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会计的国际趋同
2015-04-20陆闽燕
摘 要:中小企业会计一直在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中努力占有一席之地,除了考虑中国的国情,还需要考虑小企业的独有特点。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必然会渐进地趋同。为了使这一过程稳定有序进行,相关地准则必须同时根据中国特色和实际情况不断修改。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国际趋同
一、概况
1.《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的中小企业的生存都面临严峻挑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2009年7月9日,正式发布了《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该准则给很多国家指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了蓝本。这本简化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之完整版的报告准则的会计要求减少了90%以上, 如此,以来,中小企业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成本大幅降低。
2.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各国的制定实践简况
对中小企业IFRS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及其下设的中小企业事务所委员会的回应是很积极的,同时它鼓励157个会员组织考虑如何将这一准则运用到自己的国家或地区去。很多企业已经选用了IASB《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自身信息披露的依据。包括马来西亚、南非、智利、巴西、新加坡、挪威、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以及丹麦等区域均表示将会采用或者已经采用了中小企业IFRS。
英国到2008年4月为止,其《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FRSSE)经过了六次修订,使得英国国内80%的中小企业会计主体以及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得到满足(Reid and Smith, 2007)。中小企业IASB的颁布,使英国ASB也开始考虑其FRSSE与IASB的关系。英国是应该用IFRS for SMEs代替FRSSE,以建立两个层次的会计准则的体系,还是建立一个三层的会计准则体系,即将IFRS for SMEs作为中间层,在保留原有的FRSSE,成为发展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基于ASB后来发布的《政策建议:英国GAAP的未来》的咨询文件,ASB最终倾向于采用IFRS for SMEs代替FRSSE。
加拿大会计准则委员会(ASB)2011年正式实施了其制定的《私营企业会计准则》。加拿大规定,私营企业可以再这个独立的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IFRS)之间做出选择。
美国而言,其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FASB)对是否需要单独对中小企业制定准则的讨论由来已久,然而,准则制定机构已经开始着手进行此事。早在2004年3月,美国成立的小企业咨询委员会,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处理其会计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孙光国,2009)。此外,IASB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初步意见》(讨论稿)的也包含了很多美国的积极探讨成果。
中国国务院于2009年9月2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1年11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五个部门联合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并要求全国小企业在2013年1月1日前实施。目前相关部门人员都在强化意识,与此同时,财务从业者需要提供自身业务能力,积极学习新准则。在我国, 目前现有企业根据营业规模,被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级。根据现有制度,大型和中型企业适用相同的会计准则。不对外筹集资金的小型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境内个体工商户则执行《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二者实行有差别的会计制度报告。此外个人独资或合伙制小企業,上述两制度皆不适用。实际上,现有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的结合起来就是我国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表示,我国中小企业应该是实际上能够灵活运用国际、国内会计准则的。下表是对几个国家的制度的比较。
表 各国中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比较
二、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我国会计准则采用的是渐进式的国际协调方式,先是协调,再是国际趋同,再是等效,是慢慢调整的,并不是一下子生搬硬套,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也将会采用这种方式。不可否认的是,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国际财务准则,依然有不少差距,但我们必须循循渐进。
中小企业IFSB的目标主要是为信息的使用者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致力于帮助使用者做出更为合理的经济决策。在这之中,企业所得税的确定并不是其特定目标,毕竟该准则不可能适应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情况。
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是重点考虑外部使用者的需求。而在我国,税务机关和银行是小企业的外部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并且,绝大多数小企业仅仅是为了向税务机关确定应缴税款而制度企业财务报表。
1.制定策略和思路
制定中小企业的IFRS的策略一般是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原则以及强制相关性指南里取得其基本概念,然后修改在以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成本效益这两大原则下进行。最终,中小企业IFRS,简化是其遵循的首要原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最重要的是相关性,然后是可靠性。
在我国的国情下,与税法趋同是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首要制定原则,其实是简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首先要求可靠性,相关性是其次。与税法的趋同,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用性,同时,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情况下,会计核算和纳税工作申报量得到降低,这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但是税法以保证税收的征收为目标,会计报表则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二者应当适当分离。这两者的博弈中,准则的税法趋同原则高于简化原则,例如对研发费用和借款费用的处理,我国准则规定,小企业经过12个月以上建造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存货的借款费用,以及为建造、配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可资本化。而IASB将所有的研发成本和借款费用可资本化,更着重成本效益原则和信息相关性角度考量。
2.具体会计处理
(1)收付实现制的使用
中小企业IFRS规定,除现金流量信息以外,应使用权责发生制。我国准则则没有作专门规定。中小企业IFRS采用的是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并且除非有特殊要求,在初始确认时,应采用成本计量资产和负债。我国准则是从税法的角度考量,规定资产以历史成本计量,取消了公允价值的计量,负债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不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这一点,小企业对质量差的资产也不能计提减值准备,不能真实反映偿债能力。
不论是中小企业IFRS还是我国的准则都相对完整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列报和披露都大大简化。我国准则与税法趋同的原则导致我国准则要求列示小企业缴纳的各种税费,同时要求列示企业所得税的调整项目,并且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纳税调整过程。
3.我国与IFRS差异分析
综合上述,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存在以上差别。我国会计准则趋同是大势所趋,然而我国小企业数量多,分布、涉及行业十分广泛,同时硬件设施和从业人员素质相比国际处于较低水平。要求小企业应用统一的准则会增加会计成本,提高企业的运行风险,在国际趋同的大背景下,如果不考虑这些实际问题,一味的追求国际趋同肯定是不行的。我国2013年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虑了我国小企业账面混乱,信息失真的情况,也遵循了国际趋同和的原则,在整体考虑的基础上,加入了税法趋同原则,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为了减少造假空间,考量到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小企业硬件局限,力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总之,我国准则的政策导向性比较明显,我们国家的会计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阶段共同决定了现状。随着经济进步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的国际趋同会愈加完善。
三、中小企業会计国际趋同
综合上述, 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参考中小企业IFRS的基础上,是考虑了中国的实际国情的,而不是简单的照搬。
我国在国际趋同的过程中,更多的应该是争取等效认同,如果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能够认同我国的会计准则,我国小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就能获得更多的认可。与此同时,争取国际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话语权,让国际会计准则充分考虑到中国特殊国情才是最有利的。这样才能降低我国小企业执行国际会计准则的成本,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和成长。
同时,我国准则是以中国特殊国情为基础,扶持小企业的大趋势为背景,适应了税收和金融的要求,在减少税会差异的基础上,简化了一些会计处理,淡化了小企业在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中的减值测试以及谨慎性原则的使用。也对预计负债的确认以及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做了简化。这些修改是针对我国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情况作出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趋同是必然的,也是渐进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保持中国特色,不断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和完善准则,达到逐渐的稳步的趋同,在以中国特殊国情前提下,不断吸收、创新国内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优秀成果。在准则的实施过程中,国内小企业人员素质较低是个鲜明的特色,所以加强会计教育和宣传很重要。国际化趋同要增强会计准则的宣传,提高公众和会计人员的意识和认知。中小企业IFRS和我国准则的差异更是会导致会计人员的接受和处理的挑战,会计职业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如此看来,加强会计基础教育,后续教育十分重要和急迫。会计从业人员应积极面对挑战,提高处理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Z].2011,10(18).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Z].2009,7(9).
[3]郭亦伟.小企业会计规范国际比较[J].会计之友,2008(4).
[4]何帆,何跃群.基于财务跨级概念框架角度评析《小企业会计准则》——以IASB与ASB为计较对象[J].会计之友,2013(8).
作者简介:陆闽燕 (1991- ), 女,汉族,籍贯:江西南昌,单位: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研究方向: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