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可持续发展对策
2015-04-17邓闽忠
邓闽忠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林业局,福建 南平354200)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防固风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多种功能[1-3]。生态公益林建设可有效改善森林生态,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与投资环境,加快绿色GDP的增长速度[4,5]。全面发展生态公益林,是广大林农切身利益得以维护的重要保证,也是深入落实建阳区森林城市建设的前提条件,更是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6-8]。
1 建设现状和管理成效
1.1 建阳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1.1.1 研究区概况 建阳区位于福建省北部。地处闽西北中低山丘陵中部,为闽江发源地。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热充足,水资源丰富,森林资源亦丰富,素有“竹乡林海”、“茶果基地”的美称。全区土地总面积3 384 733hm2。林业用地面积274 643 hm2,森林蓄积量2 272.1万m3,森林覆盖率75.51%。
1.1.2 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 2001年,根据福建省政府批转的《福建省生态公益林规划纲要》中“为保护并恢复闽江流域源头及主流和一、二级支流两岸山地内以天然林分为主的生态环境,重点实施江河流域生态公益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重点保护天然林,建立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的规划要求,建阳区启动实施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及试点建设。目前,建阳区生态公益林在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固碳释氧、积累营养、净化空气、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充分显现其生态效益。生态公益林面积也扩大到82 460hm2(其中中央级生态公益林面积57 080hm2,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25 380hm2),占全区林地面积的30%。
1.2 建阳区生态公益林管理成效
1.2.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财政、林业、乡(镇)政府等部门间的协调。实行乡(镇)长负责制,与各村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
1.2.2 规范管理,加大监管 一方面强化管护责任落实。全区择优选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近500名,按年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明确管护片区和管护责任。乡镇林业站根据《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要求,对各管护主体(村集体)和护林员的履责情况、管护成效进行不定期抽查与年终考评,并按考评结果拨付管护工资,考评不合格的坚决辞退;另一方面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管。林业部门严格把控生态公益林采伐管理,森林公安加大对破坏生态公益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生态林保护取得成效。
1.2.3 创新机制,补偿到位 建阳区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在稳定生态公益林所有权的基础上,以落实管护主体为核心,以联户管护为主要模式,补偿经费足额拨付给村民。让村民不折不扣的从管护机制改革中获得应有收益。
1.2.4 合理利用,提高效益 近年来,建阳区每年无偿提供阔叶树苗40万株,由林业站组织对林相较差的生态公益林进行补植。封山育林,逐步优化林分质量,提升生态功能。同时鼓励开展生态公益林非木质化利用。积极拓展非木质利用的途径,提高生态公益林自补能力,缓解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
2 建阳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问题
2.1 林分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与效益不显著
目前,建阳区生态公益林只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0%,且纯林、针叶林面积占全区公益林的44.4%,混交林、阔叶林面积占全区生态公益林的55.6%。阔叶林所占比例不高。相当部分生态公益林存在森林植被结构简单、林分质量较差、生态防护功能较弱、生态功能等级较低等问题,致使森林病虫害发生频率较高,出现生态环境局部恶化等现象。2014年年底,全区生态公益林平均蓄积量为90m3hm-2,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
2.2 补偿机制不健全,林农积极性不高
2015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251.25元hm-2。每公顷林地的补偿资金不足生产15株(轮伐期短)毛竹带来的效益。与等面积的商品林相比,经济利益相差悬殊。因此林农营造并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不高。尤其是建阳区山林地多、耕地少,农民对耕地依存度较高,而生态公益林林权大多属集体。若忽视林农的基本生存和经济利益,没有一定的经济补偿或效益,将给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带来极大威胁。
2.3 护林员选聘机制不健全
建阳区护林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相关权属单位招聘,但在实际的招聘工作存在权属单位主动权过大,招聘的部分护林员存在裙带性和家族性,本身综合素质并不高的现象。此外,护林员报酬不高,兼职其他副业的现象屡见不鲜。巡山护林积极性低,不能及时准确掌握责任山场情况,并存在碍于情面、迫于压力,对本村村民采伐林木用于架设生产便道和生活烧材等不合法情况知情不报的现象,影响护林工作成效。
2.4 经营过于保守,未发挥应有经济效益
当前,建阳区生态公益林的经营主要以造林、育林为重点,以改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在探索和解决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经营利用技术问题等方面缺乏创新活力与动力。限制性利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效益大。
3 可持续发展对策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造福工程。促进生态公益林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林业部门的重点发展项目。
3.1 加强领导,加大宣传,严格执法
建设生态公益林只有各级部门紧密配合,才能形成合力。要坚持保护优先、积极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同时,深入持久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关心和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的良好氛围。此外,更应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林地管理,严厉打击一切侵占公益林林地的违法行为。森林公安须依法对盗伐、滥伐和毁坏生态公益林行为从重从快处理,以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的顺利实施。
3.2 加强资源监测,改善林分质量,提高生态功能
加强生态公益林资源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监测水平,及时掌握资源消长情况,为生态公益林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科学抚育管理,增加低效林改造技术研究和示范投入,不断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实施林分采伐项目,适度限制纯林、针叶林发展,增加阔叶树种的比重。同时做好封山育林工作,通过管好村级护林员,增强防火、防虫、防盗能力,不断优化生态公益林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增加碳汇、净化空气、旅游观赏等方面的生态功能。
3.3 健全管护机制,提高补偿标准
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要建立在完善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基础上。目前现有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过低,难以弥补林农实际损失,公益林管护难以得到保证。因此,须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受益单位合理承担的多元化资金补偿投入机制。落实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生态效益补偿,开征水费附加费、林木采伐森林生态补偿费、旅游风景区森林生态补偿费、水电附加费等,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确保实现公益林“管得住,管得好”。
3.4 改进护林员招聘机制
在与基层村组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护林员招聘方案。接受当地村民报名,审查报名人员并公示后录用新护林员。同时,对录用人员开展林业政策法规、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管护等有关公益林管护知识的业务培训。借助基层林业站人员下乡工作之机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继续培训、接受社会公众对护林员工作的监督和举报,每年在此基础上对护林员工作成效进行适度考核,巩固公益林管护成效。
3.5 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完善机制
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不影响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允许进行适当利用。同时,要依靠科技进步,组织专业科技人才,对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经营及生态公益林资源多种经营等课题进行研究,积极探索出林农能够广泛参与,且适合集体林区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的技术方法。尤其要注重挖掘生态公益林的资源潜力,统筹兼顾森林经营的短、中、长期生态及经济效益,充分考虑林农在短期内获得经济收益的迫切需要。对一些立地条件较好、坡度较缓、不易造成水土流失地区人工营造的公益林实行轮伐、带状或小块状采伐;建立科学示范基地,推广运用科技成果,扶持林农种植地带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非木质产品物种,提升生态公益林增值空间,积极发展森林旅游、野果、花卉、药材、养蜂等绿色经济产业。不断增加林农收入,减轻其对砍伐林木的依赖,从而实现生态公益林全面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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