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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大不放小,中央巡视组剑指“小官贪腐”

2015-04-12

作文与考试·高中版 2015年5期

“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小官巨贪”……日前,中央巡视组对全国10个省区市进行的新一轮常规巡视反馈中,“苍蝇式腐败”现象被专门提出。其中,河北省纪检部门通报的秦皇岛市“亿元贪官”引发广泛关注,当地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在其家中搜出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在北京和秦皇岛等地的房屋手续68套,贪腐程度令人触目惊心。

以往,在人们印象中,巨大的贪腐数额常与“位高权重”联系在一起。然而,从公开报道中梳理2006年以来处级以下官员腐败案件,至少有40位小官贪腐超过500万,其中9人涉案金额过亿。从原北京西北旺镇某村会计陈万寿挪用征地补偿款1.19亿,到被媒体称为“土地奶奶”疯狂敛财6000多万元的原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直到最近的河南洛阳市新安县检察人员搜查一个镇民政所所长家时,发现267本存折,里面都是冒领侵占来的50余万元百姓“保命钱”……诸多案例一再警示,在监督缺席的荒原上,权力就是一匹奔突的野马。“小官”也能大贪,“蚁害”不可小觑。正因为如此,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与基层权力约束机制相关的“小官巨贪”正日益受到高度关注,成为当前反腐的重点之一。

媒体评点:一个科级干部,贪腐金额如此巨大,令人咋舌。但人们对此感到触目惊心,其中究竟是对其腐败程度还是得以如此腐败的官场生态的吃惊?对于前者,“贪得无厌”早就概括了人性的贪婪,而后者才应该是反腐败的关键。小官能够巨贪,不仅是其特别贪婪,而是想贪就能贪的宽松环境。这种宽松环境就是产生“小官巨贪”的官场生态。因此,反腐败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形成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制度环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针对所有权力而言的,并非只对大官不问小官。(知风,红网)

◎话题拓展:权力寻租;蜕变的权力;人性的贪婪;失控的官场生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民众与监管,共同拥有一双透明的眼睛……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中国青年报》、新浪新闻等)