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报业崛起与清末吏治改革
2015-04-14杨上元周华
■杨上元 周华
清朝末年,社会大转型,内忧外患唤起社会有识之士的内心自觉,他们孜孜以求政治社会的变革,呼唤着新旧嬗变,传统向现代转型。面对官场的混乱腐败,吏治的 盒莆簋不饬,洋务运动的诸多弊端,早期维新思想家们意识到必须进行更深层次的社会变革,其中吏治改革因系乎“民心之离合”又成为政治改革的重中之重。光绪中后期产生了一系列言官参劾高级官员贪渎的大案,《京报》、《申报》等构成的媒体网络对此事件进行了接续报道,使事件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不仅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震动,更掀起了一场反腐风暴。此事件中所体现出来的民主思想承前启后,对后来的维新变法、立宪运动以及革命风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在此类事件中充当信息传播工具的《申报》等新媒体发挥了巨大的能量,体现了近代的民主思潮。本文参照相关史料,以《申报》等连续报道京官参劾惩贪事件为例,考察清末吏治改革中的近代报业崛起情况。
一、民主吏治改革与近代报业的崛起
同光之交近代民主思想处于孕育和萌芽期。在经历了几千年辉煌的古代文明之后,晚清的中国社会由盛而衰,鸦片战争的失败更是暴露出中国社会制度的腐败和经济技术的落后,清王朝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外交诸方面均呈现出全面危机的状态,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王朝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面对深刻的社会危机,以建立近代军事工业为目的,主张自强求富的洋务派从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应运而生。其指导思想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学习西方技术以巩固封建统治,然而对国家制度、吏制体制却全然没有涉及。甲午战争之前,洋务运动“中体西用”的弊端显现,主要表现在花费巨额资金引进西方技术和设备创办的近代企业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其中制度原因是首要的,然而整个官场吏治腐败得不到肃清,在企业管理上盲目决策、任用私人、贪污舞弊,也是导致洋务运动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
早期的维新思想家们意识到中国 “遗其体而求其用,无论竭蹶步趋,常不相及”[1](P234),他们开始批评洋务运动的弊端,批评洋务派学习西方仅袭其皮毛,“遗其体而求其用”,进而提出继续改革的要求,社会变革思想逐渐从洋务思想中分化出来,成为社会主流思潮。其中吏治改革又成为社会政治改革的首要课题,他们大声疾呼:“为政贵在得人”,“从来国运之盛衰,系乎民心之离合;民心之离合,系乎吏治之隆污……此吏治之不容不讲也。”[1](P110)指出吏治是政治清明、民心所向的关键节点。这种观念上承春秋战国时代的民本思想,经过早期维新派诸君的提倡阐扬,与西方民主理念渐渐融合在一起,在晚清时代大背景下,整顿吏治成为维新派、立宪派以至后来的革命派的共同呼声。
与此同时,《京报》、《申报》等经官方认可,带有民间经营性质的合法性的近代报刊已经出现,他们拥有自己独立的经营机构,有基本的印刷复制设备。尽管寥若晨星,但是这些报人围绕抵御外辱、振兴中华这一主题,纷纷从各个角度开始对报纸这一传播工具的功能进行着各自不同的探索。改良派先驱人物王韬向往在中国创办出如英国《泰晤士报》那样能对家国社会产生影响的报业组织,希冀通过报刊在国家政治变革中发挥的文字言论的影响力,产生舆论效力。王韬甚至与《申报》中许多编辑人员都有交谊,他们在技术管理方面、自由主义精神方面都有所交流。[2](P33)他们主张报纸要议论时政,使“民隐得以上达”,认为报纸是政府“博采舆论”的工具,是开民智的有力武器,“民智者,富强之原”只有人民脱离了愚昧状态,才可以自强不息,达到国家富强。他们的这些办报主张和对报纸功能的零散论述,孕育着近代民主思想的萌蘖,这使得“开民智”在甲午战后成为报业最时兴的口号,近代中国出现了第一次办报的高潮,此亦促进了近代民主思想在全国的传播。
二、言官弹劾惩贪与报业连续报道
光绪中后期产生了一系列言官参劾高级官员贪渎的大案,《申报》等构成的媒体网络对此事件进行了接续报道,引起巨大社会反响。在这些弹劾案中,奏请主力是以科道言官和翰詹词臣构成的官员,这些科举出身的年轻京官都受过嘉道以来“经世思潮”的影响,政治上倾向以倡导整顿吏治为传统基调的清流一派,他们秉持传统士大夫清正刚直的品格,深负文学众望,痛恨腐败、奏弹吏治窳败,不畏权贵与封疆大吏或是中央大员展开博弈。面对这种在任何历史时期都是吏治中的大难题,京官们联手疾呼整顿吏治,矛头直指贪官污吏,直声震海内。
例如光绪十八年底广西京官联名参劾广西现任巡抚及已故巡抚贪渎案,此案被作为成例在后来的吏治改革弹劾惩贪案件中被反复援引。该案从发起弹劾到朝廷批示仅历时二十余天,《申报》等对此事连续报道从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一日至光绪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历时将近两个月,堪称清末两大言路共同配合推进吏治改革的成功案例。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京报》上刊登了广西巡抚张联桂为已故广西巡抚苏凤文奏请建祠立传的奏折,十一月初一日的《申报》又进行了全文转载。[3]在奏折中,张联桂总结苏凤文之宦粤功绩主要体现在军功方面,此外还列出苏凤文政绩若干。因此,在苏氏离开广西赴江苏淮安就任漕运总督之时,广西士民千里相送,感恋至深,舆情爱戴,至今追思不忘。有鉴于此,张联桂上折呈请先将苏凤文事迹宣付史馆,待其身故三十年后,照礼部崇祀章程,再题请建祠报享。
《申报》于此份奏折最后一并刊登了朝廷的批示:
朱批,着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3]
清朝以武功取天下,因而重视军队建设,重视军功,对立有军功的将士的奖赏已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对于生前曾任要职的文武大员,劳绩功勋卓著者,皇帝可直接赐予天恩赏赐,而且要为之树碑、建祠、立传,以示褒荣彰功。[4](P922)苏凤文历任广西巡抚、江苏漕运总督,又在镇压太平军起义及广西各地农民起义的大小战争中立下诸多战功,朝廷准允为其立传建祠也是符合成例的。且据张联桂所报,苏凤文抚粤期间政绩清明,百姓爱戴,对这样的封疆大吏进行奖励优抚,可以达到样板式的感化作用,对于整顿吏治和培养民生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广西巡抚张联桂的奏请和朝廷准奏的消息在《邸报》上刊出之后,唐景崇等三名广西籍中高级官员立即发起联名奏折,恳请收回成命;钟德祥等广西籍中低级京官二十七人联名合奏响应,都察院亦予以代奏。《申报》于十二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连续两天全文转载了《京报》上刊登的,针对此事的三份奏折。其中,京官们的弹劾奏折,内容大致相同,上奏时间亦十分接近,显然属于共同商量后而采取的分头行动。参与弹劾的二十七位广西籍京官[5]分属都察院、内阁、翰林院、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光禄寺等八个不同职能的中央政府衙门,官职在四品到六品之间,奏折中弹劾了苏凤文贪污、渎职之罪,将其任职期间的诸多贪污问题一一奏陈,贪渎之罪达十款之巨,行为涉及受贿、勒派、克扣、挪用、侵贪等各类贪渎情节。而后京官们又针对张联桂奏折中对苏凤文军功所报之四处不实之处,进行逐条驳斥。可见对苏凤文等进行奏参弹劾于打击官场腐败之风,澄清吏治有着重大深远的影响。
十一月十一日《申报》登载了朝廷的批示:“所有请将苏凤文事迹宣付国史馆之处,著即行撤销,例限届期题请建祠亦不准行。”“张联桂著交部议处,钦此。”[6]又据《德宗实录》“寻吏部议,张联桂应得降二级留任公罪。得旨。准其抵消。”[7](P118)从朝廷的批示来看,京官们的弹劾目的均已达到。清廷收回了为苏凤文建祠立传的成命,将张联桂之过定性为失察。虽然张氏所受处分相对较轻,但是该处分本身还是可以说明清廷对张联桂提出了警诫,要求他克服敷衍、麻痹,加强工作责任心。朝廷的处置措施没有什么新的内容,虽然当时也颁布过一些澄清吏治的谕旨和典章,但是当时的官场风气日下,这些都形同具文。此时的清政府还未经历甲午中日战争、戊戌维新和庚子国变,还未表现出变革的决心。然而应该指出,朝廷在此事件的处理上多方听取意见,并没有表现出对朝廷大员的包容和维护,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具有一定的民主性的。
此弹劾案件具有强大的社会舆论基础,就在此次京官联名合参事件发生的两个月之前,即光绪十八年(1892)闰六月(8月)《万国公报》上发表早期维新思想家王韬署名“天南遁叟”的《肃官方》一文,发出了吏治改革亟待进行的呼声“今日之可忧而宜急者,在抑躁竞,惜名器,惩贪墨。”[8](P307)对当时的官场进行了直接的揭露:
盖为上者,见其便辟侧媚,结纳逢迎,误以为能;趋承奔走,攀附夤缘,误以为勤,于是避瘠趋肥,舍难就易,乞恩私室,植党权门,视廨宇为传舍,利膏血为钓饵,请托公行,货贿昼人,谄谀成风,钻刺得志,势焰可炙,廉耻尽丧,未有如今日者也。[8](P307)
王韬此处所点出的官场弊习,均可与京官参劾的贪渎条款一一对应,可知苏凤文现象具有普遍性,参劾他既顺应当时吏治改革的维新社会舆论,又对肃清官场、弘扬士气具有积极意义。
在此社会舆论下,苏凤文案作为成例反复被后来的同类型案件进行援引。两年后《申报》转载《京报》刊登的御史安维峻奏折,援引京官弹劾苏凤文案为例[9],弹劾陕甘督臣杨昌濬“勒捐苛派,剥削民膏”“谄奉上司之意无非为升官计耳”[9]。又据《申报》1899年5月4日转载《京报》刊登的御史彭述参劾前江宁将军丰绅的奏折,苏凤文案亦被援引为成例,在奏折中彭述弹劾丰绅贪渎,将军营“办公正项”挪为私用,“朘削多端,任意浮冒”。[10]
此类案件经过报纸的报道与评论,引起了社会的反贪风暴。此后又发生了一系列轰动全国的参劾贪渎的案件,据《申报》报道,如光绪二十一年江西巡抚德馨以“平日收管属责馈送,纵容门丁近侍婪索,且于筹办防务之际兼旬演戏,一味酣嬉”[11]等贪渎罪名被参;光绪二十三年鹿传霖奏川省科场舞弊事[12];光绪二十九年闽浙总督许应骙以“贪渎卑鄙”[13]被弹劾;光绪三十年御史蒋式理弹劾庆亲王挥霍异常,并有巨产存于汇丰银行案[14];光绪三十二年帮办藏事大臣张荫棠奏参驻藏贪劣人员有泰等“庸懦昏聩,贻误事机,并有浮冒报销情弊”;光绪三十三年御史赵启霖弹劾载振、庆亲王纳妓受贿案[15],光绪三十三年湖北按察使梁鼎芬奏劾奕劻、袁世凯怙恶不悛、贪私误国案[16],宣统二年四川提学使赵启霖再次弹劾奕劻贪鄙任用非人等。虽然这些数据并不能完全反映出晚清所有的惩贪情况,但是我们能从中管窥一斑,这些参劾案件充分暴露出清廷官僚系统的腐化。
孟子曰:“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民心之离合关乎吏治,关乎家国。早期维新派对专制政体的弊端的揭露,体现了民权思想的萌芽,此种思潮发展到了戊戌维新派的时候,提出兴民权以救国,通过民权来实现对官权的限制,“欲君权之有限也,不可不用民权,欲官权之有限也,更不可不用民权。”[17](P150)发展到立宪派更提出通过开国会以申民权,而申民权以培养国人的责任心和爱国心,进而巩固国家根本。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二十五日《盛京时报》发表政论文《论开国会宜扩张民权》:“内政之紊乱,外患之迭兴,隐忧显患,相逼而来,推其原因,民权之不伸,实由于国会之不立。”[18]在此种思潮的基础上出现了上述弹劾巨贪,维护民生的案件,这些弹劾案件充分暴露出贪污已经扎根于清廷的官僚体系之中。
然而,从这些弹劾贪腐案件在数量上增长和清廷难以挽回的灭亡来看,弹劾案件体现出了清末维新派、立宪派民主思想的局限,那就是光靠参劾是不能进行彻底的社会改革的,在腐朽已经病入膏肓的清王朝,任何体制内的自我改良措施都是步履维艰,无法运作的,晚清的社会改革需要外力的推动。正如孙中山所说:“贪污行贿,任用私人,以及毫不知耻地对于权势地位的买卖,在中国并不是偶然的个人贪欲、环境或诱惑所产生的结果,而是普遍的,是在目前政权下取得或保持文武公职的唯一的可能条件。这种贪污又是根深蒂固遍及于全国的,所以除非在行政体系中造成一个根本的改变,局部的和逐步的改革都是无望的。”[19](P102-103)孙中山认为要彻底改变这种“官以财得,政以贿成”的贪腐局面,就必须以革命推翻专制制度,建立“行平民政治”“以民治天下”的民国。因此清末的维新派及立宪派的吏治改革虽然具备鲜明的民主性及浓烈的爱国情怀,但因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基础的局限,在其思想推进下进行的新政及预备立宪,反而助长了贪污的邪风,民众痛恨至极,对之失去了信心和信任,最终革命派揭竿而起,推翻了清廷的统治。
三、传统报业的转变与近代报业政治功能的开拓
早期维新思想家王韬[20](P55)比较直接而深切地认识到了近代报纸的巨大社会功能,他要借“日报立言”,通过“纪事载笔”的文字宣传,以使得“情殷敌忾”,与子同仇。在这些参劾事件中,报纸就充当了信息传播的工具,上下通情的形式。《邸报》、《京报》等传统报业显现出了向近代化报刊过渡的趋势。
首先,京官们是从《邸报》上获悉广西巡抚张联桂为故抚苏凤文上折奏请建祠立传事,由此引发了联名弹劾的行动,这就表明《邸报》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在清代,以登载谕旨、奏疏构成的《邸抄》主导着整个报业体系,承担着上令下达信息传递的职能。这些奏折被清代统治者有效利用,作为教育、训诲臣民的工具,曾在清廷服务20年的法国耶稣会士龚当信认为:“中国的邸报对于治理国家非常有用……这种邸报在指导各地官员履行他们的职责、告诫文人和老百姓方面能起很大的作用。比如说,在邸报上可以看到被撤职的官员名单及撤职缘由……邸报有助于教会官员们更好地治理百姓。官员们也正是这么说的,大部分官员还记下有关可以指导他们行动的事情的评论。”[21](P311)而这些谕旨、奏折每日由内阁发抄,一般是每日一报,真正做到了“对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22](P83)。
其次,《京报》对京官弹劾事件的三份关键奏折以及朝廷谕旨进行全文刊登,将此事件之影响传播扩大。《京报》的性质实际上与《邸报》相同,区别就在于《邸报》是官方主持,以手抄为主要形式,这无形中是对报刊向大众化发展的限制,而《京报》乃民间经营,以印刷为主要形式,这种技术上的革新更接近近代报业的传播方式,因此每天的出版发行量可以达到上万份,[22](P188)这就使其传播范围远远大于《邸报》。
再次,《京报》具有选刊自由,“报房每天去内阁‘抄写房’抄取当天发布的‘官文书’,除被称为‘宫门抄’的朝廷政事动态报道和谕旨全都作为要闻照登外,奏折则因为数量较多,选择刊用。为了抢时间,各报房又把‘要闻’部分,一抢到手即排印,印成单页,不加封皮,名为‘宫门抄’,当晚发行。整份的《京报》,则于次晨发行。”[23](P78)这段材料一方面显示《京报》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京报》对于奏折的登载是有选择性的。据方汉奇研究“各报房所出的京报因而大同小异。所异的,仅在上谕和章奏,特别是一般章奏的选择上。每天经内阁发抄的谕旨、章奏很多,京报的篇幅有限,无法全部容纳,只能适当选择。选哪些,不选哪些各报房不尽一致,因而各家京报的内容稍稍有所不同。”[24](P205-220)
此种新闻自由观念,颇具近代意义,体现了《邸报》、《京报》等传统报业的代表正在过渡的特征。此亦对清末的吏治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京报》等对言官弹劾惩贪奏折的全文刊载,《申报》接着亦对之进行全文转载,报业的选刊自由与当时的吏治改革思潮相结合,这足以说明清末吏治改革的社会舆论,体现了社会对于官员贪污渎职的惩戒与关注。
在对上述一系列贪渎案件的报道过程中,《申报》表现出了强烈的参政意识,其在创刊之初就曾明确提出 “欲中国之富强,当自参民政始!”[25]。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申报》对上述言官弹劾惩贪案件均全文报道,并配以论说文来表达对此类案件的政治态度,如光绪十七年发表《劝廉说》,劝导官员,特别是奉命出使他国的官员“当为本国顾大局,全体统,益以清廉。”[26]光绪十九年发表《彰法》提出“今天下可谓不知有法矣。有法而不知法,是法之不明也。不明而使之明,是非彰之不可。彰之为何?曰法而为官彰也者,莫先乎惩贪。”[27]特别是上述光绪三十三年御史赵启霖因弹劾案而遭革职,《申报》对此案进行了追踪报道,后又发表论说文《论赵启霖革职事》,用新闻媒体的视角来诠释这一事件,提供了更多的案情信息及内幕,使得案情得以更加清晰地展示,对庆亲王父子以及朝廷施加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使得奕劻父子在被参之后深居简出,行事低调。这反映出报业的舆论作用和影响不容小觑。[28]《申报》自创刊之日起即坚持在报上发表此类论说文,或介绍西方政治文化,或评说当时社会现象,对政府官务亦屡有涉及,倡导着当时反贪渎、倡清廉、改吏治的社会舆论,这就打破了传统报业传承千年的信息模式,报业不再是单纯的统治阶层的传声筒,而是有了自己独立的意识,通过信息的有效传播,确立了报业对于家国社会的意义所在。
其二,通过报道此类弹劾惩贪,吏治改革的案件,《申报》将事件影响在地域上,从北京扩大到上海,在读者群上从士绅、官员扩大到普通民众。而在采编内容方面,《邸报》、《京报》的信息主要来自官文书的摘录,因此报道范围有限,没有自己采集的新闻,也没有相应的评论,这就限定了报道的程度,使之不能满足受众的全面信息需求。而《申报》明确了自身与上述传统报业的区别,在发表的论说文中谈及:“邸报之作成于上,而新报之作成于下”,“朝廷立政,小民纵欲有言,未眠君民分隔,诸多不便,一登于新闻纸内,则下情立即上达。”[29]它倡导着信息的自由流通,发挥着“社会公器”的职能,这在晚清中国的文化背景下,对于吏治清明有着极大的助力,对于社会的转型具有深远影响。
其三,《申报》的报道和评论开拓了报业“启民智”的政治功能,就像它刊登的政论文《论粤督英宫保闻新报惩勇丁实为政治之助》中说的:
新闻纸一举所以裨益家国者,以其通闻而广识也,以其采列众事,详陈目下利弊,而使有心于兴利除弊之人可借为振兴之所以也。[30]
这里明确表述了报纸对于提高民众认识水平,革新民众的思想认识,促进政治体制良性运转的积极意义。这与后来立宪派通过申民权以培养国人政治责任心与爱国心是契合的。尤其是对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青年学生,更是给他们带来了从知识到思想的大解放,实际上也为后来革命派社会变革的实践储备了后备力量。这种从底层思想文化革新入手,较之必须依靠权利阶层的干预才能发挥影响力的言官弹劾行动而言,更具近代意义。
《申报》等尝试发出自己独特的声音,力图扩展自己的影响,以此告知世人,报纸并非街谈巷语,诗词吟诵,它还能发挥出至关重要的舆论传播与监督导向功能。通过对于官员贪渎之社会黑暗现实的报道、揭露与评价,为民众提供了一种舆论空间,虽然他们并不能直接发出自己的呼声,但是却可以从舆论上得到共鸣,这就为中国社会的民主转型提供了可能的社会基础。《申报》等此种参政精神和民主思想为甲午战争后大量涌现的政论报纸铺垫了道路,为近代中国社会知识话语语境和政治氛围的现代性转变铺垫了道路。
[1](清)郑观应.郑观应集[M].夏东元,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2]杨师群.中国新闻传播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京报全录[N].申报,1892-12-19.
[4]孟昭华,王涵.中国民政通史:下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5]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六日京报全录[N].申报,1893-2-10.
[6]本馆接奉电音[N].申报,1892-12-19.
[7]德宗实录:五[M].北京:中华书局,1987.
[8](清)王韬.弢园文录外编[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
[9]光绪二十年八月二十八日京报全录[N].申报,1894-10-6.
[10]光绪二十五年三月十六日京报全录[N].申报,1899-5-4.
[11]本馆接奉电音[N].申报,1895-9-13.
[12]谕旨恭录[N].申报,1897-2-5.
[13]本馆接奉电音[N].申报,1903-3-26.
[14]本馆接奉电音[N].申报,1904-4-21.
[15]三月二十五日奉[N].申报,1907-5-8.
[16]梁廉访奏参王大臣记闻北京[N].申报,1907-11-6.
[17]李华兴.梁启超选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18]直觉.国民主义[N].牖报,4号.
[19]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0](清)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3)[M].上海:上海书店,2002.
[21](法)杜赫德.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中国回忆录[M].郑州:大象出版社,2001.
[22]史媛媛.清代前中期新闻传播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
[23]徐培江,裘正义.中国新闻传播学说史[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
[24]方汉奇.清代北京的民间报房与京报[J].新闻研究资料,1990,(4).
[25]论重民则国以富强[N].申报,1888-7-8.
[26]劝廉说.申报[N].1891-3-24.
[27]彰法.申报[N].1893-11-21.
[28]刘鹏超.奕劻贪污与晚清政局——以弹劾奕劻案为中心的考察[D].天津:南开大学历史学院,2014.
[29]论各国新报之设[N].申报,1873-8-18.
[30]论粤督英官保新报惩勇丁实为政治之助[N].申报,187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