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
2015-04-16
2014年9月24日,习近平同志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式上,提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随后一连举出“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天下为公、大同世界”,“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等15个古代优秀思想,并强调对这些思想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为此,本栏目从第4期起,将对这15个传统思想进行系列解读,以期做到传统文化的古为
今用。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西方文化中心论的不断衰落和文化多元论的普遍流行,许多思想家开始考虑如何借鉴世界各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从而重建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找到人们安身立命的内在依据。特别是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类的物质生活变得更加丰富,但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人与现实世界的紧张关系,变得更加突出。前者表现为生态平衡的破坏,后者表现为社会竞争加剧并趋于残酷无情。于是,人们开始了追问和思考,并寻求解决的理念和方法。在反思过程中,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道法自然”思想受到了关注。
“天人合一”的起源、发展与内涵
对于“天人合一”,我国著名学者季羡林说“这个代表中国古代哲学主要基调的思想,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含义异常深远的思想”;法国哲学家施韦兹则盛赞它以“奇迹般深刻的直觉思维”,体现了人类最高的生态智慧,是“最丰富和无所不包的哲学”。
“天人合一”中的“天”既包括自然之天,也包括神灵之天,但最重要最基本的还是前者,即宇宙自然界;而“人”则包括人力、人道、人为、人欲,也泛指整个人类。
“天人合一”这个词虽然出现在宋代,其思想却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之际。但当时的天人关系多具有宗教神学色彩,人们认为天帝支配着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人们必须通过占卜和祭祀来通达天意,以求保护。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天人合一”观抹去了神学色彩,而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道家和儒家。道家的创始人老子从现实和理想两个层面论述了天道与人道的关系。在现实层面上,老子认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天道是公正无私的,而人道则不是。在理想层面上,老子主张人们放弃一切违背天道的行为,“塞其兑,闭其户,和其光,同其尘,挫其锐,解其纷”,从而进入“彼我玄同”的天人合一境界。庄子则视“自然无为”的天道为人道的最高准则,提出“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的观点。这里的“人”是指违背天道的人为,“故”是指违背规律的私智技巧。庄子反对以人为对抗天道,旨在强调人们的行为必须顺应自然。
儒家的创始人孔子从社会政治和道德伦理出发,提出了“人与天一”的命题。他把“天”看作是道德伦理的化身,并把宗法人伦上升为一种天然合理的东西,用“天意”来协调人类关系,从而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孟子则提出了“天人相通”。他认为天不仅是自然存在的本体,也是道德、义理等价值存在的本体。人作为道德、义理等价值存在的体现者,其所遵循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都源于天道,本于天道,天道与人道是相通的。荀子作为先秦哲学的总结者,对前人“天人合一”观中的抽象化和片面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他肯定道家有见于自然之天,但批评他们“蔽于天而不知人”;他也不赞成孟子把人道直接归结于天道的做法,由此提出了“天人相交”,认为天道和人道既有对立,又有统一。后来,唐代柳宗元和刘禹锡继承发展了荀子的学说,刘禹锡甚至提出“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这是注意到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区别与联系,揭示了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合理地解释了辩证的“天人合一”观。
汉代的董仲舒总结前人关于天人的论述,提出上天和人之间存在感应,天能够通过自然现象示警于人或表示鼓励,人也能够以行为改变天命,这就是著名的“天人感应”学说。基于这种理论,儒家学者认为人与天的根本遵循是一致的,只要遵循天道修身治国,就能实现“天人之际,合而为一”。这种以人心体会天心、力图从行为准则上将自身与天道合而为一的思想,体现了儒家内圣外王的根本追求。
到了宋代,张载完整而明确地提出“天人合一”的命题。他说:“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意在运用“诚”“明”的概念,肯定儒家的入世思想和关注现实世界的精神。后来,人们就用“天人合一”来概括天人之间的相通相合。
综合各家学说,“天人合一”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首先,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二者彼此相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老子说:“天大,地大,道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儒家学者则从“性天同一”出发,提出天人一体,反对人与自然的分割对立。像孟子就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强调了人经过后天的努力和修炼,可以达到人天相参的境界。宋代理学家张载更是明确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认为人与万物都得之于宇宙,与宇宙浑然一体。民众百姓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应该以仁爱相待;宇宙万物都是我的亲密朋友,应该爱护、保护。儒家这种万物交融、并育不害的理念,体现了人类生存的大智慧。
其次,重视生命,兼爱宇宙万物。中国古人把尊重一切生命价值,爱护一切自然万物视为人类崇高的道德职责。孔子讲“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是把自然界纳入仁爱的范围。孟子更进一步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明确主张把爱心从人扩展到一切事物。道家的庄子则认为天地万物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平等的。物各具其性,各得其所,我们不能把此物视为主,把彼物视为宾,更不可扼杀万物的本性,破坏万物的真性。
最后,人与自然要和谐发展。中国传统“天人合一”观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它一方面强调人要尊重自然规律,“顺天休命”“辅相天地之宜”,另一方面又要充分发挥人的能动作用,合理利用规律。正如《周易·系辞》中所说:“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
“道法自然”中的天人智慧
道家在讨论天道与人道的关系时,还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就是“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出自《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最初指人走的路,后引申为道理、规则。而在老子思想中,“道”有着更深层的内涵。《老子》开篇第一句便是:“道,可道,非常道。”对于“道”的涵义,著名学者陈鼓应曾指出,它主要体现在形而上的实存者、规律性的存在、人类生活方式与处世方法三个方面。其实,我们不妨这样理解:“道”是有与无的合体,是生命的本源,是宇宙万物的最高原则和规律。道家主张自然的生活,认为自然是生命的最高境界,因循自然,不矫揉造作,不掩饰,不虚假,随遇而安。
对于“道法自然”,主要有两种理解:
其一,是把它看作动宾结构,将“法”当成动词,作“效法”之义。王弼解释为“不违”“顺”,“道法自然”就是道不违自然,顺应自然。道生万物,是万物之母,是万物得以生存的根据,但它不以万物之主自居。于大千世界,道遵循万物之自然;于人类社会,道遵循百姓之
自然。
其二,是把它看成表语结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人遵循的法则由地来显示;地遵循的法则由天来显示;天遵循的法则由道来显示;道遵循的法则由自然来显示。自然的状态就是道的内容,适合自然的,就属于道;背离自然的,就不符合道。
无论哪种解释,“道法自然”都体现着这样一个道理:做一切事都按照客观规律、自然法则进行,就会风调雨顺、万物和谐;反之,背离客观规律和自然法则,就会遭受大自然的惩罚。从这一点上说,“道法自然”与“天人合一”有着共通之处,都是我们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时应该遵循的准则。
和谐共存:“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现代意义
工业文明和现代科技的进步使人类社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为世界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但科技也成为人类进步的异己力量,造成人与自然的异化。现代工业在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产生了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气候变暖及资源枯竭等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恩格斯曾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的确,当人们还没来得及欢呼雀跃对自然的征服时,自然就已经开始了反击。人与自然环境之间逐渐失去了平衡。
要协调人与现实世界的紧张关系,就需要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理念出发,寻求解决的方法。
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各个国家或地区都是地球村中的一个或大或小的“村落”;另一方面,“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与自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存相因相依。因此,人们需要树立整体和谐、“万物一体”、天地人一统的观念,对于天,对于自然,对于真理和规律,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如此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和谐共存。
具体而言,首先要懂得“自然是我师”的道理,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依照自然的本性去改造和利用自然。与此同时,政府应制定一系列强有力且切实可行的自然保护法规,真正走依法保护环境之路。其次,重“铸”青“天”。这里的青“天”,是指环境伦理。人们自觉依照环境伦理进行有道德的行为,才有可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当然,环境伦理是当代世界范围内有识之士正在思考、酝酿、讨论中的伦理体系,具体内容也是见仁见智。但中国古代哲学中“仁爱”“天人和谐,不以人灭天”“以‘天和为美,以‘止为德”“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等思想,无疑对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德规范和信仰,以及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天人合一”也是每个人应当追求的精神境界。当遇到人际冲突、烦恼、忧郁时,我们投身于自然的怀抱,认识自然,亲近自然,与自然为友,返归到人的“本真”,不失为一个减轻压力的有效方式。在大自然中,我们像古人那样呼吸新鲜空气,沐浴和煦的阳光,寄情于山水花草树木鱼虫之间,洗礼我们的身心。此时此刻,我们体味、享受到了那份本来应该属于自己的宁静、潇洒,而精神境界也跃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天人合一、物我两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