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科性公司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探索
2015-04-14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何海燕
◎ 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海燕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博士生 姜李丹
高校学科性公司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探索
◎ 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海燕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博士生 姜李丹
引 言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科技、经济与教育的相互融合日趋明显。近年来,我国高校充分发挥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公共服务的社会职能,在促进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宏观管理体制、利益分配机制、人才培养理念、中介交流平台等原因,高校产学研合作在规模范围、成功经验、合作时间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文基于北京理工大学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实践,对高校学科性公司的产学研合作进行深入探讨。
高校学科性公司发展背景
学科性公司是我国高校为破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研与经济发展脱节等难题进行的大胆尝试,是高校主导型产学研用合作的新模式。以北京理工大学、中南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为代表的部分高校创建学科性公司,取得了一系列成就,成为国内产学研用合作模式探索的先行者。
北京理工大学于2009年成立第一个学科性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为科研体制改革与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探索的领头军,走上利用学科性公司探索高校自主转化科技成果的新道路。2010年,教育部正式批准北理工成为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的部属高校之一,学校更是承担了“高等学校推进产学研合作改革试点”项目。在此项目的推动下,学校启动了围绕产学研合作,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体制创新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为飞速成长壮大的雷科公司提供了更加宽松与广阔的发展空间。此后,雷科公司承借中关村示范区“1+6”先行先试政策,完成股权激励工作,成为中关村示范区第一个实施科技成果入股股权激励的高校。
高校学科性公司 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探索
高校学科性公司是对传统产学研体制机制的突破,在借鉴与汲取体制机制改革成功实践经验的同时,高校学科性公司在合作深度、合作宽度和合作高度上不断有着新的突破和探索。
一、建立股份制学科性公司,全面增强创新团队凝聚力
高校学科性公司由学校、学院、项目组三方出资组建。为了充分保障学校、学院和项目组的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公司股份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一支年轻、稳定、高水平的创新团队是学科性公司实现快速发展的必备力量,股权制的实行使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持有公司股份,这对创新团队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如雷科公司股份分配为学校占30%,学院占10%,项目组占60%。在雷科公司,大部分为个人现金入股,这说明入股教师对投资雷科公司的收益回报有充分信心和乐观预期,股权政策不仅仅是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更反映出教师对政策的认可、对学校的信任。
股份制学科性公司在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双轮驱动下,给予研究人员充分的创新发展空间;在明确的科研体制和权责分工下,给予青年教师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希望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在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下,极大地调动了科学研究人员的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积极性,为产学研合作创新发展锻造出一支科研攻关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卓越的创新团队。
二、实施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分线管理,破茧高校科研全新体系
高校的核心任务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企业的核心任务是经济效益。高校学科性公司利用自身独特的双重优势,有效提升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帮助高校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收。
将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实施分线管理,知识创新以学科组、实验室为支撑,进行知识的再造和突破;技术创新以学科性公司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破关键技术瓶颈、实现技术改造升级。使科研人才专注于知识创新、技术人才专注于产品创新,互为支撑、互相促进,完成校企合作的协同发展。实施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分线管理,充分调动了教师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从人、财、物等全方面反哺高校学科的发展,促进学科组在承担重大项目数、自然基金数、科研经费以及高水平论文数等方面呈现几何级数增长,成功地推进全新科研体系形成。学科性公司不仅仅是学校科技产业的一个基本单元,更成为学校科学研究的崭新平台。
三、建立校内二次分配机制,实现对学院和项目组的股权激励
“校内二次分配机制”是指在将技术人员的科技成果按照一定比例作价入股之后,学院或者项目组对学校所持股份进行二次分配。以北京理工大学雷科公司股份分配为例,公司技术人员股份和学校股份按协商比例进行分配。在此方案里,北京理工大学将发明专利投资到北理工雷科公司,并将该专利所占理工雷科股份的比例,奖励给相关核心技术人员。该方案获得工信部批准,使北京理工大学成为中关村示范区内首个股权激励获批的高校。这一高校学科性公司股份分配方案引起广大社会反响,代表政府进行股权投资的中关村发展集团也决定对理工雷科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示范区内企业也纷纷效仿,实行了股权激励制度。
股权激励政策是探索科研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尝试,建立了校内二次分配机制,通过对学校所持的股份进行了二次分配,保证了学院、项目组的利益,为学科性公司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高校学科性公司 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产学研校企深度合作的顶层设计,完善政策环境
加强产学研校企深度合作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府推进高校学科性公司产学研合作的体制机制。围绕产学研校企深度合作的战略路线图,通过财政、税收、科学规划、科技投入、政府采购等措施,建立产学研校企协同创新基金,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合作主体的深度合作,增加对接造血功能,增强创新服务绩效。
高校学科性公司发展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由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北京理工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办法》、《北京理工大学学科性公司管理办法》等“先行先试”政策的推动,北理工雷科公司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政府与高校应当致力于软环境建设,鼓励企业注重知识创新、模式创新,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
二、加强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的支撑力度,促进成果转化与科学研究的互动
公司与学科共同发展是高校学科性公司的重要任务。要重视高校学科性公司产学研创新过程中经济效益和科技创新的双重目标,以知识创新支持和促进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反哺和检验知识创新,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以基础研究为核心的知识创新为学科性公司长期发展提供了技术储备与支撑,以技术创新为主的成果市场化则为科学研究提供了人才、资金和研发平台,有助于公司与学科的共同发展。
三、加强产学研对接平台建设,吸引凝聚创新型人才
高校学科性公司的发展和创新离不开稳定的高水平科研团队。一方面,高校应该将学科性公司发展与学科设置紧密合作,根据企业需求与市场导向培养人才,使产学研合作充分面向企业需求;另一方面,学科性公司应发挥企业优势,提供充裕资金、搭建一流研发平台,利用股权激励制度,吸引并留住国内外优秀人才。
总 结
高校学科性公司的发展不仅有利于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而且能反哺学科建设与基础研究。因此,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力量,通过高校学科性公司产学研合作,进一步释放科技和经济体制改革红利,完善产学研合作长效支持机制,创新高校学科性公司产学研发展过程,充分发挥高校和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作用是我国产学研合作深入发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