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的法治,法治的风景 交叉学科研究感悟
2015-04-16张振威
张振威
风景的法治,法治的风景 交叉学科研究感悟
张振威
在向同行介绍我的研究方向时,常常得到两种“悖论式”的反馈,一种是肯定风景园林学与法学的交叉研究重要且紧迫,另一种则是疑惑为什么我会想到研究一个如此边缘甚至很难被风景园林学传统领域所接受和认同的方向。这一问题的答案,一方面在于自身“理性化”的过程——对社会的关注和对价值、真理、公平、正义的追求驱使我的研究方向经历了从景观设计到景观规划、再到风景园林与法学交叉的不断跃迁,另一方面,是基于我对“什么是风景园林学”的不断疑惑、解惑的循环认知过程。第二方面更重要、更具主导性,也适合拿出来与诸位分享,抛砖引玉。
长久以来,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是风景园林学”,并反思风景园林学被专业实践与教育所“裹足”的问题。自古风景园林的专业实践主要表现为规划设计,风景园林的当代教育也以培养规划设计的知识和技能为重,这种主体本位的、实用主义的专业实践与人才培养路径较好地适应了时代需求,意义重大,但未必有利于审视与建构作为现代科学与学科门类的风景园林学。我们需要反思,风景园林学的理论是否等同于规划设计理论?我们又是否本末倒置,将作为实践手段和专业表现形式的规划设计奉为风景园林学的核心范畴与实质?事实上,吴良镛、孙筱祥、杨锐、俞孔坚等多位国内学者已经精辟地指明风景园林学的实质是处理“人-地”关系的科学与学科。我认为还可以从本体范畴之视角,得出一个粗浅的、描述性而非释义性的定义:“风景园林学可被视为研究风景园林现象与规律的学科”。基于这个定义,我认为风景园林学研究对象将突破职业传统的藩篱,拓展至与风景园林相关的所有视角和维度。因此,研究风景园林如何与法律规范相互作用的交叉学科理应属于风景园林学的领域和范畴。
开展风景园林学与法学的交叉研究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在第一层面,交叉研究可以识别出法律问题与议题。比如,我国“风景圈地”现象(门票经济,或以经济创收为导向或主要目标建立各类保护区、旅游区)严重阻碍了公众享用风景的正当性并侵害其经济利益;风景资源的经营权由地方政府任意设定导致利益结构失衡和立法乱象;“大树进城”现象反映出我国生态立法理念落后与立法粗糙;公园里的高级会所凸显政府公共投入不力、技术规范谬误等严峻法律问题。在第二层面,交叉研究可以提供法律分析框架与对策建议。交叉研究不仅有利于应对行业的法治诉求、为规划设计提供制度土壤与程序合法性,而且利于促进我国自然资源领域的法治化,推动环境公平与社会正义,实现法律与社会的生态转型。
交叉研究对于风景园林学也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法律分析具有对风景园林现象的解释功能,这一功能有利于学术范式转换与系统性思维的养成。风景园林学需要系统的科学体系作为解释方法——以规划设计传统起家的风景园林学,解释理论仍主要集中于美学、文学、历史等传统视角和思维,但当今的风景园林实践已经融入了社会、民主、经济、政治、环境、生态等多维内涵,这就要求在解释风景园林现象的过程中,秉承系统方法和科学、客观、审慎之态度。这一点在教学中尤为重要。例如,业内人士都很熟悉麦克哈格关于新泽西海湾沙丘带成因的科学论证,但如若不知道1962年大西洋飓风以及根据麦氏理论所制定的美国《联邦海岸屏障资源法》及其优劣,便不知这一理论研究的渊源以及“科技-社会-经济”的相互作用机制和规律,也无法为进一步的规划设计实践提供全面、客观的事实认定及价值判断。
交叉研究有利于风景园林专业人士批判性的思考与风景园林实践相关的法律及其背后的价值真理,亦有利于培养从业者的民主意识、人文自觉和社会情怀。
风景园林学与法学的交叉研究以风景法治之目标作为终极理想,这些目标包括:在制度层面重申风景的美学、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伦理价值;保护风景资源本体的数量与质量;保证公民正当享用风景的利益;保证公民及时、充分、科学地获取风景资讯、知识与理论;保障风景资源民主化管理;补充环境法的功能;影响传统的法律价值观,参与法律“绿化”等等。
近年来,虽然有各领域学者涉足风景园林与法律的具体议题,但以交叉学科为导向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艰难的困境源于风景园林学与法学的天然隔绝——由于知识体系的差异,2个学科的学者难于进行有效的学术沟通。因此,注定了我的交叉研究道路必然崎岖。在博士论文的初始阶段,受环境法中环境权理论的启发,我将交叉的核心议题定位于“风景权”理论的解析与建构,直接套用至今仍具争议的法学概念并创设立法、司法中并不存在的新概念使这一议题成为无本之木。此后调整方向,将论文的基石从“权利-义务”视角转为“公共利益”,从而正确识别出核心议题并建构了方法与进路。博士论文《风景公共利益及保护》通过价值分析和公共利益理论论证了风景具有的公共利益属性,识别了4种宏观的保护内容以及下一层级的法律保护结构框架。
在交叉学科研究的道路上,我深知前路艰辛,但仍以初生牛犊之心勉力前行,寄希望于一隅之得。愿你我青年学人共同努力,以理性、发展之眼光审视传统、展望未来,以笃定与勇气开垦风景园林学术之新境。
张振威/1981年生/男/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本刊特约编辑(北京1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