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祁连地区天然林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4-16马国华
马国华
(青海省祁连县林场,青海 海北810400)
1 祁连县天然林及林区的概况
祁连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总面积13 904.8 km2,林业用地面积为209 712.5hm2,森林覆盖率为13.5%,林木绿化率为13.5%。活立木总蓄积为2 187 148.6m3,是青海省八大林区之一,也是中国第二大内陆河——黑河和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的上级支流大通河的发源地,1999年被列为青海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县(区)之一。而祁连县的天然林主要有乔木林、山杨林、祁连圆柏、灌木林,主要分布在八宝、扎麻什、黄藏寺、芒扎。乔木林以青海云杉林为主,分布于海拔2 900~3 300m的阴坡半阴坡;山杨林分布在海拔2 900m左右的半阴坡、半阳坡或河边,如林场片段,多与云杉林相连,或夹杂其中;祁连圆柏林,分布在海拔3 200~3 700m的阳坡和半阳坡,多为稀疏纯林如冰沟、青羊沟、大拉洞;灌木林分布地灌木林及高寒灌木林,山地灌木林,分布于海拔2 600~3 200m的阴坡、半阴坡。
2 祁连地区天然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1 祁连地区的自然灾害频繁
祁连县境内森林经20世纪50~70年代30多年的森林采伐和八九十年代的更新采伐,由于重采轻育,更新严重跟不上采伐,再加上长期的过度放牧造成严重破坏,森林覆盖度逐年下降,黑河、托勒河、大通河流域的降水量逐年减少,流量逐年下降、直接威胁着下游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八宝河冬季几乎断流,这些都给造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水土流失日趋严重,森林的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急剧下降,随着祁连经济社会的发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矿产开发而引发的破坏天然林保护的问题日益增多。给天然林保护带来了极大的问题。
气候的影响导致祁连县自然灾害频繁。崩塌、泥石流、干旱等灾害时常发生,如1998年高大坂山出现泥石流,1997年、2005年冰沟天然林林区出现塌方,阳山大面积的山体滑坡,1997年、2000年、2008年县城周围有山洪暴发,以上灾害给我县带来了很大损失。由此使祁连县天然林保护陷于恶循环之中,给天然林保护带来了极大困难。
2.2 祁连林区病虫害防治薄弱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某些政策与实际情况不适应。人工林,再造林育苗中,苗木品种单一,造林季节单一,从而使人工林在组成上的同质性,空间结构上的同质性,年龄结构上的同质性以及资源利用上的同质性等对森林健康形成了潜在威胁,表现在天然林上,对森林病虫害,特别是本土森林病虫害的严重发生,也印证了恶劣的外界环境是导致森林衰退进而引发森林病虫害严重发生的最主要因素。以林场片段(大连筏)天然杨树林为例,此林区地处河边,干旱少雨,而且树种类单一,年龄和主矮比较接近,林下缺乏中间的灌木层和地表植被,特别是大部分杨树已到生长衰老期,危害祁连天然杨木林的病虫害的种类很多,而且大部分病虫害的传播比较迅速,严重的地方可以导致林木成片死亡。
2.3 林牧矛盾突出,不利于天然林的保护
近几年来,随着生态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祁连对灌丛林实施封禁措施,保护天然林为例。由于县域经济不发达,限制了农牧民群众的致富的渠道,虽然政府也曾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农牧民转变生产方式,却因各种因素制约,收效甚微,畜牧业成为农牧民增收的唯一途径。林区群众长期受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习惯于自然畜牧,难以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解决养畜问题,导致林区群众盲目发展畜牧生产,牲畜数不断增加,牧民放牧范围不断扩大,造成自然资源特别是牧草资源超负荷利用,形成林内植被资源的退化。在加之农牧民群众法制观念非常淡薄,认识不到国家天然林保护面临的困难,无视国家利益和全局发展利益,林牧矛盾越来越尖锐。
2.4 森林防火地域广、难度大、投入少
由于祁连林区受特殊气候影响,冬季严寒,天干物燥,可燃物载量增加。加上林区树种主要以云杉及沙棘树种为主,可燃性高。冬春两季为高森林火险时段,祁连县火险Ⅲ级以上森林防火期为7个月,是青海省重点防火区。祁连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
基础设施投入不足,防扑火手段落后,扑救人员少,缺乏系统训练,部分职工充实到森林管护的第一线,人员分散,难于在很短时间内完成集合集中赶赴,打歼灭战。
2.5 管护人员缺乏及经费不足
由于管护人员少,几百亩地才有一名护林员,山高路远有些林区车辆根本无法通行,管护经费不足,导致乔木林分布区外的11.6万hm2乔灌木林资源不能得到切实的保护,加上管护经费和公益林建设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民间护林员工资,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工人积极性不高、情绪不稳效率低下。
3 对祁连地区天然林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3.1 建立县级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探索并建立县级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县林业环保局、林场、林业站、森林公安局要明确职责,各负其责,互相协调,林业环保局主管县林业执法和生产工作,林场主要从事林区天然林资源的管护,森林公安局从事刑事案件的查处,林区社会治安等工作,责任到岗到人,林场同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全面加强管护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县林场、县森林公安组织管护人员及林警(民间护林员),召开培训会,重点就林业法律、法规、天然林管护办法,业务技能和工作职责进行讲解,使他们能很好地熟悉业务工作。
3.2 切实做好森林防火联防工作
落实各项森林资源防火责任制,为充分调动广大护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将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责任由原来的集中管理向责任承包方向转变,以明确各护林员管护区域范围,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林业局、林场、管护站、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责任制,要求各级行政领导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防火第一位的工作来部署安排增强防患意识,杜绝麻痹侥幸心理。
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宣传工作是抓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关键在领导,基础在群众,重点在基层,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广泛深入林区、牧户、学校,宗教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在林区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变成林区群众的自觉行动。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外来入山人员的管理,各林场、检查站、护林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好入林“第一道关”;二是跟林区各牧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重点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痴、呆、傻等特殊群体的监护,明确被监护人责任;三是森林公安民警,护林人员加大对林区的巡查力度密度,见火就查,违章就罚。
认真做好联防工作,由于祁连林区与甘肃民乐、肃南两地林区相接壤,地处省界,森林分布相接,山水相连,所以必须要加强交流,及时沟通信息,从火情监测,信息通报等方面认真落实联防责任,本着森林权属为界,扑救火灾无界的原则,切实做好森林防火联防工作。
3.3 加强对天然林的病虫害防治
对天然林病虫害管理,应当把森林病虫害防治放到森林资源管理的整个过程来考虑,首先进行调查规划,主要是对我县森林健康状况进行分析和区划,开展基于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持续性和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备性为主的森林生态系统健康评价,评价要素包括生态系统的活力,组织结构,抵抗力和恢复力等,按照森林分布流域或地块划分森林健康、亚健康、死亡等森林健康等级,从而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和措施,其次是开展森林的健康保健,建立和加强森林资源的动态管理机制,将森林资源的适时更新改造特别是林中幼林的抚育作为防治森林病虫害的一项重要手段,保持森林卫生环境,加强森林的健康程度从而增加森林对病虫害的自控调节能力。
对人工林的具体控制措施一是建立森林病虫害的协同预灾机制,即在采种、育苗、造林、管护等环节积极采取协同预防措施,将病虫灾害控制措施贯穿于林业生产的全过程;二是注意选用乡土树种和抗病虫品种尽量减少一些不适应的从东部调入大量种苗的现状,切实做到就近培育良种壮苗;三是坚持大力营造混交林,提高林木自身抗病虫能力。
3.4 正确处理林牧矛盾
解决林牧矛盾最主要是多做牧民群众的思想工作,要让他们认识到森林也受法律保护。以往对林地林权的管理不够,尤其是对天然灌丛这一大块放松了管理,牧民群众长期放牧,认为天然灌丛是他们的天然草场,导致今天林权纠纷和林牧矛盾一直得不到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强林地林权的管理工作非常必要。
3.5 监控和处罚对天然林中的偷砍滥伐行为
随着天然林区的禁伐,林区防盗任务将更加艰苦,首先,要加强领导,结合联防体系,健全机构广泛宣传实行严格的行政措施,坚持依法护林。
3.6 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森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做到天然林的保护,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会上有人讲,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宣传和报到,重要路口、林区有横标、山标、宣传牌、工程区有标志,通过手机短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与《农牧民签发防火条例》以及宣传材料,更要挨家挨户的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和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