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者的“中国式越狱”
2015-04-29
“从存在问题来看,突出表现在职务犯罪罪犯、金融犯罪罪犯、涉黑犯罪罪犯等罪犯中的‘有权人、‘有钱人身上。他们较之普通罪犯减刑间隔时间短、减刑幅度大,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有的罪犯采取假计分、假立功、假鉴定等手段违法获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去年早些时候,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要求在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框架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指保外就医)充分体现从严精神,从严规定实体条件,从严规范程序,从重追究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纪律责任。
时间已过去一年,此项指导意见究竟执行得如何?减刑官员的救赎之路走得如何?目前来看,喜忧参半。
民愤与法理之间
“当即上诉,当即退款,当即减刑!这叫什么事嘛?”这是北京延庆县教师圈最近最热门的话题。5月2日从北京房山法院传出消息,延庆县教委原主任马铁铃索贿受贿174万余元一案,由一审时判处有期徒刑11年,改判为有期徒刑7年。之所以终审改判其有期徒刑7年,是因为马铁铃在一审获刑11年后上诉,并在二审期间全部退赃。
令延庆群众愤慨的是,马铁铃在上诉书中否认索贿。“这也太不老实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审不退赃,二审看苗头不对了才退赃,对于这样的滑头,却给予减刑,是何道理?”
虽说对马铁铃之终审判决,严格来说系改判而非减刑,可延庆县内照样有人在大呼:“這样的‘减刑太便宜马铁铃了!”
回看一年前,中央政法委之所以会出台《意见》, 某种程度上说,亦是因为某些职务犯罪者轻易获得减刑、假释,由此饱受百姓诟病。在2014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直指:“2009年,广东省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因犯受贿罪被判刑10年。然而,法院宣判后,他没有坐过一天牢,搞了个假的保外就医,住别墅、开宝马。”
比起没坐过一天牢的林崇中,案犯张海获得减刑一事,引起民间更大反响。
张海曾是健力宝掌门人,2005年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刑拘,两年后被判刑15年。2008年9月,广东省高院认定张海在看守所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改判有期徒刑10年。2014年1月,监狱管理部门证实,张海在狱中的两次减刑均属造假。广东省高院随后表示,二审改判张海有期徒刑10年的依据——检举他人立功,涉嫌违法,为此对张海案立案再审。由此,张海减刑亦被称为“中国式越狱”。
也就是在张海减刑案成为媒体焦点之际,中央政法委出台了《意见》。比照《意见》,二审时的马铁铃倒确实属于有悔改表现者。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严格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三类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应着重考察三类罪犯是否通过主动退赃、积极协助追缴境外赃款赃物、主动赔偿损失等方式,积极消除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民愤再大,根据马铁铃的二审判决书来看,他确实退赃了。
《意见》出台一年多来,检察机关亦时常认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仍有不容忽视的问题与漏洞。
今年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就曾对此表态称:“从存在问题来看,突出表现在职务犯罪罪犯、金融犯罪罪犯、涉黑犯罪罪犯等罪犯中的‘有权人、‘有钱人身上。他们较之普通罪犯减刑间隔时间短、减刑幅度大,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有的罪犯采取假计分、假立功、假鉴定等手段违法获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减刑“模范”
袁其国介绍,陆俊减刑案是检察机关同步监督的一个典型案例。
作为1991年就成为国际级裁判员,陆俊于2011年入狱。起因系被曝在2003年中国足球甲A联赛中收受35万贿金,帮助申花赢得冠军。2011年12月,陆俊在庭上供认其接受了81万元的贿赂。2012年2月16日陆俊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2014年6月,陆俊因狱中表现良好被建议减刑一年。2014年9月2日,陆俊提前出狱,开始了新的生活。
同样的,2014年12月26日,刑罚执行机关以谢亚龙获得表扬6次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2015年1月12日,北京市二中院宣布谢亚龙减刑一年。
谢亚龙,曾任中国足协副主席,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
根据一审判决,谢亚龙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136.38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北京市检察院监督员赵静在谢亚龙减刑案公开审理时,于1月12日出席旁听。那天的庭审中,有一个细节令赵静印象至深——罪犯、河北省驻京办原主任王福友与谢亚龙是狱友,亦是谢亚龙所在组的劳动组组长。王福友举例说,谢亚龙有一次受到表扬,是因为本来院子应该两个人扫,但由于其中一个罪犯进来后精神上出了问题,需要治疗,谢亚龙一个人干了两个人的工作,且没有向组织上提出加人。那名精神出了问题的罪犯住到监狱医院不能控制自己,大小便失禁,谢亚龙还主动照顾他,帮他洗涮,弄得自己也是一身。
“这个在以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情,但是他为了能够早一点出来,努力地去表现。”赵静说,“除了帮助狱友,谢亚龙还写检查,检查也写了很多篇。”
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谢亚龙获减刑,得到了民间更多的同情之声。这在某种程度上源自谢亚龙案审理期间,有媒体披露其曾遭“刑讯逼供”。
监狱里的“发明家”
和谢亚龙类似,另两名获刑的前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都获得了减刑。比如杨一民因受表扬4次,获得减刑8个月,预计2019年7月刑满。
然而,比起陆俊、谢亚龙这样的减刑“标兵”,南勇所获减刑受到了更多的质疑。南勇申请发明专利4项、出版12万字小说。难怪有媒体谑称南勇是监狱培养的“新型复合人才”。
调查发现,南勇的小说《孤独的祭陵者》,12万字,署名“闻言”,由华龄出版社出版。然而,在华龄出版社的网站“华龄网”上,却又看出另一些端倪。该网大都贩售华龄出版社出版的诸如周易、养生之类读物。经检索该网站图书出版目录,无论是输入“南勇”“闻言”,还是“孤独的祭陵者”,得到的答案都统一是——“对不起,没有您要找的图书”。在当当网、卓越亚马逊网等图书销售网站,均无《孤独的祭陵者》或者署名南勇、闻言的图书销售。
至于南勇所申请到的专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查询系统显示,申请人标明南勇的专利有4项,分别为足球射门练习装置、一种便携式球门、移动终端支撑架、台式电脑显示器组合体。单就移动终端支撑架等来看,与之类似的专利就有不少。
申请专利获得减刑,早已是一些获刑官员玩剩下的把戏。
比如原浙江省奉化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剑兴自2008年因受贿罪被判入狱后,截至2014年11月,6年左右的时间之内,共有11项发明获得国家专利认证,其专利包括一种眼部按摩器、防PM2.5的一次性鼻套、药片计数器等。2011年,梁剑兴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一年零三个月;原四川省某市交通局副局长楼卫刚,自2006年入狱后,在服刑期间,与狱友合作发明了壁挂式点烟架、水下浇筑砼导管埋置深度显示仪共2项,并成功申请专利……
中国专利查询系统显示,服刑人员具备发明成果之后,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为申请专利认证,早已形成产业链。有一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甚至明码标价,为监狱服刑人员提供发明申请专利减刑服务。
此种服务甚而可以度身定制——医务工作者拿卫生领域专利,能源专家拿节能减排专利,合情合理符合想象。更有甚者,甚至有人为了减刑而购买他人专利。
(《新民周刊》2015年第15期 姜浩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