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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海事业务汇报演出

2015-04-13胡素青

珠江水运 2015年1期
关键词:海事局海事船员

胡素青

如果这是一年一度的年终大考,广东海事局机关各业务处室的年度表现,都可获得一个大大的“优”。

2014年年初的全局工作会议上,广东海事局局长(以下简称“广东局”)梁建伟做了《以三化建设为引领 全力推进“八大行动”有效落实》的工作报告,提出要集中精力开展“八项行动”。纲领甫定,广东局机关各处室就开始积极行动,对照“八大行动”任务分解表,结合部局工作目标考评指标任务分解表等质量体系目标,开始了一场为期一年的“长途跋涉”。

就像本刊2014年第1期的卷首语所写:“在那些匆匆流逝的日日夜夜里,我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呕心沥血。”呕心沥血终有收获。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到平安交通集中整治,从简政放权到监管服务效能提升,从加强部门合作到国际履约能力加强,从应急搜救机制完善到监管应急统一平台建设……亮点纷呈。

这一年,通航管理、指挥中心、船舶监督、船员管理、船舶检验管理、危管防污、航海保障、和信息科技等业务处室,以海事履职为使命,一步步绘出“八大行动”的战略地图。

水上安全看通航

通航管理是海事的核心业务。其肩负优化通航环境、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等重任,历来是海事业务工作的重头戏。每年的年中和年末工作会议期间,还要分开召开一次新闻通气会,向社会汇报这半年/一年的水上交通安全情况,其所组织评估的辖区“十大危险水域、十大危险行为”,更是船舶出行的重要参考。

这一年,依据“八大行动”的目标任务分解,通航管理处加快推行广东省沿海水域定线制,颁布《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完善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组织评估辖区“十大危险水域、十大危险行为”,开展综合治理行动;主动服务广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相关涉水工程安全保障工作,如跟踪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重点港口航道码头升级、虎门二桥、深茂铁路、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项目。通航管理处涉的水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还在全国海事系统通航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同时,展开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将“平安交通”贯彻到底。从2014年4月起至年底,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安监局在辖区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起至年底,在辖区深入组织开展了“平安交通”集中整治行动,统筹开展“打非治违”、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水上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同时贯彻落实部和部局关于调整重点水域和重点船舶工作部署要求,牵头组织省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商船渔船碰撞、河道采砂安全和非法装载陶土三项联合执法行动,完善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监管工作机制,并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和施工。

在水域航路复杂、涉水活动多的珠江口水域,通航处深入开展为期4个月的珠江口综合治理,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构建严管、严控和严罚格局。期间,建立了环珠江口海事机构参与的珠江口水域安全监管区域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行动,推动加强中小海轮、砂石运输船、施工船等重点船舶现场监管和源头管理。并.修订完善船舶航行规定和船舶定线制,改善航行秩序,以及推动完善VTS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动态航行行为检查和处罚力度。

指挥中心话应急

2014年,指挥中心(搜救办)按照广东局“八大行动”任务部署,在应急处置、巡航救助、VTS运行等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不小的突破。

据统计,2014年,广东海事局共协调组织搜救320次,搜救遇险船舶380艘,获救314艘,船舶获救成功率82.63%,搜救遇险人员2935人,获救2824人,搜救成功率96.22%;协调组织派出救助船舶1543艘次,国内救援飞机57架次,香港救援飞机22架次。

在完成国家任务方面,指挥中心成绩斐然。首先就是开创跨国海上搜救先河,启动I级应急响应,派出“海巡31”船和2架海事直升机执行对马航MH370失联客机的跨国搜寻任务。在捍卫国家海洋权益方面同样不甘示弱,根据国家海权办的工作部署,调派“海巡31”赴西沙海域执行维权执法行动,保障“南海981”钻井作业安全,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同时协调“紫金山12”号紧急前往越南,配合安全撤离在越华人。

在加大应急搜救力量建立、加强海上搜救组织方面,取得新突破。2014年,指挥中心推进成立了广州、肇庆、梅州等3个搜救分中心,目前全省共成立了12个海(水)上搜救分中心;推进深圳、湛江、珠海、中山、肇庆等地的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救生、救助装具,并定期聘请专业搜救教员进行水上搜救集训。同时,制定《广东省海上搜救专家组管理办法》,建立专家组工作机制,并组织开展2014年粤港澳海上搜救联合演练,筹备“中国-东盟国家海上联合搜救沙盘推演及实船演练”。

作为指挥中心的重要职能,海上搜救工作任重道远。2014年,指挥中心大力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海巡船舶和海事直升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搜寻救助能力;依托广东海事局监管应急平台,利用VTS、AIS、CCTV等信息化手段、实行电子巡航,推进智慧海事建设。其中,成功救助茂名外海无名渔船(原琼东方渔11181)上10名失踪人员,得到了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等领导的高度肯定。同时,组织协调海事、救助、渔政、边防等力量,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险情和事故。

为深化多层次应急合作,与香港、澳门签署了《珠江口区域VTS 数据共享合作计划》,将粤港澳海事部门的合作计划上升到广东省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层面,进一步提升珠江口水域海事监管、应急联动、海上搜救等合作层次。同时,开展水上安全管理的多部门合作,与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渔业局、省水利厅、省气象厅等有关单位部门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和水上交通安全战略合作,签署合作备忘。

船舶监督任务重

路上车多,水上船多,作为水运大省的广东只能更多。也许这个处的使命从名称看就可见一斑。2014年,船舶监督处的任务很重。或者可以说,这个处每年的任务都很重。

2014年,船舶监管模式改革工作提前启动。船舶监督处组织实调研和座谈会,广泛征求航运单位和基层单位意见,开展海事监管模式和规费征收模式改革课题研究工作,制定本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参与《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及配套程序的编制工作,争取部局支持广东局先试先行,调整电子签证实施范围,为下一步改革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此外,严格履行海事安全监管职责,主动服务海洋强国大战略。组织对距岸200多公里的自航式海上钻井平台“海洋石油981”实施船舶安全检查,对半潜式海上钻井平台“南海九号”实施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检查,拓展海事安全监管范围,全力支持国家实施深海海洋战略。深入深圳海事局、中海油深圳赤湾基地、惠州物流基地调研,了解海上钻井平台船舶海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

积极进行港口国监督品牌,着力打造广东PSC品牌。探索成立PSC专家委员会,试行首席PSC检查官工作机制。争取部海事局支持,扩大分支局PSC授权数量,强化安检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与部海事局的PSC高级研修班及赴澳交流活动,保持与港澳PSC的定期互换交流机制,全力培养PSC顶尖人才。

在“8·1”渡运事故之后,还以局长名义致信全省21个地市市长,组织召开全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推动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清单”,落实渡口渡船安全考核“一岗双责”责任制,健全完善渡运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共筑渡运安全防线,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船员管理重服务

广东是经济大省、外贸大省,也是船员大省,现有在册船员10.5万人(海船船员6.4万人,内河船员4.1万人)。所以,船员管理和船员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不但如此,国际海事船员分委会设在广东海事局,船舶管理处还承担着重要的国际履约研究职能,并负责协调广东省海上劳动三方关系。

2014年,船员管理处对照八大行动,建立广东省船员服务信息平台,即时发布船员培训及考试信息,定期发布航运企业用工和船员求职需求,“广东船员服务网”已于2014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建立船员服务诚信制度,引入船员服务机构黑名单和优秀船员白名单制度,并将推行船员服务机构“黑名单”信息管理制度,旨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同时,制定并推广《广东省海船船员劳动合同》和《广东省内河船员劳动合同》范本;建立和实施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考核标准。推行船员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质量体系建设。

2014年,船舶管理处发挥船员分委会作用,国际履约取得新突破。在2013年完成向国际海事组织递交中国政府履行STCW公约第三次独立评价报告的基础上,代部起草了我国关于澄清独立评价报告相关事项的函;2014年HTW1次会议上以4份高质量提案全面提交工作组讨论、牵头起草工作组专题报告和与美国代表团组成客船安全通讯工作组等多项成果,提升中国海事国际话语权。

同时,还探索建立省澳游艇自由行通航模式,推进香港籍船员在广东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编制完成了涵盖沿海和内河10种船型100个岗位的《船员履职能力检查指南》并试行,积极发挥海上三方的特殊作用,征集辖区业界对《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及《中国船员在船伤病亡处理办法》的修订意见,筹建船员人才市场,指导船员服务协会工作,保障船员权益。

危管防污马当先

如何“让海洋更清洁”?危管防污下功夫。对于海事来说,这个部门绝对是举足轻重。它在监督管理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无可取代的。

2014年以来(2014年1月1日至12月25日),辖区共监管危险货物3.3亿吨,载运危险货物船舶7.47万艘次,其中包装危险货物348.3万吨,固体散装危险货物1.56亿吨,散装液体化学品3028.7万吨,散装液化气体765.8万吨,散装油类1.33亿吨。

作为职责监管处室的危管防污处,制定了重点水域船舶溢油应急监视监测建设规划,提升南海海区和石油平台监管手段,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并成立课题小组,完成了对全省船舶溢油应急监视监测情况的调研。

2014年,危管防污处牵住安全监管“牛鼻子”,从严监管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结合目前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管理要求和辖区的实际情况,联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监管措施,率先强制规定装载此类货物出港从事海上运输(含江海联运)的船舶应为散货船,率先改变仅从货物含水率角度进行安全监管的片面性,从源头探索保障船载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

推动辖区应急能力建设取得成效,全国地方政府投入建设规模最大的东莞市虎门港水上防污应急中心第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率先探索建设内河水上移动式设备库;率先探索“专业维护与日常维护相结合,推行社会化管理”的国家设备库管理模式;率先规划和构建重点水域污染应急监视监测预警系统。

稳步推进船舶空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会同环保部门,率先在全国启动珠江三角洲区域性船舶大气排放清单及对策研究工作;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环保厅等单位稳步推进粤港合作控制远洋船舶空气污染联络小组的相关工作;协同省环保厅推进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方案的实施。

船检服务新举措

船检质量监督管理关系船舶安全营运和市场公平竞争,是船检管理的重要职责。这一点,广东海事船舶检验管理处贯彻很严格。

为提高船检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水平,船检处联合船舶处对船舶安检人员开展船检质量监督检查培训;为提高船检质量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船检处利用船检监督管理系统和船舶动态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筛选并锁定目标船舶;为提高船检机构不定期检查的工作质量,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检查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案。

船检履约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4年,部海事局将船检履约工作下达船检处组织实施。经过紧张筹备和精心组织,今年8月,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船检分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为船检履约工作的开展搭建了良好的平台。2014年,共组织开展船检履约集中办公5次,对IMO最核心的12个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形成9份提案,经多轮评审,最终向部国际合作司报送了2份提案,经部国际合作司审定后提交IMO。另外,还对2009年以来船检公约进行全面梳理,为船检公约国内转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船检管理服务推出新举措。2014年,船检处协调香港海事处,成功解决珠江水域至香港高速客船航行设备配备问题。组织完成了全国船检数据库优化项目的建设工作,积极配合海事云数据中心的建设,完成全国船检数据库向部船舶动态监控中心的数据汇聚工作。开展了全国船检数据库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对全国船检机构及船舶现状进行统计分析,提高船检数据库的服务效能。

航海保障责任大

航海保障事关南海,一点马虎不得。 2014年,航海保障管理处在负责南海海区航海保障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海事测绘和水上安全通信相关业务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首先完成了AIS、VTS维护管理制度修订工作,在系统内率先制定了CCTV和VHF维护管理制度,初步搭建了广东海事局海事监管4大业务支撑系统维护管理制度体系。

在系统内率先探索建立了专用航标巡查监管制度,着力开展辖区专用航标巡查监管工作,组织了相关分支局、航标处开展珠江口、高栏港、湛江港、汕头港、大亚湾等地的专用航标巡查工作,抽查专用航标81座,督促整改不规范航标8座。

在部海事局指导下,完成了《航标数据格式及交换标准》研究报告和标准初稿编制工作并通过部局验收。在部海事局航保处的指导下,组织完成了《交通航测标准体系表》的修订工作。

完成了河源海事局和梅州海事局CCTV系统修复、河源新港海事处AIS/CCTV监控分中心整合改造和番禺海事处监控分中心改造等,助推直属单位“三化”建设,解决基层迫切问题。

科技信息新局面

未来海事的发展方向,必然是和信息化建设息息相关。对局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方面,科技信息处当发挥更好作用。

2014年,科技信息处在全国率先完成符合SOA架构二级云数据中心建设,打破了海事“信息孤岛”,实现了各类海事信息资源实时交互及高效协同,实现了硬件资源合理动态调配及数据资源的汇聚管理。

开展广东海事局监管应急统一平台建设工作,建成了基于电子海图、地图、卫星图的监管应急基础平台,建立了广东海事局通航环境数据库,包含通航要素、应急力量、敏感资源等,并集成了岸基雷达站、VHF基站、AIS基站、CCTV数据,顺利连通一、二级云数据中心。平台在功能上实现了船舶、船员动静态数据的快速查询、统计分析,快速应急通信,船舶管控功能,四类重点船舶管理,区域管控等功能。同时,解决了船舶签证取消后,无法掌握船舶进出港状态的问题,实现了船舶进出港情况及时有效掌握,并能对辖区所有船舶进行有效快速的统计分析。

此外,实施视频会议系统扩容工程,为未实现召开内部视频会议的15个分支局配置了MCU视频会议系统管理终端,为全局29个边远海事处配置高清视频终端,实现了广东局机关、分支局两级视频会议系统独立管理、远程会议的新格局。

法规先行健体系

海事改革,法规先行。无论是体制改革还是行政改革,都需要有规范的制度来健全整个体系。当然,不止改革,一切海事行为也都需要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所谓执法有据。这也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标准。

2014年,法规处积极推动海事地方性立法工作,开展海事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指导,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管理提供有力的法规和制度支撑。2014年4月9日,《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2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7月l日起施行,是全国首个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省级法规。《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桥梁建设单位、桥梁管理单位、航行船舶的责任和义务,强化桥梁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广东省“桥梁安全、通航安全、人命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

广东海事局2014年先后制定并发布了《珠海水域船舶试航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顺德水道、西江干流佛山段、广州港东河道、湛江港等水域的船舶安全航行规定,东莞、惠州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等海事规范性文件9份;修订了《珠江口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广东海事局小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等海事规范性文件3份;废止海事规范性文件3份。截至2014年12月,广东海事局发布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69份,这些规范性文件结合辖区实际、巩固工作实践的经验、细化上位法要求,促进完善海事执法规范体系,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进一步提供制度保障。

针对海事法律法规条款多,熟记难的现实,为了大家能够便捷地查询法律法规,准确了解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法规处对原有《广东海事局海事法律法规支持文库》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设计开发了可运行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终端的,跨文档、全库关键字快速搜索的《广东海事局海事法律法规支持文库APP》,共收录海事法律法规2000多部。将在广东海事局全局普及使用,并向航运公司、船员以及社会公众免费提供使用,既为海事执法现场提供法规支持,也为相对人提供了解海事法规的便利渠道,更好推进广东海事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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