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何总把中国人当间谍
2015-04-29
美国司法部这次起诉,政治和宣传意义远大于实际法律意义。这不免让人想起上世纪90年代末的李文和案,虽然是个冤案,但美国为炒作“中国威胁论”制造了氛围,为主张对华强硬的人找到了借口。
美国高调处理“中国经济间谍”事件
5月19日,美国司法部公布了对包括张浩等3名天大教授在内的6名中国人的起诉书,指控他们窃取美国高科技商业机密以帮助“中国的大学以及受政府控制的企业”。
《纽约时报》5月19日称,这次的起诉是自美国去年正式指控5名中国军方人员实施“黑客攻击”以来的最大动作。美国方面对这次案件的处理显得很高调。国际舆论对于中美关系的看法随之悲观。路透社称,这是近几年来美国第三次指控中国的经济间谍活动,最近中美外交活动气氛紧张,在不久前,美国国务卿克里访问中国,“而他的行程同样因美国对中国在南海行动的焦虑而黯然失色”。《纽约时报》称,在一段时期里,这些指控使得中美之间有关减少网络攻击的讨论处于“停滞状态”,而美国司法部官员不久前还坚称,这种状态是让中国“付出更高代价”的最好办法。报道认为,这个案件说明中美关系面对“棘手时刻”。在本案中,嫌疑人并没和黑客活动挂钩,但却受到“密谋从事经济间谍活动”的指控,这是一个较为罕见的罪名。
BBC报道说,在奥巴马总统的推动下,美国近年来对间谍案的调查及起訴力度大为加强,美国司法部提出的经济间谍诉讼案件比一年前增加了逾30%。而在2013年以来提出的此类起诉中,“有超过一半的案件与中国有关。”
“如今美国普遍认为自己国家只有两种公司:一种是遭到中国黑客攻击的公司,另一种是遭到中国黑客攻击而浑然不觉的公司”。英国《金融时报》20日不无调侃地说道,“显然经济间谍活动已经触及中美关系的核心”。
炒作“中国威胁论”
高调指控加媒体大肆渲染,用以证明“中国威胁论”。美国司法部这次起诉,政治和宣传意义远大于实际法律意义。在基本的版权之争还没有界定清楚之前,美国司法部现在大肆造势,单方面霸道提出指控,已经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法专家薛磊指出,尽管美国给5人发出国际通缉令,但中美都是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国际刑警组织只是个协调性组织,没有执法权。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李海东说,这个案子让人联想到上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在美国国内出现的大量抓“苏联间谍”的情形,当时很多人成为美国对苏政策调整的牺牲品。这个案子也让人联想起上世纪90年代末的李文和案,“他很不幸,因为曾经到访过中国而遭受怀疑,美国司法部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将其起诉,最终又不得不与李文和和解,并进行道歉赔偿”。2003年,在美国开公司的庄竞华和梁秀文夫妇被美方拘捕,被指涉嫌“向中国出口战斗机和导弹零部件”。然而,事实却是,这对夫妇陷入了美国情报和特工部门精心设下的一个卧底圈套。虽然是个冤案,但为炒作“中国威胁论”制造了氛围,为主张对华强硬的人找到了借口。
经济间谍肆虐中国
然而事实上,随着中国“间谍威胁论”在欧洲和北美一直甚嚣尘上的是,境外机构对中国的情报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随着中国近年来经济的发展和在国际贸易中地位的加强,经济间谍在华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中国已成为国际间谍活动的主要对象国。
大量矿山和国企被廉价出卖,巨额外汇投资在贬值和亏损,股市被国外财阀操控……“这就是经济间谍操控下的中国经济,他们像蛀虫一样足以让国家蒙受严重的经济损失。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说。
进入中国的商业间谍,通常以商务人员、销售人员、经营人员、驻华代表等合法身份作掩护,此外还有技术人员、访问学者等身份。江涌称,因为中国在一些行业领域如电信、网络、生物、航天等与西方的差距迅速缩小,这些企业、行业也在近年成为商业间谍的“重灾区”。江涌表示,商业间谍的本质是用经济流兑换信息流,再用信息流创造更大的经济流。官商勾结中的典型表现诸如“圈子为政”、“关系勾兑”、“人脉网络”等,很多都有国际间谍的影子,商务部官员郭京毅就是典型案例。
商业贿赂是很多商业间谍打造“圈子”和人脉的惯用手法。其实,这些贿赂还只是“小巫”。目前,在给中国企业评级、为中国资本市场“看门”的国外评级机构,给中国企业审计、充当中国企业“账房先生”的跨国会计师事务所,给中国政府、企业做咨询顾问的跨国投资银行,就隐藏着大量情报人员,窃取中国的商业情报和商业秘密。
他们有的熟谙中国国情,巧妙利用各方人脉,想方设法接近各级领导人,进行商业游说,影响相关决策,为商业活动铺路;有的境外利益集团对有关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给予丰厚的课题经费等途径,让他们利用自己的所谓研究成果和影响为跨国企业集团牟利、鸣锣开道,对中国相关部门的决策与立法施加影响。还有一些安排出国观光、子女境外就读、协助转移资产等司空见惯的手段。
境外利益集团在华活动越来越活跃,越来越多地介入中国的经济决策。商业间谍进入到影响决策层的圈子方式有很多,境外利益集团经常聘请一些部门领导与职员做咨询师、或者以课题经费的名义,将钱财赠予有关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通过这样的方式对中国相关部门决策和立法施加影响。
(《环球时报》2015.5.20孙卫赤等/文、《民兵智库》201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