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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了耳朵吧

2015-04-19余光中

爱你 2015年10期
关键词:夏志清计程车余光中

◎ 余光中

饶了耳朵吧

◎ 余光中

声乐家席慕德女士有一次搭计程车,车上正大放流行曲。她请司机把音量调低一点,司机说:“你不喜欢音乐吗?”席慕德说:“是啊,我不喜欢音乐。”

在台湾,到处都是“音乐”,到处都是“爱好音乐”的人,每出一次门——有时甚至不必出门——耳朵都要受一次罪。久而久之,我几乎对一切音乐都心存恐惧。上帝造人,在自卫系统上颇不平衡:遇到不想看的东西,只要闭上眼睛就行,但遇到不想听的东西,则无法有效地塞住耳朵。

台湾的计程车最热闹了,两只喇叭不偏不倚对准后座的乘客,真正是近在咫尺。以前我还强忍,心想又不在车上过一辈子,算了。

最近,受了拒吸二手烟运动的鼓励,我也推行起拒听二手曲运动,请司机关掉音乐。二手曲令人烦躁、分心,不能休息,而且妨碍乘客之间的对话以及乘客对司机的吩咐。

在欧美与日本,计程车上皆不放音乐。火车上也是如此,只有西班牙例外。我乘火车旅行过的国家包括瑞典、丹麦、西德、法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火车上的扩音器只用来播报站名,与音乐无关。不知道什么缘故,台湾的火车上总爱供应音乐。论品质,时而国乐,时而西方的轻音乐,时而台湾特产的流行曲,像是一杯劣质的鸡尾酒。论音量,虽然不算喧吵,却也不让人耳根清静,无法安心睡觉或思考。

听说有一次夏志清和无名氏在自强号上交谈,夏志清嫌音乐扰人,请车掌小姐调低,她正忙于他事,未加理会。夏志清受不了,就地朝她一跪。音乐终于调低,两位作家欣然重拾论题。但不久,音乐再起,夏志清对无名氏说:“这次轮到你去跪了。”

要是有人以为我讨厌音乐,就大大误会了。相反地,我是音乐的信徒,对音乐不但具有热情,更具有信仰与虔敬。国乐的清雅,西方古典的宏富,民谣的纯真,摇滚乐的奔放,爵士的即兴自如,南欧乐的热烈,中乐和印度乐的迷幻,都能够令我感发兴起或辗转低回。

唯其如此,我才主张要么不听音乐,要听,必须有一点诚意、敬意。要是在不当的场合滥用音乐,那不但是对音乐不敬,对不想听的人也是一种无礼。

明天我如果去餐馆赴宴,无论是与大众济济一堂,还是与知己另辟一室,大半都逃不开音乐。严重的时候,众弦嘈杂,金鼓齐鸣,宾主也只好提高嗓音慷慨叫阵,一顿饭下来,没有谁不声嘶力竭。有些餐厅或咖啡馆还有电子琴现场演奏,其声呜呜然,起伏无定,回旋反复,没有棱角的一串串颤音,维持着一种廉价的塑胶音乐。若是不巧碰上喜宴,更有歌星之类在司仪的介绍之下,登台献唱。

走到街上呢,往往半条街都被私宅的婚宴或丧事所侵占,人声扰攘之上,免不了又是响彻邻里的音乐。有时在夜里,那音乐忽然破空而裂,方圆半里内的街坊市井便淹没于海啸一般的声浪。鬼哭神号之中,各路音乐扭斗在一起,一会儿是流行曲,一会儿是布袋戏,一会儿又是西洋的轻音乐,似乎这都市已经到了世界末日,忽然堕入了噪音的地狱。

饶了我的耳朵吧!

(摘自《大家知识随笔:中国卷》中国文学出版社 图/陈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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