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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社会何以维系——基于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的思考

2015-04-18王虎学

江海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社会分工涂尔干分工

王虎学

《社会分工论》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涂尔干集中论述分工及其功能的代表性著作,也是由其博士论文完善而成并被视为其学术体系形成的标志性著作。本书创作于19世纪末期,当时正值欧洲工业化的高潮时期,西方国家正处于全面危机时代,社会失序、道德失范问题日益凸显。那么,在“现代社会”(值得注意的是,“涂尔干既没有在其著作中使用圣西门的‘工业社会’术语,也没有使用经济学家的‘资本主义’,而是运用了‘现代社会’或‘当代社会’”①。实际上,这一术语更替的背后潜藏的正是涂尔干对于现代社会的基本判断,即降低了阶级冲突、革命的重要性,推崇的是渐进性、累积性的变革)中,个人与社会何以维系呢?这就是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提出并试图给予解答的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

涂尔干认为,分工的“真正功能”并不在于优化经济,而在于实现社会整合,因为在他看来,分工既是社会团结的源泉,又是道德秩序的基础。

在阐明分工的“真正功能”之前,我们先简要回顾一下涂尔干对于分工的独特界说。在涂尔干看来,分工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一种普遍现象,而作为植根于人类理智和意志的一种制度安排,“社会劳动分工只不过是普遍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②而已。众所周知,在生物界,同类生物有机体之间的竞争最为激烈,而这种激烈的竞争必然会引发与之相应的专门化,最后,功能的分化使得各种各样的有机体都能存活并延续下来。涂尔干由此得到启发并将“功能分化”的原理从生物界移植到了人类社会。他说:“人类服从于同样的法则。在同一座城市里,不同职业的人能够共存,而不至于相互消灭对方,因为他们追求不同的目标。士兵追求军事上的荣耀,牧师则想成为道德权威,政界人物想得到权利,商人寻求财富,学者看重科学名望。”③可见,在人类社会中,劳动分工或职业分化具有重要“功能”,个人之间的分工不仅有助于维系个人与社会的有机团结,而且有利于实现整个社会的功能性整合。

在涂尔干那里,分工的“真正功能”首先在于它是社会团结的源泉。涂尔干指出:“劳动分工所扮演的角色就比我们平常想象的还要重要。它不只是给社会带来了奢华,奢华虽然令人艳羡,但却不是必不可少的,它更是社会存在的一个条件。”④实际上,分工不仅是现代社会存在的条件,而且是现代社会得以可能的前提,正如涂尔干所说:“劳动分工的最大作用,并不在于功能以这种分化方式提高了生产率,而在于这些功能彼此紧密的结合,分工的作用不仅限于改变和完善现有的社会,而是使社会成为可能,也就是说,没有这些功能,社会就不可能存在。”⑤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工的“功能”问题上,以斯密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与涂尔干的观点形成了鲜明对照,前者推崇分工的经济效应,即分工在优化经济、扩大生产、提高生产率方面的经济学意义,而后者则更看重分工的社会效应,认为分工的“经济效应”只是其社会效应的“副作用”而已,分工的“真正功能”就在于促进社会团结,实现社会整合。关于这一点,涂尔干曾这样写道:“如果经济学家们认清了分工的本质属性,不再毫无保留地公开责难分工,如果他们不再把分工仅仅看作是增加社会生产力的有效手段,他们就会看到分工首先是社会团结的源泉。”⑥深受涂尔干这一思想影响的宪法学家狄骥进一步分析指出:“人们有不同的能力和不同的需要。他们通过一种交换的服务来保证这些需要的满足,每个人贡献出自己固有的能力来满足他人的需要,并由此从他人手中带来一种服务的报酬。这样便在人类社会中产生一种广泛的分工,这种分工主要是构成社会的团结。”⑦由此可见,通过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建立一种团结感,从而更好地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功能性整合,这就是分工的“真正功能”所在。涂尔干也曾转引孔德在《实证哲学教程》中的话进一步论证道:“人们马上就可以看到,非但每个人,每个阶级,而且从多种角度来说,各个民族都同时加入到了分工行列中,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以特殊而又确定的程度,加入到雄心勃勃的公共事业中。它注定要逐渐地发展起来,以至于把今天的合作者与过去的先行者,以及未来各种各样的后继者结合在一起。这样,人类的不同工作就不断得到分配,它构成了社会团结的主要因素,构成了社会有机体一天比一天扩大,一天比一天复杂的首要原因。”这使得涂尔干更加坚定了分工是社会团结的源泉这一信念,因而他明确声称,“分工具有着整合社会机体,维护社会统一的功能”。⑧实际上,对于现代人来说,对分工的认识只有达到这一高度,即深刻地领悟到分工在现代社会中的“真正功能”,才能真正思入现代社会的本质。

无独有偶,当代著名学者詹纳也敏锐地洞察到分工在现代社会中的团结功能。他指出,自工业化开始以来,劳动分工“就发挥了经济因素所具有的特殊历史意义”⑨。而且,历时地看,“在人类历史上(不包括战争)没有任何时候像今天的分工社会一样,把人们紧密地连在一起”⑩。毋庸置疑,这种紧密的社会团结绝不是无条件的、纯然自发的现象,而是基于人们的共同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就指出:“每一个民族都由于物质关系和物质利益(如各个部落的敌视等等)而团结在一起,……因此,隶属于某个民族成了人‘最自然的利益’。”[11]关于这一点,詹纳也毫不隐讳地肯认道:“人们之间的共同体关系是通过经济互利而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好处首先是通过劳动的分工实现的。”[12]埃尔玛·阿尔特瓦特进一步阐明了基于分工而建立起的共同体关系对于社会团结的重要性,“当社会能够产生共同的联系形式以及共同的政治理念,并能够在市场内外的联系中不断加强团结时,社会就会存在,而不至于使社会关系发生断裂”[13]。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詹纳明确断言:“纯粹的劳动分工是社会联系的纽带。”[14]显然,在对分工的“功能”这一问题的看法上,詹纳与涂尔干有着惊人的相似性,二者相互印证、相得益彰。

当然,相比之下,涂尔干对于分工及其团结功能的推崇和论证都更胜一筹。在论证分工是社会团结的源泉的基础上,涂尔干进一步指出:分工的“真正功能”就在于它是社会团结的主要根源。正如涂尔干所说:“有了分工,个人才会摆脱孤立的状态,而形成相互间的联系;有了分工,人们才会同舟共济,而不一意孤行。总之,只有分工才能使人们牢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联系,这种功能不止是在暂时的互让互助中发挥作用,它的影响范围是很广的。”[15]在此基础上,涂尔干给出了一个总结性的论断:“劳动分工即使不是社会团结的惟一根源,也至少是主要根源。”在此基础上,涂尔干进一步分析指出,较之于传统社会,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分工的上述功能实际上表现得更为充分,原因就在于:“社会的凝聚性是完全依靠,或至少主要依靠劳动分工来维持的,社会构成的本质特性也是由分工决定的。”[16]涂尔干紧接着再次重申:“分工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凝聚力,而且也为社会确定了结构特性。”[17]可以看出,在阐明分工的团结、凝聚功能的过程中,涂尔干已经将分工与社会构成、社会结构乃至社会形态的变迁问题联系起来考察了。

众所周知,“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是涂尔干提出的两种社会存在形态。如果说机械团结表征的是一种同质的、未分化的或分化程度不高的社会形态即传统社会的话,那么,有机团结则对应于一种异质的、分化的社会形态即现代社会。从根本上来看,“二者的构成方式不同,基础不同,所诉诸的感情更是不同”[18]。具体而言,首先,前者基于“相似性吸引”,后者基于“功能性互补”。在作为一个“文化统一体”的机械团结的社会中,社会成员都恪守共同的信仰,怀有共同的情感,这些共同怀有的牢固的情感和信仰支配着整个社会,而且,“个人间并不存在多大的差异,每个个人都是整体的缩影”。相反,有机团结是按照特定关系把各不相同的特别功能组合在一起的一种社会形态,它“并不是单纯来自对共同的信仰和情感的接受,而是基于劳动分工上的功能性相互依赖”[19]。其次,前者强调集体意识,以个人之间的同一性为前提,后者重视个人意识,以个人之间的差异性为前提。在机械团结占主导的传统社会中,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具有绝对至上的地位,“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观念和共同倾向在数量和强度上都超过了成员自身的观念和倾向”[20]。而且,由于社会分工尚处于低级阶段,因此,社会整合、民族保存的决定性力量便来自于社会成员的相似性及其高度一致的集体意识。而在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的过渡过程中,发达的社会分工使得传统社会中机械性的集体意识发生了重大的质的变化,“集体意识变得越来越微弱,越来越模糊”,与此同时,以尊重个人意识为前提,并以个人差异的认同为内容的现代社会开始形成。

因此,有学者总结指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区别就在于:前者维系于集体意识,后者以社会分工为纽带。由于社会分工产生了价值上异质性的个人,这意味着现代社会除了集体意识和集体人格之外,还有个人意识和个人人格;二者间的张力导致前者不断衰落,后者不断上升。[21]的确,在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的转变过程中,集体意识的作用日趋衰落,分工的功能日益凸显。根据涂尔干的分析,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的过渡,意味着一个社会从低级阶段迈向高级阶段,从传统社会形态迈入现代社会形态,而在这一重大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劳动分工逐步替代了共同意识曾经扮演过的角色,高等社会的统一完全要靠分工来维持了”[22]。也就是说,在有机团结占主导的现代社会中,分工日益成为社会团结的主导因素,分工“能使互有差异的人们结合起来;使互相分化的人们聚集起来;使相互分离的人们亲密起来”[23]。在这种高等社会中,“每个机构都有自己特殊的职能,而且它们本身也都是由各种不同的部分组成的。社会各个要素不仅具有不同的性质,而且也具有不同的组合方式。它们并不像环节虫那样排列成行,互相搭嵌,而是相互协调,相互隶属,共同结合成为一个机构,并与有机体其它机构进行相互制约”[24]。

可见,在从以机械团结为主的传统社会向以有机团结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过渡中,社会分工加速了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化,个体与原有集体意识逐渐疏远,社会对于个体的强制性也日益减弱,一言以蔽之,“社会分工的分化必然导致社会集体意识的普遍性衰减”[25]。但是,集体意识的衰减与个体意识的增强是同一个过程,诚如涂尔干所说,“集体意识为部分个体意识留出了地盘”[26],也就是说,随着集体意识的衰减,个人差异日益增多,个体人格走向独立,个体意识不断凸显,个体的活动范围也在日益扩大。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外的许多社会学家都普遍认为:随着分工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居于主导地位,集体意识固然在衰减、衰弱,但是集体意识本身却并没有趋于消失和瓦解,而仅仅是发生了演化而已。正如帕森斯所说,虽然传统社会的价值、信仰和道德已经衰落,虽然集体意识已经不再能涵盖所有个人意识,但这并不意味现代社会没有集体意识,只是集体意识的内容变得与传统社会不同而已。[27]郑杭生等也指出,即使在现代社会,集体意识也并未消失殆尽,“在整体的社会层次上(仍然)保留着最基本的具有一致性的信仰和价值观”,如职业道德就是“职业群体内部的共同价值观念”。[28]也许正是基于对集体意识演化而非消亡的理论指认,帕森斯指出,涂尔干思想的真正发展路线是向机械团结的回归,由强调社会的结构整合,转向重构现代性的集体意识。[29]在这里,就产生了一个如何理解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之间关系的问题。

如前所述,涂尔干承认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之间存在差异,但与滕尼斯将“共同体”与“社会”截然二分的做法不同,涂尔干更看重两种社会形态之间的道德连续性。涂尔干批评指出:“有人(即滕尼斯——引者注)总喜欢把共同信仰为基础的社会与以合作为基础的社会对立起来看,认为前者具有一种道德特征,而后者只是一种经济群体,这是大错特错的。实际上,任何合作都有其固有的道德。”[30]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吉登斯深刻地总结出,贯穿于涂尔干学术生涯的理论原则可以表述为:“虽然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是,在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之间,仍然存在着明确的道德连续性。”[31]客观地讲,这一概括是恰当而中肯的。历史地看,随着传统的地方共同体的土崩瓦解,人类社会越来越成为人与人相互依存、高度依赖的一个生存共同体,尽管二者的构成方式、赖以维系的基础不同,但是,在涂尔干看来,基于集体意识的机械团结和基于分工的有机团结并不是完全对立、断裂的,而是统一、连续的。根据涂尔干的分析,在现代社会中,分工本身内在地包含并指向一种合作、一种秩序,因而分工也就被赋予了一种道德意蕴。

实际上,在涂尔干那里,分工还是构成道德秩序的基础。涂尔干分析指出:“一般而言,正因为分工需要一种秩序、和谐以及社会团结,所以它是道德的。”[32]而且,正因为分工本身是道德的或者说有其固有的道德,所以,“分工便产生了道德价值,个人再次意识到自身对社会的依赖关系,社会也产生了牵制和压制个人无法脱离自身限度的力量。总而言之,分工不仅变成了社会团结的主要源泉,同时也变成了道德秩序的基础”[33]。至此,涂尔干已经非常明确地揭示出了分工的“真正功能”,即促进社会团结、构建道德秩序,进而达至社会整合。

在此,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是,与马克思、涂尔干并肩的韦伯则从另一条道路揭示出了分工的“道德依据”。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韦伯独辟蹊径,在对现代社会的历史性审视中为分工找到了“新教伦理”这一强大的道德支撑。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新教伦理这种文明形式的促进是密不可分的。诚然,自私和贪婪在任何时代和任何人群中都不缺乏,但自私自利的人类本性并不必然促进资本主义的兴起,相反,真正的资本主义精神正是要约束和限制自私和贪婪的本性,这离不开资本家的形式合理性计量和以勤勉与节俭为天职的新教伦理观念。实际上,根据吉登斯对韦伯的分析性解读,一方面,韦伯认为资本主义精神的起源似乎可以从新教伦理中找到答案,可以视为新教“天职观”、“预选说”的“心理”结果;另一方面,韦伯也对现实的“社会”因素给予了重视,“虽然清教徒因其宗教信仰中的天职观念而工作,但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劳动分工的专业化,使得现代人不得不如此”[34]。也就是说,劳动分工、社会分化从根本上决定了人的现代生存方式的必然性,在这里,韦伯的独特和深刻之处就在于,他指明了分工背后的伦理道德依托,他说:“强调固定职业的禁欲意义为近代的专业化劳动分工提供了道德依据;同样,以神意来解释追逐利润也为实业家们的行为提供了正当理由。”[35]

与此同时,韦伯还对分工的专业化和职业的固定化及其后果作了进一步的剖析。韦伯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囿于劳动分工的专业化之下的固定“职业”,就是路德所谓的“人不得不接受的、必须使自己适从的、神所注定的事”[36]。因此,人要在这种世俗的职业中,“殚精竭力,持之不懈,有条不紊地劳动”,可以说,这种观念对于资本主义精神的扩张“发挥过巨大无比的杠杆作用”。[37]诚然,“专业化为技术发展开辟了道路,因此它必然会带来生产在数量上与质量上的增长改善,而这一切最终将促进公共利益,也就是促进最大多数人的利益”[38]。但是,在资本主义经济秩序这个“铁笼”的钳制中,“完整而美的人性”却丧失殆尽了,正如韦伯所说:“局限于专业化的工作,弃绝它所牵涉的浮士德式的人类共性,是现代社会中任何有价值的工作得以进行的条件,因而其得与失在今日必然是互为条件的。”[39]但是,结果往往都是“得不偿失”,也就是说,分工的专业化与职业的固定化之“得”,往往都是以人的机械、僵硬、麻木为代价的,表现为“人类共性”之“失”,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专家没有灵魂,纵欲者没有心肝,这个废物幻想着它自己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文明程度”[40]。

当然,处身于工业化高潮时期的现代社会之中,劳动分工及其造成的现代性“问题”也进入了涂尔干的视野。涂尔干指出,分工本身具有双重社会效应:“就正常状态而言,分工可以带来社会的团结,但是在某些时候,分工也会带来截然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果”[41],即社会的“失范”。

“失范”是涂尔干对现代社会的危机和风险的重要诊断,在其社会整合理论中占有很重的分量。因此,有学者指出:“失范”概念犹如“一个幽灵,始终在他社会整合的理论大厦之中徘徊”[42]。具体而言,“失范”就意味着社会团结纽带的断裂或者社会整合力量的缺失。究其原因,“失范”似乎正是实现社会整合的分工造成的,但这并没有动摇涂尔干对分工“真正功能”的坚定信念。实际上,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分工并不必然导致社会凝聚的瓦解,尽管社会冲突的日益尖锐与社会分工的扩大是相伴而生的,但社会冲突并不是社会分工的直接结果,而是由于经济功能的划分远远超出了道德规范的发展所致。

根据涂尔干的判断,现代社会“失范”的直接原因并不是分工,传统社会道德支柱的瓦解才是其真正根源所在,因此,涂尔干依然非常重视分工在社会团结与道德秩序建构中的作用。如他所说:“事实上,分工所产生的道德影响,要比他的经济作用显得更重要。”[43]诚然,先前的社会秩序总体上是压制性的,人的活动和潜力都被限制在一个十分狭小的空间,但是这种秩序为整个社会的稳定提供了道德统一性。随着劳动分工的日益专业化和社会结构的日益分化,个人逐渐从集体意识的笼罩中挣脱、解放出来,与此同时,“道德失范”问题凸显了。因此,涂尔干指出,现代社会所面临的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把个人自由与道德秩序协调起来,促进个人与社会的有机团结和良性互动。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诉诸分工。正如涂尔干所言:“如果说分工带来了经济效益,这当然是可能的。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它都超出了纯粹经济利益的范围,构成了社会和道德秩序本身。”[44]

实际上,从涂尔干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在分工条件下,现代社会秩序的重建必须植根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内在张力。涂尔干指出,由于现代社会中个人与社会的维系和团结都是有机的,因此,“我们以另一种方式所承受的重任已经不像承受整个社会那样沉重了,社会已经给了我们更多的自由活动的空间”。而且,“这种自由发展的空间越广,团结所产生的凝聚力就越强。一方面,劳动越是分化,个人就越贴近社会;另一方面,个人的活动越加专门化他就越成为个人”[45]。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分工发展带来的社会性扩展是同个人自由的发育并行不悖的,个人自由范围必须反映集体的团结程度,以个人自由为理由牺牲社会团结是荒唐之举。”[46]在现代社会,由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明显的“道德模糊性”,因此,涂尔干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就是:“使世俗个人主义的成长与维持一个分化的社会统一体所要求的道德之间保持协调。”[47]在此基础上,吉登斯进一步引申指出:现代社会“必须建立在集体道德的统一性上,同时又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主要的问题是要扩大个人发展其潜能的具体机会,并与现代社会秩序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道德原则相统一”[48]。

可以看出,认定现代社会的“危机”在性质上是属于道德方面的,而非经济方面的,进而指出现代社会的“出路”就在于必须诉诸基于社会分工之上的道德统一性,这就是涂尔干思考现代社会的基本路数。在涂尔干看来,“就现代社会所面临的困境而言,再援引传统社会的专制纪律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通过社会分工的分化所带来的道德统一才能解决问题”[49]。而要充分发挥社会分工的“真正功能”,就必须消除“强制性”的社会分工,使社会分工更有利于人类天赋的发挥和才能的实现。因为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分工只有在非人为强制的而且大到了非人为强制的程度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团结的力量。但是,说到非人为的强制性,我们必须理解,不单纯是指没有明显和公然的暴力,而且还指没有任何哪怕是间接地阻碍每个人身上所蕴含的社会力量得以自由发挥的情况发生。这不仅意味着个人不被迫从事特定的职业,而且还意味着没有任何东西阻碍个人在社会结构中占有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职位”[50]。很显然,这里的分工不再是自发的、人为强制的分工,而是与人的天性相辅相成、水乳交融的一种自觉自愿的分工。而且,我们在此仿佛看到了马克思关于分工未来命运设想的影子。

当然,由于对现代社会“病理”的诊断不同,涂尔干与马克思所开出的“药方”也不尽一样。吉登斯总结指出,“异化”和“失范”概念分别代表了马克思与涂尔干对“现代社会所作的批判性解释的重点”[51]。对于生活在资本主义工业化早期的马克思来说,面对社会领域的极端不平等和激烈的阶级对抗现象,革命的意识明显占了上风。比如说,当他意识到源自于资本主义矛盾本性之中的“异化”是分工造成的时候,他明确主张要“消灭分工”,只有消灭这种分工,涂尔干所说的“职业类型化”的局限才会被彻底打破,人才能够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人格化身的枷锁中真正解放出来,实现人性的普遍特质。而对身处资本主义工业化高潮时期的涂尔干来说,面对现代社会所凸显的社会失范、道德危机问题,他指出必须诉诸分工的“真正功能”重建道德秩序、实现道德整合。换言之,要唤醒个人的道德意识,让个人认识到他在社会生产的有机整体中的作用,实现道德认同,因为个人“只有在道德上认同他在分工中所起的特殊作用,他才能够作为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人享有高度的自主性,才能够既免受无差别社会中那种严厉的道德一致性的专横,又免受不可实现的欲望的压抑”[52]。

关于这一点,吉登斯已经敏锐地洞察到了,他指出,随着欧洲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历时性展开,“从马克思到涂尔干,不仅意味着从早一辈社会思想家向晚一辈社会思想家的转移,而且还意味着制度语境和学术传统上的重大变化”[53]。诚然,马克思和涂尔干对于分工和现代社会的理解和批判各有侧重,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是对立或相反的,毋宁说,他们分别敞开了分工的一个面孔。正如吉登斯所说:“导致社会分工日益分化的变迁,既是社会性的,也是道德性的,两者相互依存。”[54]同样,在从分工的观点思入现代社会本质的过程中,马克思和涂尔干无疑提供了两种互依互补的思想资源。

①③[19][25][31][34][48][49][50][51][52][53][54][英]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对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著作的分析》,郭忠华、潘华凌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231、92、88~89、92、248、149、226~227、134、94、253、260、77、247页。

②④⑤⑥⑧[15][16][17][18][20][22][23][24][26][30][32][33][41][43][44][45][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4、26、24、332、26、24、26、152~153、25、90、134、233、142、134、185、27、359、313、20、24、91~92页。

⑦[法]莱昂·狄骥:《宪法论》第1卷,钱克新译,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63~64页。

⑨⑩[12][13][14][德]格罗·詹纳:《资本主义的未来》,宋玮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0、206、51、53、54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69页。

[21]Cf.Lehmann,J.,Deconstructing Durkheim:A Post - Post -Structuralist Critique,New York:Routledge,1993,pp.81~86.

[27][29][美]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张明德、夏遇南、彭刚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356、356~358页。

[28]郑杭生、洪大用:《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国家与社会》,《云南社会科学》1997年第5 期。

[35][36][37][38][39][40][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刚等译,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28、63、135、126、141、143页。

[42]渠敬东:《缺席与断裂:有关失范的社会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46]梁晓杰:《社会分工与道德普世》,《现代哲学》2001年第2期。

[47][英]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对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著作的分析》,郭忠华、潘华凌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2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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