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的城镇化视角下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路径探讨
2015-04-17黄秀玲
黄 秀 玲
(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基金项目]福建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闽政研2014-B10)。
基于人的城镇化视角下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路径探讨
黄 秀 玲
(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摘要]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是人的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其重要推动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受多重因素影响:地域异位、组织不到位、主体意识缺位、非制度化,以上因素致使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边缘化。因此,应从深化制度改革,提高组织化程度,优化生存和人文环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4个方面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程度和质量。
[关键词]人的城镇化;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
[收稿日期]2014-11-07
[作者简介]黄秀玲(1979-),女,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22(2015)02-0021-05
[DOI]10.13322/j.cnki.fjsk.2015.02.005
Abstract: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path of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s an important aspect and impetus of urbanization. However ,many factors, such as, regional ectopic, lack of organization and subject consciousness and non-institutionalization, marginalized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System reform, organization platform construction, optimization of living and humanity environment and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cultivation and practice will help to improve the extent and quality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path of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urbanization
HUANG Xiu-ling
(CollegeofMarxism,FujianAgricultureandForestryUniversity,Fuzhou,Fujian350002,China)
Key words: urbanization;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可见,新型城镇化的重点要从“化物”转到“化人”,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主要指农民工市民化,实现从农村到城镇的地域转移,从农业到非农产业的职业转换,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与市民平等享有公共服务、资源和各项权利。新生代农民工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主体,他们能否进行有效的政治参与,即“通过选举、参加村民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合法途径和方式,对居住地社区或单位的政治动作、政治决策、政治结果的关心、利益表达和施加影响”[1],直接关系到人的城镇化目标的实现。
一、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是促进人的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
伴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新四化”建设进程,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迅速崛起。据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农民工2.69亿,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1.25亿,占农民工总量的46.5%[2],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他们却依旧处于“亦工亦农”“非工非农”的尴尬身份中,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忽视了人的城镇化。因此,2014年3月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就提出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指导思想。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是人的城镇化的应有之义,人的城镇化对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实现良性现代转型与文明进步,能助推市民化进程,实现人的现代化和提高人的城镇化质量,是促进人的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
(一)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人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核心。实现人的现代化,就是推进人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即推进包括人的思想观念、素质能力、行为方式、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现代转型[3],与人的城镇化有共同的目标追求。新生代农民工已不再满足于第一代农民工“寻求谋生”“经济参与”的简单生活层面,而是更高地追求“平等”,追求“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追求“梦想”。他们希望能积极融入社会政治生活,这就是现代转型的表现。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仅占6.1%,初中占60.6%,高中占20.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2.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三分之一,比老一代农民工高19.2%[2]。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认同感较高,渴望融入城市生活,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和民主管理。但现实中,他们就业不稳定、职业生活缺乏参与权、社会权利不保证等,这一切都极大程度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现代化,不利于实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追求。积极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摆脱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发展障碍,合理表达他们的政治诉求、政治愿望,有助于增强新生代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评价和自我定位;有助于他们真正融入城市,接受城市文明的洗礼,形成新时代自尊自强自信,有理想、有信念、有目标的新生代农民工,最终有利于人的现代化素质的整体提升。
(二)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是提高人的城镇化质量的迫切需要
人的城镇化,目标在于解放或培育具有相对自由且能选择如何生活和追求幸福权利的人,实现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市民化、现代化[4],使农民工“进得了城、就得了业、安得了家、过得好日子”,实现安居乐业。但新生代农民工往往处于农村回不去、城市进不来的“钟摆式”状态。城市在获取了他们的人口红利后,没有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政治参与权利。一旦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遭受损害,并且利益诉求无法遵循制度途径得到申诉和满足,他们往往会采取过激的非制度化途径,进而演变为恶性刑事案件甚至群体性事件,加深城市社会与农民工之间的隔阂,激发社会矛盾,降低人的城镇化质量。
社会矛盾的激发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能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多渠道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获得更多的话语权,选出更多的农民工代表,进而以农民工群体身份影响政治运行方式和规则,影响政府公共决策,就有助于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树立对党中央、各级政府及其他单位的信任,有助于新生代农民工提高自我认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各种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可以充分发挥新生代农民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建美好城市,可以提高人的城镇化质量,进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乃至国家长治久安。
二、人的城镇化视角下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
30多年的城镇化建设,逐渐打破了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从空间上推动了城市向农村的拓展,为农民从农村走向城市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促使农民工不断融入城市。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在经济地位得到提高的同时,政治认知水平也获得了相应的提高,政治参与意识相对增强。但基于人的城镇化视角,新生代农民工并未真正扎根城市,依旧是体制外的边缘人,地域异位、组织不到位、主体意识缺位、非制度化,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参与。
(一)地域异位,致使新生代农民工与农民和市民的政治参与权不平等
作为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或非农领域务工的劳动者,农民工是中国传统户籍制度下的一种特殊身份标识,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客观结果[5]。当前,我国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6%[6],意味着2亿多农民工没有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职业和户口的彼此分离,地域异位,是致使新生代农民工与农民和市民的政治参与权不平等的深层核心因素。
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具有农村户籍,行使政治参与权利主要是在户籍所在地,但长期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很难重新融入农村。以选举为例,新生代农民工无法及时全面地获取农村选举信息,且回乡选举产生的交通费、误工损失费,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失业危险,都使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最终放弃选举的权利或委托他人选举。另一方面,我国现行城市管理体系仍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没有本地户籍的新生代农民工一直被视作流动人口或暂住人口。于是,新生代农民工虽身在城市,却因没有当地户籍,往往导致参与的声音不能顺畅传递,即使为自身权益主动地政治参与,也很难真正维权,最终被长期排除在城市政治生活之外。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指出要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的户口登记制度,并提出了“在2020年将实现1亿农民工转为城市居民”的目标,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但在具体实践中依然存有阻力,影响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成效。如四川是传统劳动力输出大省,据2014年四川统计局大型调查显示,目前有93.7%的四川进城务工人员表示习惯城市生活,但明确愿意将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只有10.7%,“农村户口比城镇户口更有优势”是不愿转户的首要原因[7]。
(二)组织不到位,致使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平台欠缺
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意愿的组织主要有工会、党团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等正式组织,以及同乡会等农民工自组织。但两者都很难有效发挥其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技能、开展政治动员和提供对称信息等功能,致使新生代农民工缺乏政治参与平台。
(1)工会等正式组织未能成为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权益,提高其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平台。一方面,绝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难以融入工会等正式组织。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工会会员总数达到2.8亿人,其中农民工会员总数为1.09亿人[8]。工会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可相对于2.69亿的农民工总量而言,农民工会员比重依然不到一半。另一方面,工会等正式组织由于政治控制功能多于利益代表功能、维权能力有限等原因,难以满足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要求。(2)农民工自组织缺乏正确引导,存在缺陷。我国为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民间组织严格限制和管理,使自组织缺少政治合法性、行政合法性以及组织的稳定性。同时,农民工是流动性较强的群体,很难通过群体性的交流、沟通与利益整合,进行有效地政治参与,在维权手段上往往采取“过激”的行为,容易产生社会治安案件。
(三)主体意识缺位,致使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内在动力不足
“人的精神需要和追求总是既依赖人的有限的感性物质生活而又走在其前面,试图给予超越和重建”[9]。因此,政治参与不是人的城镇化中新生代农民工被动接受的条件,而是新生代农民工发挥主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推进人的城镇化的重要推力。目前,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意识虽有所提高,但更多是处于接受政策、了解政治现状的层面,他们并未意识到自身才是新型城镇化的主体,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依然缺乏。
(1)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信心和积极性相对较弱。公民的经济地位往往与其政治参与程度成正比,经济地位高的个体拥有的物质基础、参与渠道、知识和工具更多,也能在政治参与中获得更多的回报。农民工群体在我国社会经济地位较低,他们自认为很难以个体身份影响政治领导人的决策,对经济利益的关注往往高于政治利益,一量政治参与遭遇困难,立刻表现出不关己事的消极态度。(2)新生代农民工参与政治过程的程度较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素质较上一代农民工有了明显提高,但与其他社会阶层对比,还是处于比较低的地位。囿于受教育程度,新生代农民工对有关政治信息的获得比较少,对政治的认知和把握低下,很难主动参与,因而其政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也较低。
(四)非制度化,致使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渠道不畅通
制度的有无直接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实现。国家为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提供一定的制度空间,也在宪法和法律层面为新生代农民工阶层参与政治提供法律和政治上的制度保障。2004年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就明确将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定义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又指出:要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些政策和措施都促进了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制度化。
但相对于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而言,当前制度给予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空间仍比较狭窄。因此,在自身诉求无法找到正常途径获得解决的情况下,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往往会采取罢工、报复他人、集体上访等特殊维权行为,甚至会采取暴力对抗、自残自杀性威胁等非理性、不可控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形式。新生代农民工如果长期处于政治参与的边缘,合理的政治诉求得不到表达和重视,将会危害社会的稳定。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国家存在大量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方式,表明该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渠道不顺畅以及制度化政治参与程度不高。
三、人的城镇化视角下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路径
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庞大群体,是社会宝贵的人力资源,但他们政治参与的边缘化又提醒着人的城镇化的缺失。逐渐消除导致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边缘化的影响因素,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有序政治参与,是促进人的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也是一项重大课题和战略任务。
(一)深化制度改革,增强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实效
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定居的意识特别强烈。顺应社会形势发展,近年来,党和政府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也做了积极探索,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加快农民工流动,推进城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呈现过度集中大城市,较少落户中小城市的不协调局面。今后应针对大城市、中小城市及小城镇的不同特点,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化政治参与制度化设计,增强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实效性。
(1)渐进式地限制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农民工落户问题。可淡化户口关系,统一对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办理居住证,根据居住证逐步落实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各项权利。成都市已于2011年1月起在全市施行居住证制度,截至2014年7月底,成都已有251万人办理了居住证[10],有效促进了成都农民工与市民的和谐相处。(2)各地方政府应明确,新型城镇化中的“人”是正资产,必须积极支出服务,可通过“两拉一推”机制助推新生代农民工安心落户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并创造更多的价值。“两拉”指的是,一方面加大上级财政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转移支付,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形成符合小城镇规划的产业布局,增强就业吸引力。另一方面,加大财政性投入,完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成宜居城镇,实现无论生活在农村、小城镇还是大城市,都能得到医疗、养老、就业、教育的社会保障。“一推”指的是,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减少新生代农民工落户城镇的后顾之忧。(3)国家应强化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顶层制度设计,实现新生代农民工无论在大城市或是中小城市,都能合理有效地表达其政治诉求。如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在其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参与率,使他们的诉求得到更加直接、有效地表达,进而融入单位的民主管理;以社区为载体,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参加社区活动的机会,保障他们享受社区公共服务,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民工的比例。
(二)提高组织化程度,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多层次平台
组织对人们的政治行为起着引导、规范和保障的作用,是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重要依靠。提高组织化程度,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多层次平台,拓宽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渠道,提高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理性,实现社会成员在交往、合作、互助的基础上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1)建立健全正式组织。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等的作用,调动新生代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引导其有序参政议政、参加社会管理的程度和提高参与能力,推进参与型社会的形成。(2)建立农民工维权组织。以各类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为平台,形成利益表达和利益实现机制。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知识面较广、信息获取能力较强的特点,应积极探索社区事务发布会、社区听证会、民情恳谈会、网上论坛等形式,帮助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维权难的问题,有效地释放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热情。(3)支持、培育和正确引导新生代农民工自组织。发挥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遵循他们在交往中自发形成的“潜规则”,适应他们沟通、交流、聚集、联络的新方式,广泛培育新生代农民工自组织,如同乡会、工友家园、打工者俱乐部、政策导读组等,实现信息传递、交流、选择、整合和内化。
(三)优化生存和人文环境,推动新生代农民工与市民的接触和互动
以人为本,推动我国城镇化由目前片面追求物的发展转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基本要求。但长期的城乡隔绝和二元社会结构,使城市市民在心理上形成了很大的优越感,城市居民也对农民工表现出矛盾的双重心态:经济上接纳,心理上排斥[11]。社会对农民工存在不同程度的偏见和歧视,这种偏见又不可避免地影响城市决策者作出不利于农民工市民化的排斥性决策,形成了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障碍。要真正实现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就必须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在其生存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优化上作出努力,积极推动新生代农民工与市民的接触和互动,使他们能在城市里以主人翁的姿态生活。
(1)优化生存环境,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资源共享化,建设包容性城市。如子女教育上,可借鉴福建省做法,2006年福建率先在全国安排农民工子女免试就近入学,免收借读费,且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12]。从实施效果看,实现了新生代农民工举家进城,推进了以家庭为载体的城市融入和社会融入,既减少了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家庭,又极大提升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幸福指数和生活。(2)优化人文环境,推进新生代农民工与市民在文化、社会生活、社会心理、社会网络等方面的接触和互动。如充分运用大众传媒,进行关爱农民工的宣传,使社会深刻理解农民工对城市发展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树立新生代农民工典型,进行针对性宣传,消除市民对传统农民工的偏见,形成对新生代农民工全新印象;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网络,特别是市民关系网络;以志愿者为平台,实现新生代农民工与市民的共同参与,在互助中建立感情纽带。
(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
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意识存在一些问题,如对自身价值正确认识和判断的相对缺乏、社会竞争意识的相对不足、社会责任感的相对缺失等,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相符合,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深层主观因素。新生代农民工是青年群体,他们的思维、行为习惯、心智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阶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有效引导新生代农民工转变“城市过客”思维,充分意识到自身已经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主体意识。
(1)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现实问题,如: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居住环境的改善等,打造生活工作的安全网,满足他们基本的生活需要和安全需求,释放他们参与城镇治理的热情,提升他们政治参与的主动性。(2)政府、社区、企业共同应对,多渠道提供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课程,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科学文化、文明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3)建设载体平台,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满足其需求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实现进工厂、进工地、进头脑,集教育与娱乐为一体。(4)基于新生代农民工现有的思想水平、知识技能、道德品质、生活方式、内心情感以及心理状态等因素,多途径帮助他们理解和领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家在解决农民工各种问题上作出的努力和已取得的成果。
人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与目标。而人的城镇化,最重要的推动力来自于人的政治权利的保证,基于政治参与权的实现。作为城镇化建设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有序政治参与,既有利于其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增加城市、社会和国家认同感,又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积极探寻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能充分发挥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推动中国改革前进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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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林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