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江苏省河道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
2015-04-17季俊杰
季俊杰
(江苏省河道管理局,江苏 南京 210029)
河道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江苏省水系复杂,河道资源丰富,做好河道管理工作,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对于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江苏省河道基本情况
江苏省地处长江、淮河两大流域下游,分属长江、太湖、淮河、沂沭泗四大水系,境内地势低平,河湖众多,水系复杂。全省共有河道100 多万条,水域1.66万km2,其中,乡级以上河道2万多条,流域面积50 km2及以上河道1495条,省内河道总长度为4.10万km。同时,全省有727条河道纳入了《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管理范围,其中,长江、淮河等流域性河道32条,区域性骨干河道124条,重要跨县和重要县域河道571条,总长度为2.11万km。
2 新时期江苏省河道管理面临的新要求
(1)保障水安全对河道管理提出 的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想,是新时期保障我国水安全的科学指南。为此,江苏省应进一步做好河道空间管理、资源管理以及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确保河道健康以及综合功能的充分发挥。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河道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做了重点部署,省水利厅印发了依法治水实施意见,这些对河道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涉河工程的建设管理、水行政执法工作、河道管理的能力建设与保障体系建设均提出了更新和更高要求。
(3)建设新江苏对河道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对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全面部署。要建设环境美的新江苏,实现人水和谐,首先应确保河道的生态健康,同时积极推进河道系统治理,牢固确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并且要以河道管理为基础,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挖掘水文化资源,打造水利服务民生的品牌。
(4)水利现代化对河道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目标任务,要求适应江苏“两个率先”的进程,适度超前安排,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基本实现控减水旱灾害损失,化解资源环境约束,优化城乡河湖生态,完善农田灌排设施,保障工程良性发展,调控运行科学精准的总体目标,展现“江淮安澜、河湖健康、碧水畅流,和谐水乡”的江苏水利现代化愿景。
(5)水生态文明建设对河道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省水利厅发布的《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江苏水生态文明的建设总体目标是:适应江苏“两个率先”的进程,着力化解水资源和水环境约束,建成有江苏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城乡水资源配置格局完善,河湖水生态系统完整,城乡水系通畅,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体制机制基本理顺,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系统健康、水环境优美和谐的建设目标。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河道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3 新时期江苏省河道管理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江苏省大力开展河道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新时期江苏省河道管理面临的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面临诸多挑战。
(1)河道水质问题依旧突出
由于城市化快速推进,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作为水资源的载体,一些地方排入河湖的污染总量,已经远远超过河湖自净能力,造成河湖水体被污染,不仅直接导致大量的水资源失去使用价值,而且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饮水安全。
(2)河道生态环境状况亟需改善
城市河道、水域在建设城市过程中被侵占或掩埋的现象十分普遍,过度地开发利用河湖资源,导致越来越严重的河道生态环境问题。水域面积锐减,部分城乡河流淤积严重,水系受阻、引排不畅,不仅影响河湖水资源调蓄,而且加剧了农村水环境的恶化。
(3)河道依法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
法律法规是规范河道管理的根本依据。目前,江苏省现有河道管理相关法规注重对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功能的调整,对生态、景观、文化等其他功能调整略显不足,对河道水域、岸线、砂石等资源综合管理力度不够。现行的河道管理规章、办法及考核标准过于笼统且各法规、规章之间存在重复、交叉之处。综合执法能力仍然偏弱,河道联合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尚未落实。
(4)河道现代化管理能力亟需提高
目前,江苏省河道管理还属于粗放管理模式,一些具体的管理措施尚处于起步阶段,现代化设施与装备不足,信息化程度较低,与河道工程的规范化管理要求仍有差距,河道管理能力亟需提高。
4 新时期江苏省河道管理对策与建议
为满足新时期河道管理工作的要求,解决河道管理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应对新时期河道管理面临的挑战,建议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河道管理工作,提升河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以健康完整的河道功能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完善河道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依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河道管理工作实际,健全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法规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建立河湖资源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河道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断增强河道管理政策法规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河道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2)建立河道管理规划约束机制
发挥河道管理规划引领作用,统筹规划,科学编制河道管理、整治与建设的相关规划,制定详尽的年度计划,为河道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坚持先规划保护、后开发利用的原则,编制河道蓝线规划、岸线控制利用规划、水土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等,加强规划对河湖管理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同时,落实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考核工作,维护河道健康,实现管理和保护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3)深化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在现有河道管理“河长制”的基础上,深化河道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河长、河长办、河道具体管理单位、河道管护人员以及涉河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协商沟通机制的建设,以形成更加有效的河道管理和保护的工作合力。同时,创新河道管护机制,积极引入市场管护,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用于日常管护,实现精简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效能的目标。
(4)强化河道水域岸线管理
首先,深化推进水域岸线登记、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和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责任体系,为河道依法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其次,加强河道水域保护,落实各项管理与保护规划,严格执行等效补偿措施。第三,严格涉河活动的社会管理,规范涉河行政审批程序,实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
(5)加大河道巡查执法监管力度
进一步加大河道执法监管的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加强河道的日常巡查,运用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测、视频监测等手段,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占用水域及岸线资源、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取土以及设置阻水障碍物等行为。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河道联合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河道水生态环境修复
推进河道清障工作,及时掌握河道内阻水生物、建筑物的数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完成清障任务。加强水环境整治力度,逐步改善河道水质、修复生态环境,增强河道水系联通性和流动性。建立河道水生态保护管理机制,开展河道健康评价考核,以形成较为完善的河道健康保护体系。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保洁、绿化等常态化管护,做到水面无漂浮物、陆域无垃圾,宜绿化面积中绿化覆盖率高,植被种植合理,河道水清、岸绿、景美。
(7)提升河道管理信息化水平
推行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遥测遥感技术等在河道管理中的运用。建立全省骨干河道基本情况数据库,构建河道管理信息化平台,在平台上实现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查询、管理、输出,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管理、决策等提供及时可靠的依据,促进河道管理的现代化建设。
(8)健全河道管理保障体系
首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河道管理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其次,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河道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第三,多渠道、多途径地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各级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牢固树立河道共管共护意识,为打击涉河违法违规水事行为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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