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创新社会综合治理
2015-04-16
新媒体创新社会综合治理
■张紫
新媒体技术带来信息发布传播的便捷性、开放性和廉价性,使人们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所见所闻和观点意见发布到网上。新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在技术上的局限性,为公民提供了一个开放、交互的意见表达空间,成为民意诉求的集散地与社会舆论的放大器。
新媒体凸显的民意,正对政府决策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对于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政府决策必须由单纯的精英式决策向与公民协商共同进行决策的模式转化。另一方面,政府决策必须重视对于各个方面利益的考虑。新媒体大大提升了公众对于公权力监督的意愿与能力,这使得政务公开透明及有效性进一步被强调。重视政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职的责任心和规范性,以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尤其是要避免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
运用新媒体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构建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要强调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性”是指政府能够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公布于众,而“有效性”是指政府不仅要公布信息,对于必要的信息还应主动推送给公众。及时和有效地进行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与送达,不仅是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要求,而且是社会治理的必要条件。只有实现政务信息的及时有效公布与送达,才能为政府与公众协商共同管理社会创造条件。
运用新媒体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构建公众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公众诉求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是否完善,决定着公众参与和影响社会治理决策过程及结果的机会,事关社会公平、公正。如果缺乏有效的公众表达与政府回应的有效机制,多元主体协商合作共同治理社会难以落到实处。新媒体为构建公众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政府网站、微博和微信是公众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的重要平台,但目前这些平台上构建的公众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大部分其有效性还比较差,一些流于形式,甚至无法操作。更重要的是新媒体公众诉求表达与政府回应机制中,将社会和公众意见纳入决策过程的制度化、常态化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运用新媒体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构建信息化政民互动沟通机制。信息化政民互动沟通是通过信息化机制牵引政府实体机制运行的重要途径。政民互动沟通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民众的诉求,听取民众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为民众提供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