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俗文化自觉诉求
2015-04-17陈俊秀
陈俊秀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湖北 武汉 43002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俗文化自觉诉求
陈俊秀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湖北 武汉 430023)
本文在民俗文化自觉视阈下展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建立在理性剖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普适文化”与“普适价值”的现实需求与价值抉择,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主体与民俗文化自觉主体高度统一的基础之上;通过深入挖掘民俗文化自觉意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主体自主价值认同的核心驱动、民俗文化自觉行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主体自主道德行为的调控模塑,以及民俗文化衍生形态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扩布传承提供的时域保证与场域空间,独创性地提出了民俗文化自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践行有机结合、互动推进的“EAFI”路径,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树立及历史性长效践行提供了新的思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俗;文化自觉;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
在习近平同志最近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曾多次谈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问题。他指出:“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从中汲取丰富营养,否则就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1]作为最接地气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传承至今的民俗文化因与百姓大众的生活习惯、情感信仰等息息相连,应不失为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媒介。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需求与价值抉择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其早期表述,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构件的排序先后都是有讲究的,从其内构逻辑来看,它们呈金字塔形层递发展,从基座到塔尖,顺序依次为:荣辱观——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共同理想——指导思想。其中,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塔之基础,也是塔之支撑,它与普通民众的价值取向与价值标准最为接近。
相较而言,“价值体系” 是宏观层面的价值导向,“价值观”是微观层面的价值标准,为了将宏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精炼化、具象化、通俗化,十八大赋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的注解,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新的表述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细化深化。从这三个层面的内构逻辑来看,其落脚点在“个人”层面,也即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主体。也就是说,无论是早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四构件”,还是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层面”, 其基底与支撑,都是对普通社会民众具有普适性的荣辱观念、价值取向与道德标准的集成要求,而这些都是价值观研究的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紧迫的现实需求,就是对一种普适价值观的追求。
顾名思义,“普适价值”就是“普遍适应的价值”,它是从“普适文化”中抽象出来的价值观。当一种文化在一个民族的绝大多数人脑里得到认同、形成共识,并能对绝大多数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之后,这种文化就对这个民族具有了普适性,而它所倡导的价值观,就成为这个民族的普适价值观。因此,我们可以把“普适文化”看作是“普适价值”的体现与衍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当今社会普适价值观的现实需求与价值抉择,就是对最大范围内作用于我们当今社会每一位社会民众的一种“普适文化”的强烈诉求。
二、民俗文化的自觉规律及其现实表述功能
在中国社会转型发展进程中,传统的乡土社会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常有学者在思考,传统的民俗文化究竟是在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中被自觉传承下来,变成了一代一代不断演进的生活文化,还是在日新月异中被淘尽漉干,变成了一种文化符号甚至文化遗产?对于这个问题,以钟敬文先生为代表的民俗学家这样认为:第一,相较上层文化而言,民俗文化具有更大的稳定性,有的民俗事象甚至可以传承几千年而变化甚微,如“三礼”中记载的一些精神信仰层面的内容;第二,世易时移,而俗随之变,民众永远是创造和享用民俗文化的主人,所以大多数传统民俗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要按照“自正”的原则,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以适应现实社会生活与情感信仰的需要;第三,还有少数被时代验证为是糟粕的陋俗,不是“遗留”或变革了,而是被淘汰了,消失了。
在以上论述中,钟先生提到了民俗文化的“自正”原则,但没有对其进行具体的归纳与阐释。1997年,在一次文化人类学的高级研讨班上,费孝通先生首次提出了“文化自觉”的概念,他把文化自觉的科学内涵界定为“生活在既定文化中的人对自己的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势,并对文化转型具有自主能力,以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由此内涵,我们不难梳理出文化自觉的驱动者,即“生活在既定文化中的人”,他们是文化自觉的主体。
由是观之,钟敬文先生所说的民俗文化的“自正”过程,即是全体民众在创造并享用民俗文化的过程中,不断自我觉醒,自我反思并自我创建的过程,民俗文化的“自正”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民俗文化自觉的规律阐释,而民俗文化自觉的主体,无疑是“创造和享用民俗文化”的每一位社会民众,这种“普遍适用”的影响力决定了民俗文化的“普适性”特征。
民俗几千年来,一直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休戚相联,民俗文化对人类群体活动的这种绝对依附性,决定了民俗这种传承文化在具有稳定性的同时,又具有变异性。换言之,优秀民俗文化的传承与社会的良性发展是并行不悖、动态互进的,这是民俗文化与时俱进的现实表述功能的体现,即在每个当下的时代语境中,我们的精神信仰,我们的文化认同,我们的行为习惯及道德风貌,都由民俗来即时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说,传承至今的民俗文化都是“群选经典”,它们的价值增繁与时代解读是其生生不息的深层原因。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俗文化自觉诉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大众价值观的具象要求,是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的提炼升华,是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它的正确树立需要坚实的文化支撑及长效的传承机制。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客观需求与价值抉择来看,当是对受众群广、与时俱进的民俗“普适文化”及其自觉适应功能的现实诉求。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认同需要民俗文化自觉之核心驱动
2014年5月4日,习近平同志考察北京大学时指出,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而在当前的生活实践中,因为文化的一体多元化与多样化影响,社会民众在文化认同观问题上的难以调和,总是消极作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性践行过程。如何最大限度地求同存异,培育出高度相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感,使社会民众能够依据一定的价值取向与道德标准,在进行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活动中形成对美丑荣辱的比较集中的观念和态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树立的重要前提。
民俗是民众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集体创造、传承并享用的一种生活文化,“民俗文化在其形成过程中,首先必须得到群体的认同,唯有群体的认同,才能约定俗成,进而完善并传承下来”,被每个不同社会时段的社会群体共同遵从并横向传播,这种最广泛的共同参与就是民俗文化最本质的“集体性”特征,也是民俗文化整体意识的体现。同时,民俗文化在时间传衍上还具有历时的纵向延续性,只要民众的生活还在继续,民俗就会自觉地与时俱进,在传承中被创造,在创造中被传承,在每个当下的时代语境中折射出对现实生活的即时解读。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俗已融入民族的血液,凝练成了代代相传的文化基因。
2013年12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施行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而民俗文化自觉的主体,是“创造和享用民俗文化”的每一位社会民众。因此,民俗文化自觉主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主体是高度统一的。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农耕文明赋予了社会民众相同的民俗文化基因,在社会生活的世代交替中,不管面临什么样的时代挑战,这些文化基因都会主动吸纳新的富于时代特色的文化元素,并自觉衍生出相应的文化形态,与现实社会进行价值对接,以便于被社会民众普遍接受并自觉遵从。因此,对于与民俗文化自觉主体高度统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主体而言,民俗文化的号召力是最大的,从一定程度上说,民俗文化自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认同的核心驱动。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自觉需要民俗文化自觉之调节模塑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表述中,“国家、社会、个体三个层面既有各自的丰富内涵,有各自的实践目标,更有各自的责任主体。”具体而言,“国家的价值目标,由执政党的领导者、国家的决策者、社会发展的设计者、大众利益和民族利益的代表者来完成;社会的价值目标,由社会事务的管理者、政策的制订者、秩序的维护者、措施的执行者来完成;个体的价值目标,由公民义务的履行者、国家事业的建设者、社会秩序的遵循者以及公共利益的受惠者来完成。”但不管责任主体是何种社会分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指标要求都侧重于对实践主体进行内在的自律约束,没有外在的监管机制与激励机制等“硬控”保障,仅建立在实践主体内心体验基础上的自律行为如何长效践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面临的关键问题。
自律是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与道德素养积淀之上,通过自律主体内心坚定的规范意识与道德责任感,来进行自我控制、自我调解、自我约束的一种行为方式。要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自律,以激发各实践主体的道德自觉,不仅要求各实践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道德行为规范产生价值认同,还要求各实践主体把这些道德规范标准内化为自己的主体意识,并转化成潜意识的意志约束,这是一个价值观逐层内化深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民俗文化对自觉主体,也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主体潜移默化的道德教化、行为规范以及心理调节功能会起到很重要的辅助作用。
首先说民俗在人类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中所起的教育与模塑作用,即民俗的道德教化功能。人一出生,就进入了民俗的规范,其经验与行为就不可抗拒地开始接受周围习俗的塑造,而且这种塑造在个人社会化的过程中占有决定性的主导地位。其次是民俗对社会群体中每个成员的行为方式所起的约束作用,也即民俗的行为规范功能。民俗是起源最早的社会规范,也是约束面最广的行为规范,社会个体对民俗施加于自身的作用力带有非抵触性。还有民俗对社会个体生活心理的调适作用,即民俗的调节功能。如游戏、体育、文艺等民俗,它们的娱乐功能是民众辛苦劳作之后体力与精力的休息与调剂;还有婚丧哭礼、泼水狂欢等等民俗活动,它们的宣泄功能是消极抑制情绪的最好释放;同时,民俗的调节功能还体现在对个体的心理进行补偿等。
综上,民俗文化有道德宣扬与伦理教化的驱动力,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它可以规范实践主体的行为,平衡实践主体的心态、进而调解各不同实践主体之间矛盾、协调各类关系。当外在法规制度监管暂时缺位时,民俗文化自觉意识与自觉行为是每一位实践主体严于律己、持之以恒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动力。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扩布传承需要民俗文化自觉之场域保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任务,不仅要形成各实践主体的道德自觉意识,还要使全社会形成道德自觉的良好风气,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强效互补。这涉及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扩布与传承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扩布指的是其在空间上的伸展蔓延,也即其横向的传播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则指其时间上的传衍连续,也即其纵向的延续性。需要强调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纵向延续性一方面表现为对传统价值观的扬弃,另一方面表现为对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断自我更新与自我衔接。不管是横向的扩布,或纵向的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转化成个体的自觉意识与社会的整体风尚,离不开实践主体的群体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人只有在与他人不断互动交往与合作的过程中,才能真正体现自身的价值,且这些社会交往与合作的过程,也是道德产生的过程。
民俗文化的产生与传承,也与人类的群体活动休戚相关。民俗文化几千年来的传递与传播实践衍生了很多普遍认同率高、民众参与热烈的各类民俗文化活动,这些活动为人与人的交流与合作争取了充足的时域保证与场域空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布传承的最佳依托。
以节俗活动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从传统的节令、节气,到56个民族各具特色的各种节庆活动,中国共有500多个节日,是世界上节日文化资源最丰富的国家。这些文化资源为社会公共文化活动提供了充足的时域保证。不仅如此,因节俗活动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特别需要“人”的广泛参与、身体力行,这种良好的群众基础,像纽带一样把社会民众联结在一起,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扩布传承搭建了良好的孵化平台。
还有民间谣谚的参与。如民间童谣《拍手歌》:“你拍一,我拍一,富强民主排第一。你拍二,我拍二,文明和谐我在这儿。你拍三,我拍三,自由平等记心间。你拍四,我拍四,公正法制要牢记。你拍五,我拍五,爱国敬业靠你我。你拍六,我拍六,诚信友善人人乐,人人乐!”通俗易懂与朗朗上口的语言,再结合参与性极强的民间拍手游戏,可谓是一种高效且易于为普通民众普遍接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方式。
四、“EAFI”——民俗文化自觉推促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路径选择
如前所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践行的关键在于其实践主体的认知与行为,就像民俗文化的产生与传承对其自觉主体的群体活动具有绝对依附性一样,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主体与民俗文化的自觉主体是高度统一的,都是普通的社会大众,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以人为本”、“以德立人”的核心体现。既然“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绝对主体,那么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历史性践行的长效机制时,也要以实践主体为本,以充分调动实践主体内在的主观能动性为最高准则,“EAFI”路径设计的出发点就在于此。
“EAFI”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践行路径中四大核心构件的英文缩写。其中,“E”代表“External Control”(外控),“A”代表“Absorb”(吸收),“F”代表“Fuse”(融合),“I”代表“Inherit”(传承)。“EAFI”践行路径的模型构建如下:
外控。指外部力量对实践主体的制约,具体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过程,是指由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制度监管措施等施加给实践主体的一种强制执行力。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承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主导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道德规范体系,并在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经费设施、人员培训等方面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提供保障与支持,同时要完善奖惩机制,营造扬正抑邪、知荣明耻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吸收。这是实践主体度过自主性很少的外部控制阶段,且已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产生一定认同感的基础之上,出现的一个自我识别、自我吸纳与自我投入的内化过程。在此过程中,民俗文化的普适价值观对实践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道德规范标准产生价值认同会起到潜移默化的推促作用。
融合。这是实践主体在经过外控与吸收两个阶段,已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了充分的价值认同,且在日常生活实践中主动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靠拢,努力达到其认定标准的道德自觉阶段。这是实践主体自主性相对较高的阶段,民俗文化自觉在此过程中对实践主体的行为意识有很重要的即时调控与模塑功能。
传承。这是实践主体自觉自发地把个体的道德自觉推广为社会整体道德风尚的关键阶段,也是实践主体自主性最高的阶段,需要实践主体道德责任心与使命感的支撑,更需要实践主体相互之间高频次的互动交流与合作。民俗文化为此过程提供了充足的时域保证与场域空间。
在谈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习近平同志曾强调,它是一种德,这种德,是大德,是国家的德,同时也是社会的德,个人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在国家层面,我们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我们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一个迫切需要,在社会和个人层面,我们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我们社会稳定以及国民素质全面提升的一个重要抓手。毋庸置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性践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EAFI”路径对实践主体道德认同、道德自律、道德自觉与道德责任感的培养也是一个逐层内化、逐步深入的长期过程,需要民俗文化自觉意识对实践主体自主意识进行长期的积极驱动,还需要民俗文化自觉行为对实践主体的自主行为进行即时的调控模塑,更需要民俗文化自觉的亲民载体对社会主流价值进行广泛的扩布传承。从这个意义上说,推促民俗文化自觉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着力点,而探讨如何使此二者更好地有机结合并互助推进这样一个课题的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其不仅能深入挖掘和阐发我国优秀民俗文化的时代价值,更能事半功倍地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康持续地发展下去,推广开来。
责任编辑:胡 晓
2015-03-25
陈俊秀(1983- ),女,湖北天门人,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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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41(2015)03-01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