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迈出江西水利改革发展新步伐——在2015年江西省全省水利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15-04-16孙晓山
孙晓山
(江西省水利厅,江西 南昌 330009)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水利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年。一年来,江西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负重前行,水利工作继续保持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态势,取得较好成绩。
1 关于2014年水利工作情况
全年争取中央水利投资97.2亿元,省级配套资金44亿元,市县配套资金59.64亿元,水利总投入突破200亿元。水利投入保持高位运行,有力保证了水利建设快速推进。
1.1 深化水利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从10个重要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意见。这是全国水利系统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改革文件,也是继2011年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对水利工作的又一次重大部署。与此同时,有关水利改革正全面铺开。取消和下放11项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了20项权力“清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选择11个县(市)开展试点;水生态文明建设正开展南昌、新余、萍乡3个全国试点,莲花、会昌、共青城等3个省级试点县,22个乡镇试点、125个村试点,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格局;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正开展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防护工程管养分离试点和政府购买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社会化服务改革试点;水权改革被列为国家试点,已制定《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重点开展水资源确权登记试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3年安义县、高安市两个国家试点任务基本完成,2014年高安市、宁都县再列为全国试点;河湖管理体制改革,靖安、星子县列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县,初步拟定了《江西省河道湖泊管理指导意见》和《河湖水域与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方案》。
1.2 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有序有力
针对2014年江西省水利系统出现的个别腐败现象,我们痛定思痛、深刻反思,花大力气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从源头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等11项基本工作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重要事项决策、水利资金管理、干部选拔等关键部位与重点环节,进行更加科学、严格、周密的规范。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整改工作,巡视组反馈的10个方面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为重点,持之以恒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调整清理办公用房、停建楼堂馆所、清理规范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专项治理扎实有效。充分运用专项督查、风险防控、内部审计、明察暗访等制度和手段,强化对部门及党员干部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红包”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会所整治等“回头看”工作。以正风肃纪为目标强化案件查办,对违纪违法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1.3 防汛工作取得新胜利
2014年江西省平均降雨量1 655 mm,与多年均值(1 638 mm)基本持平。汛期共发生9次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特别是7月25日台风“麦德姆”,导致德安县丰林站3小时降雨288 mm、12小时降雨519 mm,暴雨频率分别为100年一遇、500年一遇,造成多个乡镇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面对暴雨洪水,各级党政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深入防汛一线,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江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加强会商,提前预警,科学调度,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巡查值守,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作用。江西省紧急转移群众29万余人,防洪减灾效益达2.14亿元。尤其在防御“麦德姆”台风过程中,各方齐心协力,积极主动应对,战胜暴雨洪水,受到强卫书记的高度肯定。
1.4 水利工程建设快速推进
峡江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基本完工,7台机组安装完成并累计发电3.66亿度;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实现大江截流;伦潭水利枢纽工程基本建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第六个单项按计划推进;农村饮水安全665处工程全部开工,可解决227万农村居民和54.1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规划内4 004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开工3 926座;中小河流治理2013~2015年度282个项目开工204个;小农水重点县连续第五年荣获全国优秀,全省80个重点县在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万hm2,赣州市列为全国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485处农村小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主机设备全部到货160处,改造完成80处,全年新增农村水电装机9.3万kW;此外,水闸除险、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农村水环境整治等进度加快,一批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
1.5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始落实
从2014年起江西省政府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市县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经江西省政府同意印发《江西省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2015年)》,并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县级行政区。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南昌市、景德镇市2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和8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扎实推进,启动公共机构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开展江西省四大产能过剩行业节水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管理,严格水资源论证审批关,加强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实现省级入河排污口审批和验收零突破。进一步提升水资源保护工作水平,完成江西省江河湖泊地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大力开展水库养殖专项整治,全省4 619座水库已退出承包养殖,实行人放天养。加快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在全国率先实现与国家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
1.6 水利法制和水利建设管理日益完善
水法制体系不断健全,《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先后颁布实施,制定了《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鄱阳湖区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和违法围湖清除工作,扎实推进共产主义水库违法筑坝拦汊整治。不断完善水利市场管理,修订或制定《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审核办法》等8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招标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失信、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对67家违法违规的企业及责任个人进行了处罚,对13家施工和监理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建立资金管理和工程结算审计制度,引入“第三方”审计,对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合理性进行检查。
1.7 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果
依托科技创新“三大基地”,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快创新团队建设步伐,引进博士4名,招收博士后1名。涌现出一批领军和拔尖人才,有2人被评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获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获第三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荣誉称号。强化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三定向”招录工作,录取学生179人。大力开展乡镇水务站能力建设,引导和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投入奖补资金共1 558万元。
1.8 水利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水利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完成深化研究工作,国家发改委先后3次召开会议,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正式行文报送国务院,即将出具意见。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江西省纳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12项水利项目、列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指导意见的26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均正加快推进。二是水利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申报各类水利科技项目近200项,多项科技成果获得大禹奖、农业节水科技奖、中国水土保持科学技术奖和江西省科技进步奖。江西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举办第一届年会暨首届国际白鹤论坛,反响强烈。着力打造区域性水利科研中心,编制完成 《在江西打造区域性水利科研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三是水利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水利数据中心项目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水利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一期)建设。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取得新进展。四是水利宣传与水文化可圈可点。先后完成防汛、农村饮水、水库环境整治等一系列报道,开展了水生态文明、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系列采访。《江西水文化》杂志创刊出版,完成《江西水利之歌》MV拍摄制作,编撰完成《五河一湖画册之抚河篇》。成功举办第八届江西水利桂花节,开展了江西省水利系统书画摄影展、传唱《江西水利之歌》比赛等系列活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圆满办结,水利扶贫、综治信访、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社团组织等工作卓有成效。
2014年水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江西省水利系统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水利干部职工敢于担当、负重前行、奋发努力的结果,水利工作得到了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领导和全社会的高度评价。在此,我谨代表江西省水利厅,向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江西水利基础设施仍较薄弱,地方财政困难,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水利改革推进难度较大,尤其是水生态补偿制度、江河流域统一管理等进展不大;在中央持续加大水利投入的情况下,水利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和廉政安全压力大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切实加以解决。
2 关于2015年水利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方向
2015年是我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2015年水利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省水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战略目标,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水利发展新特征,以保障水安全、促进水生态文明、发展民生水利为出发点,深入推进水利改革攻坚,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加快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为此,要坚定不移把握好以下4个发展方向。
2.1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
当前,全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江西省是水资源大省,水资源是江西省发展最可靠的优势资源。但随着江西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水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破解水利发展新瓶颈,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成为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对新常态下水利工作提出了系统要求,进一步为治水理论与实践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立足省情水情,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想的新内涵、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做到观念上转变,方法上创新,工作上得力,切实解决好水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治水兴水新跨越。要注重顶层设计,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向节约用水转变,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局部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从注重行政推动向坚持两手发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变,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人水和谐相处。
2.2 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常态,增强水利发展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不仅是当前的紧迫任务,也是事关长远的战略抉择。我们必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常态,不断把水利改革引向深入。2014年江西省水利改革实现稳步开局,2015年各项改革措施进入密集实施阶段,改革任务十分繁重。要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完善改革措施,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协调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使改革创新成为加快水利发展的动力。一方面,要迈得开、走得稳。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各地要拿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胆子更大些,步子更快些,办法更多些,在破解水安全保障薄弱环节、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水利公共服务方式等方面先行先试,攻坚克难,赢取主动。另一方面,要放得开、引得进。继续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把权力放下去,重点是要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大幅度减少前置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承接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把市场引进来,创新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利,推行水利工程专业化、物业化、社会化管理,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
2.3 主动适应生态文明新常态,扎实推进水土治理
青山绿水是江西的骄傲,生态是江西最大的优势。2014年11月,国家正式批复江西省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标志着江西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关键在水。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水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发挥水优势,治理水问题,持之以恒推进水土治理。在水资源保护方面,要加快落实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评价体系。在水环境治理方面,要完善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大力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河畅湖美的美好家园。在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方面,要加快推进流域和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着力构建现代化生态水网,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全面提升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在水源涵养和生态修复方面,要积极开展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修复和预防保护,有序推进河湖休养生息。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加快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快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水环境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
2.4 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坚定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一个新的高度,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随着江西省大规模水利建设全面推进和水利管理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水利廉政风险加大,江西省水利系统中也发生了一些令人痛心疾首的腐败案件,水利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严峻形势。面临反腐新常态,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全面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逐步完善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基建程序、资金监管、质量监控、安全生产、水政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快构建覆盖所有水利业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水利纪检监察、行政监督以及内部审计、稽察、财务等专业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狠抓作风建设,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狠刹干预插手水利工程的不正之风,严格禁止并查处领导干部及亲属子女干预和插手水利市场经济活动,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坚持不懈狠抓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惩治水利系统腐败行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彻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 关于2015年水利工作的几个重点
2015年是实施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十三五”水利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江西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立足江西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江西省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作出新贡献。
3.1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正处在攻坚克难、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我们要按照水利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水利各领域改革,着力建立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是有条不紊推进改革试点。水权改革试点,尽快正式出台《江西省水权试点方案》,新干、高安、东乡三个试点县(市)编制实施方案,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河湖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正式出台《江西省河道湖泊管理指导意见》和《河湖水域与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方案》,完成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调查,靖安、星子两个全国第一批试点县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完成高安、宁都两个国家试点县(市)建设任务,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探索南方丰水地区农业水价改革。
二是加快由改革试点到全面推广的步伐。全面完成11个省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各项改革任务,制定出台《江西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全省全面改革工作。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进度,基本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统筹协调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格局,按照《江西省水利厅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试点和自主创建力度,扩大创建范围和规模。推进水利公共服务方式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物业化、专业市场化工程管理模式改革试点范围,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培育工程管理市场。
三是加大力度不断探索创新。《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意见》虽然只有10条,但细化却有40项具体改革任务,很多改革还没有启动。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具有示范效应的举措,先行先试。要研究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开展水权交易试点,鼓励和引导地区间、用水户间的水权交易,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积极培育水市场,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推进水利融资改革工作,开展全省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探索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水利融资建设方式。探索建立水资源督察制度,探索实行水资源、水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是狠抓改革攻坚。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有的改革牵涉面广,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改革起来比较棘手。要不畏艰难,精准发力,敢啃“硬骨头”,在深化水利改革中攻坚克难、不断前进。积极开展水生态补偿试点,推动建立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建立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权威、高效、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在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增挂鄱阳湖水资源管理局牌子,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增挂赣江水利委员会牌子,分别赋予统管鄱阳湖区、赣江流域水资源管理职能。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研究探索财政补助形成的小型水利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或者量化为受益农户的股份,调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个人等参与水利设施管护的积极性。
3.2 全面依法治水,树立水法权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水利系统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
一是要强化法治思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进依法治水,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思维,要求各级水利干部带头学水法、用水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把学习法律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认真组织实施。要养成法治思维的良好习惯,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要重视法治思维的实践运用,在遇到公权与私权冲突、公利与私利冲突时,能够主动运用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要善于将立法决策与重大改革决策结合起来,通过立法,规范和指导水利改革,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水法治环境。
二是要完善水法制体系。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进一步理清水法治建设思路与要求,着力形成完备的水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着眼水利立法需求最为迫切的领域,不断提高水利立法科学化水平,统筹推进流域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建设、农田水利、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立法进程,健全完善适合江西省省情水情的涉水法律法规体系。今年重点推进《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江西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推进江西省湖泊管理立法课题研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水利立法后评估制度,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是要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要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依法细化、量化水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切实规范、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积极创新水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动执法。继续实施水利执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大执法队伍培训力度。加大对非法取水、非法采砂、违法设障、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水事案件的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水事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执行河道采砂统一规划和总量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工作,深入推动非法采砂入刑工作,推进过剩采砂船切割工作。
四是要完善水利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和根本。要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抓紧研究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健全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上狠下功夫,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要继续完善水利市场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招标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和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失信、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水利建设市场良好秩序。
3.3 服务经济发展,推动发展升级
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水利建设在稳增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江西省委省政府正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水利部门一定要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加快融入。
一是坚持第一要务保防汛安全。2015年是厄尔尼诺现象发生的次年,江西省发生流域大洪水的机率较大,可能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各地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强烈的忧患意识把握汛情的严峻形势,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尤其要重点落实水库安全员、堤防巡查员和山洪灾害防御联户防范责任人,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探索建立山洪预警系统管理机制,强化防汛关键措施落实,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充实防汛救灾物资,强化防汛机动抢险队、应急救生队建设,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盲区的防范工作,确保防汛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二是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利投入。“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后冲刺的五年,也是加快转变水利发展方式、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至关重要的五年。要牢牢把握江西省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水利发展新特征,科学设置“十三五”水利发展目标,合理确定规划的战略重点,研究布局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研究提出一批兴水惠民项目,研究推出一批重大政策措施。水利投入是大规模水利建设实施的基础和重要保障。要牢牢抓住水利大发展和深化水利改革机遇,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增加投入。2015年力争全社会水利投资超过200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水利资金80亿元;省级配套资金44亿元确保足额到位;市、县配套资金确保落实76亿元。
三是继续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微刺激稳增长分步启动172项水利工程的机遇,集中力量有序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重点推动鄱阳湖水利枢纽、四方井水利枢纽、廖坊灌区二期等国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鄱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鄱阳湖五河尾闾疏浚、鄱阳湖单退圩堤加固整治、1~5万亩及其他重要堤防加固整治、四方井水利枢纽等5个国家重大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加快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确保2015年8月按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面推进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加快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鄱阳湖区二期工程第六个单项等建设进度。
四是加快水利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现有水利科研平台,聚集优势科技资源,着力打造区域性水利科研中心,争取水利部支持,实行省部共建,成为部直属科研单位的共享科研基地。充分利用院士工作站或已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的合作关系,凝炼国家和水利部重大科技支撑项目进行申报,吸引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鄱阳湖问题的研究。强化水利科技成果信息化管理,加大水利科技优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鄱阳湖防汛通信预警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山洪灾害治理非工程措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利空间地理信息系统等建设,增强水资源预测、预报和水环境预警能力。
3.4 强化水资源管理,永葆一湖清水
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态保护带来的更高要求,要认真贯彻习总书记治水新思路,充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努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加强“三条红线”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做好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并以考核为契机,查找分析差距,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强化结果运用。研究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完成昌九新区和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赣抚连通工程等重大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确保水资源费按照2015年第三阶段目标调整到位。
二是要强化节水管理措施。坚持节水优先,重点抓好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制度建设和节水宣传。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国家级试点市成果,完成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省级试点验收。扎实抓好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完成工业企业、城市生活、农业灌溉用水定额修订和产能过剩行业节水市场标准制订工作。进一步抓好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确定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城市名录。加强节水宣传和科普教育,编撰出版《节水科普读本》。
三是要加快水资源保护体系建设。编制完成《江西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研究推动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落实《江西省水功能区分级监测实施方案》,争取年底实现省级水功能区全覆盖监测,抓好国家东江源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建设。启动全省水功能区复核调整工作,推进重要水功能区进行确界立牌。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做好入河排污口登记、审批工作。加快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到年底全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小(2)型及以上水库水质全面达到Ⅲ类以上标准。配合江西省人大组织开展好以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为主题的“2015环保赣江行”活动。
四是要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印发实施《江西省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规划》,指导全省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加快用水计量监测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监控。基本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江西省建设项目,实现全国首批整体验收。稳步推进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3.5 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注重增进民生福祉
小水利、大民生。各地要进一步加快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提高水利泽惠民生的程度。
一是要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任务。今年已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11.4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7.86亿、地方配套3.57亿),全面解决“十二五”规划内剩余197万农村居民和49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各地要抓紧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审批等前期工作,争取提前开工建设。要加强和改进督导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督察、稽查、约谈、通报、分片联系等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今年的任务年底前完成。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完善供水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加快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逐步增加检测项目、加密检测频次,确保水质安全。要统筹解决规划外新出现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抓紧做好“十三五”农村饮水提质增效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尽早启动实施。
二是要加快防洪抗旱薄弱环节建设。完成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非主体项目和第六个单项2013年度、2014年度项目,推动第六个单项非主体项目开工。加快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鄱阳湖区重点圩堤整治等建设进度,基本完成中小河流治理2013~2015年规划内282个项目建设任务和规划内4 004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山洪沟治理和抗旱规划项目新建小型水库、引调提工程建设。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具体建设项目,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卯足干劲,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年内要完成的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要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广泛动员群众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抓紧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深入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确保小农水重点县这面旗帜不倒。进一步加大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投入与建设力度,统筹灌区渠系配套,着力加强重点涝区治理,不断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排涝标准,完成对袁北等5座大型灌区、横峰等8座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开展山塘整治工作,争取实施南方节水减排项目,逐步加大1~5万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力度。
四是要加强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电工作。抓紧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及坡耕地、崩岗、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工程,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万hm2。以赣州全国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南看兴国,北看修水”重点工作为抓手,突出精品和亮点。完成485处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5万kW。
3.6 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持续推进水利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
一是增强党规党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党员要强化组织意识,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水利系统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增强党性锻炼,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把党的组织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要有担当精神,提振奋发有为的精气神,激发大兴水利的热情,凝聚共促水利发展的正能量。
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针对去年发生的腐败案件,水利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今年要围绕“防汛、防腐”两座大堤不倒目标,更加注重制度的落实,全面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强政治、工作、生活纪律建设,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组织开展责任落实考核评价。探索推行水利专项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特别是要加大对项目招投标管理、标后监管、资金使用等巡视,聚焦问题,掌握线索。扎实开展省委巡视组对水利厅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会好转,松一松就可能反弹。我们要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把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着力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要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改进作风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切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和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地。要把改进作风、反对“四风”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是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水利发展关键在人。要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党校、社会主义学院、高等院校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水利干部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业务素质,特别要加紧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带头人、拔尖人才。以“三大基地”为平台,推进水科院、水保院、设计院3个杰出人才团队建设;以2个博士后工作站和2个院士工作站为平台,继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以国家级高职示范校为标准,推进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强化水利职业教育,加强水利高技能人才培养;以“水利部万名局长、万名站长培训计划”为抓手,强化基层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水利三支一扶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三定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