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港口设施保安培训水平的建议
2015-04-23王春升丁倩
王春升 丁倩
摘 要:为适应国内外港口设施保安发展新趋势,更新港口设施保安相关人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港口设施保安培训水平很有必要。本文通过总结我国港口设施保安培训的现状,分析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提高我国港口设施保安培训水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ISPS规则 港口设施保安 培训
近年来,国内外反恐形势的日趋严峻,恐怖威胁和风险不断增大。天安门金水桥事件、昆明暴恐案件、乌鲁木齐早市爆炸袭击案等恐怖袭击事件,使我们认识到恐怖活动离我们不再遥远。这些恐怖袭击活动警示我们,新疆分裂势力所传播和散布的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使我国当前面临的反恐形势更加严峻、更加复杂,因此,有针对性的加强港口设施保安防范措施显得十分必要。同时,国内客运码头、油品码头和危险品码头数量不断增加。为适应国内外港口设施保安发展新趋势,更新港口实施保安相关人员的知识结构,必须加快我国港口设施保安相关培训内容的修订、完善和创新,不断提高我国港口设施保安培训水平。
我国港口设施保安培训的现状
1、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培训
交通运输部港口保安履约工作组十分重视保安专家库建设。因此编制《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专家培训教材》,对全国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中专家进行培训交流。培训内容主要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结合当前国内反恐防范动态进行国内外最新保安工作情况介绍及要求;第二,深入解读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规范;第三,介绍港口企业保安工作经验;第四,《保安评估导则》、《保安计划编制导则》、《保安设备设施配备技术要求》、《海港总体设计规范》等标准释义。通过培训,专家库专家了解、掌握了国内外有关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提高了对保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互相学习了相关单位的好经验,以便在本地、本企业推广实践。同时,部分专家还就我国港口保安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提出了建议:①由于集装箱码头对操作信息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建议加强对集装箱码头操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监管应该引起重视;②各港口设施保安设备重复建设严重且潜在保安威胁事件的发现与处置需要各单位联防、联动,建议从国家到地方各层面加强与相关口岸单位的沟通与协调;③近期国内发生的恐怖事件以人员集中区域或重要地点为主,形式上有刀砍、爆炸、车撞等方式,建议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为严格、有效的措施;④客运码头人员复杂且涉及人员较多,属人员密集场所,但没有保安费征收,建议积极争取客运码头保安费的征收政策,或先行在国际邮轮码头征收。
2、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相关人员培训
自2003年12月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培训以来,多次举办培训,培训学员两万多人。其中,2008年培训学员人数最多,达到4457人,其次是2011年,达到3012人。参加港口设施保安培训的学员来自辽宁、山东、天津、河北、江苏等有对外开放港口的省份,由于各省港口设施的数量、条件和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参加培训学员的人数差距较大。最多的是江苏省,共有四千多人参加培训,在学员中占总数的比重最大;这是因为江苏省正在运营的对外开放港口设施有193个,占全国总数的24.7%,居于全国之首。最少的是安徽省,仅有5个正在运营的对外开放港口设施,十年来共有203人参加培训;江苏省参加培训的人数是安徽省的22.5倍。
港口设施保安培训的对象是港航管理部门和对外开放港口的相关人员,全国港口行政管理单位参加培训的人数约为2000人次,约占总人数的10%;港口企业参加培训的人数约占总人数的90%。江苏、广东、浙江、福建参加港口设施保安培训的学员较多,四个省份参训人数达总人数的60%,这是也因为我国大部分对外开放港口分布在这四个省份。
为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效果,从2011年起,开始对学员进行分类培训,即新训和复训。新训是针对新从事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复训是针对已经取得培训证书且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学员进行的培训。通过对过去三年参加新、复训人数比率的统计,我们发现:在全国范围内,2011年参加复训的学员人数占当年培训人数的比例为47.63%(各省平均),其中安徽比例最低,为0.00%,没有人参加复训,上海比例最高,为85.26%;2012年参加复训的学员人数占当年培训人数的比例为50.19%(各省平均),其中辽宁比例最低,为31.94%,安徽比例最高,为62.86%;2013年参加复训的学员人数占当年培训人数的比例为36.37%(各省平均),其中山东比例最低,为21.74%,没有人参加复训,安徽比例最高,为52.63%;总体来看,参加复训的人数有逐年降低的趋势,这表明港口设施保安人员的流动性在逐年增大。
港口设施保安培训实施的过程包括课程设计、教材编纂、专家授课、培训地点的选择、组织学员报名和报到、制作及颁发培训证、收集学员反馈意见和改进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工作人员认真对待,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港口设施保安培训的课程包括港口设施保安概论、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详解、保安评估、保安计划、保安训练和演习、港口设施保安新动态、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验等课程。培训教材的编纂紧跟国际、国内安全形势变化和保安新技术的采用,前后共出版四次,满足了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实际需要。
我国港口设施保安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港口设施保安人员培训开展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建成了一支港口设施保安人员队伍。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培训中依然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别单位对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培训工作存在认识不足、理解偏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六十四条对从事港口设施保安相关工作的五类人员作了培训要求,这五类人员分别为:①从事港口设施保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从事港口设施保安评估的人员;③制订《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人员;④参加《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审查批准和预审工作的人员;⑤港口设施经营人中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此外,《规则》还对港口设施内保安工作相关的人员作了规定:其他从事与港口设施保安有关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ISPS规则的有关要求,经过相应的培训,具备履行其担任职责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上述人员只有接受过交通部组织的港口设施保安培训,并具备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才能从事港口设施保安的相应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企业往往忽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再培训,将培训证书束之高阁,证书到期后以缺少培训经费等为由不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复训换证。在从事港口保安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和流失时,不能及时按照规则的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尤其是一些企业的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不够重视,以各种理由不积极参加培训,甚至安排普通员工冒名顶替参加培训。
第二,港口设施保安相关人员流动性过大。过去三年里,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相关人员流动性高达50%。这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是主管港口设施保安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变动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港口企业的保安主管岗位变动及基层保安人员离职造成的。保安相关人员流动性增加给培训的组织和港口设施保安队伍的建设增加了难度。
第三,在培训组织过程中,个别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任心不强、对培训工作缺乏组织监督、宣传不够。使部分港口企业没有认识到参培取证的重要性,不能及时参加培训,到年度核验或者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换证时才临时报名要求参加培训。
第四,培训组织工作有待改进,课程的内容和形式有待完善。由于港口设施保安培训工作涉及的人员范围大、地域广,因此,各地、各单位对培训的时间、地点要求不一,目前的培训组织工作尚缺乏灵活性,有待进一步改进。根据参培人员要求,课程的内容有待完善,培训形式应适当增加多样性。
提高港口设施保安培训水平的对策建议
第一,各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我国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培训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港口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是国内国际形势的要求,是维护我国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企业和港口设施保安相关人员要提高对培训工作的重视,加深对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理解,熟练使用各种保安设备,使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保证SOLAS公约履约工作持续、有效地进行下去。
第二,建议多邀请一些港口管理部门和企业的专家授课,介绍实际运用的保安相关技术管理实例,增加国内外案例点评,对典型的保安事件进行重点讲解。
第三,建议提高培训形式的多样化,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增加交流互动,组织观摩演练和实地参观;目前组织的港口设施保安培训时间为24小时(课时),每次集中培训三天左右,全部为室内授课,没有安排港区现场观摩、实际操作相关设备的演练。建议适度参考境外港口设施保安培训的模式,延长培训时间,增加演示和实际操作课程。
第四,建议缩短复训间隔,增加培训次数,为港口设施保安人员提供更多增长知识和交流经验的机会。
第五,建议加强出勤纪律管理,加强考试考核。建议考核内容增加模拟签署“保安声明”等涉及港口设施保安实际工作的场景演练,避免培训与实际工作脱节,提升培训效果。
第六,探索分等级培训方式,在大规模开展港口设施保安相关人员培训的基础上,举办港口设施保安主管高级研修班,交流各地先进经验,组织现场考察,并颁发港口设施保安主管培训证书。
第七,充分利用我国港口设施保安的工作优势,结合我国外交形势和运输安全需要,加大对外工作力度,提高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力。
(作者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