益在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得到有效保障,使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依法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社会公平要求。要深化平安青海建设,贯彻好教育、医疗、住房、收入分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生态环保、劳动争议、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要发挥“两个”作用,协同促进民生提质增速。改善民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人民群众是改善民生的主体,解决民生问题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各级政府要努力保持75%左右的财力用于民生,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实施更具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和技能培训,规范行政审批,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各族群众要牢固树立勤劳致富的理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面向市场需求的创业创新活动,各尽所能,各展所长,用自己的劳动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生事业健康发展。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践行党的宗旨的高度,始终把民生工作摆在优先位置,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保障,像落实发展指标一样落实民生任务,既要抓看得见的民生“显绩”,更要抓不易见的民生“潜绩”。要着眼民生发展的新阶段新情况,深化对重大民生问题的研究,编制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十三五”社会发展规划,引领全省民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省州(市)县乡联动,深化整改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随着民生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要切实把钱管好用好。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整治一些基层存在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私分滥发等群众痛恨的问题。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提高职工收入、扶贫济困等方面添砖加瓦。驻青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大力推进“六联建”活动,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同志们,纵观十年谋民生,抒的是一腔为民情怀。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不断顺应时代新变化、社会新进步、人民新期待,时刻把百姓冷暖挂在心头,以更加负责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努力让全省各族人民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