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V车新规推迟
2015-04-29
汽车纵横 2015年4期
《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珠三角地区轻型点燃式(汽油)发动机汽车全面实施国V车辆排放标准。7月1日起,对在粤东西北地区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V排放标准。
不过,3月底,该省环保厅官网又发布通知,宣布珠三角地区实施国V排放标准的时间推迟到今年12月31日之前,粤东西北则不得迟于明年6月30日。为何突然推迟?据悉,是各品牌汽车经销商清理库存和二手车销售、外迁的巨大压力,及行业协会的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