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热发电欲以“众筹模式”建示范电站
2015-04-13陈向国
文 // 本刊记者 陈向国
“未来,只要光热发电发展起来,它必然将从成本、环保、前期耗能和效率等方面超越光伏,挑战火电!”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建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信心满满地说。然而,光热发电看似前途光明,实则在艰难前行:目前,我国光热发电整个产业还处在示范工程的起步阶段,已建成项目基本以中小型示范项目为主——中控青海德令哈项目是目前唯一运行的万千瓦级光热电站。目前,国内处于产业在等政策、政策在等产业的“怪圈”。
产业发展形势依旧严峻
“距离‘十二五’光热规划1吉瓦的装机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截止2014年底,已建成和在运行的聚光光热项目发电装机规模约为17兆瓦。除了中控德令哈10兆瓦塔式电站具有商业化性质外,其他均为小型示范和试验性项目。”国家太阳能光热联盟副理事长、华电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田立在今年4月份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四五个月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变化:顺利走出商业化的第一步,仍然是光热领域需要面对的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8月19日,由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和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联合主办,甘肃省敦煌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承办的首届中国太阳能热发电大会在甘肃省敦煌市拉开盛幕,持续三天的会议中有个闭门会议——就是要解决如何顺利走出商业化第一步的问题。商业化需要大量的资本,资本怎么来?从哪里来?这些问题必须解决。
“众筹模式”思路出炉
“怎么办呢?我们提出了‘众筹电站’的想法,这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光热发展进程中不得不产生的想法。”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刘晓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行业等着在本土上有真正商业化的光热电站,要摸清成本和给出合适的电价。业内光热产品也等着电站去验证。眼下要走出“怪圈”似乎只有众筹。另外,光热业内已形成近90%以上国产化率的光热发电镜场关键设备和部件以及800兆瓦的年供货能力也是“众筹电站”的基础。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8月19日举办的首届中国太阳能热发电大会上首次公开了《众筹电站建设的总体思路》(简称“思路”),试图为中国光热发电商业化寻找解困之路。
“思路”称,拟建设10兆瓦的槽式太阳能光热示范电站,总投资约7亿元,2017年4月完成电站施工,电站开始调试。2018年4月底前,全面工程总体验收,达到设计发电指标。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方面,站址太阳法向直射辐射要求不低于1800千瓦/平方米。全年发电时数4500~5000小时,全年发电量4500~5000万千瓦时。集热场面积30万平方米,储热容量15小时,可实现24小时发电。厂区占地面积约为1公顷。
据悉,在众筹电站项目总投资中,联盟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有占总投资35%的集热场设备购置费、占总投资15%的储热系统设备材料费、占总投资10%的导热油系统设备及材料,以上三项合计约占总投资的60%。本次纳入众筹投资的主要是实物资产。众筹电站的大股东是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其最终目的是发电、上网、收益。小股东通过项目实施获得全面进入热发电市场的机会。对于不得不采取的众筹模式,刘晓冰说:“‘众筹电站’是结合现阶段我国能源体制和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考虑,是企业自救、行业抱团取暖的不二选择。理由除上述原因外,还有个十分残酷的现实需要面对,即国产的关键设备不被使用不是因为技术原因,而是被‘无实战阅历’的理由排挤在国内外电站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外。”
“众筹模式”将探索上路
众筹模式是业界首次尝试,虽然是不得不、必须走的选择,但人们依然难掩忐忑之心情——作为众筹模式的主要参与者们对于众筹模式有自己的理解、期待和待解的问题。
“众筹电站的难度较大,因为光热电站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工程,对项目开发、实施、运维及资本运作团队的能力要求都很高,涉及的各个环节责任方较多,且难以在‘众筹’模式下有效管控。有能力投资光热电站的各大发电集团及大型民营企业更倾向于以独资或合资方式投资电站,以确保责权利的清晰界定。”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姚志豪认为众筹模式责权利界定较难。浙江中控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建祥认为,光热电站是专业度很高的投资项目,距离普通大众较远,不能简单用互联网概念的众筹平台做“众筹电站”。所以,比较适合光热的众筹是各环节的企业参与,但有着较高的管理要求,必须要有综合集成能力强的技术型公司牵头。在需要集成能力强的企业牵头这个观点上,江苏太阳宝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殷建平与金建祥不约而同,他说,“众筹电站”一定要有牵头人,国家可以对牵头单位给予支持。“不过首先要摸清行业企业的能力,包括可以提供的技术范围和资金能力。‘众筹电站’在我国尚无案例,所以前期准备要做周全。”
上海晶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游思梁认为,技术可靠、经济性模型明确的项目不愁资本青睐,他表示,众筹只是为了解决光热电站初期投资较大的一种初级的金融模式,但“只要项目技术可靠、经济性模型明确,如此意义深远的稳定投资标的还怕没有资金投入吗?”对此,殷建平认为,国际上如澳大利亚有过光热电站众筹融资的案例,既然可以众筹融资,那么也可以众筹电站,至少可以向潜在的投资者宣传国内的光热产品。“我国从事集热管、导热油、熔融盐、镜面等企业很多,且技术也较为成熟,合众人之力建设光热电站是有可能的。”瑞典科林洁能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欧睿龙表示,应鼓励尝试不同形式的创新:他同意殷建平的“创新说”。横河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乔靖玉则指出众筹的不同形式,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实施建议,“一般的众筹分为股权众筹和产品众筹。光热的‘众筹电站’是股权众筹的范畴,以实物或产品出资为特点。实物出资相对于货币出资,具有出资份额核算困难的天然难点,所以困难重重。建议还是将出资和供货分开,供货还是以投标等标准商务模式进行,出资人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甚至可以有一定的倾斜,但前提是规则要透明。”
“众筹模式”既然是首例,难免有不同的声音,但正如刘晓冰所说:“‘众筹电站’,这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光热发展进程中不得不产生的想法。”尤其是现在,石化能源供应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现实下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价格下滑,而光热发电还处在商业化的前夜——投入巨大,盈利模式尚无法确定,在这样的窘迫的形势下,选择有一定风险、有一定难度、但可以解决问题的创新做法,无疑是值得肯定的。总之,光热发电的众筹模式开启了光热发电商业化的大门——最少是把紧闭的大门撬开了一个可以进入的空隙。“众筹模式”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