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调查
2015-04-15
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调查
公 平 贸 易
【贸易摩擦概况】 2014年,江苏遭遇贸易摩擦案件(含各类复审案件及337调查)116起,比上年减少31%;涉案金额41亿美元,增加41%;涉案企业3278家,减少14%。其中,当年新立案件68起,比上年减少27%;涉案金额31亿美元,增加182%;涉案企业1976家,增加40%。江苏正处于贸易摩擦的显性时期,贸易摩擦呈现扩张化、复杂化的趋势。
【大案要案应对】 省商务厅做好光伏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组织省内100多家涉案企业积极应对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先后对江苏光伏产品发起的贸易摩擦调查,通过业内座谈、境外磋商、专业辅导等多种形式指导企业积极应诉。高效应对反补贴调查。针对涉及江苏的十多起反补贴调查案件(如美国对华干货内陆集装箱反补贴调查、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反补贴调查等),省商务厅通过全省应对贸易摩擦联席会议机制,牵头组织财政、环保、国土、科技、工商等相关部门填答政府问卷,全部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为企业获得合理的反补贴税率提供先决条件。针对应诉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凡是江苏企业被选为强制应诉企业的案件,省商务厅均召开应对工作会,并对相关企业进行一对一重点辅导。如美国无螺栓钢制货架(搁架)“双反”调查案件中,南京大博金货架制造有限公司被选为强制应诉企业;对于其他应诉企业,省商务厅配合商会指导企业应对,鼓励涉案企业参加全行业无损害抗辩,如欧盟安塞蜜反倾销调查及澳大利亚对华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反倾销调查等案件。
贸易救济调查
【贸易救济概况】 截至2014年12月底,江苏企业累计发起对进口产品反倾销案件32起(含支持企业提起),涉及化工、电子、冶金、轻工等11个行业、28种产品、38家企业。由江苏企业提起反补贴案件2起(太阳能级多晶硅),保障措施1起(钢铁特殊保障措施)。
【新增原审案件调查】 2014年中国启动的贸易救济调查中,江苏企业参与申诉1起。2014年3月19日,应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代表国内产业的申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光纤预制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0022010。
【反倾销终裁案件】 2014年,在商务部作出终裁的反倾销案件中,江苏企业参与申诉3起。分别是:中国对美国和韩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案,该案由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代表国内产业申请。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作出终裁,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53.3%~57%的反倾销税,对韩国公司征收2.4%~48.7%的反倾销税;中国对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案,该案由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代表国内产业申请。2014年4月30日,商务部作出终裁,自2014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14.3%~42%的反倾销税,同时接受瓦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价格承诺;中国对印度单模光纤反倾销案,该案由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中天科技光纤有限公司等代表国内产业申请,2014年8月13日,商务部作出终裁:自2014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征收7.4%~30.6%的反倾销税。
【反补贴终裁案件】 2014年,在商务部作出终裁的反倾销案件中,江苏企业参与申诉2起。分别是:中国对美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案,该案由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代表国内产业申请,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作出终裁: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0~2.1%的反补贴税;中国对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案,该案由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代表国内产业申请,2014年4月30日,商务部作出终裁:自2014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1.2%的反补贴税,同时接受瓦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价格承诺。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随着反垄断配套立法逐步完善、执法机制日益规范、工作经验不断积累,江苏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全面展开。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至2014年底,涉及江苏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案件60多起,其中1起由于申请人撤回申报,案件终止调查,2起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通过,其余均为无条件批准通过。江苏经济进入新常态,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案件也呈高发态势。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涉及江苏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案件共15起,是近年来新高,涉及制造业、能源、汽车、超市、食品饮料、医药、科技、化工、半导体等多个行业。其中,共有7起案件征求江苏地方初审意见。主要案件分别为: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收购德国伊希欧1控股有限责任公司(ECO Holding 1 GmbH)案,中裕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亚洲第四期私募基金控股有限公司和刘玉川收购中燃伟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百威英博(佛山)啤酒有限公司收购江苏大富豪酿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盐城大富豪酿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苏州大富豪啤酒有限公司100%股权案,鱼跃科技收购华润万东及上械集团股权案,大陆汽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与日清纺控股株式会社合营设立日清纺大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案,华润创业收购英国乐购顶超,以上案件均无条件批准。湖南科力远、丰田中国、PEVE、新中源和丰田通商拟设立合营企业案为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通过。
【发达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 2014年,发达国家对江苏企业发起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含各类复审案件及337调查)37起,比上年减少56%;涉案金额26亿美元,增加13%,占全年涉案金额总数的63%。大案、要案占比上升且有延续的态势。
【发展中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 2014年,发展中国家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涉及江苏的案件(含各类复审案件)79起,比上年减少8%,占全年案件总数的68%;涉案金额15亿美元,增加150%。尤其在保障措施领域,新发起调查案件15起,全部为发展中国家发起。其中,土耳其4起,印度4起,印尼3起,泰国、马来西亚、厄瓜多尔、突尼斯分别1起;涉及纺织、钢铁、化工、轻工、竹木、通讯等多个行业。
(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